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管理员协助员考核
==社区
网格化管理员、协助员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
为全面推行我==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充分调动管理员、协助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按照“发现及时、处置快速、解决有效、监督有力”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一、督查考核目的
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优胜劣汰,进一步提高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行政效能。二、督查考核原则
支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首接负责、主动解决的原则,坚持源头控制、快速处置的原则,坚持主动发现、及时解决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促进一般的原则,坚持奖惩分明的原则。三、督查考核对象
所有网格工作人员,重点考核管理员、助理员履职尽责情况。四、督查考核机构
1、社区成立督查考核组。由网格指导员、社区书记、居民代表为考核组成员,负责对社区网格管理员、助理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2、由社区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对片区网格助理员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交叉督查考核工作。五、督查考核内容
1、贯彻落实街道、社区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2、网格内各种信息是否按规定时间上报。
3、网格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信访稳定信息排查是否做到及时、全面、准确。
4、网格内常住人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期内信息、户况信息是否做到及时准确发现、及时登记上报;育龄妇女的结婚、怀孕、出生、避孕节育等信息是否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及时上报;对政策外怀孕和政策外生育等重要信息,是否做到发现并及时上报。
5、每月底,网格管理员收集登记上报的人口信息,计生专干是否做到及时核实、录入建档;是否定期对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清理登记情况进步检查督查。
6、网格内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登记、排查,是否做到及时准确。7、网格内院落环境卫生秩序等方面发现的问题是否督促进行整改。
8、社区网格党建及文体等工作开展情况。六、督查考核周期
督查考核实行每季考核制。七、督查考核形式
采取听、评、看、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听:主要听取网格管理员、助理员工作汇报。
2、评:主要评价网格管理员、助理员各项工作落实情况。3、看:一看工作态度,是否爱岗敬业,职责是否明确,每天是否坚持下网格履职尽责。二看操作程序是否规范,对一般性工作、需要协调处理的工作、突发性工作、需要审批的工作操作程序是否清楚。三看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看信息采集是否及时、准确、真实、全面,是否达到全覆盖。四看是否能与社区居民交流沟通、感情融洽,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是否能处理好承办与协调的关系,做到事务处置的快捷性。五看工作业绩,检查双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和取得的实效。主要看是否认真填写网格日志、信息呈报表及反馈表、计划生育等动态信息是否及时登记上报,是否做到一格一档,台帐是否清楚、整洁、规范。事务受理、处置是否快捷、规范。六看服务对象是否满意。
4、议:召开由社区居民、驻辖区单位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他们对网格化管理的建议和意见,以及对网格管理员、助理员的综合评价。
八、网格助理员奖惩
1、每月给予一次性补入。
2、在网格化管理中工作不到位及出现重大失误者,社区将根据责任划分,追究个人责任,并予以罢免。九、督查考核纪律
1、督查考核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客观如实的评价网格化管理运转情况,确保考核结果的公信力。
2、督查考核组和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随意透露考核过程和结果。
3、督查考核组成员必须实行回避,不参与本人负责网格片区的督查考核。
4、被督查考核的片区网格管理员、助理员要主动配合督查组工作,按规定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要高度重视督查考核组发现的问题,针对反馈意见及时整改落实。
==社区201*.4.
扩展阅读:网格化管理考核标准(试行)4.28
网格化管理考核标准(试行)
网格编号:
片区负责人网格责任人四至范围及包含的管理街道。网格范围1、管辖街道:(标明主要街道和次要街道)2、街面情况:疏导点个、夜市疏导点个(其中烧烤类个、水果摊个、日用百货个、服装类个)商家家(其中餐饮店家、宾馆家、大酒店家)基本情况银行家、学校所、娱乐场所家。3、城中村、工业区、物业小区:4、违法建设易发区:5、内河:6、96310举报月平均数起;数字化城管月平均数个。1、加强摊贩疏导点的管理。(1)疏导点空的,必须事先备案,连续3次检查发现空而未事先备案的,每个扣0.5分;(2)每天至少1次对义务管理员管理工作的考核,每少1次扣0.5分;(3)对疏导点的管理,必须按照《市区便民亭摊位经营户管理与考核标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违反相关规定的每处扣2分:(4)当月检查疏导点工作中,未被扣分的,该网格加5分。2、等街道不得有流动摊贩出现,每发现一个流动摊贩扣0.5分;与等学校建立共建共管协议,校园门口100米范围内不得有流动摊点摆放,
每发现一处流动摊点的扣1分;街面上促销点必须事先审批,每发现一处未事先审批或违反审批要求的促销点扣1分;指定网格一个月内未被扣分的,加5分。3、等街道现存在的马路市场流动摊贩应逐步疏导,不得扩大区域摆放,以为界,超出该区域范围经营的,每个扣0.5分。4★、等街道的早点摊,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定点摆放,并保持摊位摆放地点周围的卫生,不得有乱扔垃圾或油渍污染环境的行为。发现有超时间、不按规定地点摆放或者摆放地点周围有乱扔垃圾或油渍污染环境行为的,每处扣1分。5★、等街道的夜市、大排档经营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定点摆放,并保持摊位摆放地点周围的卫生,不得有乱倒垃圾或油渍污染环境的行为。发现有超时间、不按规定地点摆放或者摆放地点周围有乱倒垃圾或油渍污染环境行为的,每处扣1分。6、等街道沿街店铺、商家不得跨门经营(其中有统一规定的按统一规定)、占道经营(作业)、乱倒垃圾、占道堆放、灯箱占道摆放、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等行为,每发现一处扣1分。7、等街道一楼及街面不得有晾晒、行道树上乱吊挂及横跨人行道悬挂遮阳棚等违章行为,每发现一处扣0.5分。8、网格内,不得有擅自饲养家禽家畜等行为发生,发现有放养家禽家畜的,每处扣0.5分;发现有未注册登记饲养犬只的,每只扣1分;网格管理员捕杀
流浪犬的,每只加1分。9、沿街商家新设或者重新设店招店牌、电子屏幕必须经过审批,发现未经过审批备案或违反审批规定设未报告的,每处扣1分;网格内新设的大型户外广告,必须经过审批,发现未经过审批备案或违反审批规定设未报告的,每处扣2分,大型户外广告已完工的,每处扣5分。上述行为凡经报告并协助有效处的加2分。10、沿街的户外广告设施、店招店牌等户外设施应加强日常维护,不得影响城市容貌。发现有影响城市容貌而又未报告的每处扣1分,经报告并协助有效处的加2分。11、沿街不得擅自或违反审批规定悬挂横幅、布幔,出现擅自或违反审批规定悬挂横幅、布幔的,属清洁公司清理范围的,应及时通知清洁公司清理;清洁公司清理范围以外的,应及时制止或督促责任单位清除。经查发现未及时报告或清除的,每处扣0.5分,同一单位发现5处以上扣2分。指定网格一个月内未被扣分的,加5分。12、网格内不得有乱张贴小广告、散发商业宣传品和乱涂写等行为,每发现一条街面有乱张贴小广告或乱涂写5处以上而又未及时通知清洁公司进行清理的,扣0.5分;每发现同一小区内有乱张贴小广告或乱涂写10处以上而又未及时通知清洁公司进行清理的,扣0.5分。网格内公司承包清理范围一个月内未发现有乱张贴小广告和乱涂写行为的加5分。13、采集到公司未按标准清理的非法小广告,应当及时
拍照后通知公司来清理,公司接到通知后应当在2小时内清理完毕。采集到公司未按标准清理的非法小广告的,每10处给予网格员加0.2分。14、等街道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必须经过审批的,发现有未经审批或违反审批规定临时占道行为而未报告的每处扣1分,经报告并协助查处的加2分。15、网格管理员未完成网格内违停采集量的,每缺少一辆扣0.2分,每超过一辆加0.2分,每月扣分或加分最多为5分。16、等街道运输车辆运行时,每发现一起有道路遗撒、污染道路等行为而未报告的每起扣1分,经报告并协助有效处的加2分。17、等街道临街建筑工地必须设遮挡围墙,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尘土飞扬、污水外流。发现有工地污水外流行为未制止和报告的每处扣1分,经报告并协助有效处的加2分。18、网格内应及时制止挖掘城市道路、排放污水等毁坏城市道路行为,发现有上述行为未及时报告的每处扣1分,经报告并协助有效处的加2分。19、做好河道的监管工作,制止各类新发侵占河道的行为,发现有新发侵占河道行为而未及时报告的扣1分,经报告并协助有效处的加2分。20、网格内不得有砍伐城市树木、侵占城市绿地等损绿行为,出现上述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有上述行为未及时报告的每处扣1分,经报告并协助有效处的加2分。
21、加强各区块在建建筑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新违法建设的行为,网格内发生在建违法建筑未及时报告的,每处扣2分;发生已完工违法建筑未及时报告的,每处扣5分;及时报告的每处加1分;报告并得到有效制止的加2分;报告并配合支队(大队)拆除的加3分;报告并经督促已及时自行拆除的加5分;举报投诉案件配合支队(大队)拆除的每处加1分;督促当事人自行拆除的加3分;队员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按丽执法【201*】56号文件规定奖励;轻微违法建筑行为,经调处结案的,每处加1分。22、加强拆后监管的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重建的行为,网格内发生违法重建未及时报告的,每处扣5分,队员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按丽执法【201*】56号文件规定奖励。23、加强辖区内新村、危房修缮、平改坡的巡查、监管力度,监管标的完工,按审批图纸标准监管到位并通过监督处、支队验收的,每幢加5分。24、网格内(需市局指定相应网格),当月规划在建违法建筑零投诉的,加5分。25、96310举报投诉及数字城管案件的数量不得高于核定的月平均数。96310举报投诉每增加一起扣0.2分,每减少一起加0.2分;数字城管案件每增加一个扣0.1分,每减少一个加0.1分;有基数网格当月无投诉或数字城管案件的,加2分。26、数字城管及时结案率必须达90%,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2分,低于3个百分点以上的扣5分,每高于
一个百分点加0.3分。27、举报投诉应得到及时有效处,因处不力,导致发生重复投诉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违法(章)现象经检查发现告知网格管理员后,仍未整改的,每一起扣2分。28、网格内管理员、组长在管理过程中,管理工作有创新并在全局推广的,加20分。29、网格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加强相互间的配合。(1)无故拒绝其他网格管理工作人的的工作配合请求的,每次扣0.5分。(2)无故不服从其所在网格组长(负责人)工作安排的,每次扣1分。(3)网格员在落实支队下达任务时,能及时完成并予以积极配合的,加1分;无故不服从其所在大队工作安排的,每次扣2分。(4)对市局、支队分别组织的整治活动,按照工作业绩,由组织单位报请扣分或加分,每人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5)网格内管理员因工作权限不能独自处的,须向本网格组长汇报,组长必须在期限内予以处,否则组长扣1分;组长觉得工作小组不能处的,必须向所在大队汇报,由大队安排处;如组长或大队发现网格管理员或组长可以自行处而不予处直接上报的,发现一起扣网格管理员或组长2分。30、网格内管理员规定时间内需在各自网格内徒步巡查。经查,除大队未另行安排工作外,未在各自网格内徒步巡查的扣1分,在网格内徒步巡查的加1
分。31、各街道大队对网格管理员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照协管员人数20%的评为好,加6-8分;按照协管员人数30%的评为较好,加2-4分;评为较差的,扣3分。32、双休日或节假日值班的网格管理员,当月不调休的,每人每日加2分。33、网格管理员协助执法人员,对各类违法(章)行为进行当场处罚的,加0.5分;对违法(章)行为协助执法人员及时发放限改,取证拍照等调查存档,并予以改正的,加0.5分。34、网格员在日常管理中,该立案查处的违法行为未及时报告的,被支队执人员查处立案并按一般程序进行处罚结案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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