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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站车队管理制度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0:10:55 | 移动端:环卫站车队管理制度

环卫站车队管理制度

环卫站车队管理制度(试行)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车队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水平,为

确保车辆统一管理和行车营运安全,树立环卫工人的良好形象,增强凝聚力,不断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第三条

站车队坚持高效、安全、整洁的工作理念。

车队具体负责全区垃圾转运、全站果皮箱及垃圾库等环卫设施

机械部分维护、全站车辆安全、保养和管护,其他交办工作。

第一章职业道德规范要求

第四条

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规范操作,文明驾驶、主动热情、态度

谦和,团结友爱,及时运送。

第二章劳动纪律标准

第五条车辆一律按车队的调度命令行车。

第七条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操作规程的要求合法、文明驾驶车辆,并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驾驶人员驾车时必须精力集中,确保行车安全,在行车中严禁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

第九条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路卡,以上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第十条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章守纪,做到各行其道,礼貌行车,不得长期占用超车道,信守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驾驶车辆时严禁穿拖鞋、闲谈、吃东西、酒后驾车,严禁行车中接、拨打电话。

第十二条驾驶员严禁在车内、油库吸烟及携带明火。

第十三条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须立即停车,设置标志,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向车队及交警部门报告,听候处理,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第十四条驾驶员必须积极参加车队或者站组织的安全活动,服从站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驾驶员在行驶期间,应与其它车辆保持一定的距离。车辆必须在车队指定地点停放。

第十六条随车装卸工必须随车做好密闭转运等工作。

第十七条车辆在路途中发生故障时,必须在车后安全距离的醒目地点放置随车的红色三角标牌,并打开应急灯,提示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

第十八条驾驶员在收车时必须做到“三勤三检、日常巡检”。

第三章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车队要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建立安全教育,安全培训,事故处理,安全考核,台帐及车辆和驾驶员分类管理档案。切实做到“安全重于泰山”。

第二十条驾驶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敬业精神,确保优质服务和行车安全。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必须努力学习政治、业务,安全知识,掌握垃圾装卸操作规程,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技术水平。掌握垃圾装卸、运输操作规程和消防灭火技能。必须参加站组织的消防演练,掌握一定的消防技能。

第二十三条车队每月开一次例会,小结当月运行情况,并组织驾驶员学习遵章守纪安全知识。

第四章车辆及设备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车队要按照“一车一档案”落实专人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制度,对每台车及设备交付使用的时间,运行公里,保养换件、维修检查、投诉处理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记载并存档。车队根据档案记载和实际运行情况,定时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第二十五条每台车必须明确专职驾驶员,驾驶员对车辆的各种手续及随车工具备件、电瓶、备胎及车辆各个操作机构进行全面负责。车辆更换驾驶员时,对以上物品进行登记签字,如有损坏丢失查不出责任人者,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严格做好驾驶员的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车辆完成任务后必须开回车队安全停放,不可将车辆放在车队以外(特殊情况停放车队外指定地点须经车队报站领导同意)的任何地点过夜,否则造成的任何损失由责任者承担。

第二十七条车辆如有故障驾驶员必须及时报告车队负责人,以便及时排除和修理,小故障当天必须排除,否则造成不能出车的损失由责任者承担。

第二十八条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准车辆带故障上路行驶。第二十九条车辆附件在车体上固定牢固,倾斜度不超过允许范围。第三十条车辆的油泵、呼吸阀、密封盖、胶管等配套附件性能完好,使用安全有效;各部件螺栓、螺帽齐全坚固。

第三十一条汽车必须配备一个以上干粉灭火器设备,质量符合要求,安放位置适宜,使用方便。以上设备,要求驾驶员勤检查、勤保养。

第三十二条按市局制定的标识要求,统一喷涂规定标识,车门喷涂自井及自编号。

第三十三条经常保持车容整洁,无明显泥污,附件及工具放置有序。第三十四条驾驶员在装卸、运输各环节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第三十五条车辆进入作业现场,驾驶员应严格按照垃圾库及垃圾厂的相关要求作业。

第三十六条装卸工必须随车并确保垃圾密闭转运。

第三十七条每日收车垃圾转运车必须如实填报当日垃圾转运工作量。

第五章车用燃油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严格按照站燃油管理制度(自井环字〈201*〉36号)执行。

第六章车辆维护维修保养的规定

为了保证安全行车,加强车辆保养,增加车辆的使用寿命,降低备品、备件的消耗,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三十九条运输车辆的维护

1.日常维护: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必须对车辆外观,发动机外表进行清洁,保持车容整洁。对车辆各部位润滑(脂)、燃油、冷却液、制动液等各种工作介质、轮胎气压进行检测补给。确保行车安全。

2.一级维护:是由驾驶员负责对车辆做定期维护保养作业。其中心内容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系统的灵活、可靠性。

3.二级维护:是由保修组或者指定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必须按期执行。

4.车队每半年对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查,并将车辆维护情况分车、分次计入车辆技术档案。

5.驾驶员在维护过程中,要确实落实一保、三检、四勤的优良传统:一保:保持车辆各部卫生良好,车容整洁。三检:1、检查刹车、转向、传动是否灵敏有效。

2、检查各部仪表是否工作正常,机油、水是否充足。3、检查各部件是否松动和有无滴漏现象。

四勤:1、勤紧固2、勤保养3、勤润滑4、勤擦洗第四十条车辆的维修:

1.车辆必须做到定期维修、保养,落实车辆维修、保养制度,坚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排除,严禁带故障行车。

2.车辆维修本着保证质量、厉行节约、降低费用、满足工作需要的原则,达到快修、细修、严修的目的。

3.车队对车辆的轮胎编号进行登记,并注明备胎的号码,凡行驶6万公里以内的轮胎爆胎事故,要进行严格的技术鉴定,属于轮胎质量的,

投诉生产厂家处理,否则将按轮胎的磨损程度由责任者按比例赔偿。

4.凡是修理的车辆,都需经过站和车队领导进行鉴定(必要的时候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费用按照责任分担),对违犯操作规程,车辆使用不当,造成机械事故,驾驶员应承担其修理及配件的全部损失。

5.对随车配备的工具、电瓶、备胎及罐车所用的专用附件,驾驶员应爱护使用,谁损坏、谁负责、谁赔偿。

6.根据车辆的使用年限和车况,严格控制每台车的维修保养费用。

第七章驾驶员考核与奖惩制度

第四十一条对驾驶员待遇按照站的相关规定实行。

第四十二条单位对驾驶员和装卸工实行节油奖励,具体规定按照站燃油管理制度(自井环字〈201*〉36号)执行。

第四十三条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对安全行车的驾驶员,全年无安全事故者,大车每年奖励800元,小车奖励400元,年终时一次性给予奖励以作鼓励。出现安全事故者取消当年先进评选资格。

第四十四条发生责任事故,经济损失在保险公司理赔后的剩余部分按照责任由责任人承担,具体标准为:1、同责者承担40%,次责者承担20%;2、1000元内由主责和全责责任人自行承担,超过1000元部分的全责者承担80%,主责者承担60%;3、自行承担部分最高不超过15000元。

第四十五条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自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四十六条对不遵守规定和故意损坏车辆者,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损失评估费用),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部门处理,责任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由于个人违章驾驶所造成的扣证、罚款一律由责任者自负。第四十八条垃圾转运不密闭或者速度过快等原因造成沿途洒落所造成的罚款一律由责任人承担,不能查明责任人者由装卸工和驾驶员按照6:4分担,同时站对驾驶员和装卸工分别扣款50元。

第四十九条车队人员应绝对服从站和车队的随时分配,不迟到早退。第五十条任何情况下司机不得随意载客和拉与工作无关物资,一经发现将扣款100,造成罚款者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第五十一条对违反车辆检修等规定造成工作延误的,扣款50元,造成严重影响的扣款100元,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后果的扣款200元,并做待岗处理。

第五十二条随车装卸工未随车发现一次扣款20元,造成沿途洒落等行为者扣款50元/次,造成罚款的由责任人承担。

第五十三条被市区政府、主管局书面点名通报者,扣款50元/次。口头通报者扣款20元/次。

第五十四条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款20元,造成被盗、车辆损失等由责任人自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十五条对车辆未建立档案者,分清责任,对责任人扣款20元并责令在一周内建立健全车辆档案;仍未建立者扣50元,再次责令在一周内建立健全车辆档案;仍不完成车辆档案建立者,对责任人扣款100并待岗一周;在待岗一周内仍不能完成车辆档案建立者,扣款200元,并做一周以上不定期待岗处理。

第五十六条对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表现突出将推荐为各级各类先进并以资奖励。

第五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违规行为按照原制度执行。

扩展阅读:攸县环境卫生管理处车队管理制度

攸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文件

车队管理规定

为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车辆正常动作,加强责任心,车队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请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一、车辆的管理规定

1、

车辆应及时清洗,每天保持干净、整洁、卫生,清洗不及

时扣40元/次,清洗不到位扣20元/次。2、3、4、

引擎每月应至少清洗一次,没有清洗的扣20元/次。车窗车貌不整,有吊挂物,扣10元/次。

运输垃圾途中车辆未盖蓬布或覆盖不严,沿途撒漏,扣100

元/次,有关部门查获罚款自负。5、

严禁带火种进入垃圾场,严禁乱倒垃圾,违者处以200元

罚款。6、

车主司机严禁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违者处以200元

罚款;造成事故损失的,由个承担全部损失和赔偿责任。7、

不按交通法规驾驶,当街乱停乱入造成交通堵塞,每次扣

50元,交通违章罚款自负。车辆应坚持中速行驶,城区行驶速度在300/t内;郊外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在500/t内速度行驶,违者处30元/次罚款,造成事故的处200元/次罚款,并按事故处理办法处罚。8、工作不认真,交接班后积存垃圾;停车作业时,不入警示

牌,不设三角木,遗漏垃圾收集点,或收集不准时(故障、堵车除外),扣20元/次。9、

车辆下班后不及时归队入库,私自调班,抵班,每次扣20

元。发生车辆配件,油料等物资被盗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责任人赔偿。

10、工作责任心不强,不爱惜公共财物,造成轮胎损坏,钢板断

裂,以及损坏其它公物,按所损价格50%赔偿。

11、盗窃集体财产,从油箱中抽油出卖或者新件换旧件,谋取私

利,查获后,处以10倍的罚款,并停聘停岗,情节严重,追究刑事责任。

12、工作不仔细,操作不当,压缩车在压垃圾过程中压坏板车或

造成人员伤害,则处以200元罚款,造成人员伤害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13、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管好随车物品,灭火器、警示牌、

及三角木应随车携带,没有携带者,每次处以100元罚款。14、驾驶人员应在车辆入库前检查车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如

未及时检查,出现下列情形,给予相应处罚:

(1)制动单边,每次扣驾驶员20元,制动失灵,造成安全事故

的每次扣责任人20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损失,按事故赔偿办法处理。

(2)无手制动,每次扣驾驶员40元;手制动不灵,每次扣驾驶员20元。

(3)方向机无油,渗油,未及时加注每次扣驾驶员20元,方向

机游动间隙过大,未及时报修,每次扣驾驶员20元。(4)横直杆球头严重松旷,每只扣驾驶员40元;前后钢板因疲

劳损伤,断裂应及时报修,未报修,每次扣驾驶员40元,造成多片损失按所损价格50%赔偿。

(5)前后骑马松动1处,每次扣驾驶员50元,(造成车厢移位

发生事故,按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6)因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轮胎划裂,缩短轮胎使用寿命,

每次每只扣驾驶员200元。

(7)因平时缺乏检查,发生轮胎脱落(外飞),每次扣驾驶员

10元(造成机损或事故的按事故处理办法处理)。(8)轮胎螺丝松动,按每松动1只,扣驾驶员10元;因螺丝松

动造成十字轴不能断续使用,每次扣驾驶员30元;因螺丝脱落造成传动轴变形,弯曲的,扣驾驶员100元;传动轴花健螺母松动1只,扣驾驶员20元;中间轴承间隙大,橡胶圈松旷严重,扣驾驶员20元。

(9)未按规定及时添加电解液,造成缺液一次,每次扣驾驶员

100元;因缺液原因引起电瓶不能继续使用,每次每只电瓶扣驾驶员200元。

(10)因燃油箱固定不牢,未按规定安装,每次扣驾驶员50元

(造成燃油漏失加扣50元)。(11)空气滤心器未定期清洗,检查,发现脏一次,扣驾驶员

20元;空气滤心器因固定不牢,起不到过滤作用一次,扣驾驶员40元。

(12)发动机漏水一次,扣驾驶员20元;发动机缺少机油一次,

扣驾驶员20元;严重缺少机油一次,扣驾驶员50元;后牙箱,变速箱,因缺少机油,齿轮油引起的机损事故,每次扣驾驶员200元,并赔偿损失的50%。

(13)因错接,乱接发电机线,造成发电机线路短路,烧坏发电

机,对当事人按发电机的总价50%进行赔偿。

(14)因使用起动机操作不当,连续运转造成损坏泊,或者明知

起动机出现故障再继续使用的,发现一次扣当事人200元。(15)各各灯光应齐全,缺一盏,扣驾驶员20元。

(16)因故障车需牵引,发生碰挂,造成损失较轻的(200元以

内),扣驾驶员50元;车辆因发生故障牵引时损失严重造成事故的,扣除200元;因车辆发生障碍,不宜继续行驶的而再继续发动行驶1次,扣驾驶员100元,造成机损事故的另行处理。

(17)垃圾车及车厢有垃圾,未每天清扫,发现一次,扣40元(驾驶员,装卸人员负同等责任)。

(18)缺黄油咀一只,扣驾驶员20元;有黄油咀且无黄油一次,

扣驾驶员20元。

(19)车辆报修,驾驶人员应使用报修卡制度,填好报修卡后经报修人,维修人员签字后,方可修理,未填报修卡者,每次扣驾驶员20元。

(20)多功能垃圾斗未按规定摆放在投斗位置内侧,一次扣50

元(司机,装卸人员负同等责任),造成事故,伤害他人,处罚200元,并按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21)车辆进出车库应注意上下左右的安全距离,损坏车辆、车

库的一次,扣驾驶员50元。

(22)操作多功能车中如粗心大意,发生伤车、伤人事故的,驾

驶员负主责,装卸人员负次责,处罚200元,并按伤车伤人事故处理。

(23)多功能垃圾车横栓应栓到位,一次扣驾驶员,装卸人员各

20元。造成事故的,处罚200元,并按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二、维修人员的管理规定

1、车辆的报修:主车司机发现车辆有故障隐患,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申请车辆维修一,须分管领导同意后,维修班及时组织人员对其维修。维修车辆的原则:保质,安全,迅速。维修班工作人员对所维修车辆要对其质量检查,出厂要有质量检查人员签字放行,质检人员对其车辆维修质量负责。

2、对报修车辆,接到报修通知单后,对其维修部位,维修人员要认真分析故障原因,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维修人员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召集安全小组开分析会,作出处理决定。3、维修人员按到报修卡后,应认真仔细分析,排除故障,因工作粗心,造成排故不准而无故损失零配件,扣当事人50元,零配件按原价格的50%赔偿。

4、待维修的车辆因未固定牢靠造成事故的,每次扣维修责任人200元,事故造成的损失按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5、维修车间及车库内要搞好各种用电设备的接地线,保险丝,以免漏电,发现因电危及安全的事故苗头一次,扣维修人员每人每次40元;维修车间及车库,维修工作场地内外设施设备摆放整齐有序,卫生状况良好,日常生产工具应分门别类保管,无故丢失工具的,视原价值的50%赔偿,新工具视原价值的90%赔偿。6、没有特殊情况,维修车辆不过夜,否则处以200元罚款,有特殊情况,请示领导批准。

7、维修班收班后,要切断车间电路,收好维修设备和工具,锁好门,否则,每次扣直接责任人50元,造成工具损失的,按新规定赔偿,造成重大事故的,按国家重大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三、零、配件的购买制度

1、采购点的确定由主定领导确定,由分管领导根据计划采购书认购,采购回单位后,由维修主管对其质量验收,最后,由保管收库。

2、所有装配到车辆上的零配件,车辆的主车司机都是第一验收人,必须由其在出库单签字领用,由其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用出库。

3、所有零配件的价格确定,主定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应当协助好主管领导把好价格关,维修领导应该当好主管的助手,严格把好零配件的质量关。维修领导是配件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出现质量不好,价格过高的,对其主要人员处以200元以上罚款,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对所有物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执行进出库制度,必须有进,出库单,方才可以报销。

四、保管的管理制度

1、贷物进出库,必须执行严格的进出制度,入库手续,出库手续,必须要有领出料单,做好台账记录,手续不齐,台账不清扣50元。

2、对所有车辆的油,燃料消耗,必须记录清楚,对车辆的所有材料消耗都必须记录清楚,记录不清的每次扣50元,经查对用油不实的,处十倍以上的经济处罚,直至辞退;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3、对所保管的物品,必须精心管理,造成遗失或损坏,每次扣100元,并赔偿损失的80%。

4、保管室应做到整洁有序,物资存入分类整齐,油库内严禁带火种,发现一次,除扣当事人员20元外,保管人员也负同等责任。

5、对所保管的代运单,不得遗失,发生遗失,按200元/车进行赔偿。

五、工作人员的管理规定

1、提倡热爱本职工作,爱护公共财物,鼓励职工爱处如家,视单位荣誉为个人荣誉,努力做好,坚决执行单位安排交给的各项任务,不计个人得失。

2、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环卫处的各项管理规定,违反规定的,按环卫处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3、坚持文明作业,上班期间不得穿拖鞋,光膀子,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4、不服从领导安排,并对其威胁,谩骂的,每处以100元罚款,多次不服从安排的,实行停聘停岗。

5、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娱乐过夜,造成疲劳过度,影响工作,处以1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事故处理办法处理。6、每个工作人员应对其自己的工作范围内的事情,严格要求办理,违反上述没做详细管理规定的,每处每次予以20元的罚款。7、任何人不得用单位车辆私自承接单位业务,违者每次处以200元罚款,并按所得的金额的10倍予以处罚。

8、接到催运单位的电话要及时安排,清运到位,不得耽误,否则处以20元罚款。

六、事故处理办法

发生事故,应及时报警和逐级报告单位领导,并积极施救,保护现场,严禁躲避,逃逸。根据责任人承担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事故费(是指保险公司理赔后的差额)。1、

在201*元之内,属全部责任的,责任人负责理赔事故

费的40%;主要责任的,责任人负责赔偿事故费的30%;属同等责任的,责任人负责赔偿事故费的25%;属次要责任的,责任负责赔偿事故费的15%。2、

201*元以上,属全部责任的,责任人负责理赔事故费

的15%;不足600元的,赔偿600元;主要责任的,责任人负责赔偿事故费的12%,不足500元的,赔偿500元;属同等责任的,责任人负责赔偿事故费的10%,不足400元的,赔偿400元;属次要责任的,责任人负责赔偿事故费的5%,不足200元的,赔偿200元。3、4、

交通违章罚款由驾驶员承担。

违反操作规程损害车械或造成人员伤害,由当事人赔

偿,赔偿金额由安全小组决定赔偿比例,但不低于60%。上述安全事故处理,由安全小组作出处理决定。

七、各种车辆的保养规定

现将各种车辆的保养规定予以公布,严格执行。如果不按规定执行的,对相关责任人和当事人予以200元罚款。(见附件一,二,三)附件一

多功能车保养规定

分管责任人:杨再春例行保养:每日进行

例行保养的主要内容是对车辆的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车辆外观,仪表指数以及车辆的操纵等进行的每例行检查和保养。

第一责任人:各车主车司机,第二责任人:陈万华。一级保养:10天一次

一级保养主要内容是出例行保养作业外,是以清理,润滑,紧固为主要的技术保养工作。第一责任人:陈万华二级保养:60天一次

二级保养除执行一级保养的作业项目以外,是以检查,调整为主要内容的技术保养工作。第一责任人:陈万华

大修:新车大修10万公里或两年以上,大修至在修7万公里或两年以上(可依车辆技术状况延期大修)。第一责任人:陈万华

所有保养情况,均有记录存档备查。附件二

侧挂车保养规定

分管责任人:杨再春例行保养:每日进行

例行保养的主要内容是对车辆的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车辆外观,仪表指数以及车辆的操纵等进行的每日例行检查和保养。

第一责任人:各车主车司机,第二责任人,陈万华。一级保养:20天一次

一级保养内容是除例行保养作业外,是以清洗,润滑,紧固为主要的技术保养工作。第一责任人:陈万华二级保养:120天一次

二级保养除执行一级保养的作业项目以外,是以检查,调整为主要的技术保养工作。第一责任人:陈万华

大修:新车大修叁年以上或依车辆技术状况决定。第一责任人:陈万华

所有保养情况,均有记录存档备查。附件三

压缩车垃圾车保养规定

分管责任人:杨再春例行保养:每天进行

例行保养的主要内容是对车辆的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车辆外观,仪表指数以及车辆的操作等进行的每日例行检查和保养。

第一责任人:各车主车司机,第二责任人:陈万华一级保养:15天一次

一级保养主要内容是除例行保养作业外,是以清理,润滑,紧固为主要内容的技术保养工作。第一责任人:陈万华二级保养:70天一次

二级保养除执行一级保养的作业项目以外,是以检查,调整为主要内容的技术保养工作。第一责任人:陈万华

大修:新车大修10万公里或两年以上,大修至大修7万公里或两年以上(可依车辆技术状况延期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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