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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法律诊所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0:13:35 | 移动端:榆林学院法律诊所工作总结

榆林学院法律诊所工作总结

榆林学院法律诊所工作总结

榆林学院政法学院法律诊所自创办以来,在各级领导的支持帮助下,在政法学院副院长马虎云老师和教学秘书司雪侠老师的认真指导下,在法律诊所全体学员的不懈努力下,法律诊所工作成绩硕果累累,各方面取得令人满意的进步,法律诊所在学校和社会的影响不断扩大,法律实践工作也不断深入、不断丰富,组织机构和日常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现就法律诊所制度建设、宣传工作和实践工作三个主要方面作如下总结:

第一、制度建设方面,法律诊所建立起了比较健全完善的制度。成立初期,建立起了法律诊所工作制度、法律诊所案件代理制度、法律诊所日常管理制度,法律诊所学生工作制度以及成员值班制度等,明确了法律诊所工作人员的职责、享有的权利履行的义务等。在值班的过程中,同学们细心地解答咨询者的法律困惑。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就认真地将问题记录下来请教老师,然后再将老师的解答回复给咨询者。值班的时候同学们利用空余时间认真整理卷宗材料,讨论法律义务咨询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疑难案例,并从各自的角度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由此不断加深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培养浓厚的学习兴趣,形成法律诊所良好的学习风气。学员们根据法律诊所的各项制度,认真开展案件代理工作,进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各项日常事务。

第二,法律诊所的宣传工作不断完善。长期以来,法律诊所的宣传工作取得重大发展。宣传工作主要围绕三项内容开展:(1)12月4日是全国法律宣传日,我法律诊所在我校学术报告厅开展12.4模拟法庭宣传活动,在院团委和我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模拟法庭取得满意的效果。(2)三月份,我们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制作了以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大学生消费权益保护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同学们收集整理各种经典的消费者维权案例,从法学的专业角度进行

剖析提出自己的见解。另外,我们还针对消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法,为同学们消费权益的维护提供了方向。(3)校园手抄报法制宣传活动。由于法制宣传活动是我们的一项工作重点,每次法律诊所开展活动特别是法律义务咨询,法律诊所的学员都会在学校的各个宣传栏粘贴宣传海报进行全面的宣传,鼓励同学们积极参与,号召法学专业的同学踊跃报名,充分锻炼自身的法律实践能力。

第三,实践工作方面,法律诊所的法律实践工作取得实质性的发展。本学期法律诊所的法律实践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法律义务咨询。诊所成立以来法律义务咨询活动由马虎云老师、司雪侠老师担任指导老师。法律义务咨询活动是法律诊所实践工作的一项特色,效果显著,集中体现在需要寻求法律咨询的广大市民所提出的法律问题上。与此同时,同学们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耐心地解答也赢得了市民们的一致好评。每次法律义务咨询后学员们都表示受益匪浅,将自身所学的知识服务于社会的同时也锻炼了自己的实践能力,并且从中发现了自身的不足,从而促使自己发奋图强,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实践能力。法律义务咨询活动效果突出。但是,不足的是由于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还存在着一定的距离,加上实践经验的不足和理论功底欠缺,同学们在法律义务咨询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难以解答的问题如:“工龄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医疗纠纷如何取证?”“商品房不合格开发商已经解散怎么办?”等。同学们将这些问题一一的向现场的指导老师请教并由老师悉心地为咨询者作答。在指导老师答疑解惑的过程中,同学们全神贯注地听老师讲解,并作了详细的记录,作为法律义务咨询过程中的疑难案件收集整理。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下和学员们积极地参加中,咨询活动为市民解决了许多法律困惑,得到了市民的好评。法律义务咨询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法律援助案件,法律诊所共办理了六个法律援助(代理)的案

件。法律援助是同学们参与法律实践的重要平台,诊所办理的六个法律援助案件特别是“榆天化职工状告领导”为法律诊所的法律援助工作起了个良好开端,为将来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奠定了重要基础。法律诊所的许多学员们都参与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过程,学员们对律师的工作有了比较感性的认识,充分锻炼了自身的实践能力,将课

堂知识与法律实践密切结合在一起,积累了宝贵经验。

然而,在取得进步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法律诊所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集中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1)值班制度不够完善,本学期虽然规定了比较详细的值班制度,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值班制度依然存在着不足;(2)法律义务咨询地点单一,由于时间和经费等方面的限制,在开展法律义务咨询活动比较困难,(3)法律诊所的整体工作效率还不能达到预期标准,少部分策划好的工作没有按期完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诊所整体的工作效率。

总之,经过不断地发展,法律诊所各方面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各种制度的不断完善,机构日趋成熟和健全。诊所成员们的学习热情十足,每次都能积极参与法律义务咨询,虚心地向老师请教,这使得成员们得到充实的锻炼,不仅提高了专业知识,而且也提高了实践技能,培养了浓厚的学习兴趣,增强了相互合作相互协调的能力,为将来的法律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榆林学院政法学院法律诊所

实验员:郝建华

二0一一年7月12日

扩展阅读:榆林学院关于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安排意见

榆林学院字201*55号

签发人:赵红星

榆林学院“五五”普法工作总结

省教育厅:

根据省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陕教政办[201*]3号)精神,我院认真安排部署,及时组织了“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现将所开展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认真部署,全面总结

接省厅文件后,我院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五五”普法检查总结验收领导小组,一名副院长任组长,宣传部长、党政办主任、政法学院院长任副组长,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团委、教务处、人事处、资金处、保卫处、政法学院、思政部等部门和院系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印发了《关于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安排意见》,对做好我院“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我院“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把总结验收工作落到实处。在总结验收过程中,我院把这次总结验收工作作为一次认真回顾、理清职责、完善制度、查漏补缺、培育和推广典型、总结经验的过程,作为一个推进工作、相互学习、广泛宣传的过程。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验收各类学校考核指标》的要求,夯实责任,将所有考核指标进行分解,逐条逐项落实到部门和院系,严格自查,院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在自查自验过程中,进一步明确了普法工作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及院系的相关工作职责,完善了常规性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办法,提出了将法律知识考核成绩作为今后教师晋升、评优的依据之一。经过自下而上的自评和自上而下的检查验收,我院自评分数为91分,达到了优秀档次。

二、“五五”普法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将法制教育工作作为我院重要工作研究部署。一是我院于201*年成立了学院“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一名副院长任副组长,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团委、教务处、人事处、资金处、保卫处、政法学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部,办公室主任由宣传部长兼任。二是院党委把普法教育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经常研究干部的普法教育和培训问题,责成组织部和宣传部,定期组织科级以上干部进行普法培训和考试。三是院行政把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等工

作列入院长办公会重要议事日程,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标准坚持按程序向属地物价部门申报,各类重大招标项目严格按程序在网上公布,坚持实行校务公开制度,聘请学院法学教师担任学院法律顾问,对各类经济合同及学院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四是学院主要领导经常要求各级干部“讲法制、讲政策、讲责任、讲程序、讲规范”。通过“五五”普法,学院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法用法成效明显。

2、普法工作机制建全,工作任务落实。宣传部负责学院“五五”普法工作牵头工作和日常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部负责科级以上干部普法培训和考试工作,党政办负责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法律咨询、制度建设等工作,资金处负责经费保障工作,教务处负责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工作,学工部、团委、保卫处负责组织对学生开展普法主题教育活动,政法学院、思政部负责对法律专业学生和全校学生进行法制课堂教育及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各有关部门、院系,目标明确,任务落实,配合协调,保证了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3、普法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每年党委和行政的工作要求中都提出依法治校、规范管理和党务、校务公开的明确要求,党委和行政各工作部门按职责分工都有普法教育的工作安排。学院层面普法和依法治理的重点主要有:党委中心组法制学习、各项制度建设、合同审核、规范程序、重视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坚持校务公开、干部培训、“12〃4”法制宣传、把法制教育作为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将课堂教学与课外主题教育相结合等。做到了普法工作的每项活

动事前有安排,事中有落实有检查,事后有总结。

4、普法经费有保障。近年来,我院为便于工作和管理,将办公经费、专项经费等均下达各部门管理,学院对相关部门的普法工作经费都有明确要求和规定,“五五”普法期间,年均专项经费6.7万余元,逐年呈递增趋势,其中201*年超过9万元。在本次自查自验中,学院决定今后将普法经费集中专设,划拨普法办统筹管理,保证日常有开支、重大活动有保障,做到专款专用。

5、面向学生对法制教育,做到了“四落实”,发挥了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我院始终将学生法制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除法律专业本、专科学生外,我院坚持对学生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其中涉及法制教育内容20课时,另安排8课时的实践教学,有任课教师17名,实践教学采用现身说法和实践考察等形式进行。为开辟第二课堂,思政部与榆林市戒毒所合作,建立了“榆林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基地”,每学期组织学生到基地进行现身说法教育。

6、学院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加强对干部的普法教育与考核。我院党委十分重视领导干部学法懂法用法的制度建设和培训、考核。201*年院党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院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201*年4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总支、党支部理论学习,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学习的任务与要求,每遇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党委中心组都及时安排学习新法。《物权法》颁布后,院党委中心组及时举行了学习会、专题学习,并邀请学院法律专家作辅导。“普法读

本”、“教育法规汇编”、“法律知识读本”、“教育法”、“高教法”、“教师法”、“合同法”、“物权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须知”等法律、法规书籍及时发放到副处级以上干部手中。在定期组织的处级干部理论培训班上,专门安排一次法律法规讲座,院党委书记慕锡凡等领导亲自作辅导报告。认真组织了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省市法律考试,201*年,组织了130多名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五五”普法考试,201*年后,每年组织处级干部参加榆林市普法考试;201*年,榆林市全市科处级干部普法考试点设在我院。对所有参加普法考试的干部,均建立了档案,并把参加培训和考试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7、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多彩,实效性强。一是建立了法制教育宣传栏,学院在办公区、公寓区、保卫处所在地等设有法制宣传专栏,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二是坚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从201*年起,在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坚持举办“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其主要活动形式有: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普法漫画、手抄报展、法律知识讲座等。同时,每年还配合榆林市司法局参与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活动。在面向学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中,由政法学院指导的学生社团组织普法协会,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组织学生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201*年10月18日,院学工部、团委同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了“法律进社区”活动,宣讲队学生通达发放传单、悬挂条幅、摆放展板等形式,为榆阳区崇文路社区广大市民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制咨询服务。四是组织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201*年以来,保卫处连续三年与榆林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在我院举行戒读学

员现身说法专题教育活动。与此同时,还邀请榆林市公安局交警部门的交警进学院作交通安全专题讲座,邀请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治安民警作治安管理与学生事故处理讲座4次,邀请榆林市消防支队消防干警作消防讲座6次。政法学院请榆阳区法院在我院进行法庭审判,落实法庭审判进校园。五是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积极开展法学教育实践活动。我院政法学院于201*年成立了第一个二级学院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卓有成效地开展了一系列活动。201*年,学院与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项目合作协议,我院法律专业教育实习基地设在富能律师事务所,富能律师事务所与政法学院共同在学院设立了面向社会服务的法律认所,每年富能律师事务所派律师到学院作1-2次专题讲座。政法学院还同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榆林市司法局、榆阳区法院等司法机关建立了教学实践合作关系。政法学院组织法律专业师生,每年在“12〃4”期间集中开展以宣传《宪法》为主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还开展“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活动。政法学院所开展的系列法律实践教学活动和普法教育活动,对推动全院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有声有色的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总结“五五”普法工作,我院坚持了依法治校,加强了领导,健全了机构,落实了责任,完善了措施,完成了“五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任务,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教职工和学生学法意识增强,用法成效明显,围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富有实效的各项活动,为学院改革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附:《陕西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各类学校考核指标》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陕西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各类学校考核指标

受检单位:榆林学院

评估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法制教育、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等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研究部署。(无领导小组扣4分,没有纳入工作规划扣4分)2、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有专门的法制工作机构或其他办事机构负责普法规划的落实,配备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工作条件。(无工作机构扣3分,无工作人员和办公场地设备扣3分)3、分年度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普法和依法治理每年有切实推进的重点工作;年度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工作计划和总结分年度,每少一年扣2分)4、设立常规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落实到位,重大活动有专门经费予以保障。(每年有无专项经费,每少一年扣1分)5、普法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机制制度健全,基本情况清楚,档案齐全。(根据制度齐全程度扣分)1、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到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确保学生在每学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的时间不少于3课时,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四落实”不到位扣5分,法制课课时不足扣3-9分)2、切实落实学校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制度规范,建立党政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开展法制讲座、组织教师定期学法和法律知识年度考核,并将法律知识考核成绩作为教师晋升、评优的依据之一。(制度、学习、考试,每少一项扣5分)3、建立中小学法制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形成专兼职相结合的学校法制教育教师队伍,建立健全专任及兼职法制课教师的培训机制和教研活动,培训率达95%以上。(无法治副校长扣4分、无专兼职教师扣4分、无教师参加专业培训扣4分)4、着力抓好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维护教师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在教师和青少年学生中广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法制宣传活动少于两次扣6分)自评得分10分9分8分一、组织领导(45分)7分10分9分7分6分10分9分18分18分18分二、法制宣传教育(55分)12分16分11分12分11分注:《陕西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教育行政部门考核指标》、《陕西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各类学校考核指标》采取百分制,设不合格(60分以下)、合格(60分以上)、良好(80分以上)和优秀(90分以上)四个档次。

主题词:高校“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总结

榆林学院党政办公室201*年10月26日印制

打印人:李兴荣校对人:蹇攀峰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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