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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司法局第一季度党务政务公开及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汇报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0:19:42 | 移动端:贺兰县司法局第一季度党务政务公开及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汇报

贺兰县司法局第一季度党务政务公开及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汇报

贺兰县司法局第一季度党务政务公开及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政府正确领导下,通过扩大党务政务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时间和形式,整顿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是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基础,是密切党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为完成好此项工作,我局一是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局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规划,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确保全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二是规范党务政务公开台帐资料,坚持送审制度,做到不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不公开,不经局一把手签字不公示。三是拓展了公开的途经,不仅设立了党务政务公开栏,各处所制作了上墙公示牌,而且开通了司法局网站及时的向社会全面公开,有效接受社会的监督。四是丰富了公开的内容。通过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的形式,对我局组织机构和党员分布情况、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组织活动开展、党员发展情况、办事依据、办事职能、办事程序、财务收支等内容进行全面公开,把凡是应该公开的党务、政务事项都及时地向党员干部、群众公开,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便于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汇报

我局行政事业预算外资金主要来自于法律服务收费。在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我局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区物价局和司法厅下发的《法律服务所收费和财物管理办法》进行收取法律服务费用,没有擅自将行政事业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没有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或改变征收对象,没有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没有规定期限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是规范行政事业性票据、收据管理使用。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制度,各法律服务机构行政事业性票据、收据统一由司法局领取,由单位财物人员对票据收据进行专门负责管理。各法律服务机构收取的法律服务费3天内必须及时足额缴入财政指定的辖区农村信用社的财政专户中,无乱开票据、不开票、超标准收费和挪用挤占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三是实行统一“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各法律服务机构的经费支出全部由局长审批,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标准,无坐收坐支情况和超标准支出情况的发生。第一季度我局各法律服务机构共收入预算外资金133550元,支出85079.8元,其中:工资57636元,办公费7807.5元,汽油费4860.81元,修理汽配费2230元,便餐费10860元,电话费1455.49元,其他830元,现余额48470.20元。

三、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情况

今年,我局从大力提高工作效能和执行力,提升服务质量入手,努力建设一个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着力把全局建成一个讲诚信、务实、勤政、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机关。主要采取下列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干部素质。抓教育是效能建设的基础。我局组织干部学习了区厅《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的十项制度》、《关于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效能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实施办法》,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执行力建设的若干规定》、县纪委关于转发《中共银川市纪委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会议精神,通过学习,使干部职工对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增强了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为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效能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打牢了思想基础。二是完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党务政务公开栏,各处所制作了上墙制度牌,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及时限、结果,公开服务承诺,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并尽量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在县有线电视台上向社会公开司法局的职能、机构设置和服务承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完善了效能建设十项工作制度,深入开展效能建设活动,由于人员工作调整,及时为每位人员制作了桌牌和胸牌,要求每位工作人员着装整洁、礼貌用语,接待来人来访,遇事不推诿、不回避。认真办理群众的来电,来信和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制定了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程序,规范了各项业务工作。在服务态度方面坚持做到“六个一”,即:"一张笑脸迎人,一声问候拉近,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暖心,一片诚心办事,一声再见相送";在服务质量方面坚持做到"不私自接案,不私自收费,不办关系案、人情案,解答法律咨询准确,调查取证要及时、全面,依法代理,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在服务时限方面,法律咨询坚持做到能解答的立即解答,不能及时解答的三日内给予解答。办理公证做到一般公证事项三日内办结,重大公证事项一月内办结。法律援助做到符合条件的应援尽援。对持法律援助绿卡申请援助的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办理。各法律服务机构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服务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即"公开业务范围、公开工作程序、公开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四统一",即:"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检查"。通过各种手段完善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四是为强化司法行政人员为民服务意识,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制定了《司法行政人员行为准则》,以"十要十不准"的表述形式,内容涵盖思想、学习、工作作风、所务管理等各方面。从正反两个角度对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进行了系统规范和引导。五是扎实开展了爱民亲民“大走访”活动,印发了3000张为民服务联系卡,印制了司法局服务承诺及有关业务工作的宣传材料近万份,利用“法律六进”的有利时机,听民声,访民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六是狠抓工作任务的落实。与各处所股室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各处所股室,明确到每个人。并将120件法律援助和疑难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任务作为一项为民办实事工程分解到各处所,实行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每月听取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促进了工作任务的落实。七是向各级人民法院发函,规范法律服务行为,共同做好对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监管。实行法律服务质量回执卡制度,做到一案(证)一卡,征求当事人和法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法律服务的方式和方法,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法律援助办案程序规则和案件质量评定办法,从法律援助案件的审查、受理、办理、结案、归档、回访等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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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统计局第一季度党务政务公开及

效能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县委办公室关于对全县第一季度党务政务公开及效能建设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认真准备,按照检查的要求,进行了自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提升统计工作创造了条件,现将我局第一季度党务政务公开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务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贺党发【201*】62文件及《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实施意见》和《贺兰县党务政务公开实施细则》([201*]35号)文件精神,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局支部班子将党务公开做为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一)固定公开内容

一是健全支部的组织设置和组织管理,党员建立管理档案名册,及时进行动态管理和更新;二是支部进行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同时将支部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电话向单位职工和基层相关单位进行公开,随时接受大家监督;三是做好党建年度工作计划,妥善安排好一年的支部工作,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完善支部工作相关制度;四是成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定期向党员公布支部工作和整体安排。

(二)定期公开的内容

一是抓好支部三会一课制度,通报支部工作和支部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接受大家的评议;二是针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对支部征求的意见制定出整改措施,抓好整改工作,为党员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三是党员干部坚持清正廉洁,执政为民,认真执行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制度,一季度中党员领导干部和局班子成员无发生不廉洁现象;四是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已重点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目前我支部党员的比例占到67.8%,(包括退休人员),在职干部职工中党员比例达到68.4%;五是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坚持每季度集中收缴党费一次,并及时上缴县委组织部。

(三)随时公开的内容

一是对支部和局里的各项工作安排、工作制度、决策和决议及时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二是坚持集体领导,集体研究,一些较大事情先由支部或局领导班子事先召开支部会和局务会进行研究,达成共识,形成决定后再交干部职工进行讨论和执行;二是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重大的财务开支必须进行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同时不定期地向广大干部职工公开财务收支情况;三是对干部的调动,工作的调整先征求意见后再进行研究决定,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予以公布;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一些先进的评比,坚持公开推荐和政绩优先的原则推选群众公认、表现突出的优秀人才。

二、政务公开

1、预算外资金和罚没收入,今年一季度我局无预算外资金收入和罚没收入。

2、招待费开展情况,一季度我局用于区市统计部门检查的招待费3200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2%。

3、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为了进一步改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廉洁、务实、高效的原则,狠抓了机关效能建设。一是健全完善机关各项工作制度,按照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局今年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规范管理;二是结合区市统计工作考核要求,实行量化目标考核,明确职责,明确任务,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严格考核,进行奖罚。三是完善机关考勤考核和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方式,坚持签到制度,强化劳动纪律,并将考勤考核和经济处罚挂起钩来;四是推行机关工作AB岗制度;五是严格管理、严格要求,杜绝上班期间打游戏、上网聊天、网上购物、炒股等行为,并制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六是实行外出告知制度,有明确的告知去向牌;七是实行服务承诺制,公开统计局办事指南,实行承办事项限期办结制。8

总之,通过以上各项制度和措施,强化了我局机关效能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尤其今年一季度以来加大了统计服务的力度,深受县委政府及各级领导的好评,使统计工作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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