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业绩点计算办法
科研工作业绩点计算办法
科研工作业绩点计算办法
科研工作业绩点由五个部分组成:科研项目业绩点;专利业绩点;论文、论著、教材业绩点;获奖成果业绩点;重点实验室业绩点。对每个部分的计算细则如下。
(一)科研项目业绩点
1.每万元到款项目经费(不包括代购设备经费部分)计100业绩点。
(1)国家级项目系数为2;(2)省部级项目系数为1.5;(3)市厅级项目系数为1;(4)横向项目系数为
一、作为科研考核计算的业绩点系数为1;二、作为绩效津贴分配计算的业绩点系数为0.5;(5)在《南京邮电大学教师(高级职称)科研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试行期内,学校立项的科研项目系数为0.5,仅作为科研考核业绩点。
学校为高级别项目提供的配套经费一律不计业绩点。(6)在上述各级别项目的基础上,人文社科类学科的项目系数乘以系数5。
2.每万元到款的代购设备经费计5个业绩点。(二)专利业绩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300业绩点/项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00业绩点/项(三)论文、论著、教材业绩点
1.论文(必须以南京邮电大学作为第一单位)Nature、Science100000业绩点/篇SCI检索500业绩点/篇其他核心期刊A类200业绩点/篇核心期刊B类100业绩点/篇核心期刊C类50业绩点/篇同一篇论文的业绩分不可累计,只能取最高业绩分。2.论著、教材
学术性专著1500业绩点/部(15万字以上)教材300业绩点/部(15万字以上)译著、专业图书200业绩点/部(15万字以上)(四)获奖成果业绩点奖励标准
绩点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备注奖项国家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省(部)级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市(厅)级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30000201*010000//8000201*50001000/3000500(五)重点实验室业绩点奖励标准实验室类别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省、部级重点学科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业绩点/个1000005000030000100005000备注注:共建重点实验室按经费比例划分业绩点。
附:几点说明
(一)、本办法中获奖成果是以“南京邮电大学”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奖的成果。按获奖人(持有获奖证书)排名,贡献核算业绩点到所在单位。
计算业绩点可以由项目组协商,报学校主管部门认定;也可以参考以下比例:
1、获奖人为二人,按比例系数0.6、0.4计算;2、获奖人为三人,按比例系数0.5、0.3、0.2计算;2、获奖人为四人,按比例系数0.4、0.3、0.2、0.1计算;2、获奖人为五人,按比例系数0.4、0.25、0.15、0.1、0.1计算;
如果获奖成果是“南京邮电大学”为合作单位,则按照完成单位在项目中排名,参照以上比例计算分配分值。
同一成果获奖,按以上最高标准计算业绩点,不重复计算。
(二)、发表论文的合作者业绩点分配,可参照上一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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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农医类学科科研岗位和业绩点核算暂行办法
一、科研岗位核算办法1、经费岗位数
(1)科研经费岗位按201*年1月1日201*年12月31日时间段进学校财务的科技经费的年平均数计算;
(2)根据学校规定全额提取管理费的经费按实到数计,不做加权处理;
(3)减提管理费者,经费计算按比例下降。管理费按1%提取者经费按5%计,管理费按3%提取者经费按10%计;(4)按经费计算岗位数:
每岗位经费数(k)=全校实际核计年平均经费数/学校下达岗位数
各学院岗位数=学院实际核计年平均经费数/k各学院岗位数同时与当年下达的科研任务数挂勾。2、科研成果及其它岗位数
(1)科研成果岗位数按SCIE及EI收录论文、著作、获奖成果、发明专利数进行计算;
(2)为了支持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基地的建设和运行,对于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的对外开放管理及接待等工作给予一定的科研岗位补贴。
基地类别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专业实验室省、部重点(开放)实岗位补贴数(岗/个)全校总数(岗)20.50.31227.验室合计(岗)21.5注:①其中合建的实验室按50%计;
②国家重点实验室岗位直接下达到实验室,其他实验室岗位下达到学院。
(3)因科研管理工作需要借调北京工作人员每人每年补贴0.51个岗位(按实际借调时间计算,每年计12个月),根据工作情况补贴13个业绩点。国家863计划专家组成员每人每年根据工作情况补贴12个业绩点。二、业绩点核算办法1、科技经费业绩点
(1)为支持基础研究,鼓励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对于不同类别的项目经费赋予不同的权重。序号项目类别权重国家基础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计划、1.21国防预研基金)国家和省、部各类科研计划(除1以外)、国防1.052军工及国际合作项目(按合同纵向财政拨款经费)3其他科技项目1.0(2)减提管理费者,经费计算按比例下降。管理费按1%提取者经费按5%计,管理费按3%提取者经费按10%计;
(3)进校加权科技经费6万元为1个业绩点。学校自行安排的科研经费原则上不计业绩点。2、科技成果业绩点
(1)论文(第一作者单位为浙江大学)
Science和Nature10个业绩点/篇SCIE全文收录,影响因子≥31个业绩点/篇SCIE收录,影响因子0.5业绩点/每10万字(第一作者的单位为浙江大学,出版社社号为7XX)
0.3业绩点/每10万字(第一作者的单位为浙江大学,出版社社号为7XXX)
满足以上条件的科技编著以科技专著的半量计业绩点。(2)获奖成果业绩点(个/项)
获奖类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科技奖重大贡献奖省部科学技术进步奖辩
的成果按省部级同等级成果奖计业绩点;
②浙江大学为非第一承担单位的成果,业绩点计算按单位
排序以20%递减。
(3)专利权人为浙江大学的国际及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每项计1个业绩点。同一专利不重复计业绩点。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其解释权属科技部。
4505050一等奖二等奖1001010101021三等奖注:①经国家奖励办认可,并被推荐国家级奖励,且参加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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