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装表接电工员作标准
供电所装表接电员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电所装表接电员的任职条件、工作内容、职责与权限、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衡阳电业局所属供电所装表接电员的工作。2任职条件2.1文化程度。
2.1.1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1.2具有一定的电能计量知识或相关知识。2.2培训经历
2.2.1通过电力系统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2.2.2通过电力安全知识培训。2.3工作技能
2.3.1取得本岗位培训合格证、本专业考试合格证书。2.3.2掌握《电力法》、《计量法》、《合同法》、《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电价政策和《电费抄核收工作规程》。2.3.3熟悉用电营销各项工作流程。2.3.4具有较好的动手能力。2.4工作经历从事用电营销工作1年以上。2.5个性特征
2.5.1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2.5.2具有较好的分析能力、工作细致、踏实。2.5.3诚信、敬业、爱岗。3工作内容与要求
3.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电价政策和《电费抄核收工程规程》。
3.2牢固树立“人民电业为人民”的宗旨,自觉遵守“供电职工服务守则”和职业道德规范。
3.3严格遵守供电服务员工“十个不准”和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3.4负责台区用电客户的电能计量装置的检查及周期轮换、故障更换工作。
3.5负责抄录配变台区考核表码。
3.6负责低压新装、增容及变更用电业务的电能表计的安装工作。
3.7负责用电客户购电装置的检查与故障处理工作。3.8负责用电营业普查及反违章用电、窃电工作。3.9负责电能计量表计及相关资料的管理工作。3.10负责向广大用电客户宣传安全用电知识。3.11负责建立健全电能计量管理资料台账。3.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4职责和权限4.1职责
4.1.1对台区用电客户的电能计量装置的检查、轮换工作工作负责。
4.1.2对抄录配变台区表码负责。
4.1.3对新装、增容及变更用电业务电能表计安装工作负责。4.1.4对用电客户购电装置的新装与故障处理工作负责。4.1.5对本人完成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质量负责。
4.1.6协助班长按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做好班组建设工作。4.1.7对上报统计报表的真实性负责。4.2权限
4.2.1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制止违章作业。4.2.2有权拒绝执行无工单计划外的计量工作。
4.2.3有权向上级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提出合理化建议。5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工作要求的检查与考核内容、方法按《供电所员工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实施。
扩展阅读:装表接电的工作标准
装表接电的工作标准作者:佚名文章来源:不详点击数:67更新时间:201*-7-11-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范了浙江电网电力用户的接电与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掉换工作。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电网各级供电企业的贸易结算表的安装、掉换及用户接电工作。2引用标准与术语定义2.1引用标准
2.1.1《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2.1.2《供电营业规则浙江省电力公司业务补充规定》2.1.3《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1*)2.1.4《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接线规则》(DL/T825-201*)2.1.5《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DL/T645-1997)2.2术语定义
2.2.1四象限:对无功电能测量四象限的定义如下图:
测量平面的竖轴表示电压相量U(固定在竖轴),瞬时的电流相量用来表示当前电能的输送,并相对于电压相量U具有相位角&。顺时针方向&角为正。四象限划分如图,右上角的I象限,右下角为II象限,依次按顺时方向为III、IV象限。竖轴向上表示输入有功(+A),竖轴向下表示输出有功(-A),横轴向左表示输入无功(+R),横轴向右表示输出无功(-R)。
I象限输入有功功率(+A)输入无功功率(+RL)II象限输出有功功率(-A)输入无功功率(+RC)
III象限输出有功功率(-A)输出无功功率(-RL)IV象限输入有功功率(+A)输出无功功率(-RC)
2.2.2负荷电流:用户正常用电时的负荷电流,它不是一个值,而是一个范围内的集合。2.2.3组表:连接在同一组互感器二次回路内的若干只表(如三只单相有功电能表计量三相四线制系统电能,则这三只单相表及其电流互感器为一组;又如用一只三相有功电能表与一只三相无功电能表,计量有、无功电能那么这二只为一组;当用一只多功能表计量有、无功及需量等)那么这只多功能表及其互感器为一组表。
2.2.4贸易结算表:包括电能用户受电结算表、电厂上网结算表、趸售电费结算表。
2.2.5关口表:电网经营企业及其供电企业内部考核表,可分为省网际关口表、市(地)局关口表、分局关口表、供电所关口表等。
2.2.6量电方式:电能计量方式的简称,包括高供高计、高供低计、低供低计。2.2.7量电电压:电能计量装置设置点的电压(即该装置的电压互感器一次侧电压)2.2.8高供高计:用户供电电压为高压,量电电压与供电电压相同,也为高压。
2.2.9高供低计:用户供电电压为高压,量电电压低于用户供电电压(包括供电电压为10kV量电电压为低压;供电电压为35kV量电电压为10kV或低压)。2.2.10低供低计:供电电压为低压量电电压也为低压。
2.2.11电能计量装置:电能计量装置包括电能表(有功、无功电能表及最大需量表)和电压、电流互感器及二次连接线导线(包括联合结线盒)
2.2.12Ⅰ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50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10000kVA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200MW及以上发电机、发电企业上网电量、电网经营企业之间的电量交换点、省级电网经营企业与其供电企业的供电关口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2.2.13Ⅱ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10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201*kVA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100MW及以上发电机、供电企业之间的电量交换点的电能计量装置。2.2.14Ⅲ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1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315kVA及以上的费用户、100MW及以下发电机、发电企业厂(站)用电量、供电企业内部用于承包考核的计量点、考核用功电量平衡的110kV及以上的送电线路电能计量装置。
2.2.15Ⅳ类电能计量装置:受电容量在315kVA以下的计费用户、发供电企业内部经济技术指标分析、考核用的电能计量装置。
2.2.16Ⅴ类电能计量装置:单相供电的电力用户计费用电能计量装置。
2.2.17参照表:用电点多分散,用电功率与用电时间相同的特殊无表户,只在某一用电点装置一套电能计量装置,其余各用电点均参照该套电能计量装置计算用电量,称该电能计量装置为参照表。
2.2.18组合互感器:电流互感器与电压互感器组合体。2.2.19接户线:从接户杆至用户第一支持物间的连接导线。
2.2.20进户线:从第一支持物至电能表前熔断器的连接导线。成套居民住宅小区的用户如采用低压电缆结线,就只有进户电缆,没有接户线与进户线了。3用户量电方式
3.1用电计量装置的安装原则
3.1.1供电企业应在用户的每一受电点内按不同电价类别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3.1.2用电计量装置原则上应装在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3.1.3城乡居民用电实行一户一表。
3.1.4临时用电用户,应安装用电计量装置。对于用电时间在十天以内而且不具备装表条件的,也可以不装表,按其用电容量、使用时间、规定的电价计收电费。
3.1.5特殊无表用户,可以在其多个用电点中选取其中某一用电点装置参照表,以该表的用电量乘以用电点数计算该户的用电量。3.2高压用户的量电方式
3.2.1高压供电的用户原则上应采用高供高计方式,并将电能计量装置应安装在资产分界点附近。
3.2.2专线供电的用户,其电能计量装置应安装在专线的始端,即供电企业变电所用户专线间隔。但是当有其他技术上的原因,其电能计量装置不能安装在专线始端时。可征得用户的同意后,安装在专线未端,即用户变电所的进线间隔,但在计算客户的有、无功电量及最大需量时应加上专线的线损电量及需量。
3.2.3下例高压供电用户选用高供高计方式有困难时,可以选用高供低计量电方式:(1)10kV供电受电容量在100kVA以下(不包括100kVA)(2)35kV供电受电容量在3150kVA以下(不包括3150kVA)3.2.4高供低计方式不适用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高压供电用户:(1)有二台及以上台数变压器变电的用户;(2)主变为三线圈变压器变电的用户;(3)供电电压为110kV及以上的用户。3.3低压用户的量电方式采用低供低计方式3.4计量点的选择
3.4.1高压供用户的计量点,原则上应选在高压电源资产分界点附近。
(1)专线用户的计量点,可选在专线始端计量点1,也允许选在专线未端计量点2,但不准选在变压器低压侧,即“高供低计”量电方式。见图3-1-1
电业变电所计量点1或计量点2用户变电所图3-1-1
(2)35kV非专线受电容量在3150kVA及以上的高压用户,计量点应选在高压进户处,见图3-1-2。
公网线路用户T接线计量点用户变电所图3-1-2
(3)10kV非专线受电容量在100kVA及以上的高压用户,计量点应选在高压进户处,见图3-1-3。
公网线路10kV接户线计量点用户变电所图3-1-3(4)10kV非专线受电容量在100kVA以下的高压用户,计量点可选在主变低压侧,见图3-1-4
公网线路10kV接户线用户变电所计量点图3-1-4
3.4.2多电源高压供电用户,在每一电源的资产分界点附近上选一计量点。(1)专线用户见图3-2-1电业变电所甲
电业变电所乙计量点用户变电所图3-2-1
(2)非专线用户见图3-2-2
公网线路1公网线路2计量点用户变电所图3-2-2
(3)专线与非专混合用户见图3-2-3
电业变电所计量点1公网线路计量点2用户变电所图3-2-3
3.4.3低压用户的计量点,应选在低压电源进户点附近,见图3-
低压公网接户线计量点用户配电盘图3-3
3.5对计量装置配套设备的要求
3.5.1居民用户的电能表必须安装在专用计量箱内。根据住宅的实际情况配置电能计量专用箱(简称计量箱)。
(1)10kV供电低压配电居民用户可在低压进户处装设计量箱。(2)低压居民用户(高层)可在每一楼层装设计量箱。
(3)低压居民用户(小高层)可在底层电表间集中装设计量箱。(4)低压居民用户(公寓)在各单元的楼道底层装置计量箱。(5)零星居民用户应装设户外式计量箱。
(6)计量箱中的容积应能按装若干只电能表外,还能装设有总进线闸刀(熔断器)和分路出线断路器,其中分路出线断路器不准与电能表共用一仓。计量箱根据所装的电能表的数量分成若干类型,成套居民住宅小区(含高层、小高层建筑)的计量箱应为嵌入式并可封印。计量箱规格型式由市(地)电力(电业)局审定。
3.5.2非居用户根据其供电电压、受电容量按以下规定配置计量柜(箱)(1)低压非居用户应在进户处装设非居专用计量柜(箱)(2)供电电压为10kV受电容量在100kVA以下用户可在变压器低压侧装设非居专用计量柜(箱)
(3)供电电压为10kV受电容量在100kVA及以上用户。当用户采用10kV配电的,应在10kV进户处装设专用计量柜;当用户采用低压配电时应在变压器高压侧装设计量专用户外组合互感器。(4)供电电压为35kV受电容量在3150kVA以下用户,应装设与用户配电设施相一致的专用计量柜。
(5)供电电压为35kV受电容量在3150kVA及以上用户采用35kV户外配电时,应装设专用计量电流互感器或专用电流互感器二次线圈和专用电压互感器二次连结线,并不得与保护、测量回路共用。
(6)供电电压为35kV受电容量在3150kVA及以上用户,采用35kV户内配电时装设与用户配电设施相一致专用计量柜。
(7)供电电压在110kV及以上用户采用专用电流互感器二次线圈和专用电压互感器二次连结线,并不得与保护、测量回路共用。
(8)非居专用计量柜(箱)由省电力公司审定。4配表原则
4.1电能表与互感器的精度选择
4.1.1各类电能计量装置应配置的电能表、互感器的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下表(电能计量装置准确度等级表)所示值。
电能计量装置准确度等级表
电能计量装置类别
准确度等级
有功
电能表
无功
电能表
电压
互感器
电流
互感器
Ⅰ0.2S或0.5S
2.0
0.2
0.2S或0.2*
Ⅱ0.5S或0.5
2.0
0.2
0.2S或0.2*
Ⅲ1.0
2.0
0.
0.5S
Ⅳ2.0
3.0
0.5
0.5S
Ⅴ2.0
----0.5S
*0.2级电流互感器仅指发电机出口电能计量装置中配用。
4.1.2Ⅰ、Ⅱ类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0.2%;其他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0.5%。
4.1.3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中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的负载不得大于电流互感器的额定阻抗值。
4.2电能表功能的选择
4.2.1居民用户需要的功能为:有功(+总/分时)。
4.2.2大型排灌站需要的功能为:有功/无功(I/IV象限)。
4.2.3受电容量在100kVA(100kW)以下的非居用户需要的功能为:有功(+总/分时)。4.2.4受电容量在100kVA及以上315kVA以下的工业用户,100kVA及以上的非工非居用户需要的功能分为:有功(+总/分时)/无功(I/IV象限)/时件记录
4.2.5受电容量在315kVA及以上的工业用户需要的功能为:有功(+总/-总/分时)/需量/无功(I/II/III/IV象限)/时件记录4.2.6纯发电用户(水/火)(包括发电与用电电量不互抵的发电表)需要的功能为:有功(-总/-分时)/无功(II/III象限)/时件记录4.3电能表额定电压的选择
4.3.1高供高计方式的电能表额定电压按以下各款选择
(1)供电电压为10kV、35kV的电能表额定电压选择100V。(2)供电电压为110kV及以上的电能表额定电压选择57.7V4.3.2高供低计方式的电能表额定电压选择3×380/220V4.2.2低供低计方式可分以下几种情况:
(1)三相供电的电能表额定电压选择3×380/220V(2)单相供电的电能表额定电压选择220V4.4电能表额定电流的选择
4.4.1低供低计方式按下列条件选择:
(1)负荷电流在50A及以下时可选用直接接入式电能表表,电能表的额定电流应根据用户的实际负荷电流选取。负荷电流动态值应在电能表额定电流的25%~100%之间。尽可能选用宽量程电能表。
(2)负荷电流在50A以上的应选用电流互感器扩大量程,电能表额定电流应选择1.5(6)A
4.6电流互感器的选择
4.6.1电流互感器的额定电压与计量点的母线电压相一致。
4.6.2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电流一律为5A。变比的选择就是对一次电流的选择,按以下各点要求选择:
(1)应保证其在正常运行中的实际负荷电流达到额定值的60%左右,至少应不小于30%。(2)校验动、热稳定。如果按4.6.2(1)选择一次电流后,校验动、热稳定没有通过时,可选用高动热稳定电流互感器,或将计量点选在短路电流较小的处所,如专线的未端,或装置电抗器。
4.6.3用于贸易的计费电能表的电流互感器应独立,其二次回路不得串入与电能表无关的设备。
4.7电压互感器的选择
4.7.1电压互感器的额定电压与计量点的母线电压相一致。同时根据计量点所在的电力系统的中心点是否接地确定电压互感器的接线方式。35kV及以下的宜采用V/V方式接线。接入非中性点绝缘系统的3台电压互感器,宜采用Y0/y0方式接线。
4.7.3用于贸易的计费电能表的电压互感器应独立,如在电业变电所内计量,可在公用电压互感器的出口端子引出专用电压互感器二次连接线,该回路不得并入与电能表无关的仪表仪器。
5电能表与互感器的安装或调换。5.1居民用户的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
5.1.1装接部门负责人在新居民用户验电之后,根据营销系统的流程要求每天下班前对次日的装接工作派工。
5.1.2装接人员在接到流程的装接指令后,打印《电能计量装接单》(浙电营14)5.1.3外出装接工作至少二人为一组其中一人为小组长。
5.1.4装接人员凭《电能计量装接单》配表室领表并仔细校对“局号”。
5.1.5成套居民住宅小区(包括高层、小高层建筑)多户装表应遵守以下规定:
(1)嵌入式计量箱应在住宅小区基建后期按装在指定的位置,确保电能表安装高度在0.8m--1.8m(表水平中心线距地面尺寸)。
(2)变压器(或电缆分线箱)至计量箱之间的连接线,应用穿钢管进户线或钢铠甲电缆。(3)连接电能表的导线应采用BV型铜芯线。标定电流为5(20)A电能表连接线宜采用BV-10mm2的导线,标定电流为10(40)A电能表连接线宜采用BV-16mm2的导线。
(4)计量箱内,电能表下端应加有回路名称的标签,三相电能表相距的最小距离应大于80mm,单相电能表相距的最小距离为30mm,电能表与屏边的最小距离应大于40mm。电能表安装必须垂直牢固,表中心线向各方向的倾斜不大于1。
(5)计量箱中应设有总进线闸刀(熔断器)、分路出线断路器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总进线闸刀(熔断器)应和电能表共同安装在同一计量仓内,并能加封。分路出线断路器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单独设置一仓,不得与电能表仓合用。
(6)工作完毕后装接小组长应对所安装的电能计量装置进行逐一检查(特别要核对电能表下端回路名称的标签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三相表还应测定相序为顺相序。然后指定小组成员对所安装的电能表的接线盒进行封印。清理工作场所。
(7)装接小组长应陪同用户现场负责人验收,用户场负责人如无意见,装接小组长将计量箱的门加封印,再请用户场负责人在《电能计量装接单》上签字。
5.1.6零星居民住宅的电能表宜安装在室外的计量箱内。电能表安装高度宜在1.8m左右(表水平中心线距地面尺寸)。接入计量箱的连结导线应由硬塑管保护。
5.1.7安装完工后,装接小组长通电检查用户用电是否正常。感应式电能表,还应检查电能表有否潜动,有否停走。如无问题,应指定成员对电能表接线盒封印,并请用户检查并在《电能计量装接单》上签字。然后当着用户的面对计量箱加封印。5.1.8所有封印都应正确记录在《电能计量装接单》或封印单上。
5.1.9装接小组返回自己的单位后应立即将装接信息及封印信息输入营销系统。并将流程发至下一岗位。
5.2非居用户的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
5.2.1装接部门负责人在新的非居用户验电之后,根据营销系统的流程要求每天下班前对次日的装接工作派工。
5.2.2装接人员在接到流程的装接指令后,打印《电能计量装接单》(浙电营14)5.2.3外出装接工作至少二人为一组其中一人为小组长。
5.2.4装接人员凭《电能计量装接单》到配表室领表(包括电能表与低压电流互感器)并仔细校对“局号”。
5.2.5低压非居用户装表应遵守以下规定:
(1)容量在50A及以下的可以选用计量箱,容量在50A以上选用低压计量柜。低压计量柜根据设计图纸(经审图通过)预先由用户安装。如选用计量箱时,应安装在进户线附近坚固的建筑物上。进户线穿墙及至低压计量柜(计量箱)的导线应用硬塑管保护,或选用钢铠甲电缆。所选的硬塑管直径要足够大,保证穿过该硬塑管的所有导线的截面之和(包括绝缘包皮的截面)要小于硬塑管截面的40%。
(2)计量柜(箱)中应设有总进线闸刀(熔断器)、出线断路器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总进线闸刀(熔断器)应和电能表共同安装在同一计量仓内,并能加封。出线断路器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单独设置一仓,不得与电能表仓合用。
(3)直接接入式电能表应采用多股铜芯绝缘导线时,导线截面积应根据额定的正常负荷电流按下表(铜芯绝缘导线截面表)选择。所选导线截面积必须小于端钮盒接线孔。
铜芯绝缘导线截面表负荷电流
A铜芯绝缘导线截面
mm2
I<20
4.0
20≤I<40
6.0
40≤I<60
7*1.5
60≤I<80
7*2.5
80≤I<100
7*4.0
(4)电流互感器的二次接线应采用分相接线方式,即其3台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与电能表之间宜采用六线连接。电压、电流回路各相导线应分别采用黄、绿、红色线,中性线应采用黑色线或蓝色线。(5)电压、电流回路导线均应加装与图纸相符的端子编号,导线排列顺序应按正相序(即黄、绿、红色线为自左向右或自上向下)排列。互感器二次回路应安装联合接线盒,便于实负荷校表和带电换表。
互感器从输出端子直接接至联合接线盒和电能表,中间不得有任何辅助接点、接头或其他连接端子。
(6)互感器二次回路的连接导线应采用BV型铜芯线。对电流二次回路,连接导线截面积应按电流互感器的额定二次负荷计算确定,至少应不小于4mm2。对电压二次回路,连接导线截面积应按允许的电压降计算确定,至少应不小于2.5mm2。5.2.6高压大用户的电能计量装置现场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高压计量柜由用户根据设计图纸(经审图通过)在装表前与其他配电设备一起安装。柜内电压、电流互感器可先于电能表由用户代安装。
(2)互感器二次回路的连接导线应采用BV型铜芯线。对电流二次回路,连接导线截面积应按电流互感器的额定二次负荷计算确定,至少应不小于4mm2。对电压二次回路,连接导线截面积应按允许的电压降计算确定,至少应不小于2.5mm2。互感器二次回路应安装联合接线盒,便于实负荷校表和带电换表。互感器从输出端子直接接至联合接线盒和电能表,中间不得有任何辅助接点、接头或其他连接端子。
(3).电压、电流回路导线均应加装与图纸相符的端子编号,导线排列顺序应按正相序(即黄、绿、红色线为自左向右或自上向下)排列。互感器二次回路应安装联合接线盒,便于实负荷校表和带电换表。
(4)电能表安装时必须校对二次导线,要求电压回路为顺相序,电流回路相位要正确。电能表与联合接线盒的端子标志要清晰正确。
(5)供电电压在35kV及以上的用户如采用户外配电时,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应有独立电流互感器,并由用户在装表前与其他配电设备一起安装,二次回路的电缆(包括电流、电压互感器)也由用户引到指定位置。5.2.7电能表安装必须按图施工、接线正确;电气连接可靠、接触良好;配线横平竖直整齐美观;导线无损伤、线头无外露、绝缘良好。
电能表安装必须垂直牢固,表中心线向各方向的倾斜不大于1。5.2.8安装完工后,装接小组长通电测量相序(正确的应为顺相序),检查用户用电是否正常。感应式电能表,还应检查电能表有否潜动,有否停走。如无问题,应指定成员对电能表接线盒与联合接线盒封印,并请用户检查并在《电能计量装接单》上签字。然后当着用户的面对计量箱加封印(计量点在电业变电所,用户可免签字)。
5.2.9电能计量装置安装调换完毕后,必须清洁工作现场,清点工器具,办理工作终结手续。5.2.10所有封印都应正确记录在《电能计量装接单》或封印单上。返回自己的单位后应立即将装接信息及封印信息输入营销系统。并将流程发至下一岗位。5.3电能计量装置的调换工作
5.3.1根据营销系统有调表的变更用电业务流程的要求每天下班前装接部门负责人对次日的工作派工。
5.3.2装接人员在接到流程的装接指令后,打印《电能计量装接单》(浙电营14),并持《电能计量装接单》向配表室领取电能表、互感器等。
5.3.3当用户的抄表日遇到调表日时,调表日应提前或推迟一天。但抄表日遇到故障调表时,故障表允许调换,调表之后装接人员主动将原表的示数(止度)告知有关抄表员。5.3.4电能计量装置现场调换工作应遵守以下规定:
(1)电能计量装置的调换工作小组至少应有二人。一人监护(小组长),一人工作,不得单人独行。
(2)电能计量装置的调换工作前应核对调表用户的户号、户名、地址、局号、类型与《电能计量装接单》的数据是否一致。然后在《电能计量装接单》上抄录调下电能表的示数(止度)。
(3)装有联合接线盒的允许不停电调换电能表。但不准不停电调换联合接线盒或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或更换互感器至联合接线盒的二次导线。
(4).进行带电调换计量装置时,工作时应使用绝缘工具并戴手套。在装有联合接线盒的计量箱(柜)内进行带电调换电能表时,应先在联合接线盒内逐相断开电压回路连接片;再逐相短接电流回路短接片。然后拆开电能表接线调换电能表。恢复接线时顺序相反。(5)需要停电工作的,应事先按停、送电的有关规定申请停电。
(6)专线用户计量点在电业变电所的,停、复电作业由电业变电所的值班员操作。计量点在用户变电所的,停、复电作业由用户变电所的值班员操作。计量点在线路的资产分界点同时电源开关(自落式熔断器)由电业配电部门管理的,应由电业配电部门派人停、复电。(7)电能表安装必须按图施工、接线正确;电气连接可靠、接触良好;配线横平竖直整齐美观;导线无损伤、线头无外露、绝缘良好。
电能表安装必须垂直牢固,表中心线向各方向的倾斜不大于1
5.3.5调换电能计量装置完工后,装接小组长通电测量相序(正确的应为顺相序),检查用户用电是否正常。感应式电能表,还应检查电能表有否潜动,有否停走。如无问题,应指定成员对电能表接线盒与联合接线盒封印,并请用户检查并在《电能计量装接单》上签字(计量点在电业变电所,用户可免签字)。然后当着用户的面对计量箱加封印。
5.3.6电能计量装置安装调换完毕后,必须清洁工作现场,清点工器具,办理工作终结手续。5.3.7所有封印都应正确记录在《电能计量装接单》或封印单上。返回自己的单位后应立即将装接信息及封印信息输入营销系统。并将流程发至下一岗位。6接户线与进户装置的按装6.1居民用户的接户与进户装置
6.1.1成套居民住宅小区的用户的进户装置宜采用三相四线低压电缆从公用配电房到楼群电缆终端箱再到电能计量箱的方式。电缆截面积宜按每户8kW(同时率75%)配置。电缆应为四芯相同截面。有特殊供电要求的居民住宅小区也可放置三相五线低压电缆。电缆应采用有外护层的恺装电缆用排管或钢管保护的方式敷设。电缆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7m。
6.1.2零星居民住宅的进户装置的宜采用在公用低压电网上用接户线引接到电能计量箱的方式。接户线每户6kW(同时率75%)配置。每对接户线所接用户少于6户时可采用单相二线制;所接用户大于6户及以上时可采用三相四线制。接户线最小截面不宜小于16mm2。接户线档距不宜大于25m。档距大于25m时应设接户杆。墙敷设的接户线以及进户线两支持点间的距离,不应大于6m。接户线与低压线如系铜线与铝线连接,应采取加装铜铝过渡接头的措施。接户线两端均应绑扎在绝缘子上。接户线的进户端对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宜小于2.5m。6.1.3接户线跨越公路、街道和人行道时的垂直距离,在电线最大弧垂时,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1)公路路面:6m;
(2)通车困难的街道、人行道:3.5m;(3)不通车的人行道、胡同:3m,
6.1.4接户线与建筑物有关部分的相邻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1)与下方窗户的垂直距离:0.3m;
(2)与上方阳台或窗户的垂直距离:0.8m;(3)与窗户或阳台的水平距离:0.75m;(4)与墙壁、构架的水平距离:0.05m,
6.1.5接户线与通信线、广播线交叉跨越时,其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1)接户线在上方时:0.6m;(2)接户线在下方时:0.3m.
6.1.6进户线穿墙时,应套装硬质绝缘管,电线在室外应做滴水弯,穿墙绝缘管应内高外低,露出墙壁部分的两端不应小于lOmm;滴水弯最低点距地面小于2m时进户线应加装绝缘护套。
6.1.7进户线与弱电线路必须分开进户。6.2低压非居用户的进户装置
6.2.1容量在30kW及以下非居用户的进户装置应为三相四线制,接户线最小截面不宜小于16mm2。接户线档距不宜大于25m。档距大于25m时应设接户杆。墙敷设的接户线以及进户线两支持点间的距离,不应大于6m。接户线与低压线如系铜线与铝线连接,应采取加装铜铝过渡接头的措施。接户线两端均应绑扎在绝缘子上。接户线的进户端对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宜小于2.5m。同时要符合以下规定:
(1)跨越公路、街道和人行道时符合本标准6.1.3条的规定;(2)与建筑物有关部分的相邻距离应符合本标准6.1.4条的规定;
(3)与通信线、广播线交叉跨越时,其垂直距离应符合本标准6.1.5条的规定;(4)进户线穿墙时应符合本标准6.1.6条与6.1.7条的规定。
6.2.2容量在30kW以上非居用户的进户装置应三相四线制,宜采用低压电缆从公用配电房或就近公用低压电网上直接引接。低压电缆的按装要符合本标准6.1.2条的规定。6.3高压大用户的进户装置
6.3.1供电电压为10kV非专线大用户的进户装置宜采用用高压电缆在就近10kV公用电网上直接引接,宜在高压电缆前端用跌落式熔断器保护。
6.3.2供电电压为10kV专线大用户的进户装置宜采用用高压电缆在就近电业变电所10kV间隔上直接引接。如与电业变电所距离较长,有与电力规划不矛盾的出线走廊,经县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也可架空专线,但应经设计单位勘测设计并经当地供电企业审核后方可施工。6.3.3供电电压为35kV及以上的大用户进户装置,应经设计单位勘测设计并绝当地供电企业审核后方可施工。7接电与送电7.1接电工作
7.1.1低压用户准表与接电及送电同时完成。
7.1.2供电电压为10kV受电容量在400kVA及以下用户,可先接电后装表并送电。也可以装表、接电、送电同时进行。
7.1.3供电电压为10kV受电容量在500kVA及以上用户、供电电压为35kV及以上用户可先装表,后接电送电。
7.2高压大用户的送电工作
供电电压为35kV及以上新用户的送电工作与用户变电所的启动工作同时进行。由有管辖权的电力调度部门发布送电命令。8应遵守的安全工作的规定8.1在架空线路上工作
8.1.1在低压架空线路或接户支架上带电搭接接户线、平挑线和进户线工作,应严格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有关登高作业和低压带电作业的相关条款。在使用木(竹)梯、棚梯登高作业,梯子必须有人扶住。
8.1.2工作时设专人监护,使用合格的绝缘柄工作,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绝缘隔离措施。人体不得触及二根线头。8.2在变电所里工作
8.2.1在变电所里装表、调表工作,应严格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有关二次系统工作的相关条款。开具第二种工作票,严禁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严格防止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或接地。
8.2.2调换电流互感器时,应开具第一种工作票,现场工作应严格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有关规定。9附则
9.1尊重用户
9.1.1到用户处工作应有《电能计量装接单》或《杂项工作单》。应遵守客户的出入管理制度,主动出示证件,说明事由,登记入内。并遵守客户的相关规定。
9.1.2在做接户线或进户线时损坏了用户的墙壁,回单位后应通知总务(后勤)部门派员修理。9.2其他
9.2.1本标准由省电力公司电力营销部负责解释。9.2.2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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