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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展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0:04:11 | 移动端:关于印发《开展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开展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镇府发201*54号

中都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开展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

现将《开展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开展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开展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川机发2069号)、《开展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宜府办函[201*]193号)和《开展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屏府办发[201*]77号)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民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加强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全面提高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全镇客运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镇政府决定从8月13日---10月13日在全镇开展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消除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客运车辆、驾驶人员的源头管理,进一步落实各村各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全镇客运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着力构建客运安全的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

组长:将科永镇政府镇长副组长:徐世扬镇长助理成员:邓世元镇安办主任

张友彬派出所所长胡金红镇安办工作员

孙懿镇交管站工作员李代全镇交管站工作员刘运来镇交管站工作员蔡远胜镇交管站工作员王体贵镇交管站工作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交管站,办公室主任由孙懿兼任。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8月13日---8月13日):自查阶段。各村(社区)和安办、交管站、派出所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自查工作;同时,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活动。

第二阶段(9月1日---9月15日):接受上级交叉检查阶段。

第三阶段(9月16日---10月13日):市、县督查阶段。第四阶段(10月14日---10月20日):总结阶段。各村(社区)和安办、交管站、派出所要认真总结本次

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经验,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隐患整治活动,不断完善客运安全监管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严查客运车辆驾驶员违法行为

派出所要比照春运交通管理工作的要求,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入到路面。要保证热法装备满足执法需求,确保交通流量较大的县乡道见警车、见警察,严格查处客运车辆超载、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管站要积极配合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从严管理车辆,强化路面管控。交管站要切实落实“三关一监督”工作措施,加强对出站客车的安全检查,防止超员客车出站;禁止驾驶员在行驶途中接打手持电话的措施,要在车内醒目位置标明“禁止驾驶员接打手持电话”等字样。

(二)开展危险路段大检查大整治

各村要对公路安全状况开展一次全过程全覆盖的大检查大整治。对安全设施缺失、公路损毁严重等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要及时整治,对一时难以整治的,要按规范标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注意安全,必要时安排人员“一对一”守护;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路段实施公路安保工程,增设警示标志,不断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三)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镇安办、交管站、派出所对客运驾驶人员集中开展安全教育,通过通报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剖析客运车辆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教训,讲解恶劣天气和突发情况下的驾驶注意事项,教育客运车辆驾驶人安全驾驶,提高安全驾驶的意识和技能。

镇安办、交管站、派出所还要通过其他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公路客运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赢得广大群众和社会舆论支持。要建立客运交通安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客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四)加强信息报送

我镇安办、派出所、交管站要及时收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建立畅通的信息联系机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二0一0年八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客运交通安全检查通知

中都镇党政办201*年8月23日

扩展阅读: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府办关于开展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泸江府办函201*157号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府办关于开展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

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进入7月以来,全省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反弹,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连续发生3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这些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暴露了一些地区和部分客运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和交通违法行为严重等突出问题。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及水上交通事故,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在我区发生,现将《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泸市府办函201*172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严格按照泸市府办函201*172号要求,立即成立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并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明确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各部门职责:交通部门负责客运交通安全源头的检查和整治,并认真做好县道等危险路段的排查和整治;运管部门负责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的检查和整治;海事部门负责水上交通运输客渡运安全的检查和整治;交警部门负责检查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乱停乱放和行车拨打手机、接听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各乡镇街(景区)负责辖区内的道路运输客运、水上交通运输客渡运安全的检查和整治,并认真做好乡道、村道等危险路段的排查和整治;安监、监察部门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

三、全区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从8月13日开始到10月13日结束。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区级有关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大整治工作采取边检查、边整治的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整改到位。具体安排如下:

(一)8月13日至8月31日,各客运企业和各相关部门自查。(二)9月1日至9月15日,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检查。(三)9月15日至10月13日,由安监、交通、交警组织综合执法检查和区督查组对大检查大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四、各单位于10月11日前,将检查和整治情况的总结报区安监局。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泸市府办函201*17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7月份以来,我省连续发生3起重大道路交通客运事故。7月15日,我市泸州现代运业时代公司一辆超长线客运车辆在贵州境内贵新高速麻江县路段与大货车追尾,造成5人死亡、12人受伤。这些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暴露了一些地区和部分客运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和交通违法行为严重等突出问题。省委、省政府对上述道路交通事故高度重视,要求各地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以此为戒,大力整顿道路交通运输市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及水上交通事故,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立即开展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消除严重威胁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使客运车船、

驾驶人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管部门安全监管和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客运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各类交通事故大幅减少,杜绝因人为因素造成的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二、检查整治内容

对全市所有客运企业、客运驾驶人、客运车站、渡口码头和通行客运车辆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县乡道路进行大检查大整治。

(一)开展客运企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交通部门要从严落实“三关一监督”源头安全工作职责,要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管理有漏洞的客运企业,要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车辆二级保养和例检制度,严防安全性能不合格和报废车辆上路营运,推广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等科技装备,利用客运车辆GPS监控平台,加强客运车辆动态监管;督促客运企业对驾驶人开展有针对性的强化教育培训,加大对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行驶中接打手持电话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二)开展客运驾驶人大检查大整治。公安部门要对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建立驾驶人交通违法、肇事信息记录查询平台,全面掌握客运车辆和驾驶人详细情况,逐一将客运车辆和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进行比对,将有交通肇事负同等以上责任记录或者有记分记录的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对驾驶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的严重违法行为,在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多次违法记录未及时处理的客运驾驶员,公安交警部门要抄送客运企业,告知其通知相关客运驾驶人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并通报交通运管部门。交通运管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对其进行教育处理,情节严重的应调离驾驶岗位,对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安部门注销或者吊销的,由交通运管部门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因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从业资格证被吊销的,3年内不得重新参加从业资格考试;督促客运企业对所有客运驾驶人集中开展一次面对面安全教育警示,通报今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剖析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教训,讲解恶劣天气和突发情况下的驾驶注意事项。今年我省已发生两起因驾驶人接打手持电话而引发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要制定禁止驾驶人在驾驶客运车辆时接打手持电话的措施,在车内醒目位标明“禁止驾驶人接打手持电话”等字样,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明确乘务员和乘客有权共同监督驾驶人,严禁客运车驾驶人在行驶途中接打手持电话。凡客运车辆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安监部门要会同交通、公安部门对驾驶员培训、考试和发证过程进行责任倒查,把培训、考试记录作为责任倒查的重点和依据。

(三)开展危险路段大检查大整治。交通部门要对公路安全状况开展一次全过程、全覆盖的大检查大整治,特别是边建设边通车的公路,交通部门要督促建设业主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公路通行秩序的监管。加大对公路

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重点是国省干线公路、重要旅游线路,对安全设施缺失、公路损毁严重等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要及时整治;对公路交通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治的,要按规范标准设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车辆驾驶人、行人注意安全,必要时安排人员“一对一”守护;在通行客运车辆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路段,要按规范设限速标志和警示标志,按《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要求设波形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凡短期内无法安装到位的,各级政府要制订出安装安全防护设施的时间表。凡旅游线路危险路段未安装安全防护设施的,不得开通旅游班车。对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不力的,要参照事故处理的相关规定,比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对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治不力的,有关区县政府和责任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四)开展客运交通秩序大检查大整治。公安交警部门要保证测速、酒精检测仪和其他执法装备满足执法需求,确保国、省道和交通流量较大的县道见警车、见交警,加强客运车辆道路通行秩序管理,严格查处客运车辆超载、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要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逐车检查、登记;针对客运车辆站外上客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确切掌握各客运站客流高峰时段和站外上客的主要时段和路段,安排警力加大查处力度。交通运管部门要严格客运线路审批,对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含)以下山区公路,不得批准客运班线;公安部门

在道路执法中发现客运班线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的,要禁止通行,并及时通报交通运管部门,由交通运管部门督促客运企业合理调整客运班线的发车时间。客运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客车运营管理,班线客车要严格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站点上下乘客,不得站外上客或揽客,客运包车不得搭乘合同外的旅客,严禁客运包车途中上客。

(五)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交通部门、海事机构及相关涉水部门要对辖区客渡运企业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主要查客渡船适航状况、船员适任情况和相关管理主体履职到位情况。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登记在案,并明确整改要求,落实专人跟踪,做到检查、整改、复查、销号各环节闭合。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一律先停航再整改,决不允许带病运行;对无证驾驶、非客船载客等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罚,绝不姑息;对签单管理不到位、执行救生衣行动不力和传递汛情信息不力的,有关部门必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六)开展事故责任督查追究。各级安监部门要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2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今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客运事故、屡次发生超速、超员等违法违章行为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逐一进行责任倒

查,认真查找事故原因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安全管理责任未落实到位的,要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6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且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企业,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责令消除安全隐患,安监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责令企业停业整顿,经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交通运管部门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各级监察部门要对在事故中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人员进行责任倒查,落实党纪政纪责任。

三、检查整治方式和时间安排

全市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从8月13日开始到10月13日结束。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各区县交叉检查、市级有关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大整治工作采取边检查、边整治的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及时整改到位。

8月13日至8月31日,各客运企业和各级相关部门自查。9月1日至9月15日,各区县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检查。9月16日至9月30日,由市安办组织各区县进行交叉检查。(具体分组安排见附件1)

10月1日至10月13日,市督查组对各地大检查大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具体分组安排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区、县安委会要负责组织协

调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相关工作。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级领导干部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深入到每个客运企业、重点路段、重点渡口码头进行督导检查。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级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对全市客运交通安全工作中的盲点和薄弱环节自查一遍,对所有客运企业管理人员和驾驶人集中教育一遍,对客运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集中宣传一遍,对客运交通安全隐患彻底排查治理一遍。

(二)制定方案,按期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客运企业、客运车站和路段,各区县、各部门及有关企业要按照轻重缓急提出整治目标,制定整治方案,列出整治时间表,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明确责任人,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对不具备客运车辆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要依法予以封闭;对未整改到位的客运企业,要暂停其经营活动,直至整改到位。道路客运安全检查要填写《检查客运交通安全工作统计表》(附件3)

(三)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区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教育引导客运企业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增强做好客运交通安全工作的主动性。要充分发动广大客运从业人员参与检查整治工作,认真查找客运交通安全隐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促进客运交通安全工作。

(四)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

监督检查,在组织客运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要及时督促指导区县政府和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督导工作要严肃认真,深入细致,确保实效,对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区县交叉检查组于9月25日12时前、市督查组于10月15日12时前,将交叉检查和督查情况(重点反映存在问题及下步整改建议)、《检查客运交通安全工作统计表》(附件3)报市安办。

市安办联系人:廖世才

电话:3101065,传真:3101719电子邮箱:lzajjzhk888@126.com

附件:1、区县交叉检查组安排表

2、市督查组安排表

3、检查客运交通安全工作统计表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1:

区县交叉检查组安排表

组号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第四组检查组江阳区、龙马潭区泸县、合江县纳溪区、叙永县古蔺县被检查区县叙永县、古蔺县江阳区、龙马潭区泸县、合江县、纳溪区备注:

1、交叉检查组由各区县交通局牵头,公安、安监、监察、工会参与(参加部门派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公安部门必须是交警大队分管事故处理的大队领导),组成联合检查组。

2、检查组栏目中,排在最前的区县交通局为组长单位。3、各组要将检查组组成人员名单(姓名、性别、职务、单位、联系电话)于8月20日前报市安办。

4、对每个区县至少抽查2个农村集镇、3个客运站、5条重点线路、20台客运车辆和2个渡口码头(交叉检查组要明确客运站、农村集镇的检查内容)。

附件2:

市督查组安排表

组号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参加单位被检查市(州)市公安局、市安监局江阳区、龙马潭区、泸县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叙永县、古蔺县纳溪区、合江县备注:

1.牵头单位派1名局级领导任组长,参加单位至少派1名科级干部参加。各部门要将检查人员名单(姓名、性别、职务、单位、联系电话)于8月20日前报市安办。

2.对每个区县至少抽查1个农村集镇、2个客运站、3条重点线路、10台客运车辆和2个渡口码头(督查组要明确客运站、农村集镇的检查内容)。

附件3:

检查客运交通安全工作统计表

被检查区县:检查时间:月日至日项目组织领导检查内容是否制定大检查、大整治方案。是否完成各区县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否完善。对承包、租凭、融资合作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管理。抽查10台客运车辆,计算未安装或未启用GPS监控的百分比。抽查10台客运车辆,检查车辆技术状况是否在二级维护期内。是否按期对驾驶人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驾驶人超速、超员、接听和拨打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教育情况。是否制作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品。宣传教育情况是否在客运车站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品和播放光盘。是否在区县主流媒体曝光客运交通违法行为。是否建立客运交通安全举报奖励制度。201*年排查处,治理处,治理率%。具体路段危险路段排查治理急需治理危险路段。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建议措施检查情况是是是好较好是好是是是是较好否差否否否否否否否差企业安全管理

交通安全服务站是否坚持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是否路面管控抽查10台客运车辆,计算超速,超员等违法率。急需调整客运班线的路段。具体线路原因没有原因三级以下山区道路夜间是否有客运车辆通行。不宜通行客运车辆的路段。是具体线路处罚客运车辆交通抽查10起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客运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计算调整驾驶人岗位百分比。对有多次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及客运企业的主管人员是否进行处罚。事故责任追究水上安全管理凡发生死亡1人以上的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是否进行了责任追究,未进行责任倒查和追究有多少起。抽查客渡船适航状况、船员适任情况。抽查客渡运船舶现场签单管理到位情况。抽查救生衣行动“两个”100%执行情况。抽查10起客运交通违法行为,计算抄告百分比。是否检查人员签字:联系电话:

主题词:安全检查专项行动通知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年8月19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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