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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局201*年安全月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0:31:24 | 移动端:海事局201*年安全月总结

海事局201*年安全月总结

蚌埠市地方海事局201*年安全月工作总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唱响“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主旋律,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任务,促进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平稳态势,根据省地方海事局《关于开展20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继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促进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平稳态势,蚌埠市地方海事局结合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实际,及早筹划、提前安排,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宣传力度,精心组织和开展了20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为了确保我局20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地顺利开展,蚌埠市地方海事局成立了以陈怀虎局长为组长,征锐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20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并及时在安全月到来之前召开动员大会,对“安全月”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局属单位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重点任务,以强化安全意思,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线,扎实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高全民安全素养,不断深化安全生产执法和隐患治理行动,进一步强化各项预防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活动伊始,市地方海事局充分利用“安全月”的良好氛围和大好时机,结合巡航检查工作,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辖区内渡口、渡船、码头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体检”,重点检查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船舶、船员的适航、适任情况,消防救生设备的配备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及保障实施情况。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还亲自带队,深入一线进行督查,加大渡运安全的现场监管和重点水域的巡航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旁站式”管理,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情况,坚决不让一艘客渡船舶超载或冒险航行。

活动中,蚌埠市地方海事局全面总结以前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的良好经验,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主题,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阵地,开展了一系列“渡工、乡管员业务知识培训”,“送水上交通安全知识上船头”,“上一堂渡运安全知识培训课”和“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通过面对面的宣传方式,海事执法人员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向过渡学生和群众强调如何安全乘坐渡船、如何识别非法渡运、如何遇险自救等安全知识,强化了渡口经营人的安全责任、安全意识和按规范操作的自觉性,提高了广大乘客自我保护意识,普及了全新的安全文化理念,宣传了党和国家对人民生命与健康的人文关怀。

总而言之,在这次安全生产月工作中,蚌埠市地方海事局清醒的认识到我市水上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主动地争取县乡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安全监督部门的支持和协助,积极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文化氛围,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据统计:蚌埠市地方海事局在安全月期间共出动监督船艇329艘次,车辆157辆次,执法人员2039人(次),共检查船舶2027艘次,纠正违章160艘次,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1次,召开“渡工、乡管员业务知识培训班3次”开展“送水上交通安全知识上船头”活动117次,“上一堂渡运安全知识培训课”活动3次,散发各类宣传资料1000多份,圆满完成了既定的20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任务。

扩展阅读:海事处201*年“安全月”活动总结

佳木斯前进海事处20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佳木斯海事局:

现将我处“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汇报如下:

一、制定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

我处在六一前就完成了活动方案的制定工作,确定活动的时间和具体内容,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一)在5月30日至6月5日的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周。

1、制作完成了宣传标语横幅在佳木斯港区和四丰山码头趸船悬挂宣传警示工作:(1)海事处趸船2幅,内容为“内容为“安全责任、重在落实”,“非法经营、严查严打”;(2)环保趸船1幅,内容为“安全生产,重在预防前进海事处宣”;

(3)江南松渡码头2幅,内容为“安全责任重在落实,有序乘降拒绝超员前进海事处宣”;(4)佳轮渡码头2幅处:“安全营运勿乱停乱靠,关爱生命勿酒后驾驶前进海事处宣”;(5)江北松渡码头2幅:“无证不行船、超员不开航前进海事处宣”;(6)天福码头1处:“安全监管,人人有责前进海事处宣”。1福

(7)四丰山水库1幅:“乘客超员不开航,安全行驶不抢挡前进海事处宣”。2、6月1日前制作完成了港区符合载客条件船舶公示板的公示宣传工作。在大塔宣传公示。内容为:

201*年度佳木斯港港区符合载客条件船舶公示板

广大市民朋友:以下是符合载客条件船舶,望大家乘坐时给予监督。公示单位:佳木斯前进海事处监督电话:13314543225。序号船舶航行区域种类(航线)救生器材数量乘客停泊定额122810121212101212103地点天福码头天福码头轮渡码头轮渡码头轮渡码头轮渡码头轮渡码头轮渡码头轮渡码头轮渡码头轮渡码头救生衣救生圈13301113131311131311422112111111严禁载运危险品;严禁乘客携带危险品乘船;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载超员;严禁夜间航行;严禁五级及以上风力航行,乘员必须穿好救生衣、不得站立出行。船名安全要求1佳客渡1032佳个客1923佳客渡2374佳客渡2425佳客渡1306佳松渡1867佳客渡2278佳客渡2289佳客渡23910佳客渡23011佳游01客渡船佳-柳树岛客渡船佳-柳树岛客渡船佳-柳树岛客渡船佳-柳树岛客渡船佳-柳树岛客渡船佳-柳树岛客渡船佳-柳树岛客渡船佳-柳树岛客渡船佳-柳树岛客渡船佳-柳树岛旅游船佳木斯港12佳客游200旅游船港内游览现舢板船停泊区至通江3下方4113佳舢游01-21舢板船街口,松下442号标航道外南侧之间水域4现舢板船停泊区5114佳松游40215佳松渡19416佳松渡18517佳个客415客渡船佳-柳树岛客渡船佳-柳树岛客渡船佳-柳树岛客渡船佳-莲江口705050110松渡码头松渡码头松渡码头天福码头7552551134444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载超员.严禁载运危险品或乘客携带危险品乘船船。2、5月30日前完成了印刷宣传用语,在外贸头码头下方防汛墙印刷宣传工作。内容为:“严禁渔船、自用船、农用船非法载人游览和渡江前进海事处监督电话:13314543225201*年5月30日宣”(宋体红字)

3、5月30日前完成了印制宣传单5000份、并在六一节渡船运营期间登船发放1000份工作。内容为:

乘船安全须知

亲爱的乘客:

当您乘船出行时,为了确保您的生命财产安全,使您的旅程平安、愉快,海事部门敬请您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

1、请乘坐合法经营的适航船舶。

2、不要乘坐渔船、自用船、农用船等不符合载客条件的船舶。3、不要乘坐超载超员的船舶4、不要乘坐饮酒人员驾驶的船舶。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船。若发现有人将危险品带上船只,应及时向船上工作人员反映,要求船间妥善处理。

6、严禁醉酒者、精神病患者和无监护人带领的未成年人乘船。

7、乘船时应按照先后次序登船。在船舶靠稳和工作人员安置好跳板后再上下船。应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要拥挤、不要攀爬船杆,不要跨越船挡,以免意外落水。上船后应及时了解救生衣和救生圈摆放位置,以便应急时取用;应了解安全通道线路以便遇险后及时逃生脱险。

8、乘坐快艇、小机动船和舢板船时,应穿好救生衣,在航行中不得站立或走出客舱外。9、在暴风雨等恶劣气候下船舶出航时,应拒绝乘船。若在航行途中遇到大雾、大风、大暴雨等恶劣天气临时停泊时,要静心等待,请不要强行要求船员冒险开航,以免发生事故。

10、在船舶客舱乘坐和休息时,严禁吸烟和违章用火。

11、在航行中应禁止站立船头或坐在船舷栏杆上,不要嬉戏打闹和从船上跳水下江游泳。摄影时,不要紧靠船边,也不要站在甲板边缘向下看波浪,以防晕眩或失足落水。观景时请不要拥挤或集中在船舶一舷侧站立,以防船体倾斜。13、在航行中一旦发生意外险情,应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穿好救生衣,听从指挥、有序行动和撤离,以免影响船舶的稳定性和抗风浪能力、或发生踩踏事件。14、在航行中不应向江中投掷果皮、垃圾等杂物。

15、要遵守水上交通安全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安全员的检查,要积极配合船舶安全员搞好船舶安全和海事部门进行事故及违章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

当您有问题需要咨询,有困难需要帮助或正当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请拨打佳木斯前进海事处电话,以便您能得到及时的帮助和救助。

佳木斯前进海事处电话号码为13314543225和13314543235。佳木斯前进海事处宣(二)6月12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因天气原因未开展。二、召开安全会议

(一)“六、一”前在前进海事处趸船会议室,召开了8人的船公司负责人和公务船(自用船)船长(驾驶员)安全管理要求会议。传达部署《船舶安全管理要求》和公布《佳木斯海事海事处201*年客渡船签证情况统计表》并发给与人员,做好发放记录。下发了《船舶安全管理要求》23份,落实船长或驾驶员签署《开行前声明》工作。1、船舶安全管理要求

船舶安全管理要求一、未签证的船舶禁止航行;二、船舶载客超员时不得开航;三、船舶不的私自载运危险品,旅客不得携带危险品乘船;四、船上工作人员必须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规定的人数和要求;五、船舶必须在指定的码头、泊位和停泊点停靠;六、船舶不得超过核定的航区(航线)航行;七、船舶不得客货混载或改变用途;八、船舶所配备救生衣和救生圈必须符合规定,摆放在指定的易见易取处,处于可用状态;九、船舶消防设施必须完备处于可用状态;十、无乘客定额证书或未核定乘客人数的船舶不得载人航行;十一、船舶航行时必须按照航行规则航行,避让时及时交换避让信号、不得横越他船船头和抢档航行;十二、停泊时留足值班值班人员,悬挂号号灯号型。十三、船长或驾驶人员必须在每个短期定期签证周期的首次开航前,签署船长或驾驶员开行前声明,在办理定期签证时交给所辖海事处留存备案。佳木斯前进海事处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2、开行前声明

(1)车渡船船长(驾驶员)开航前声明

海事处轮现申请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航线为的短期船舶定期签证。兹声明如下:

□船舶所载车辆未超规定数量;□船舶所载乘客未超定额;

□船舶救生、消防设施设备满足要求,随时可用,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船舶配员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要求,船员适任证书齐全有效,船员适任;□所载车辆配载合理,车辆业经有效系固;

□严格执行人车分离制度做到人下车上、车下人上;□严禁非载运危险品船舶载运危险品;□载运危险品船舶所载危险品车辆实行专渡,□严禁旅客夹带危险货物上船;□严禁超核定航线、区域航行;

□严禁在非指定的码头、泊位和停泊地点乱停乱靠;□严禁酒后驾驶;

□严禁遇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冒险航行;□船舶航行中,保证乘客在规定的载客处所;

□航行中加强望,主动联系和避让过往船舶,不抢航,不强行横越;□不具备夜航条件的禁止夜航;□不违反禁航规定航行;

□驾引人员熟悉本航次航道变化情况,熟悉相关操作技能,确保本航次安全航行。轮船长或驾驶员(签名)年月日(船章)

(2)公务船、自用船船长(驾驶员)开航前声明

海事处

轮现申请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航线为的短期船舶定期签证。兹声明如下:

□船舶所载乘员未超定额;

□船舶救生、消防设施设备满足要求,随时可用,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船舶配员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要求,船员适任证书齐全有效,船员适任;□严禁乘船人员夹带危险货物上船;□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载运危险品;

□严禁超核定航线、区域航行;

□严禁在非指定的码头、泊位和停泊地点乱停乱靠;□严禁在遇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冒险航行;

□船舶航行中,保证乘船人员在规定的载客处所乘坐;

□航行中加强望,主动联系和避让过往船舶,不抢航,不强行横越;□不具备夜航条件的禁止夜航;□不违反禁航规定航行;

□驾引人员熟悉本航次航道变化情况,熟悉相关操作技能,确保本航次安全航行。

轮船长或驾驶员(签名)年月日(船章)

(3)客渡船船长(驾驶员)开航前声明

海事处

轮现申请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航线为的短期船舶定期签证。兹声明如下:

□不发生载客(载货)超载情况;

□船舶救生、消防设施设备满足要求,随时可用,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船舶配员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要求,船员适任证书和特殊培训证书齐全有效,船员适任;□严格执行日载运300人及以上旅客的渡船航次签单的制度;

□严格执行船舶航行中,保证乘客在规定的载客处所,严禁小型载客快艇、小型载客机动船在五级及以上风力航行和乘员在航行中必须穿好救生衣、不得站立出行或走出客舱外规定;

□严禁超核定航线、区域航行;

□严禁在非指定的码头、泊位和停泊地点乱停乱靠。□严禁在遇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冒险航行;□严禁旅客夹带危险货物上船;□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载运危险品;

□航行中加强望,主动联系和避让过往船舶,不抢航,不强行横越;□不具备夜航条件的禁止夜航;□不违反禁航规定航行;

□驾引人员熟悉本航次航道变化情况,熟悉相关操作技能,确保本航次安全航行。轮船长或驾驶员(签名)年月日(船章)(4)采砂船船长(驾驶员)开航前声明

海事处

轮现申请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航线为的短期船舶定期签证。兹声明如下:

□船舶救生、消防设施设备满足要求,随时可用,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船舶配员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要求,船员适任证书证件齐全有效,船员适任;

□严禁在底舱厨房内使用液化石油气设备;□严禁酒后驾驶和饮酒后影响安全值班;□严禁超核定航线、区域航行;

□严禁在《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核定的采砂水域的范围外采砂作业。□严禁在非指定的码头、泊位和作业地点等乱停乱靠;□严禁不安规定悬点号灯号型;□严禁在遇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冒险航行;

□航行中加强望,主动联系和避让过往船舶,不抢航,不强行横越;□不违反禁航规定航行;

□驾引人员熟悉本航次航道变化情况,熟悉相关操作技能,确保本航次安全航行。

轮船长或驾驶员(签名)年月日(船章)

(二)6月15日召开了采砂单位和采砂船舶的安全会议。与会11个单位11名负责人员到会。1、宣贯了5号令;

2、落实船舶港内作业报备相关规定和要求;

3、落实采砂船舶的采砂船船长(驾驶员)签署开航前声明工作;

4、落实了采砂船舶在底舱内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设备的相关规定及要求;5、落实办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相关要求。

6、通报对采砂作业单位和船舶监督检查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的管理要求和措施。7、下发了义务行风监督员征求意见表。

三、应急演练(6月13日至19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待落实。

四、隐患治理、执法检查打非行动为6月6日6月11日、6月20日6月28日,并按照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进行开展打非行动。

(一)制定了《201*年度打非行动现场检查表》(附件一)和《(201*)年度佳木斯辖区水上采砂作业检查表》(附件四),开展打非活动和对采砂船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情况如下见201*年“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业务数据日统计表,共计巡查和检查船舶280艘。

附件三:201*年“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业务数据日统计表序号12345工作数据内容出动执法船艇巡航里程巡航时间投入执法车辆投入执法人员统计3615259432283单序工作位艘次海里小时台人次98号7内容提供安全信息服务行政处罚罚款总额行政强制联合执法行动数量统计1100011

数据单位次起元起次检查各类隐患数量6整改隐患数量纠正船舶违章2121项项艘1011发放宣传材料新闻宣传10003份篇五、积极开展内部安全检查

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各种形式的自查、督查和隐患整改工作,重点对巡逻船舶、车辆、安全通信、VHF等各类设备,以及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办公场所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查找薄弱环节,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隐患。

以上是我处在“安全月”期间的工作总结,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佳木斯前进海事处二0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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