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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武术协会章程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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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武术协会章程201*

吉林大学武术协会章程

一总纲

第一条吉林大学武术协会是由吉林大学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留学生等武

术爱好者自发组织的跨院系的非营利非官方学生社团。

第二条本协会以发扬武术精神、培养武术人才、弘扬中华武术和中华武德为根本宗

旨。

第三条本协会以“文明其精神、锻炼其体魄”为基本精神,以实现“强身健体、防身

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第二十条2.

自卫”为根本目的。

本协会全体会员要遵守“四要四不”的协会原则,即:要尚武崇德,要扶善除

恶,要苦练不懈,要精益求精;不半途而废,不哗众取宠,不仗武自傲,不恃艺欺人。

本协会日常训练及重大活动事宜由组织机构负责,组织机构依民主集中制原则

、各部协调工作。

本协会各项活动必须遵照校内各项规章制度。二组织机构及职能

本协会由曾获全国冠军的本校武术教练李廷奎老师担任武术总指导和特别顾

问。

本协会组织机构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部、宣传部、网络部、外联部、竞训部

、内务部组成。

会长由有武术基础、掌握或熟悉一种或几种武术套路并具有一定的领导才能和

一定的工作能力的人担任。

会长享有主要的决定权,掌握协会的发展方向,对各部的工作进行分配。会长

、副会长及秘书部统一管理全会日常工作及主持各重大活动。

本协会设副会长一名,其职能是协助会长管理协会日常工作,协调各部具体

工作。在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执行工作时,副会长有权行使会长的决策权。

秘书部设部长副部长一至二名,其主要协助会长工作,管理协会的财务,日

常工作,学年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会员档案管理,会议的主持,事宜的通知等。

秘书部有权召开全体会议,其余需两部或两部以上才可要求召开全体会议竞训部设部长一至二名,主管日常训练工作,组织参加各种大型活动。网络部设部长一名,负责网站的建设与维护及用网站积极宣传武协,并且有

权用网络举办有益于协会的活动。

宣传部设部长一至二名,主管武协日常及重大活动的宣传,树立武协形象。外联部设部长一名,负责对外联络工作,为各项演出竞赛争取外部赞助,扩

大对外形象。

内务部设部长一名,负责各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补充各部工作疏漏。三会员

本协会定于每学年上学期进行统一纳新,并常年招收会员,广收在校各院系

武术爱好者。

会员条件:

1.对本协会有兴趣,对武术有兴趣,对工作有热情。

能遵守本协会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和维护武协形象。

1

3.填写基本档案并交纳一定会费和照片。第二十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员有自由选择练习何种武术项目的权利。

2.会员有对本会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的权利。3.会员有参与换届选举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4.会员有申请退出协会的权利,但自协会正式开始训练之日起,协会不予以退

还会费。

5.会员有积极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和义务。6.会员有遵守规定,执行决议,维护武协形象的义务。7.会员有按时出勤,积极参加训练的义务。

8.9.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组织机构人员有对工作认真负责,善始善终的义务。

会员在训练期间,注意安全,如发生意外,协会不承担任何责任。会员的考核及奖惩:

1.各部部长有针对性地对会员进行工作培训。

2.本协会将定期对会员训练考核,每年三次,时间分别为10月中旬~11月中

旬、4月初~5月初,8月末为总评,各组教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组考核具体时间。

3.对于表现优异者在年终总结中予以奖励;对于严重违反武协章程,恶意破

坏武协形象,损害武协利益者予以退会处理。

四换届条例

本协会定于每学年下学期进行换届选举,如有特殊情况,可推迟至下一学年上

学期第一个月内进行。

换届选举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基本原则,各职位均由民主选举产生。

对新一届组织机构人员实行二个月监督制,若不合格,则由组织机构对其进行

撤职并重新选举。

定期召开组织机构工作总结报告会,以促进武协工作的进一步优化。五日常工作制度

本协会定于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至期末考试前三周为训练时间,具体时间为周一

至周五早6:007:00(节假日除外)地点为体育场;另:周六、日以自愿原则出勤训练。周一至周日晚上7:309:30地点为田径馆。

晚上训练内容:传统武术、太极拳、八极拳,双节棍,散打等。

六附则

本章程自201*年8月8日起生效。

会员入会时,需缴纳一次性会费40元人民币。

会长及秘书部对武协中即将毕业的会员进行特殊档案

管理,备置通讯录。

本章程有关条款如有不明之处,会长可对其进行解释。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

吉林大学武术协会所有。

2

扩展阅读:武术协会章程

武术协会章程

(201*年3月15日)(由周超发起并组织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武术协会

第二条性质:武术协会是学院团委领导下的,由学生自发组织的体育健身类社

团,是广大学生为弘扬中华武术,武以强身、武以健身、武以防身、武以修身的学生社团之一。协会一切活动均以宪法、法律、和校规为基础,并坚持抵制一切非法组织与活动。

第三条宗旨:禅武并行以武会友切磋武艺全民健身第四条口号:增强体质弘扬武魂

第五条目标:提高会员的武术水平,创建全院一流的学生社团

第六条目的:发扬中华之武术,继承中华民族之宝贵文化遗产,传播武术文化,

发扬精武精神,激发爱国热情,活跃大学生的业余生活,锻炼意志,增强体质,祛病延年,防身抗暴,陶冶情操,繁荣校园文化促进学习与工作,培养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七条武术协会接受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接受广大会员和同学们的监督,承认并遵守《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第八条协会全体成员要遵守“四要四不”原则,即:要尚武崇德,要扶善除恶,

要苦练不懈,要精益求精;不半途而废,不哗众取宠,不仗武自傲,不恃艺欺人。

第九条会员毕业以后,经本人与协会协商,保留其会籍,成为协会永久名誉会

员。

第二章会员守则

第一条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学院治安,遵守社会、校园公德,明

礼让,主持正义,负有责任感。

第二条维护协会利益,不得参与有损协会名誉的活动,严格遵守协会的各项规

章制度,端正自身态度,忠于职守,严于律己,精诚团结,自觉维护协会的声誉,做到身在武协,心在武协。

第三条坚持集体主义,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成员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尊

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关心集体,反对极端个人主义。

第四条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注重个人修养,尊重师长,尊重他人维护成员之

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

第五条凡加入协会者必须学有余力,且不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如期末考试

有两科不及格者劝其退会。

第六条必须坚持“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不及寒风酷暑,坚持每周的晨练。第七条会员之间应有虚心求教、不耻下问的精神,相互学习,相互切磋,以团结为本,以诚相待,不得恃强凌弱,严禁拉帮结伙、打架斗殴。

第八条每位会员应积极配合老师及协会组织机构开展的工作,会员参加院系举

办的文艺表演应提前向会长说明。

第九条会员应崇尚武德,相互尊重,团结互助,坚决维护协会的名誉。

第十条维护训练秩序,遵守训练纪律,服从队长安排,严禁训练时说笑打闹,

服从协会管理规定,维护协会公共财物。

第十一条遵守外事纪律,在涉外活动中不做有损协会荣誉的事,对外协会成员

平等有好相处,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第十二条会员要做到“苦、巧、恒、精”的学习方法,培养“勤看、勤问、勤

练、勤思”的训练态度,对武术也要“明其理、达其势、通其法”,尽快成为一名文武兼备的人才。

第十三条紧止全体成员(包括以毕业会员)在一切会议及集体活动中发表带有

商业性质等影响武协性质、违背武协宗旨、腐蚀成员思想的言论。

第三章会员

第一条入会程序:

1)凡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承认本协会章程,对武术感兴趣者,以自愿为原则,本人可在协会招新之日报名并递交入会申请书(内容包括个人简历、自我介绍、联系方式、以及对协会的认识和加入协会后的发展方向等)(该申请必须有申请人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独立完成,并提交协会相关负责人处)

2)经协会相关负责人研究之后,由常务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可通知申请人进行初试(让每一位入会的同学谈一下武术在自己心目中的印象,及武术交流会),初试期间(申请人应适当展示一下个人才艺)须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以及严肃认真的态度,面试当天无故不参加者,作放弃入会处理。

3)参加初试者,经常委会审核合格者即成为本协会会员,然后参加复试即体式,通过一段时间的严格考核,各队进行队员的选拔,考核合格者方可成为某队正式队员,不合格者为编外队员(同样跟着各队训练),对平时训练不做过多的要求;一段时间后,各队将对正式队员和编外队员继续考核,考核合格者纳为某队正式队员,不合格者为编外队员。注:各队队员定期进行选拔(在全体会员中选拔)

第二条入会条件:

1)尚武崇德,遵纪守法,认真学习,积极向上。2)爱好武术,习武目的正确,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第三条会员要求:

1)积极、热情、乐观、自信、奋发、上进、勤勉、有为。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集体荣誉感,富有爱心,谦和守礼。3)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弘扬武德。第四条会员遵守的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及规章制度,积极执行协会的决议。2)有义务宣传协会并自觉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3)团结同学尊重教练,服从教练的管理和安排。

4)坚持勤学苦练,传播武术文化知识及技艺,弘扬武德。5)爱护协会的公共财物,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6)按规定交纳会费。7)组织机构人员要对工作认真负责,做到善始善终。8)服从协会的其他安排。第五条会员享受的权利:

1)在晨练时间内由无偿使用会内器械的权利2)参加正常训练和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3)在协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4)对协会的正常工作有咨询、讨论、建议、监督及批评的权利5)有询问和监督协会财务开支情况的权利6)有对协会建设提出意见与建议的权利

7)会员有了解和建议修改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并对其执行监督第六条会员注册、请假、调动、退会程序

1)假期结束返校后,协会全体会员应及时向纪检部报到。(常委会成员须及时向组织部报到)

2)因故不能参加训练、会议或活动者(无重大事情,不得随意请假),应事先递交请假条,并写明请假原因、日期,请假者所属部室或队,将假条交至相关部长或队长处审批,批准后再交至副会长或会长处审批,由相关负责人将假条交至纪检部,由纪检部备案并存档。

3)各部室成员工作一段时间后,若成员自己或其负责人欲对该成员进行工作调动,须上交申请,经相关部室负责人同意,并由常委会商议并同意后,及时将调动情况报于办公室,办公室对该成员档案进行调整和变动,调动方可生效。

4)若会员因主观或客观原因不得不退会者,须先交一份退会申请书,该申请书应先交相关部室或各队负责人处,由负责人提交常委会审议,审议并批准后,将退会申请书交于办公室存档,将该成员从协会档案中销档,此时退会生效。

5)若成员因违反协会管理制度被协会劝退或强制退会者,则对该成员在全院张榜通报并在全体成员大会上通报批评,由办公室对该成员销档。

第四章组织机构制度

第一条常委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1)机构组成:

常委会由协会顾问、指导老师、会长、队长、副会长、及各部部长构成,是协会的最高决策及执行机构。组织机构组织活动实行民主集中,分工合作,集体讨论,公开决策。

2)机构职能:

(1)制定和执行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2)监督各部门工作及协会财务状况

(3)修改和完善协会章程及审议协会工作计划(4)组织协会各项大型活动

(5)加强武术协会的各项建设,发扬武协精神第二条部门组成及职能1)会长

设会长一名,全权代表协会形象。召集常委会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安排和处理协会一切日常事务,制定协会年度发展方针,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与办公室共同管理财务。2)副会长设副会长两至三名,协助会长工作,分管各部室和各队,同时监管协会财产和财务:广泛收集会员意见与建议,并处理好其它细节问题,不断完善武协建设及推进武协发展。会长不在时,暂行会长之职,协调管理协会事务。3)队长

设分队长两至三名(必须具备本队专项武术基础),负责制定本队训练计划,做好训练专项工作,征求训练意见,对本队与训练相关的事务及时向分管各队的副会长汇报;组织会员加强业余训练,不断提高协会武术水平,丰富协会武术项目,并定期向分管副会长汇报本队的训练情况,各队每学期末举行考核大赛,对部分会员进行奖励。4)办公室

设办公室主任一名,成员若干名,负责协会日常事务,内部资料的记载,会议的主持和记录,负责经费的预算和管理并实行财、帐分开,专人专项负责,并做好票据的汇总工作,每年总结财务报表并存档,管理会员入会、退会的审批及处分、处理工作,保管会员档案和历年资料及器械的管理,对武协中将毕业的会员实行特殊档案管理制,备制通讯录。5)组织部

设部长一名,成员若干名,负责组织、统筹协会各种文娱活动的开展及工作安排,丰富协会会员的业余生活,活跃训练气氛;整理协会干部档案并交到办公室存档,定期向社团部交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对协会干部的考评和优秀干部的评选工作,收集并组织会员反馈问题及建议,及时向常委会反映。6)宣传部

设部长一名,成员若干名,负责协会的宣传工作及各种通知的下发,协会宣传物品的管理;与外联部、网络部协作,通过各种途径(如海报、条幅、宣传板等)向全院师生及各外校兄弟社团反映协会的最新动态及信息,增强协会在学院内及外界的影响力;向会员宣传武协的历史、文化、武协的宗旨、口号,招新工作的宣传筹备,对协会举办的大型活动做好宣传(利用各种途径,如向广播站、校报投稿等),以提高武协的形象。7)策划部

设部长一名,成员若干名,负责协会大型活动的策划和总结,负责起草协会各种文件和决议;会员调查,建立和健全协会内部管理制度,使其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制作通讯录,学年初开学一周内制作好协会通讯录和干部通讯录,有改选等情况应及时更新通讯录;活动总结要在活动结束后及时作出总结交至网络部登在协会网站上。8)网络部

设部长一名,成员若干名,定期维护协会网站(每周至少一次上网登录维护网站),更新协会新闻、文章、视频文件,管理协会QQ群、邮箱,定期指导会员使用网络进行学习、交流、共享资源,密码只能由网络部成员知道,对外绝对保密,使用武协专用信箱rzwx0633@126.com,协同宣传部、外联部搞好对外宣传工作。

9)外联部

设部长一名,成员若干名,负责与外校兄弟社团、校内各社团的联系,处理来访事物,并做好外出活动记录及整理工作;与以毕业会员保持联络和接待工作,到学校各小区进行宣传并招收学员由专人过去带队训练,以增加协会收入,争取协会各项大型活动的赞助及经费,并协助宣传部、网络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10)纪检部

设部长一名,成员若干名,负责对全体会员的考评和优秀会员及出勤标兵的评选工作,负责全体会员大会和每天下午训练前的点名,并统计未到、迟到、早退者,定期总结并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理,负责维持例会会场纪律、大型活动的现场,以免活动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

第五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训练条例

(1)各训练分队负责人应于规定训练时间前到指定训练场地做好训练前的

准备工作。

(2)全体会员应于规定训练时间集中到指定训练场地做训练前的准备,训

练实施军事化管理。

第二条例会、活动条例

(1)协会组织成员应于规定开会时间前到指定地点做好开会前的准备工作。(2)全体会员应于规定时间前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

(3)协会内部活动各队及各部室成员应按各队长或部长的安排,按质、按

量完成其规定的任务。

第三条考勤条例

(1)因故不能参加训练、活动或会议者,应事先递交请假条,并写明请假

原因及时间,理由不充足者,会长、队长或部长有权不批。

(2)一般不能事后补假,如有特殊事情允许事前交待,并于一天内补假。(3)不允许任何会员(包括会内所有组织机构成员)以口头形式、短信或

打电话请假。

(4)请假累计五次者(一个月内),作缺席一次处理;迟到或早退五次者,

作缺席一次处理;协会活动无辜不参加者,做缺席一次处理。

第四条奖励条例

(1)根据协会内成员在训练及日常行为中的表现,可进行优秀干部、优秀

会员及出勤标兵等奖项的评选。

第五条处罚条例

(1)本协会以军事化管理为基础,对于违反纪律的会员,视其情况可以给

予口头警告、严重警告(写出书面检讨)、留会察看(全体会员大会上通报并检讨)、开除会籍(全体会员大会和全院通报)的处分。(2)对于协会中组织机构成员有违反纪律的行为,按处罚条例从重从严处

理。

第六条第五章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条详细内容参照《日照职业技术

学院武术协会管理奖罚评分细则》。

第六章内部制度

第一条选举制度

(1)会长、副会长选举办法: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由会长、副会长提名,推荐或自荐3种方式产生候选人名单,并对候选人进行统一的考核(即笔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合格者方可参加换届大会,再由现任常委会成员及会员代表民主选举后,由上一届常委会成员及指导老师确定出会长、副会长。

(2)考核标准:有恒心,有责任感,并且具有创新精神,能独立开展武术协会的工作;在协会工作一年以上的会员并且具有一定的社团管理经验,熟知协会的章程。

(3)各部长选举,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由上届部长提出2-3名候选人,由上届常委会成员及部分会员民主选举后产生新任部长;各队长由上届队长提名,并由上届会长、各队长协商统筹后任命。

(4)会长、部长选举原则:组织、协调能力强,有很强的责任心,良好的自身修养,对武术及健身有所追求(各部长在各部室成员中产生,办公室、宣传部要求文字功底比较好)。

(5)各队长任命原则:必须具备本队专业武术基础,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集体荣誉感,富有爱心,谦和守礼;自觉维护协会声誉和形象,团结同学,弘扬武德;并且要学会“苦、巧、恒、精”的学习方法,培养成“勤看、勤问、勤练、勤思”的训练态度,同时对武术也要“明其理、达其势、通其法”。

(6)选举产生的会长、副会长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合格者方可正式成为协会会长、副会长;试用期间不能正常的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影响协会正常发展者,将取消会长、副会长资格,从新进行选举产生。第二条各队长职责

(1)教授武术知识及技艺,认真教学,积极完成规定的教学内容,并定期

与每位队员进行一些交流

(2)对本协会的工作有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提前准备好学校或协会内部组织的表演活动,如校运动会、迎新表演、

武术文化节、散打擂台赛等

第三条指导老师职责

(1)指导老师要支持本协会工作,在政治方向引导、政策法规把握、学术

水平的提高、活动规划及实施上给予大力的指导和帮助。

(2)顾问老师要关心本协会的发展,在不影响本人工作、科研的条件下,

为本协会的活动开展和发展规划提出指导性意见,接受本协会的邀请为会员做一些相关报告和相关的交流、讨论、座谈等,以提高会员自身修养和习武品德。

第七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经费来源

(1)每年纳新时向全体会员征收的会费,作为协会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2)其次是协会举行大型武术活动时,社会的赞助。

(3)另外组织协会武术水平较高的会员外出商业演出或到学校附近生活小

区办培训班等。

第二条经费管理

(1)经费的收入和支出由会长监管,并由办公室做好预算和计划,一切活动开支经会长批准后到办公室领取;凭证及发票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并做好账本,一边查账,并且办公室每月或每学期向全体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2)协会外联部人员所拉赞助的20%归外联人员支配,其余作为协会活动的经费。

(3)每学期期末办公室将列出账目清单,对各部室及各队的账目进行总结,并备份存档,各部室及各队如有财务出现差错者,由该队或部室负责人承担。第三条用于支付协会外聘教练的部分酬金。附:财务报账制度

出具发票(收据)和实物→会长签字→办公室、记账→报销款项→实物入库

第八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结合《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日照职业技术学

院学生守则》的若干规定施行。

第二条本章程在运行过程中,如有异议,可集体讨论修订。

第三条本章程自201*年3月制定,4月28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四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武术协会对本章程有最终解释权。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武术协会

常务委员会20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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