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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教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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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教育局文件

平邑县教育局文件

平教发201*45号

关于加强初中家长学校建设深入推进家校共育的通知

各乡镇中学,县直各初中,各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临沂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建设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临教基字[201*]5号),推动全县家庭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创建家校携手共同育人的教育局面。在全县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实施课程化,并取得明显效果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从201*年秋季开始启动初中段家庭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这个中心,以实现家长学校“教育内容课程

化”和“教学管理规范化”为重点,从各校实际出发,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在推进素质教育过程中的作用,创建家校携手、共同育人的教育局面。

2、工作目标。各初中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举办家长学校,并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家长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家长学校组织机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配备设施设备。落实初中段家长课程教学计划,正常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争取让全县所有初中学生家长走进学校,学习掌握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二、加强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

1、制定家长学校章程。各家长学校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有本校特点的家长学校章程,对家长学校的宗旨、任务、机构、教学管理、考核和奖励等各项重要问题做出具体、明确、严格的规定。

2、加强家长学校组织机构建设。家长学校校长必须由校长担任,负有领导责任。成立由校长、副校长、政教主任、教务主任、工会和团委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组成的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负责家长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发挥组织协调、教学管理、队伍建设、资源开发、检查指导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各学校要设立学校、班级家长委员会,发挥其家校联手共同育人的桥梁纽带作用。

3、建立健全家长学校管理制度。要明确家长学校校长、教务处、教科研组、班主任等工作职责,并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健全家长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学员守则、考勤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考核奖励制度等,通过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推进家长学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家长学校师资队伍建设

1、建立一支相对稳定而精干的家长学校教师队伍。一是加强班

主任队伍建设,各学校要建立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以本校班主任教师为主,适当聘请社会各界家教专家和教子有方的家长从事教学工作。二是加强专家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市、县教育局已建立了家庭教育讲师团,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建立一支家长学校骨干教师队伍。

2、加强家长学校师资培训工作。建立以县为主,市、县、学校三级结合的培训机制,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每学期一次的集中培训,不断提高家长学校教师素养和工作水平。

3、落实家长学校教师待遇。各校对班主任教师在家庭教育中工作量的确定和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成绩应予肯定,并作为考核、评选、评优的依据。

四、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实验、不断提高家庭教育质量1、教学内容。选用《牵手两代亲子课程》为教材,教学主要内容从《牵手两代亲子课程》相应年级的各专题中选择。教材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媒介和载体,要鼓励家长根据学习需要自愿购买。

2、教学形式和方法。采用班级授课制,班主任即为授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也可将同年级几个班合为教学班进行教学。家长学校的教学方法要灵活多样,尽可能使用符合成人教育特点和满足家长需求的问题讨论法,案例分析法、情景演绎法、观点讲授法等方法进行授课,除集体授课外,还可以采用网络教学、咨询答疑等教学方式。

3、建立家长学校学期课时制度。从201*至201*学年度上学期开始,家长学校每学年授课不少于4次,每学期2次,每次2个学时,全年不少于8个学时;要制定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教学计划,按计划定时开课,开足课时,保证开课率。教学要做到“五有”:有目的、有计划、有教材、有教案、有作业。要纠正以家长会代替家长学校,以通报和评析学生成绩取代系统传授家庭教育知识与方法

等现象。

4、加强家长学校的课题研究,提高教学的实效性。家长学校采取集体备课制,共同研讨,优势互补。要加强家庭教育教研基地学校的建设和管理,为全县的家庭教育教研活动和培训学习提供现场和经验,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课题研究力求务实,注重实践。在研究中要重过程管理、重集体协作、重资料积累,对研究成果应积极推广,力戒研究中的浮躁作风。

五、保障措施

1、加强对家长学校工作的领导。家长学校是宣传正确家庭教育思想普及科学家庭教育知识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是联系学校、家庭、社会并促成三结合教育体系的桥梁,是学校教育的有力助手。办好家长学校对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学校要切实提高对办好家长学校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家长学校工作摆上重要日程。

2、建立家长学校工作督导评估机制,认真实施《平邑县家长学校督导评估方案》,把家长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情况纳入对学校的年度督导评估体系中,作为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予以评估,把指导家长进行学习的情况纳入对优秀班主任的评比指标中,作为重要指标予以考核。强化对家长学校开课情况的检查,各学校要按照《平邑县家长学校授课巡查情况记录表》的要求进行检查,县教育局将以此作为评价学校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3、建立家长学校评选表彰制度。定期开展优秀家长学校、优秀家长和家长学校先进教师评选表彰活动。通过各种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家长学校的建设发展。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扩展阅读:平邑县教育体育局文件

平邑县教育体育局文件

平教发201*10号

关于印发《平邑县中小学书法教育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镇(街道)中心校、中学,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高我县中小学学生的汉字书写水平,现将《平邑县中小学书法教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平邑县中小学书法教育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4号)和《临沂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书法教育的通知》(临教基字201*5号)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在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对中小学生进行书写基本技能培养和书法艺术欣赏,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培养爱国情怀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培养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提高文化修养,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上级要求,将书法教育纳入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逐步开展书法教育。

二、实施要求

1.课时总体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中小学校主要通过有关课程及活动开展书法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中,要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开展书法教育,其中三至六年级,每周安排一课时的书法课。在义务教育阶段美术、艺术等课程中,要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书法教育。普通高中在语文、美术等相应课程中设与书法教育有关的选修课程。我县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总体步骤是:201*年春季起,驻城小学开设书法教育课;201*年秋季起,驻城中学开设书法教育课;201*年春季起,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开设书法教育课。

2.教学总体要求。本着打好技能基础、坚持循序渐进、注重书法修养、提高文化素质的原则,从书法教学实际出发,根据具体条件,灵活安排中小学书法教育,可通过长短课结合,课内外配合,开展丰富多彩的书法教学活动。各校可在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中开展书法教育。

3.写字基本要求。书法教育应培养正确的写字姿势,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一至三年级着重培养学生硬笔书写能力,首先要能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做到规范、端正、整洁;随着年级升高,逐步要求行款整齐、力求美观,并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提高书写速度。三年级开始,过渡到硬笔软笔兼学。

4.毛笔书写基本要求。学生要用毛笔书写楷书,临摹名家书法;大致了解书法历史和汉字源流;从书法作品的内涵、章法、

结构、笔法等方面鉴赏历代重要书法家作品,培养初步的书法欣赏能力,提高审美情趣。

5.书法活动总体要求。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书法活动。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可根据学校实际,每天安排15分钟时间让学生进行书法练习,每个学期开展两到三次书法讲座或书法比赛。

三、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1*年3月)

制定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安排布,广泛宣传,落实管理。2.实施阶段(201*年4月至201*年11月)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重点抓好中小学书法课堂教学、师资建设、教学科研、展赛活动、人才培养等工作。规范中小学书法教学管理,加强督导与评估。

3.总结阶段(201*年12月)

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全面实施工作规划,真正做到中小学书法教育“进教材、进课表、进课堂、进活动”。

四、组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立领导机构,将工作落到实处。要对书法教育的课程安排、教学管理、教师任职条件及资源配等进行规划部署,稳妥推进书法教育。

2.加强中小学书法教育师资建设。各学校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书法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并抓好全体教师的书法基本功训

练,逐步提高教师书写技能、书法欣赏水平和书法教育教学能力。学校要根据需要聘请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文化艺术团体的书法专业人员按照中小学书法教学要求,来校讲座、培训,指导学生的书法学习。对于具有一定书法基础的在职中小学教师,通过培训后,可转岗从事书法教学或兼职承担书法教学辅导工作。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为学校开展书法教育提供支持。

3.加强书法教学教研。各校要把书法教育纳入教学研究工作范围,积极组织书法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工作;要不断研究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教学规律和评价方法,努力探索新课程环境下的书法教学模式,不断提高书法教学质量;要组织教师开展书法教学,做好中小学书法教育与语文、写字、美术、艺术、综合实践活动的相互结合,充分利用学校和地方资源为学生创设良好的书法学习环境,推动书法教学。

4.加强书法教学评价。各学校要对学生的书法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入学生成长记录袋。对学生书法教育的评价要以形成性评价为主,以学生平时参与书法教学活动所表现出的兴趣、态度和交流能力为主要依据,评价结果采用等级制或达标的方法记载成绩,不用百分制,不对学生的考查成绩排队。

5.加强书法教育督导。县教体局每年举行一次中小学生书法大赛,各学校书法教育开展情况和学生书法大赛成绩将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内容。

各学校书法教育实施方案请于201*年3月30日前报县教体局基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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