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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本职 做好工会法律服务工作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0:14:27 | 移动端:立足本职 做好工会法律服务工作

立足本职 做好工会法律服务工作

立足本职做好工会法律服务工作

201*年以来,区总工会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上级工会工作要求,以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职工为出发点,立足本职,通过开展各类型工会法律服务、搭建特约律师服务企业、服务职工的平台,积极开展“送法到企业”、引导和参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帮助企业审查规章制度等一系列活动,积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调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获得“全国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称号,并被推荐参评“全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示范单位”。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升职工法律素质。(一)法制宣传活动常规化。积极与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动,在全区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员工村”等活动,定期组织工会法律服务特约律师深入到企业或工业园(区)以法规宣讲、现场解答、有奖问答的形式让职工群众深刻了解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受到广大企业主和职工的欢迎。三年来,工会联合人社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共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17场、涉及职工26461人

(二)宣传资料派发日常化。工会自主编印了《女职工权益保护知识读本》和《小册子》,主动与其他部门的大型宣传活动相衔接,借助各类大型文化艺术活动,通过增设宣传咨询点,现场派发等形式进行劳动者权益、女职工保护等法律知识的宣传。三年来,共派发宣传资9万多份。

(三)干部法律培训制度化。工会制定了工会干部培训计划,切实提高企业工会干部、劳动关系信息员、劳动争议调解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预防和化解劳资矛盾的能力。三年来,共开展工会干部、劳动关系信息员和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班69期,培训14000多人次。

二、加强预防机制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一)开展劳资隐患排查和工资支付情况检查。对全区的企业工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摸清企业特别是规模企业的工资水平、用工管理、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等情况。对工资水平偏低、用工管理不规范等容易引发劳资矛盾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及时分析研判形势,加强预警预防,确保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

(二)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示范区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示范区的创建活动,推动帮扶、调解、培训、文化“四位一体”的工作平台,从规范企业内部管理、督促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引导企业与职工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强化民主管理等措施入手,培育一批劳动关系和谐模范企业,引导全区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创建活动。

三、发挥特约律师作用,提高工会维权能力。(一)建立特约律师库,提高工会法律服务的能力。工会与区司法局的合作,建立全市第一个区级的职工法律服务特约律师库工作机构,聘请社会上的执业律师为符合条件的工会工作者、工会组织、困难职工群众提供诉讼代理、调解、审查规章制度等服务,引导、协助职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如外来务工人员赵月倩的工伤死亡案,工会为其亲属免费提供法律援助,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终于拿到20多万元的工伤赔偿款。三年来,共为75名职工提供法律援助,追回工资、加班费、工伤补偿金等共169.5万元。

(二)找准工作切入点,扩展工会法律服务的内涵。1、以完善企业规章制度为切入点,实现源头维权。一些企业法律意识不健全,用工不规范,导致劳动争议和职工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工会通过特约律师对企业的规章制度提出专业的法律审查意见,可为企业大大减少用工成本、避免劳资矛盾的出现,而这一工会法律服务逐步得到企业主和职工的认可。三年来,共审查了246份企业规章制度,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2、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为切入点,提高协商质量。建立全省首支区级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指导、帮助和参与基层工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促进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解决基层工会干部不敢谈、不能谈、不会谈的状况,全区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率达到65%。

(三)完善工作制度,延伸工会法律服务的触角。1、建立特约律师与镇(街道)总工会挂钩联系制度,强化特约律师与各镇(街道)总工会的联系和沟通。镇(街道)总工会定时召开挂钩律师的座谈会、交流会,把工会组织的网络优势与特约律师的专业优势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工会法律服务向镇(街道)、企业延伸。

2、建立特约律师动态管理制度,完善特约律师管理和奖惩。明确律师申请进入或退出工会特约律师库的条件、程序、聘用期限和奖惩办法,最大限度地调动特约律师的积极性,工会特约律师人数从35人上升到现在92人,为工会法律服务提供强而有力的人才保障。

四、畅通职工诉求渠道,解决职工实际困难。(一)做好职工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职工信访程序》做好职工的接待登记工作,依法依规地为职工解惑释疑,对符合条件的来访职工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如“付朝权工伤案”,付朝权职业病鉴定并不一帆风顺,在生活困难时向工会求助,市、区、镇三级工会不仅给予其8500元的生活救助,并为其与企业搭建协商平台,协助其取得停工留薪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和住院期间护理费共的5万多元。三年来,区、镇两级共接待“三来”案件1605件,涉及职工5483人(次)。

(二)做好解困帮扶工作,营造互助氛围。通过开展春节“送温暖”、“春风行动”就业服务活动、职工职业技能培训“阳光行动”、“金秋助学”、困难职工临时应急救助、女职工健康普查、工伤探视活动等帮扶解困工作,缓和职工群众的各类消极情绪,积极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起到一定的作用。三年来,共使用帮扶资金约866万元。

扩展阅读:工会法律工作

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工作

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档案目录

(索引23-7)

序号材料名称

页次

1关于成立劳动争议调解领导小组通知--------------32关于调整劳动争议调解领导小组通知--------------43关于成立劳动法律监督小组通知------------------54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65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意见--------------------------76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台帐--------------------------8-127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小结--------------------------138关于调整“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通知----------149201*年普法工作计划---------------------------1510普法培训班签到簿------------------------------1611

普法培训日程安排------------------------------17

12“五五”普法五年宣传教育计划------------------1813“五五”普法工作小结---------------------------1914会议纪要--------------------------------------20-2215普法活动图片----------------------------------2316关于举办“一办法五条例”培训班通知------------2417员工教育培训计划------------------------------25-2718“一办法五条例”培训班讲课提纲-----------------28-41

19劳资和谐职企共荣-----------------------------42-4620工会干部考试题------------------------------47-4921

盱眙县工会201*年民主管理、法律工作意见-------50-52

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工作

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档案目录

(索引23-8)

序号

材料名称

页次

1普法培训讲稿----------------------------------1-52普法培训试题----------------------------------6-48

2

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工作

盱鹏工(201*)8号

关于成立劳动争议调解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部门、分公司:

为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的行为,做好本企业内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周本胜副组长:张渐石周守芳

成员:朱文国刘海燕张锦如张国富

盱眙县鹏胜采石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成立组织通知盱眙县鹏胜采石公司工会二OO七年三月十日印发

共印20分

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工作

盱鹏工字(201*)15号

关于调整劳动争议调解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部门、分公司:

因机构人员变化,为了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现将原劳动争议调解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作适当的调整,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周本胜副组长:张渐石周守芳

组员:张国富朱文国蒋翠云刘海燕周本利特此通知。

盱眙县鹏胜采石有限公司二00七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成立组织通知

抄报:县总工会盱眙县鹏胜采石公司工会二OO七年七月二十日

共印20分

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工作

关于成立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部门、分公司:

为监督企业劳动法律执行情况和劳动用工行为,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的合法运转,经研究,决定成立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渐石副组长:周本利

成员:袁小平张敬如路建刚王玉彪特此通知。

盱眙县鹏胜采石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元月十日

主题词:成立组织通知抄报:县总工会盱眙县鹏胜采石公司工会二OO七年元月十日印发

共印20分

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工作

鹏胜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一、劳动工资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是一项事关职工基本权益的大事,必须认真对等。

二、调整劳动争议办公室设在工会,每周六为调解日,凡职工在劳动工资方面需要咨询或调解事宜,可通过来信、电话(0517--8228728)和当面咨询,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调解人员要给予正确的解答。

三、在调解过程中,要坚持大局为重和以人为本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努力构建和谐和劳动工资关系。

四、对不服调解的,可以向上级反映,。

201*年4月1日

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工作

劳动争议调解的工作意见

各部门、分公司及相关人员: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单位和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后,在单位劳动争议调解领导小组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遵循一定原则,通过宣传国家法律和政策,促使企业和有争议的职工达成协议,从而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单位内的一种活动。

一、劳动争议调解领导小组由单位行政劳资代表、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代表组成。

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1、负责调解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

2、检查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3、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向行政和职工进行劳动政策和劳动法制教育,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三、劳动争议调解的原则

1、当事人申请自愿,依据事实及时调解;2、对当事人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3、同当事人民主协商;

4、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的权利。四、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职权

1、有权依法独立进行调解工作。2、有权获得必要的帮助和物质便利。

3、有权在本企业开展民主法制教育和宣传活动。五、工会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作用1、促进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2、参与劳动争议协商。3、主持劳动争议调解。4、参与劳动争议仲裁。

5、在劳动仲裁和劳动案件诉讼中给职工支持和帮助。6、参与处理集体劳动争议。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但它却担负着大量的劳动争议化解工作,起着劳动争议处理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是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工会、职工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调解处理劳动争议,保障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工作。

鹏胜采石公司工会

07年3月12日

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工作

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工作

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工作

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工作

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工作

鹏胜公司工会调解委员会工作台帐

争议(甲方)姓名争议(乙方)姓名住址住址电话争议事由调解方人员调解结果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调解方签字:日期:年月日

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工作

鹏胜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小结

我公司由国有企业改制为私营以来,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多年来,公司党支部、行政、工会十分重视劳动争议调解此项工作,近年来从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入手,在对劳动合同,职工工资、工伤事故认定、伤残补助等矛盾争议中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将调解情况总结如下:

充分认识劳动争议调解重要性,劳动争议矛盾随着市场的经济发展,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和劳动中发生的争议越来越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公司党支部、行政、工会本着以人为本,职工是企业的主体,维权职工,关心职工的切身利益,下大力抓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工作中我们抓住发生矛盾的原因,摸清职工思想和职工切实需要解决的难点开展工作,不把矛盾上交,不给政府添麻烦,不经社会增加负担,争议矛盾在内部消化,认真履行企业内部社会责任,建立新型和谐的劳动关系。

由于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对发生的两不找,停薪留职到期的员工通过个别谈话后与行政协商采取与行政协商,一线职工重要岗位后勤人员的工资签订劳动合同,对一线职工的工资争议调解与行政协商,一线职工重要岗位后勤人员的工资实行岗位工资,拉开档次,对劳动合同中的条款,工会代表职工提出职工应享有法定假日和正常休息,也得到解决。对职工有劳动中受到伤害,治疗期满后职工本人要求照顾和赔偿,调解委关心伤残职工工伤认定后,协调伤残补贴。照顾其工作和休养,矛盾争议调解成功率100%。

此外,在年初为充实调解工作,经党支部和行政同意,及时调整,调解委人员,增加法制办,人力资源中心,督查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设立调解委办公室重新修订调解劳动争议工作制度,并列入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动作良好。

近年来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得到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支持,深受职工的信赖,为使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做的更出色,公司党政领导坚持以人为本,编制员工手册,企业内部制度汇编发到职工手中,还利用内部报刊和文明之窗坚持厂务公开,涉及到职工利益和工资奖励评模,党员干部的评议,都能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由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做的细,我公司近年来基本上没有发生矛盾,平时对职工反映和正常的咨询随时给予答复,因此我公司干部职工关系密切,劳动关系十分和谐。

二00七年十一月二日

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工作

关于调整“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部门、分公司: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公司“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周本胜

成员:周守芳朱文国张渐石袁小平张敬如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室设在人力资源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袁小平同志兼任。

201*年2月1日

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工作

盱眙县鹏胜采石有限公司201*年普法工作计划

为提高我公司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圆满完成普法教育,特制定本计划如下:

一、将“一办法五条例”列为今年普法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通过派工会干部参加上级工会、县总工会培训自己举办培训办法,集中力量造声势,营造氛围达成共识。使“一办法五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走进企业,深入职工,通过扎实的宣传贯彻,增强全体职工的劳动保障法制意识,使之成为企业依法兴企、工会与职工依法维权的重要依据。

二、继续抓好〈全国职工普法知识读本〉的学习。要突出重点,密切联系行业特点,选学相关章节,做好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法治企,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三、搞好“一办法五条例”的教育培训工作是工会义不容辞的职责。“一办法五条例”是省人大健全劳动法律法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举措,是基层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宝。我们要加强对“一办法五条例”的宣传教育,着力推动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深入,努力提高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法律素质。

四、认真搞好与“一办法五条例”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一办法五条例”是我省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因此,在进行“一办法五条例”学习培训的同时,要认真研读《工会法》和《劳动法》,以加深对“一办法五条例”的理解。

201*年2月3目

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工作

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工作

普法培训日程安排

单位:盱眙县鹏胜采石有限公司

培训内容培训日期上午下午《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201*年5月208:00-11:003:00-6:00《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201*年5月218:00-11:003:00-6:00《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201*年5月228:00-11:003:00-6:00《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1*年5月238:00-11:003:00-6:00《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201*年5月248:00-11:003:00-6:00《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201*年5月258:00-11:003:00-6:00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工作

盱眙县鹏胜公司“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计划

一、加强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对普法教育的认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风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针指引下,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建立,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其本做到了有法可依;司法体制和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和法律监督体制不断完善;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这些成就的取得与多年来全民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是分不开的。

二、充分认识普法教育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努力实践“两个转变、两个提高”。去年,党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五五”普法规划,对新世纪初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我们要充分认识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努力实现“五五”普法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一是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全面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二是努力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全社会的法制化管理水平。

三、密切联系行业特点,通过“五五”普法教育,着力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领导干部、经营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学习和掌握市场经济、国际贸易、现代企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对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结构优化具有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企业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是企业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的重要倮障。我国已加入WTO,企业将有更大范围内,更深的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矢口否认尖对入世的挑战,关键是要提高邮政企业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这也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经营管理水平。

四、以《全国职工普法知识读本》为主,认真实施“五五”普法教育。对企业经营中常用的法律及经常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讲解、评析,突出法律宣传教育同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紧密结合性,对企业具有更强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全书共分十二讲,是一本难得的好教材。我们每月学习一讲,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自学,深刻领会。

五、结合形势,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对不断出现、完善的新法律法规组织学习。随着我国以“以法治国”步伐的加快,每年国家都新出台或修订完善新法律、法规。要紧跟形势,及时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将普法教育持之以恒的开展下去。每年要制定普法教育计划,每月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普法教育,通过集中上课、自学进行考核等方法,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法律素质。

201*年3月

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工作

201*年“五五”普法工作小结

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司法体制和行政执法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越来越显得重要,各行各业也都在大力崇尚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我公司对普法工作一直比较重视,随着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普法领导小组成员,使此项工作有专人负责,做到责任明确,在每年编制职工教育培训计划中,都将普法教育列入其中,较好地完成了我公司普法工作。

一、党委重视,将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党委非常重视公司的普法工作,明确此项工作由张玉鹏同志负责,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会,办公室主任由周守芳担任。每次新职工到来,都要进行相关法规的教育,使新的职工从法律角度了解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做好工作的重要性。

二、持之以恒,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

几年来,我们坚持系统的学法教育,大大增强了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同时也增长了法律知识。我们在普法教育中,坚持法律教育与职工业务培训相结合,坚持依法经营,受到广大员工的好评。

普法教育是一项系统工作,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素质教育,我们决心在今后的日子里,进一步加强这方面工作,把普法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针对性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

在普法教育中,我们着重狠抓了基本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紧密联系工作实际,针对性地选学,起到了很好的作用。201*年先后组织学习4次,计308人次参加了学习培训。我们还专门组织了“一办法五条例”的学习,提高了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并针对不同岗位特点,选学各类法律、法规,起到较好的作用。

201*年12月

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工作

20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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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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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工作

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工作

盱眙县鹏胜采石有限公司普法培训活动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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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工作

关于举办“一办法五条例”培训班的通知

各部门、分公司:

为了认真落实县总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学习“一办法五条例”文件,进一步加强广大职工劳动法规意识,经研究决定于201*年5月20日-25日举办“一办法五条例”培训班,时间为6天,请参会人员20日8时准时出席。现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总部机关:王秀文杨绵发张渐石张玉峰朱文国蒋翠云袁小平路建刚

周守芳张静如廖红梅

北大山治理项目部:戚金龙武建设杨安保王玉彪张丽唐爱林矿机公司:詹玉龙董友军张仕琴戴忠芳杨金华润东采石厂:王友武刘萍包义祥姚章明鹏胜餐饮:李冬梅刘春花邹家义山宝采石厂:邱凤刚高峰姜加华官滩采石厂:郑正朱友树大麦岗采石厂:丁力高维彬

盱眙县鹏胜采石有限公司二OO七年四月十日

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工作

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工作

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工作

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工作

鹏胜公司“一办法五条例”培训班

讲课提纲

(一)动员讲话

同志们:

根据县总工会工作要求,经单位领导同意,决定举办这期“一办法五条例”培训班。今年是贯彻落实“一办法五条例”集中宣传、普及的重要一年,也是"四五"普法推进年。学习贯彻“一办法五条例”是今年工会工作的重中之重,上级工会已先后举办了多期培训班,培训教育骨干,我单位先后派员参加培训。为了搞好这次培训,我简要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这次培训班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培训提高职工学会、掌握和运用相关法律知识,运用法律手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明确工会组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权利和义务。推动劳动保障和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树立依法治县、依法行政和依法维权的观念,树立诚实守信的观念,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经营管理者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并按照依法办事要求将用人单位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努力形成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发挥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在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政治稳定中的作用,为促进实现我县全面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培训班的主要内容

为了办好这次培训班,我们事先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为大家提供了教材。这次培训班从实际效果出发,安排六讲,系统讲解。主要讲述:《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通过培训帮助大家学习理论,掌握知识。

三、培训班几点要求

1、参加培训班的全体同志要自觉遵守培训班的纪律。准时出席,不得迟到早退,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请大家自觉遵守作息时间。

2、要理论联系实。讲课只给大家提供一个思路,需要大家在今后的工作实

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工作

践中,理论联系实际,创造性地运用理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争取成果。

3、凡参加学习的同志要真正做到学用结合,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4、此次培训班已列入单位学习教育培训考核依据。相信全体学员通过这次集中学习、集中锻炼、能不负众望、不辱使命,学到知识,解放思想,提高能力,拓宽思路,取得丰硕的学习成果。最后,预祝本期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祝同志们学习进步、身体健康!

(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授课题纲

同志们: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1*年10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年12月1日施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共9章63条,根据安排,今天我和大家一起学习与解读这部条例。

一、立法背景与特点

(一)立法背景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是从企业方来看,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有劳动没合同”、“有合同不平等”的现象比较严重。

二是从全国来看,各种所有制并存的格局逐步形成,劳动关系日趋多元化,劳动关系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三是从社会各个方面来看,特别是人大、政协不断提出议案、建议,呼吁加快劳动立法。正是在这种背景之下,特别是针对普遍存在的不签订劳动合同问题。劳动合同条例出台,这一重大问题可望有效解决。

(二)劳动合同条例四大特点:

一是在立法效力上体现了地方最高权限;二是在立法程序上体现了集体智慧;三是在立法理念上体现了以人为本;四是在立法技术上体现了创新务实:(1)不抵触,主要是与法律不抵触,与法理不抵触,与实践不抵触;(2)有特色,主要是章节编排、条款设定;(3)可操作,一看条文即知如何运作。

二、劳动合同的一般概念与基层工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劳动关系的内涵;(二)个体工商户;(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四)

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工作

劳动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五)基层工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是维护权;二是指导权;三是协商权;四是签约权;五是诉讼权;六是建议权;七是代表权;八是调查权;九是知情权;十是调解权;十一是同意权;十二是提请权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订立劳动合同遵循的原则

一是合法原则。二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三是诚实信用原则。(二)订立劳动合同时间规定(三)劳动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四)劳动定额的确定(五)试用期的规定(六)关于无效合同(七)劳动合同期限

四、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与终止(一)劳动合同的履行(二)劳动合同的变更(三)劳动合同的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三种情况:第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征求本单位工会的意见,并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第三、劳动者解除、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合同终止五、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合同条例第七章第49、50、51、52、53条款严格规范了劳动行政部门的职责,强调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提出了严格要求。

关于劳动合同管理,管理部门是县以上劳动部门。关于劳动争议的处理六、法律责任

1、用人单位未与使用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或者未办理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工作

手续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罚款,数额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人数和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按照每人每月200元处以罚款(条例第56条)。

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部门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标准按照劳动者应得劳动报酬的1倍以上3倍以下确定(条例第57条)。

3、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强迫劳动者集资、入股、收取抵押金、保证金、定金等,由劳动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每人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处以罚款(条例第61条)

4、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没有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劳动者档案转移和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由劳动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条例第61条)。

5、用人单位未“自与劳动者订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由劳动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6、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约定的保密事项、竞业限制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条例第60条)。

7、劳动保障部门在劳动合同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学习、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条例的几点思考

法律是我们工会干部护身武器。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努力贯彻。一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与自觉性,切实解决本领恐慌和技术贫乏问题;

二要以自学、读原著为主,在熟记多会下功夫,坚决防止走过场;三要在理论联系实际上深入思考,在认真领会条例精神实质上下功夫,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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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理解、分解、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要提高履行条例的自觉性,大家知道,条例是“双刃剑”,我们不作为也要当被告。所以我们要在实践中抓好条例的全面贯彻与执行,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授课题纲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1、《安全生产条例》的立法宗旨;2、《安全生产条例》的适用范围;

3、《条例》明确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

二、加强学习,准确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特点

1、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2、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制定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职责。

3、安全生产必须有相应的人力财力投入。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必须按《条例》要求规范和确保。5、必须加强安全设施、设备检测评估,加强重大危险源的严密监控,大力推行危险点和职业危害“监控法”的实施,坚持新、改、扩建“三同时”。

6、生产经营单位应按《条例》规定应建立健全安全卫生制度。7、构建完善安全生产保障监督体系,落实应急措施。三、明确责任,全面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

1、履行《条例》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规定的任务和责任,切实采取措施,扎实抓好安全生产。

2、履行《条例》规定的事故调查处理的法定责任,落实好《条例》规定的建立健全伤亡事故分析通报和建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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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4、找准工会组织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条例》中的位,充分履行工会职责,切实行使好《条例》规定的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五项权力。

(四)《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授课题纲

授课中心思想:通过《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学习,使工会干部系统、全面了解社会保险内容、作用以及社会保险费征缴的范围、缴费方式、缴费管理;随着社会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是对职工权益提供全方面位保障,为构建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奠定基础,创造条件。

一、概述

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的基本社会经济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如果把社会保障制度比作和谐社会的安全网,那么《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就是这张安全网上重要的经纬线。

(一)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

社会保险制度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这是一次国家和社会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予以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最重要、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工伤社会保险失业社会保险生育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二)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发展1、社会保险含义。

2、社会保险的特点:(1)强制性;(2)互济性;(3)储备性;(4)社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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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补偿性。

二、《条例》的总体框架与特点分析(一)总则(第一章一至八条)1、立法目的明确;

2、适用范围和征缴范围有新的突破;3、对相关缴费事宜的规定;4、明确了政府管理部门的职责;5、明确了政府责任和费用开支渠道。(二)征缴管理(第二章九至二十条)1、突出了缴费单位的责任和义务;2、规定了劳动保障部门的责任和义务;3、规定了地税部门的责任和义务;4、规定了缴费基数;

5、规定了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

6、鼓励自由职业者按照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三)监察管理(第三章二十一至二十七条)1、强调工会监督检查。2、各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法律责任(第四章二十八条至三十三条)

针对社会保险费征缴中的一些违法违规现象,《条例》设定了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强制措施,以解决目前社会保险费征缴缺乏有效强制措施、征缴难度大的问题。

(五)附则(第五章三十四至三十六条)三、《条例》解决的主要问题(一)广覆盖多保障;(二)严征缴强管理;(三)重监督有处罚;(四)明责任定职责;(五)护弱者解困境。

四、实施《条例》中工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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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做到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宣传职工、教育职工、组织职工、服务职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为松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五)《江苏省实施办法》讲课题纲

一、为什么要制定《江苏省实施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与《江苏省实施办法》之间的相互关系。

三、《江苏省实施办法》的重要特点、特征以及突出注意的主要问题。

(一)重要特点:

1、是历史的选择,是江苏省区域性经济、政治、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2、是我省广大职工和工会组织的期盼,是全省工运事业发展的必然。3、是党和政府为有效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的正确举措。

4、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任何的法律制定与施行都具有二种特定的功能。一是法律的严肃性、强制性;二是法律具有惩恶扬善,除旧劣汰、推陈出新前瞻功能。

(二)重要特征

1、从法律的权力与效能来看。2、从结构和内容上看。(三)、突出注意的主动要问题

1、江苏省实施办法是一部十分可行的,具有很强针对性的、易于操作的法规。

2、在明确工会的四项职能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以维护为基本职责和中心工作。

(1)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即工作权。(2)维护职工的合法物质利益,即经济利益。

(3)强化了对工会组织组建的力度,运用了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强势推进、强力打造。

(4)强调了对工会经费及工会财产的管理。

(5)注意了企业、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和职代会的职能,规范了各级工会组织民主参与管理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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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明确了违反《工会法》和《江苏省实施办法》的法律责任。

(六)《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讲课题纲

201*年12月17日,省人在常委会第13次会议二审通过了《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12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发布第91号公告正式颁布了这一重要法规。201*年3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共七章四十七条,约7000字。

一、《条例》的立法意义和影响

1、加快了健全我省劳动法规体系的步伐。2、提升了我省劳动法规的立法层次和水平。

(1)三方联动。全力推进制度建设与完善(第七、八条)

(2)立足实践,创新建制形式与内容(第四章)如区域行业集体合同、社区集体合同、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等。

(3)相互促进、民主管理制度整体推进(第三十三条)

明确集体合同提交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职工方协商代表可由职代会(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用人单位每年至少向职代会(职工大会)报告一次履约情况等。

(4)注重实效。彰显“牛鼻子”工程效用。(第十条)规定了14项内容进行平等协商。

(5)注重实效,强化了监督保障机制。(第二十五条),明确了处罚办法。(6)规定了协商代表的工作条件与权益保障(第14、15条)(7)赋予地方总工会准执法地位(第40条)

(8)借助外力,允许聘请外部专家担任协商代表和选举确定候补协商代表(第12、13条)

3、为构建和谐企业、和谐社会提供了法规支撑。当前劳动关系已经成为我国基本的、主要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在本质上是利益关系,而利益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核心和要害。

二、对《条例》有产重点内容条款的解读

解读之一: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平等协商不仅是签订集体合同的一个法定程序,而且是一项可以独立发挥调整和规范劳动关系作用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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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体现在双方代表人数对等、法律地位平等。

要坚持凡是涉及劳动关系的问题,涉及职工权益的事项,都可以通过平等协商来解决,做到有事就协商,有问题就通过协商解决,大车正式协商,急事紧急磋商,难事反复协商,小事多沟通,没事就联谊。

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解读之一:用人单位确定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管理、奖惩与裁员事项,应当事先与职工进行平等协商(第10条)。首次使职工共决权有了实质内容。

解读之二: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开展工资协商,第21条第一款

工资是职工最重要的劳动权益,是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工资支付条例》第9条也作出相应的规定。

计件工资、劳动定额的确定,需要现场测定进行协商,正常生产条件下,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

工资协商的结果不一定是职工增长工资。

解读之三:平等协商程序和要求(第三章、第车章)

1、程序:产生代表要约准备协商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签约报送审查公布。

2、协商内容14项(第十条)3、协商代表。

(1)产生(第11、12、13条)

(2)职责及权益保护(第14、15、17条)

4、协商结果:(1)达成一致意见签约。(2)未达成一致意见(中止协商);(3)部分达成一致意见。

5、上级工会应加强对集体合同草案的预审(第22条第三款)。6、协商的技巧

解读之四:履行集体合同情况的监督(第24条、25条)

(1)公布合同;(2)定期检查;(3)研究整改;(4)向职代会报;(5)公布履行情况

解读之五:区域、行业集体合同(第四章)1、协商代表(第32条)2、集体合同签约(第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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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内容(第31条)以区域、行业内用人单位共性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标准为主。

4、各用人单位还需制定细则作为附件,才有针对性。解读之六:法律责任

地方工会应主动行使好“准执法”权利(5第40条)2、违反本《样例》承担的法律责任(第六章共6条)(1)列举了违法情形五种(率38条)(2)实行了双罚制。(第38条)

不仅追究有关单位的法律责任,而且还要追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3)对责令限期改正的时间进行了输送定,限期15日内。(4)对处罚金额予以明确,可操作性强。(第38、39条)

(5)对侵犯协商代表合法权益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第39条)

(七)《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讲课题纲

今年是我省新近颁布的《一办法五条例》集中宣传、普及的重要一年,也是“四五”普法检查暨普法工作20年总结年。

根据省市总要求,为了全面提高工会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明确工会组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权力和义务,要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开展《一办法五条例》的宣传,切实保障职工在经济、民主和健康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实际内容不仅仅是工资支付本身的问题。它包括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领域中工资定义的内涵和外延的规定性;工资分配的原则和制定工资制度的各种程序法则;工资支付的程序规定性;工资增长的具体办事员5和规则;工资的宏观调控和执法规范;涉及工资的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则以及违法责任等内容。

本条例201*年10月22日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通过,条例共分七章六十六条:第一章总则(15条);第二章一般规定(619条);第三章特殊规定(2035条);第四章保障规定(3643条);第五章监督检查和争议处理(4453条);第六章法律责任(5461条);第七章附则(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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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条)。

第一节《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一、适应了劳动关系、用工方式对工资制度的新要求二、为劳动者提供了好的维权武器

1、协商、交涉、举报、投诉等手段得到加强2、使劳动者更准确地知道了自已的权利3、严格并且阳光化了工资制度的各种程序4、赋予各级工会组织相应的权利三、填补了以往相关法律的空白

1、计件工资的有关合理规范

2、分批支付的分寸和发包方以及甲方义务3、服刑期在企业劳动的工资待遇4、职工助产护理假待遇

5、病假工资的下限和低支付是职工的新权益6、其他新规定第二节总则(第一章)一、适用范围

1、用人单位“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条例。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

执行

二、政府和用人单位主要责任

1、“工资增长指导线”2、“工资指导价位”

3、“逐步增加劳动者的工资”三、关于工资分配原则

1、按劳分配原则。按劳分配即按劳动的绩和效来确定工资。2、同工同酬原则。主要是指体制内和体制外职工同工同酬的问题3、诚实信用原则。主要是指要求用工方重合同、重承诺、重对职工的

信任

四、指导、管理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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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法管理部门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2、指导督查部门政府人事、经贸、建设、工商管理、人民银行3、工资权益维护工会、妇联等组织第三节一般规定(第三章)

本章主要是规范工资制度的建立;制度的必要内容、程序和调整方法;工资制度与劳动活同、集体合同的衔接,重点是

在工资制定和调整中,职工的协商共决权和企业工会代表职工行使的集体谈判权。

1、工资制度的内容(69条)2、支付规定(1012条)

3、工资的计算方法和法定程序保障(1319条)4、格式要求和证据保存(1719条)第四节特殊规定(第三章)一、各种情况下的加班工资

1、一般情况下的加班工资2、计件工资下的加班工资3、综合计算工时的加班工资4、轮班工作制的节日工资5、部分公民享受节日时的基本工资二、不支付及病假工资的支付三、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时的工资支付

四、其他特殊规定(一共规范了五种特殊情况)

1、停产时的支付

2、低支付时劳动者的新权利

3、劳动者触犯刑律期间未解约继续在企业劳动时的工资待遇4、因变动岗位降低工资的规范5、规定了不得在工资中代扣的内容第五节保障与争议(第四、五章)

这两章属于实体权利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救济方式的规定。第四章用八条管理规范约束用工方,第五章十条义务性和强制性的实体和程序规范对劳动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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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权益进行法律救济。

一、拖欠、克扣工资时的救济保障

1、用人单位的报告义务2、指派关系中的欠新责任归属3、合伙方的连带责任

4、工程发包方在工资支付中的特殊义务5、不可抗力和经营困难时的救济二、政府部门的责任义务

1、欠薪预警制度及保障举措2、国家建设项目工资支付监察3、破产清算中的工资保障三、督查与争议处理(第五章)

1、督查与举报制度

2、诚信档案和执法监督制度

3、工会在工资争议处理中的权利义务:处理建议和支持诉讼的义务;

对工资侵权行为的交涉权。

4、处理中劳动者与用工方权利义务第六节法则和附则(第六、七章)一、用人单位的侵权责任

1、劳动者最多可以获得五倍赔偿金2、可以兼处罚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3、重视纠正程序违法

4、注意前性规范“责令限期改正”二、执法机关的法律责任三、附则(第七章)

1、法定工资的外延、内涵

2、“正常劳动”及“克扣”“拖欠”的界定3、加班工资和小时工资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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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和谐职企共荣

盱眙县鹏胜公司推行工资协商制度的主要事迹

盱眙县鹏胜公司是1998年5月由我县50年代专营采石的国有老企业改制设立的私营企业。公司改制后,面临着企业重组、产业结构调整、用工制度改革、利益分配调整等一系列问题。在企业转型时期,围绕企业经济发展,使企业进一步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和发展;如何努力改善职工生活,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工会必需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工资协商为切入点,以稳定职工队伍、构建和谐企业为出发点,奏响求共识、抓环节、把关口“三步曲”实现了“劳资和谐、职企共荣”的美好愿景;

公司资本总量由改制设立时不足500万元增加到目前的6000余万元,由原先单一采石的小企业,发展为集石料加工、人工制砂、交通工程、矿山机械、医疗卫生、餐饮服务等跨8个行业16个分(子公司),年利税总额由过去的120万元上升到1200万元,增长6.3倍,员工总数由原来的130人增加到530人,职工平均工资由过去的5000余元提高到13000多元;公司先后被授予“淮安市文明单位”、“淮安市优秀私营企业”、“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实施集体合同先进单位”、“全国矿山资源开发与保护先进单位”、“淮安市ISA诚信企业”等荣誉称号;业主先后被选为淮安市人大代表,被授予“江苏省优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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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企业家”、“江苏省劳动模范”;公司工会先后被评为“江苏省模范职工之家”、“”淮安市工会工作先进集体、“淮安市模范职工之家”;工会主席先后被评为“淮安市优秀工会工作者”、“淮安市安全优秀班组组织先进个人”。员工中有85人(次)在市、县级及其行业的职业技能竞赛中夺魁。

一、围绕共同利益,达成一个共识

公司由国有改制为私营后,也是实际意义上的由姓“公”变成了姓“私”,这让一向端惯了“铁饭碗”的职工们转眼间变成了打工仔,一度时间曾使他们产生自卑和失落感,从而直接影响到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消极怠工、出工不出力的现象时有发生,大部分职工只是把上班当作谋求生计的手段,什么岗位责任、企业效益都不屑一顾,使企业生产一度出现了危机。作为职工利益代表者的工会领导,看在眼里,记在心头,如何让职工从困惑中解脱出来,这是工会与业主必须共同面对和解决的问题。于是工会主动与企业主进行了沟通,作为多年从事开采一线工人,现任企业业主的张玉鹏总经理,对职工思想的波动和情绪的流露已早有察觉,对公司工会提出稳定职工队伍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在仔细梳理和认真研究后,主动与工会进行认真协商,并在此次协商中与工会方就建立企业与职工利益共享、责任共负、风险共担、职企共荣的新机制上达成共识。协商达成一致后,公司工会立即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向职工宣布了协商结果,总经理张玉鹏在大会上向职工代表郑重承诺:一是不让企业一个员工下岗;二是职工“五大保险”全额足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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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三是保证职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四是对职工困难家庭给予经济上帮助。这些承诺在通过合同形式予以明确后,在职工中产生了强烈反响。工会与企业共识的达成,充分体现了一个企业家的人本精神和社会责任,同时充分地展示了工会组织在企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从而极大的激发了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目前在全公司中形成了业主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职工为企业乐于奉献的新局面。

二、突出维护职能,扭住三个环节

人的精神是有限的,它离不开经济利益的支撑。而职工经济上的支撑主要是来自工资收入。如何让职工工资不拖欠、按时发、拿的足,客观上需要工会进一步突出维护职能。工作中,我们主要扭住三个环节:

1、扭住职工工资发放环节。在工资协商中,我们把工资发放作为硬性条款,要求企业按月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严禁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现象的出现。

2、扭住职工劳动工时定额、工价标准环节。我们主要从三个确保入手:一是在下达任务时倾听一线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工时定额在法定时间内96%以上的职工都能完成;二是对职工工时都事先请技术骨干、专业能手到现场进行反复测试,确保工时定额的准确性;三是对全公司各工种产品工时定额进行综合平衡,确保工时定额的科学性。制定工时定额,工价标准,涉及每个职工切身利益,我们坚持让一线职工在协商工资中唱主角,各工种的劳动工时定额,工价由从事这一工种的职工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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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协商代表,与企业进行协商,直至达成一致意见。由于履行民主程序到位,新制定的工时定额,工价标准得到了公司管理层和职工的充分认可,使职工的凝聚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公司效益也得到了显著的提高。

3、扭住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坏节。为了让职工及时了解到企业生产者经营状况及企业效益增幅情况,工会每半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认真听取企业方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工会根据企业实际效益增幅情况,提出本年度职工工资增长线,并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确保职工工资随着企业效益的增长而增加。

三、当好协商主角,把好三个关口

工资是职工最基本,最重要,最核心的经济利益,抓好工资协商工作,是工会维护职工利益的一项最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工资协商中我们从规范协商程序入手,主要把好三道关口。

1、把好协商主体关口。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同时是推进工资协商工作的实际操作者,工会在推进企业工资协商工作中,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每年年初,我们工会在走访一线职工,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的同时,对企业内部生产经营,经济效益等诸多情况进行认真搜集,在整理、分析和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做到主动要约,提出协商意见,当好工资协商的主体。为了使协商达到“劳资双赢”的目的,为此,我们工会牢牢把握住既保障职工权益,又保护企业利益;既考虑职工增收,又考虑企业增效的原则,使我们公司工资协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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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2、把好工资协商法定程序关口。开展工资协商工作,实际上就是用签定协议这种形式,通过法律程序确认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正是这种法律形式的介入,使工资协商工作具有了权威性,对劳资双方有了较大的约束力。因此,我们工会在开展工资协商过程中,对每一个程序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充分体现职企双方在政治上、权益上、人数上的平等和公正。

3、把好协商成果落实关口。为了使工资协商所取得的成果得到落实和兑现,工作中我们一是建立了自查制度,工会每年对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条款逐项得到落实。二是建立履行责任制度,对企业方和工会方应当履行的职责,进行明确划分,并向职工公示,做到互相监督,共同落实。

在推进工资协商实践中,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切实有效地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是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根本措施,也是维护和调动职工积极性重要途径。同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对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增进劳资双方沟通和理解,有序协调和化解劳企矛盾,维护职工合法利益,促进企业持序、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OO七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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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干部培训考试卷

盱眙县工会开展“一办法五条例”培训班试题

(卷面120分)

姓名:________考号:___________得分:__________

一、填空题(每空2.5分,共50分)得分:________

1、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于201*年10月23日经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1*年12月1日起施行。

2、基层工会的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从事工会工作,每月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年内可以累计使用。确需增加工作日的由工会与单位协商。

3、建立工会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于每月十五日前,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客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开业或者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仍未依法建立工会的,从期满后的每一个月起,应当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税前列支。

4、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认的劳动关系,主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5、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6、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支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按时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

二、选择题(每题4分,共20分)得分:__________

1、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考勤制度,书面记录劳动者的出勤情况,每月与劳动者核对并由劳动者签字。用人单位保存劳动考勤记录不得少于(B)年。

A、1年B、2年C、3年

2、工会的经费财产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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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也不得将工会经费财产作为所在单位的经费财产以予以(D)、(E)、(B)和(F)。

A、抵押B、扣押C、封存D、冻结E、查封F、清偿债务

3、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建筑施工等危险性较大的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以保险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具体办法由(C)另行规定。

A、县人民政府B、市人民政府C、省人民政府D、企业行政方

4、上级工会有权对下一级工会的(C)、(E)、(A)情况进行审计。

A、管理B、收支C、收缴D、清算E、使用F、结算

三、判断题(每题2分,正确打“√”,不正确打“×”计20分)得分__________

1、乡镇、城市街道,以及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应当建立工会。(√)

2、职工较多的城市社区、村可以建立工会。(√)3、计时工资指按计时标准工资和劳动定额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4、工会应当依法对企业、事业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实施监督,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工会有权提出整改意见。(√)

5、因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经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降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6、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班工资。(√)

7、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

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工作

百支付加班工资。(×)

8、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和职工可以履行。(×)

9、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减免社会保险费。(√)

10、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情况。(√)

四、问答题(每题2分,计10分)得分________

1、工会的基本职责答:(P1)

2、对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缴工会经费的单位应当如何处理?

答:对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缴工会经费,经县总工会与县地税局商定后,由县总工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县总工会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劳动合同文本应当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合同发行地以及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等基本情况,并还要具备哪些条款:

答:(P14页)

4、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范围:答(P31页)

5、劳动者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不予以支付其期间的工资?

答:(P47页)

五、思考题(计20分)得分__________

在新形势下,创新工会工作主要应从哪几个方面着手?

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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