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交通活动方案
惠罗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方案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黔交安【201*】1号)精神和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始终把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平安交通”活动为载体,以事故预防为重点,以责任落实为保障,以科技创新和安全教育培训为支撑,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为基础,牢牢把握安全工作主动权,切实做到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二、活动主题
以创建平安工地、平安公路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活动范围
惠罗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四、活动内容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所有设备车辆,各种手续齐全;3、道路安装安全警示标牌;4、检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5、检查各结构物的质量安全。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我项目成立“平安交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孙庚华
副组长:汤绍华李见兵常杰阳建平成员:项目各部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安质部,负责承担该活动的组织及日常工作。各成员负责组织和开展本项目的具体活动。
六、具体要求
1、全面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创建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平安交通”创建活动要与其它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相互衔接,不断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创建活动扎实有序有效开展。
2、加强对施工人员持证上岗的监控力度
3、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重大安全隐患动态跟踪管理。组织和督促各单位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针对工程建设重点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4、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安全各项制度、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法劳动纪律。
5、高度重视《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交质监发【201*】679号)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实施。
6、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安全应急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应急实际操作能力。
7、加强对工程结构物的施工过程控制,从源头上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的苗头,从而彻底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惠罗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扩展阅读: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方案
全州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的发生,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通知》(湘交安[201*]115号)部署和要求,州交通运输局决定从201*年3月份开始在全州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为期两年的“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速度、质量、效益与安全的有机统一。从夯实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入手,以强化和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为核心,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科学进步为支撑,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在全州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平安车站”、“平安工地”、“平安桥渡”、“平安水域”等“平安交通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的基层基础,促进安全生产总体水平和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确保全州交通运输系统各项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省厅、州安委会下达的指标之内。
三、工作目标
1、客货运车辆(船舶)司乘人员、交通建设施工人员教育培训面要达到100%;法定需要持证上岗的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这到100%。
2、各县市交通运输局或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在建交通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面要达到100%;交通运输企业对运输车辆、船舶的日安全检查率要达到100%;交通施工企业对施工作业点、面的日安全检查率要达到100%。
3、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公示和销号制度,安全隐患建档率达到100%;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5%;所有未整改安全隐患必须建立有效的安全监管和监控措施,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
4、对水上交通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港口码头、重点渡口和重点船舶的安全监管面要达到100%;营运船舶发证率达到100%、技术船员持证率达到100%;违法行为处罚率达到100%;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追究率达到100%;客渡船签单发航率达到100%;农村中涉一上(放)学乘船交接制度全面落实;201*年3月底前完成181客渡般、33座重要渡口码头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工作,4月底全面完成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任务。5、道路运输“三关一监督”履责率达到100%;三级以上客运站全部实行运输管理部门驻站管理;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评估率达到100%,营运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率达到100%、承运人责任险投保率达到100%。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配备“三品”检查仪达到100%;三级以上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率、进站旅客行包例检率达到100%,无超载客车出站;年底前所有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部安装道路行车记录仪,完成安装北斗星卫生车载终端示范工程任务。
6、所有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监管必须实行分级管理,工程施工安全许可证执证率达到100%,项目安全责任状签定率演奏家到100%,安全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全面履职,确保监管面达到100%。
7、干线公路和航道的标志标线及信号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法定规范和标准;限期整改的危险桥梁和公路危险点、段的安全监控率达到100%;完成53座四五类危桥改造工作,桥梁养护“三个一”责任落实率达到100%。
四、组织领导
州交通运输局成立“平安交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局长龙文辉任副组长,副局长吴奕华、罗云跃为副组长,分别领导“平安工地”、“平安桥梁”(含渡改桥)和“平安水域”(含“平安渡口”)、“平安车站”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创建活动办公室:“平安车站”创建活动办公室设州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李上海任办公室主任;“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办公室设州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石家斌任办公室主任;“平安桥梁”(含渡改桥)创建活动办公室设州公路管理局和州地方道路管理处,州公路管理局局长彭继德和州地方道路管理处主任罗军分别任办公室主任;“平安水域”(含“平安渡口”)创建活动办公室设州地方海事局,局长朱煌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州直交通运输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工作班子、抽调精干力量、安全专项经费,强力推进创建活动的开展。
“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由局安全科负责总协调。“平安车站”创建活动由局运输科牵头,州交通运输管理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由局计划基建科牵头,州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平安桥渡”分为为“平安桥梁”(含渡改桥)和“平安渡口”两部分,其中“平安桥梁”(含渡改桥)创建活动由局计划基建科牵头,州公路管理局、州地方道路管理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平安渡口”和“平安水域”创建活动由局安全科牵头,州地方海事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五、创建内容
“平安交通”创建的内容包括:“平安车站”、“平安工地”、“平安桥渡”、“平安水域”等四个方面的内容。1、“平安车站”:全面启动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车站安全主体责任得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全面落实到位,车辆出站符合安全行驶条件,对所属企业车辆实行全程监控;车站全面实现“三优三化(优势服务、优美环境和优良秩序,服务过程程序化、服务管理规范化和服务质量标准化);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全面履行落实“三关一监督”职责,三级以上车站驻站监管工作规范化,不发生客运责任事故、不发生车站重大治安责任事故和火灾事故、不发生因管理不力造成的客运站秩序混乱局面。
2、“平安工地”:全面落实交通建设施工参与各方的安全责任,“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要真正落到实处,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从第一责任人一直落实到每个从业人员,施工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到位;继续深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年”活动,实现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监理全覆盖;强力推进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施工作业、施工监理、安全监管均实现标准化和规范化;强力推行安全风险评估,对不同级别的安全风险源制定安全专项施工预案,有效控制施工安全风险,杜绝较大以上责任事故。
3、“平安桥渡”:全面消灭五类危桥,加快实施渡改桥工程;桥梁养护符合安全质量规范要求,纳入统计年报管养的桥梁落实“三个一”责任,确保桥梁通告安全。渡口设置和审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渡船和船员取得相关证照并符合安全航行要求,渡口牌设置规范;渡口安全管理责任真正落实到乡(镇)、村组,确保每个渡口有一名安全管理人员,重要渡口和渡船实施视频监控,对学生渡口、重要渡口等落实签单发航制度;渡运学生时确保实行安全交接。
4、“平安水域”:开展渡口渡船、砂石运输和水上餐饮三个专项整治,强化对客渡船、危险品运输船和砂石运输船的安全监管;建立水域定期巡查制度和港口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对重要港口、渡口、挖砂船实施驻点监管和现场签证制度;加强航道养护,确保管养航道畅通,航标设施完善,碍航隐患治理彻底,临跨河建筑物审批规范;重要水域和危险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和提示性标志;辖区水上交通秩序良好,安全监管全覆盖,船舶航行更安全、水域更清洁,无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六、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年3月5日3月31日)州交通运输局有关科室和州直交通运输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分工,制订“平安交通”具体的分类实施方案,成立“平安交通”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创建内容、创建目标,认真安排部署。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相关单位人人都能熟知“平安交通”建设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2、示范实施阶段(201*年4月1日10月31日)①、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目标及“平安交通”建设活动内容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完善呼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贯彻、执行到位。
②、各行业管理处(局)要确定一批“平安交通”的示范点,示范点要有较强的代表性。示范点名单要在201*年3月底前报局机关相关牵头科室和安全科。“平安车站”、“平安工地”、“平安桥渡”、“平安水域”示范数量不得低于2个。
③、各行业管理处(局)对创建“平安交通”示范点进行考核验收,总结经验,报州交通运输局机关相关牵头科室和安全科。
3、全面推进阶段(201*年11月1日201*年8月31日)
根据示范点总结出来的经验,在全州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进创建“平安交通”活动。所有三级以上车站、重点交通建设施工工地、国家干线桥梁、重点渡口、沅水干流水域(含大中型通航水库)全部达到“平安交通”分类标准。
4、抽查考核阶段(201*年9月1日10月31日)相关行业管理处(局)对管辖范围内“平安交通”建设活动按照相关“平安交通”分类考评办法,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要报州交通运输局“平安交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5、总结表彰阶段(201*年11月1日12月31日)201*年10月底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和州直行业管理处(局)应将各自管辖范围内“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检查验收工作总结报州交通运输局“平安交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年11月至12月,州交通运输局将组织对全州“平安交通”建设活动进行检查,对已验收“平安交通”点进行抽查,并对活动进行总结表彰。
七、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州直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处(局)和有关单位要把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作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创造安全稳定交通运输环境的一项政治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自觉增强创建“平安交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创建活动作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部署、落实、检查和推进。
2、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健全创建“平安交通”责任机制,要把创建“平安交通”工作与交通运输各项中心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同奖惩。要逐级落实创建责任,形成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创建网络。要细化量化创建目标,逐级分解,环环相扣,坚持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目标任务和岗位责任制,使“平安交通”创建工作每一项任务都有明确指标、完成时限和基本要求,要用严格的责任制确保创建目标任务的落实,各相关单位要热气本单位、本行业实际情况,围绕创建目标、内容和相关措施,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逐步推进创建工作,确保落到实处。
3、抓好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通过广播、会议、简报、板报、横幅、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多种职工和旅客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对创建“平安交通”宣传动员;要充分妇挥新闻媒体等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将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积聚到“平安交通”创建上来,要把“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交通运输宣传的重点。要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使“平安交通”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关注、全交通高度重视、全系统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4、加强考核,确保质量。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和各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平安交通”创建工作内容进行督促、检查、考核,确保创建工作质量。要把定期检查和突击抽查、明查和暗访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边检查边指导,落实整改措施,扎扎实实提高创建水平。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和州直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处(局)的实施方案于201*年3月15日前报州交通运输局机关相关牵头科室和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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