201*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总结和201*年工作计划
201*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总结和201*年工作计划
一、201*年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201*年,面对复杂多变的严峻形势,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重大决策部署,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深化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为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双保双服务”行动成效明显。一是双保工程浙江行动全面推进。服务重点项目、服务新农村建设专项行动取得丰硕成果。铁路新“三线一枢纽”等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和一批新农村建设项目用地得到及时有效保障。二是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本完成。三是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进一步完善。实施了年度计划分配与保障重点、节约集约、消化存量、耕地保护和新农村建设五挂钩制度,开展计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考核和调整,确保计划指标高效合理利用。
(二)耕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一是“百万”造地保障工程顺利推进,全省新增耕地22.07万亩。二是耕地保护机制不断完善。组织开展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示范县(市、区)活动,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共同责任机制。三是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超额完成年度目标,62个乡镇通过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验收。四是认真抓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势头。
(三)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一是“365”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八个一批”专项活动进展顺利。二是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全面启动,28个县(市)已经申报,创建活动指标体系基本确立。三是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机制,将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纳入转变发展方式、生态省建设和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评体系之中,有效发挥激励引导作用。《人民日报》、《新华社内参》等重要媒体都做了专题报道。四是完善存量土地挖潜政策,探索建立低效利用土地的市场流转机制。
(四)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一是“751”地质找矿工程启动实施。加大地勘投入,支持地勘单位开展地质找矿,鼓励一批企业走向省外、国外。二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任务顺利完成。重点整合矿区采矿权降至20个,开发规模提高到30万吨/年,规模化、集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工作进展顺利。省级规划已获部批准,市县级规划正在修编之中。四是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深入推进。
(五)农村土地整治扎实推进。一是认真实施部省合作协议,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逐步探索和规范整治管理办法,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二是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工作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批准。三是农业地质环境调查取得阶段性成果。(六)改革探索稳步推进。一是开展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研究。二是进一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下放了供地审批权、设区市和县(市、区)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外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权及农转用审批权。三是稳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四是制订土地和矿业权有形市场交易平台整合方案,完善两个市场建设。
(七)民生保障显著加强。一是深入开展“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二是进一步规范征地管理,完善征地程序,开展征地项目全面排查,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三是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128件,办理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案件19起。四是不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体系和“十有县”建设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御和治理搬迁取得明显成效。五是认真抓好青川援建工作,顺利完成青川灾区重建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形图测绘、项目勘察等任务。新一轮援藏工作顺利启动实施。
(八)基础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二调成果应用逐步深化,城镇数字地籍调查基本完成,村庄数字地籍调查稳步推进,土地登记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二是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大,“批、供、用、补、查”综合监管平台着手推进,地矿行政“一张图”建设和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建设进展顺利。三是政策法规和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土地登记条例和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条例起草调研。四是基础测绘全面完成,地理信息资源进一步丰富,信息共建共享取得新进展,“数字浙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顺利推进,应急管理地理信息平台和地图数据库基本建成。(九)“双提升双推进”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定出台了实施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26项制度,系统和厅机关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二是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完成厅机关处级岗位轮岗交流和竞争性选拔工作。三是创先争优活动全面开展。在全系统开展了向李荣江同志学习、双百群众满意基层所和群众满意公务员评议、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弘扬新风正气,提升队伍形象。四是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举办多班次干部研修班,选送干部参加各级党校学习,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五是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抓好一批制度建设,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活动,扎实推进“两整治一改革”,继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有效遏制系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态势。二、201*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一)继续推动“双保双服务”行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切实发挥规划计划管控作用。抓好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和管理,探索建立“总量控制、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的规划实施管控新机制。优化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管理,继续完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配办法,进一步加大计划分配“五挂钩”力度,不断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在计划分配中的权重,推动“增量”撬动“存量”。继续加大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评估考核。二是大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把好产业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研究制定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土地供应政策,探索建立符合产业特点、区域实际和利用绩效的差别化土地管理调控机制。开展产业集聚区用地节约集约示范建设。三是继续深化双服务活动。组织开展重大项目建设挂钩联系服务活动,继续实施“四送四进”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加强对中心镇中心村建设的调查研究,摸清发展需求,提出具体服务保障举措。
(二)全面推进模范县创建活动和“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大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开展开发区(园区)土地调查清理,推进开发区(园区)“集约促转型”专项活动。完善开发区(园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土地集约利用考核评价,推动传统产业、低效用地项目改造提升。二是加快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模范县创建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抓好模范县达标单位申报、考核工作。三是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体系。完善土地供应与开发利用情况分析报告制度,健全土地闲置的预测、预警和快速处置机制,开展大宗用地开发利用跟踪检查。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的动态监管,加大违法违规房地产用地查处力度。四是深化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深化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改进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完善工业用地出让区别年期制,改革非经营性用地的供应机制。(三)继续实施“百万”造地保障工程,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
一是继续实施“百万”造地保障工程,确保完成新增耕地20万亩以上。主动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对接工作,尽快推动垦造耕地计划和项目的落实。积极推进国家重大工程和示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质量监管和后续管护力度,提高新增耕地质量。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抓好规划协调、任务落实、项目审批、资金整合等工作。二是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基本农田保护工程。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粮食功能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完成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总结推广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试点经验,继续在每个市开展1个保护补偿试点。三是着力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全面履行“占一补一、先补后占”责任和义务,既有力保障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又保质保量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四是全力抓好20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合力。全面排查和梳理201*年新发生的违法用地,逐宗落实整改措施。推广违法用地预警约谈制度、违法用地监管责任追究办法、土地执法网格化管理模式等做法。进一步强化动态巡查,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机制、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坚守耕地红线。(四)深入推进“751”地质找矿工程,着力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一是全面推进地质找矿新机制。围绕“358”找矿目标,组织实施我省“751”地质找矿工程。组织编制7大重点勘查区、5座老矿山整体勘查方案,优化重点勘查区内的地质工作部署,加大地勘基金的支持力度,开展淳安银山、诸暨璜山绍兴平水一带整装勘查示范建设,争取在能源和重要金属矿产资源找矿方面有重大进展。二是加强矿产资源整合。抓好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继续实施采矿权总量控制,继续推进矿产资源整合。三是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认真做好保护性矿种的管理,继续推进萤石等矿产专项整治工作,大力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全年新创建绿色矿山50家,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91%,完成废弃矿井治理的试点任务。四是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研究制订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具体指标,完善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矿业循环经济,提升矿产资源集约化利用水平。
(五)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破解国土资源发展难题。一是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加快编制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和增减挂钩周转指标计划管理。严格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审批。二是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农民新居、城镇发展等土地整治活动,合理设置建新、拆旧项目区,确保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有减少、布局更合理,耕地面积有增加、质量有提高。三是加快拆旧区的复垦。合理安排增减挂钩试点的规模、布局和时序,努力做到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或分期推进,小步快跑、加快周转。四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复垦费等资金为主体,引导和聚合相关涉农资金,保证农村土地整治资金需求。五是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用益物权和集体资产收益权。做好农村土地权属的确权、登记、变更、调整等工作。六是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六)全面构建地质灾害防治四大体系,着力提高防灾减灾水平。
一是构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详查和重要城镇勘查,建立重要时段和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排查制度,进一步查清地质灾害隐患,落实防灾责任。二是构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推进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深化基层国土资源所“五到位”活动。建立群专结合的监测队伍与机构,加强信息共建共享、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的综合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建设,努力提高预警预报能力。三是构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完善制度、责任、目标“三统一”的共同防灾责任机制,认真组织实施100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和避让搬迁工程。四是构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完善技术装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快建设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
(七)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努力。
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探索建立行政执法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各项行政审批制度,实施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制。二是高度重视涉土涉矿信访工作。继续推进“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三是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争议协调裁决等工作制度,健全行政争议化解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化解和处理行政争议。
(八)夯实工作基础,着力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深化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应用。继续做好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汇总和应用工作,稳步推进村庄数字地籍调查,大力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二是加强国土资源统计监测,完善指标体系,开展动态监测和综合分析,抓好重大课题研究,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有效性。加强对预算资金的管理,提高各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三是加大信息资源整合力度,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提高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四是加大宣传、科技、教育和人才培训等工作,扎实开展“六五”普法。五是抓好海洋测绘、基础测绘和地籍测绘等服务保障工作,加强测绘与地理信息统一监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测绘成果与地理信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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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总结和201*年工作计划
一、201*年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争当粤西振兴发展龙头的部署和要求,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团结奋斗,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1*年,市局被评为全省集中清理积案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全市“五五”普法、依法行政、计生、综合治理、国家安全防线和殡改工作先进单位;201*年扶贫开发工作名列全市第一。
一、耕地保护取得新突破。认真执行《湛江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201*年度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情况荣获全省综合考评三等奖,补充耕地单项考评二等奖。全市201*年耕地面积为724.85万亩,比省下达耕地保有量703.67万亩增加21.18万亩,连续11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深入推进土地整理和易地开发项目,整理土地23.07万亩,新增耕地1.23万亩;利用园地山坡地开发补充耕地17.82万亩,名列全省第一,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6.82万亩。
二、用地保障服务得到新提升。一是扎实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积极向省厅争取到了减少基本农田预留指标、提高建设用地复垦农用地比例的政策,解决用地规模不足的制约问题,如期完成了市、县、镇三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120个镇级规划已全部审批。二是保障扩大内需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的用地需求。开辟重大项目报批“绿色通道”,开展上门服务和全程跟踪服务,全面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了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完成中科炼化、新建东海岛铁路等35个项目预审,涉及新增建设用地10023.38亩,占用耕地3984.3亩;完成湛江海湾大桥二期公路、茂湛铁路、国道325改线公路等42个(批次)项目用地13319.28亩报批工作,完成征地任务1万多亩。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54.3亩。三是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完成全市“三旧”改造标图建库工作,土地面积23.74万亩。其中市区标图建库项目地块图斑2261个,面积15.06万亩。编印了《广东省“三旧”改造政策问答》,协助市“三旧”办制定了《关于湛江市“三旧”改造的实施意见》、《湛江市市区“三旧”改造项目申报指南》和《201*年湛江市“三旧”改造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为“三旧”改造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市局与市人民检察院签订“三旧”改造专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案,加强监督,确保“三旧”改造依法依规健康开展。目前积极协助推进霞山“渔人码头”、旧大天然片区、文保北村旧村庄等重点改造项目。
三、土地资产运营再创新业绩。组织开展201*年城市土地价格调查与监测工作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工作,湛江开发区和临港工业园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通过省验收。全面实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去年我市土地动态监测工作名列全国第九名,受到国土资源部的通报表彰。建成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交易系统,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全市挂牌拍卖土地100宗6379.1亩,成交价款26.66亿元,其中市区14宗2467.47亩,成交价款13.63亿元。全市收取土地出让金27.7亿元,其中市区收取22.97亿元,分别比去年增长了125%和141%。全市收储土地10331亩,其中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约6660亩。
四、矿政管理步入新阶段。完成《湛江市矿产资源规划(201*-201*年)》编制工作。在原市土地交易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矿业权市场交易行为。全市出让采矿权38宗,收取采矿权价款765万元,收缴矿产资源补偿费325.72万元、矿山恢复环境治理保证金694万元。实地核查全市100个矿山,核查成果通过了国土资源部验收。完成矿山全国统一配号和换证工作。吴川坡头片和廉江片高岭土整合工作,划定了矿区范围,取得阶段性成效。市局与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进一步健全了防灾治灾的工作制度。争取国土资源部和省拨付地质灾害防治资金637万元、地质遗迹保护资金560万元。全市投入4600万元整治地质灾害隐患点70个,其中威胁100人以上的隐患点12个,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任务10个。市政府安排资金1306.46万元,分三年建设市区地面沉降监测预报示范区建设项目。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争取了国土资源部和省拨付资金60万元,坡头区有关资料已上报省厅审批。
五、执法监察取得新成效。市局制定的《湛江市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层层落实了土地管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加强与公安、检察、纪检监察等部门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形成了执法合力。201*年度我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顺利通过省政府的验收。全市核查图斑点3444个,核实违法用地276宗9821.2亩,其中耕地5202.1亩。对违法用地共罚款318.7万元,没收建筑物20.3万平方米,没收违法所得款44.43万元,拆除违法建筑物7.6万平方米,复耕土地49.6亩,处分科级人员1人,做到立案、查处率100%,结案率99.6%。通过动态巡查、12336举报电话等途径发现违法用地851宗777.15亩,其中动态巡查发现819宗并及时制止,挽回经济损失6340.25万元。配合全市整治违法建设行动,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市区城中村土地进行清查,重点查处赤坎区金城新区和绿塘河湿地公园附近个人建房用地。发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66份,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案件3宗。严厉打击取缔无证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暂扣钩机9批共32台,运输车辆123辆和大量其它设备,拆除违法建(构)筑物1300多平方米,破毁选矿“机械”52组,发出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43宗,制止违法行为170多起。重点立案查处28宗矿产资源案件,将两宗在三岭山森林公园和湖光岩风景区规划控制区内非法毁林毁岭挖砂取土违法案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全市受理群众来信668件,同比下降24.8%,办结率为95%。接待群众上访1批427人次,同比分别下降45.2%和54.3%。建设用地批后监督管理系统投入使用,对建设用地实行实时监管,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督管理。市区认定闲置土地40宗,征收土地闲置费94.54万元。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去年已建好业务用房的国土资源所有20个,在建的有29个,徐闻县、遂溪县走在全市前列。
六、科学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认真抓好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全市处理土地纠纷案件738宗,理顺了三岭山森林公园与周边农村等一大批土地纠纷案件;办理各类土地权利登记发证14024宗,其中市区办理1686宗。协助法院执行土地查(解)封登记308宗,协助法院执行土地登记发证75宗。开展市区1:500地形地籍测量20平方公里并投入513万元启动地形地籍数据库建设工作。投入258万元开展似大地水准面精化项目建设工作。完成测绘单位资质复审换证工作。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建成网络中心机房,建设了视频会商系统和国土资源业务网和党政网,开发了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市局门户网站,投资近5000万元的“金土工程”已启动建设,我市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被国家批准为试点市并已正式启动建设。七、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步。全系统建立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案卷评查等制度,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流程。通过举办基层国土资源所干部培训班和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培训班,开展互教互学活动等形式,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市局编印的《湛江市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工作材料汇编》和《湛江市国土资源局“五五”普法材料汇编》,有效地规范了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使全系统“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总结验收中名列前茅。协助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清理积案工作,被省委政法委评为集中清理积案工作先进单位。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专项工作,全系统对468个工程立项用地,6宗矿业权出让、7个易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进行了逐一排查,均未发现存在问题,同时制定了《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市局办理被复议案件11宗,行政应诉案件44宗,行政复议维持率和行政诉讼胜诉率均达到100%。各地紧紧围绕地球日、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依法行政的和谐环境。八、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果。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三牵头五配合”工作。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廉政专题报告会和请市纪委陈日和副书记作廉政建设报告等形式,以及运用硇洲岛国土资源所干部朱慧芹十六年如一日为国守土的正面典型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按照部和省厅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部署,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编制了清晰的业务《流程表》和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业务《流程图》,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扎实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被评为“满意”单位。
九、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显著。市局党组高度重视,采取由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驻村人员跟踪落实、扶贫责任到户到人的措施,帮扶吴川市黄坡镇里屋村委会。投入145万元建设养猪场、木材加工厂、土地整理等7个项目,已赢利约72万元。并采取贫困户入股分红的办法,使贫困户不返贫。目前85%贫困人口已实现脱贫,村集体经济收入大幅增加。经省考核组考核,评分为100分。我市国土资源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由于201*年至2020年全市用地规模严重不足,国土资源部和省厅对年度用地指标控制越来越严,我市拓展用地空间力度受到限制,保发展与保资源矛盾依然突出。二是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水平还不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三是我们的管理理念有待进一步改进,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201*年工作计划
20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201*年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做好以下九方面工作:
一、强化土地管理,提升用地保障水平。一是加强与用地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优化用地服务,加快用地报批速度,保障湛江钢铁基地、中科炼化等重点项目、民生工程项目用地需求。抓好湖光职教基地、乐山西路沿线、华侨农场、海东新区二期等用地的收储工作。抓好原湛港五区、体育中心东面、坡头南调商服区等处约830亩土地的拍卖工作。二是认真实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展土地年度变更调查,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规划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计划与建设项目预审管理制度,严格限制“两高一资”等限制类项目用地,确保土地资源合理使用。三是加强和完善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对“批、供、用、补、查”进行全程监管。开展已批建设用地供地情况专项清查,全面掌握各地已批建设用地的征地实施、土地供应及供后利用情况,切实解决“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的现象。要建立实施《湛江市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制定出台《湛江市建设项目征地批后实施管理办法》。四是深化征地制度改革,适时调整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制定出台《湛江市(市区)区片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湛江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五是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各地必须在3月底前编制完成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各地要建立《湛江市房地产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六是积极推进土地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加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加快农村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力争201*年底前农村宅基地发证率达到80%以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发证率达到85%以上,逐步推进以证管地。二、强化项目引导,促进“三旧”改造整体推进。按照“示范带动、逐步推进”和优先安排重大民生项目及完善用地手续的要求,坚持以项目为载体,集中力量抓一批精品工程,点面结合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积极配合市“三旧”办围绕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三旧”改造操作办法,对属于自身权限可审批的项目要进一步简化程序,抓紧审批。抓紧“三旧”改造建设项目用地报批、确权登记发证和供地工作,为项目建设开工打好基础。重点推进霞山“渔人码头”、旧大天然片区、文保北村旧村庄等重点改造项目,回收半球集团、外贸储运公司、银帆公园片区的用地。
三、强化责任落实,提高耕地开发补充质量。进一步完善我市耕地保护考核制度和奖惩机制,促进各地耕地保护责任的落实。4月底前完成全市基本农田调整划定验收工作。继续推进开发补充耕地工作,协同农业等部门抓好新增耕地后期管护,提高开发补充耕地质量。今年全市要完成利用园地山坡地开发补充耕地15万亩,徐闻县、雷州市年内要建设1-2个利用园地山坡地开发补充耕地示范项目。加快推进土地整理项目,全面完成与省政府签订责任书的14个省级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四、强化机制建立,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的导向机制,制订全市不同地区、不同项目的供地指引,引导建设用地供应向产业升级和城乡优化布局倾斜。抓紧修编市区土地基准地价,修订市区土地出让金计算办法,建立和完善标定地价测定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市场调节机制。健全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制度,对各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进行量化考核。我市是全省围(填)海造地试点市,要积极配合海洋渔业部门推进围海造地工作。
五、强化规范管理,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抓紧做好矿产资源的“两查”工作,在3月底前完成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库与原有矿产资源储量库的衔接,认真妥善解决调查和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审批登记行为,尤其要加大地热水开发管理力度,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监管工作。认真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和矿产督察,逐步促进动态监测和矿产督察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县级地质灾害规划必须在上半年完成。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年内完成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工作。加快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建设。加快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与治理工程,实现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与治理的比例不低于10%的目标。
六、强化基础建设,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加快推进“金土工程”建设,确保201*年年底前国土资源行政许可项目实现网上办理、网上监管。加强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市、县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加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大力推进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争取年底前完成。着手建立测绘行业信用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测量标志动态管理制度,开展测绘项目登记备案和成果目录汇交工作。推进国土资源信息服务集群化,实现国土资源信息目录、社会急需和非涉密信息的网上服务。
七、强化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国土资源管理行政效能。认真实施“六五”普法工作和全面推进第二个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编印《六五普法手册》、《依法行政手册》和《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应用手册》,建立依法行政量化考核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有计划地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活动,尤其要下大力气抓好新出台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学习。各级党组中心组每月要组织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进行一次专题学习,切实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普法和国土资源法制宣传,组织宣讲团送法下乡,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人民群众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意识。
八、强化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和国土资源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继续认真抓好扶贫开发工作,确保贫困户在入股分红中不返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加强干部队伍廉洁从政,积极推进网上交易和网上监管。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从制度层面消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因素,努力提高国土资源系统服务社会、服务民众、服务基层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九、强化执法监察,全力抓好违法违规用地清查整治工作。自201*年1月31日起至201*年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201*年度违法违规用地清查整治行动,确保全市违法用地占用耕地比例不得超过15%。各地要认真落实依法保护耕地的目标责任制,加强对违法违规用地和违章建筑行为的监督管理并及时制止。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与动态巡查零报告日报告制度相配套的动态巡查检查考核机制,对违法违规用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查处。对巡查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务必做到100%发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100%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100%告知共同责任部门。同时要认真做好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尤其是要加大业务用房建设力度,力争在今年6月前全部完成。落实信访突出问题领导包案制度,提高信访案件办结率,切实抓好信访维稳工作。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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