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县总工会法律援助调研报告
田林县总工会开展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
工作自查报告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大量职工从原企业中分离出来,涌向社会,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大量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涌向了城县,成为了工人阶级的新成员。而与此同时,非公经济发展如火如荼,建筑县场方兴正艾,由于很多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尚未形成成熟规范的劳动用工关系,克扣工资、欠薪、职业伤害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还不同形式的存在,但职工方往往由于经济条件较差、法制观念法律知识欠缺等客观原因,一旦发生纠纷,合法权益很难得到维护。针对此种情况,田林县总工会秉承“亲职工、爱职工、为职工,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理念,始终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已任,加大力度,积极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成效,为我县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跨越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成立援助组织。
田林县总工会一直把困难职工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做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重要工作来
抓,号召全县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始终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各项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努力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责权明确、科学规范的长效管理机制,与政府有关部门配合采取有针对性的法律手段,切实解决涉及到职工的各类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为了抓好此项工作,县总工会专门成立了以主席做为组长,副主席为副组长,全体干部职工为成员的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推进援助工作的开展,全县工会系统在法律援助工作上形成了组织有力、推进有力、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的工作格局。同时,我们在乐里、潞城、旧州等3个乡镇中成立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便民服务、建立援助窗口。
为了方便为广大职工进行法律援助服务,田林县总工会在一楼专门设立一间办公室做为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中心配备有电脑、电话、档案柜等办公设备,满足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的需要。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由原法制办、司法局局长黄泓铭同志兼任。并开通法律维权热线:7212698,解答法律咨询。
法律服务中心健全受理、审查、实施法律援助等工作制度。代拟法律文书;进行劳动争议调解;参与劳动争议仲裁;进行各种诉讼代理和辩护等,为职工以及在该县打工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了“一站式”的办公工作规程,能口头
解答、当场协调的就当时给予解答、协调;一时解决不了的,尽量调解解决。法律援助办事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认真对待并及时处理职工的每一件求助和投诉,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切实保障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农民工获得及时的法律援助维权服务。今年以来,共接待61人(次),共为职工解答法律问题47件,建议相关部门处理17件,建议提起劳动仲裁申诉案1件,调解劳动争议案3件。
(三)建立健全工作台账。
建立健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统计报表,来电、来信、来访记录,案件受理、指派记录,案卷归档记录,办案质量检查记录,法律援助资金收支记录,办案补贴发放记录,培训情况记录,法律援助志愿者名册等各项业务台账。办案卷宗于案件办结后30日内归档。需要上报的数据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四)经费保障。
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经费列入本级工会预算,专款专用。财政拨付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中专门划拨困难职工法律援助补助资金。今年,用于法律援助中心建设的经费为1.2万元。
(五)打造网络,构建援助格局。
近年来,田林县总工会积极构建法律援助维权网络,依托全县各级工会组织强力进行维权。在工作中强调发挥每一个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强调发挥每一名工会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每一个工会组织都是职工援助站和维权站,每一名工会干部
都是援助员和维权员,工会的维权能力越来越强,工会干部的维权主动性越来越积极,工会法律援助维权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充分发挥工会系统内部上下级工会组织维护社会稳定的合力作用。围绕当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县总工会努力从源头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六)大力宣传,扩大援助影响。
田林县总工会大力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自我维权能力。在全县工会系统中广泛开展“法律下基层、进企业、进班组”活动,指导带动各级工会,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和引导职工学习《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广大职工特别是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使广大职工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使广大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了解法律援助的对象、条件、范围和申请程序,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七)化解争议,抓住援助源头。
为了从源头上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县总工会将法律援助工作从源头抓起,从预防抓起,努力通过工会调解职能将争议解决在基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1、普法力度要加强。
通过到基层调研和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我们发现,很多职工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在打工时与用工单位往往不签劳动合同,不注重保留证据,以致在发生纠纷时苦于没有证据而诉讼风险增大,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不知道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部分工会干部法律知识不足,无法有效地进行法律援助。针对此情况,工会组织要加大普法力度,要将法律“下基层,进企业,进班组”抓牢做实,要通过开展各项生动活泼的普法活动使法律深入人心,要通过法律知识培训使广大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逐步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使广大工会干部真正拿起法律武器,主动依法科学的为职工进行维权。要在全县工会系统建设一支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职业化的法律援助干部队伍。2、部门合作要加强。
田林县法律援助中心设在县总工会,进城务工人员集中的建筑领域归建设局管,规范劳动关系及劳动仲裁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法律援助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归法院管理,工会等群众组织也在做援助工作,这些部门都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缺乏有效的合作、协调、配合,有的经费没有保障,有的人员配备不齐,无法形成整体合力,发挥不了最大效能。建筑领域由于没有建立健全规范的劳动用工关系,在工程分包、转包过程中,真正干了活的进城务工人员因无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无法讨要自己的工资。建设企业的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
应对该域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采取必要的措施,进一步规范建筑企业用工,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
3、宣传力度要加强。
虽然很多部门在做法律援助工作,但还有很多职工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并不知道如何求助和上哪里求助。法律援助工作在社会上的影响也不是很大,没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今后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职工知道法律援助,知道上哪里求助和如何求助。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宣传法律援助的案例,让全社会都来关注法律援助,支持法律援助,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有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作为典型广泛地予以宣传、表彰,对于违法用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曝光,让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受到社会的监督和谴责。通过为广大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维权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为我县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顺利进行,为田林的科学和谐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田林县总工会201*年6月28日
扩展阅读:法律援助调研报告
大庆市工会法律援助工作
调研报告
大庆市总工会社会保障法律部
201*年10月30日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大量职工从原企业中分离出来,涌向社会,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大量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涌向了城市,成为了工人阶级的新成员。而与此同时,非公经济发展如火如荼,建筑市场方兴正艾,由于很多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尚未形成成熟规范的劳动用工关系,克扣工资、欠薪、职业伤害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还不同形式的存在,但职工方往往由于经济条件较差、法制观念法律知识欠缺等客观原因,一旦发生纠纷,合法权益很难得到维护。针对此种情况,大庆市总工会秉承“亲职工、爱职工、为职工,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理念,始终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已任,加大力度,积极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五年来共解答职工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代书法律文书1000余份,接听热线电话201*余次,受理职工法律援助案件300余件,为职工及进城务工人员讨回工资1200余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广大职
工的合法权益,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成效,为我市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跨越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成立援助组织。
大庆市总工会一直把困难职工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做为维护大庆社会稳定、促进大庆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号召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始终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各项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努力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责权明确、科学规范的长效管理机制,与政府有关部门配合采取有针对性的法律手段,切实解决涉及到职工的各类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为了抓好此项工作,市总工会专门成立了以主席做为组长,副主席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市总法律部及法律援助中心做为负责部门,强力推进援助工作的开展,各县区工会也相应成立了领导组织,全市工会系统在法律援助工作上形成了组织有力、推进有力、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的工作格局。
(二)便民服务、建立援助窗口。
为了方便为广大职工进行法律援助服务,201*年大庆市总工会建立了面向广大职工及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服务中心,做为帮助劳动者维权的重要窗口。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由法律专业人员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为了提高中心的法律服务水平,中心还与大庆的油城、庆城、广维三家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合作关系,成立了大庆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志愿服务团,至今已有29名律师报名加入;中心还招募了53名维权志愿者,这些志愿者来自大庆各行各业。中心向志愿律师和志愿者发放了聘书和证书,并把志愿律师的照片张贴在中心的办公场所。法律服务中心通过开通法律维权热线,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进行劳动争议调解;参与劳动争议仲裁;进行各种诉讼代理和辩护等,为职工以及在该市打工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了“一站式”的办公工作规程,能口头解答、当场协调的就当时给予解答、协调;一时解决不了的,尽量调解解决;调解不了的,中心做代理以诉讼方式解决。中心的法律服务工作,按照难易、复杂程度,分为三类:一般日常业务,由中心工作人员处理;对于较大的案件,由中心工作人员与志愿团的律师一起处理;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由主管主席、法律部工作人员、中心工作人员与志愿团律师会商,交由志愿团的律师处理。在维权的过程中,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建设局清欠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等部门的互动合作关系。中心经常开展维护职工及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各项宣传活动。与市纪
检委、市建设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一起到建设工地为进城务工人员发放工资,深入部分企业检查劳动合同、劳动保护、工作时间等有关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与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联合开展为进城务工人员“送安康”活动,督促用工单位改善进城务工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并积极帮助进城务工人员追讨被拖欠的工资。吴子青是江苏盐城宾海县人,201*年4月他在江苏南通市建筑工程队打工,工地在我市青少年宫。201*年5月7日,他在工地工作,一个从上掉下的铁架将其左手中指砸伤。事故发生后,吴向该企业索要赔偿,双方发生纠纷,吴遂于201*年8月到大庆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援助。中心受理后,找到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张某,向其介绍案情,讲明有关工伤后的法律规定,并按相应的标准提出了具体赔偿数额,经过数月的协调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该企业赔偿吴子青9000元,双方当事人对此都非常满意。
(三)打造网络,构建援助格局。
近年来,大庆市总工会积极构建法律援助维权网络,依托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强力进行维权。在工作中强调发挥每一个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强调发挥每一名工会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每一个工会组织都是职工援助站和维权站,每一名工会干部都是援助员和维权员,工会的维权能力越来越强,工会干部的维权主动性越来越积极,工会法律援助维权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上下联动作用。充分发
挥工会系统内部上下级工会组织维护社会稳定的合力作用。围绕大庆当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市总工会努力从源头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201*年以来市总工会开展了大下基层活动,并向县区、高新区下派了10名责任人,各部门每周二至周四三天深入基层、深入职工中进行指导服务,直接对各级工会干部、企业行政和广大职工、进城务工人员进行面对面宣讲,直接解决实际问题,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重点到困难多的企业去,到矛盾多的地方去,真正了解和掌握职工群众所思、所需、所盼,努力当好职工的贴心人,做职工相对矛盾的化解人,做职工诉求的代言人,做职工困难的帮助人,做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人。下基层的工会干部充分发挥了宣传队、播种机、推进器、稳定器的重要作用。二是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教育引导作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主动担当社会稳定第一责任,加大对职工的教育引导工作力度,努力构筑源头维护社会稳定的思想基础。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深入职工群众积极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三个发展”的战略部署和关心职工、维护职工权益的政策、规定,教育广大职工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三是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代言替行作用。针对职工合法权益受侵上访易导致矛盾激化的现象,全市工会组织充分发挥代言替行作用,主动深入到职工当中,了解职工诉求,做职工合法权益代言人,通过与企业、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先后妥善解决了企
业债务、市粮食局改制、市建安筑安集团棚户区改造、困难企业遗属费低等一系列涉及职工权益的事件。大庆市职工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经常深入职工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中间宣讲法律知识,增强职工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积极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先后解决了拒赔伤残赔偿、拖欠职工工资等侵犯职工合法权益事件,及时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大力宣传,扩大援助影响。
大庆市总工会大力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自我维权能力。在全市工会系统中广泛开展“法律下基层、进企业、进班组”活动,指导带动各级工会,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和引导职工学习《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条例》、《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管理条例》、《黑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广大职工特别是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使广大职工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使广大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了解法律援助的对象、条件、范围和申请程序,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的意识和能力。201*年各级工会组织主动深入到职工当中,为职工宣讲法律38次,解答他们的疑难问题,提高他们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全市共组织法律知识竞赛8场,组织法律讲座9场,撰写法律论文11篇,树立普法典型12家,20多万名职工受到了普法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创造
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在大庆晚报上印制工会法律知识专刊30万份,多次与大庆市建设局、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道作客大庆电视台“正在关注”栏目,一起讨论防止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解决办法,节目播出后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由于普法工作突出,201*年大庆市总工会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
(五)化解争议,抓住援助源头。
为了从源头上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市总工会将法律援助工作从源头抓起,从预防抓起,努力通过工会调解职能将争议解决在基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201*年初开始,大庆市总工会结合市委提出的“六调联动”工作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全市工会系统“六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六调联动”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几年来通过“六调联动”的推进,进一步扩大了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覆盖面,目前,全市有656家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配备了1312名工会调解员,201*年,这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直接调解劳动纠纷134件,参与联合调解劳动纠纷112件,调处成功221件,调处成功率达90%。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565人次,全部进行了满意答复和有效的协调处理。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载体作用进一步发挥,中心今年共提供法律服务62件次,结案率91%,提供法律服务6次,有效地发挥了工会组织在解决劳动纠纷中的作用。各县区总工会、高新区工会全部建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
会,努力从源头发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通过开展创建规范化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活动,强化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化建设,制定和完善了劳动争议调解责任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统计分析制度,推动了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举办了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班,努力提高劳动争议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完善劳动争议仲裁机制建设,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保证市、县区两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当中有工会代表参加,工会组织在案件裁决中的发言权越来越大。201*年大庆市总工会被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评为全市“六调联动”工作先进单位。
二、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1、普法力度要加强。
通过到基层调研和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我们发现,很多职工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在打工时与用工单位往往不签劳动合同,不注重保留证据,以致在发生纠纷时苦于没有证据而诉讼风险增大,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不知道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部分工会干部法律知识不足,无法有效地进行法律援助。针对此情况,工会组织要加大普法力度,要将法律“下基层,进企业,进班组”抓牢做实,要通过开展各项生动活泼的普法活动使法律深入人心,要通过法律知识培训使广大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逐步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使广大工会干部真正拿起法律武
器,主动依法科学的为职工进行维权。要在全市工会系统建设一支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职业化的法律援助干部队伍。2、部门合作要加强。
大庆市法律援助中心设在市司法局,进城务工人员集中的建筑领域归建设局管,规范劳动关系及劳动仲裁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法律援助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归法院管理,工会等群众组织也在做援助工作,这些部门都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缺乏有效的合作、协调、配合,有的经费没有保障,有的人员配备不齐,无法形成整体合力,发挥不了最大效能。建筑领域由于没有建立健全规范的劳动用工关系,在工程分包、转包过程中,真正干了活的进城务工人员因无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无法讨要自己的工资。建设企业的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应对该域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采取必要的措施,进一步规范建筑企业用工,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时准许其缓交诉讼费,但审理后判决书下达前,要求交诉讼费,如逾期不交,法院不予下达判决书,以致于这类案件无法进入到执行环节无法达到诉讼目的,在这方面法院还应制定相关的规定,确保农民工权益得以维护。3、宣传力度要加强。
虽然很多部门在做法律援助工作,但还有很多职工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并不知道如何求助和上哪里求助。法律援助工作在社会上的影响也不是很大,没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今后
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职工知道法律援助,知道上哪里求助和如何求助。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宣传法律援助的案例,让全社会都来关注法律援助,支持法律援助,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有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作为典型广泛地予以宣传、表彰,对于违法用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曝光,让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受到社会的监督和谴责。通过为广大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维权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为我市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顺利进行,为大庆的科学和谐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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