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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上半年征收局工作总结(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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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上半年征收局工作总结(初稿)

201*年上半年社会抚养费征收局工作总结

201*年上半年,社会抚养费征收局的工作在县委、政府及县人口计生局的领导和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的精神,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今后的工作核心,扎扎实实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积极完成人口计生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上半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的工作

一是大力宣传教育。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作为广大计生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培训内容,月日对乡镇(街道)执法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还印制了份宣传告示,要求各乡镇(街道)进村入户向广大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提高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知晓率。

二是规范征收程序。在具体征收中,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调查报告、明确征收处理意见、事先告知、下达征收决定书、送达回执等程序操作,做到一人一卷,规范建档。完成了对全县34个乡镇(街道)份执法文书的审核考评,发现程序不合法的,及时予以撤销并要求相关责任人更正错误。

三是严格征收管理。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预征)程序,严禁乱收费、滥罚款等行为的发生,要求被委托的乡镇(街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及时把征收到位的社会抚养费上缴到财政部门。截止月日全县各乡镇(街道)共上缴社会抚养费万元,已拨付万元。

四是适时强制执行。从月日开始,通过联系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在全县各乡镇(街道)针对一些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钉子户”,作为典型案例,实行了强制执行,截止月日共完成典型案例起,依法拘留人,让广大群众切身体会到法律的严肃性、威慑性。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1、违法生育户依法缴纳的意思不强。受文化水平和法律知识欠缺等影响,违法生育户自觉依法缴纳意识不强,有些有履行能力也不愿意主动缴纳,造成实际执结率低。

2、对外出打工的违法生育户案件难执行。由于部分违法生育户一直在外打工,只留下老人、小孩在家,造成案件无法执行下去,使征收难以到位。

3、征收机制不够完善。由于计生部门和征收局都没有强制执行权,在落实“典型案例”和处罚“钉子户”时力度不够,同时不少群众怕得罪人不愿意配合计生人员调查取证,造成征收工作调查难,取证难,执行难。

4、征收起点过低。由于全县各乡镇(街道)在制定征收标准时没能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标准随意改动,起点过低,造成实际征收到的社会抚养费与政策要求的应征金额相差过大。

针对存在的问题,201*年下半年,我局首先明确了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于有效控制政策外生育、维护计生家庭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其次,在以下几个方面仍需加强加大力度: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使更多的育龄夫妇自觉遵守,懂得违法生育子女增加了国家负担,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是对社会公共事业投入的补偿,是法定的义务,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并将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严格纳入计划生育考评,实行责任捆绑。

二要依照标准合理征收。依据《条例》明确征收标准,按县局规定应征最低数额,征收局和各级被委托政府确保依法征收到位。对于“一次性缴纳有困难”的对象,要求当事人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和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经征收单位审批同意后可分期缴纳。

三要加强部门紧密合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需要全社会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这是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的关键。对威胁计生干部执法的严重事件,需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对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需法院积极执行到位。同执法机关紧密的联系、配合,定能收到可喜的效果。

今年是我国“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全省各县市计划生育工作重新“洗牌”之年,我局将竭尽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为全县计划生育工作迈入先进行列作出应有的贡献!

社会抚养费征收局

二零一一年月

扩展阅读: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打算(劳动部分初稿)

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三河三城”建设目标,以“人才优先、民生为本”为工作主线,深入实施“城乡一体化”和“人才强区”发展战略,积极开拓创新、着力突出重点、全面统筹发展,努力打造高层次和职业技能人才的集聚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的示范地区、劳动人事关系协调发展的和谐地区,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总体态势平稳有序,主要工作目标均按序时进度超额完成。

一、上半年着力推进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以人为本,全面促进各类群体充分就业。积极应对就

业严峻形势,放大政策效应,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一是全面启动

失业人员分类管理工作,经办人员深入全区54个社区、24个村约2.5万户居民家中,对无正常工作岗位或无承包责任地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城乡劳动者,统一进行就业登记,建立健全失业困难人员台帐和数据库,做到失业人员家庭状况清、失业原因清、失业金领取清、失业人员性质清、技能特长清、培训愿望清、择业意愿清、就业去向清的“八清”管理。同时按人员性质、特长等状况落实就业培训、就业帮扶等措施,切实将就业服务及时主动跟上,真正实现了失业人员动态化管理。二是努力提升就业

培训实效。将再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作为提高劳动力素质、增强就业创业技能的突破口、关键点,牢固推进素质就业。上半年共组织就业再就业培训2517人、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培训681人、农村劳动力培训387人、创业培训248人。三是全面统筹城乡就业。在总结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五年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创建标准,强化动态跟踪管理,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上半年,共采集就业岗位5540个、推荐就业251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568人,分别完成全年计划的65%、71%和78%,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02%,低于省控4%的目标。四是积极应对企业用工需求,大力开展“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3月份,联合江苏省信息产业基地、扬州时报、扬州晚报成功举办了201*年广陵区(中国声谷)春季大型人力资源招聘会,参会企业涵盖机械制造、IT电子、商业、企业、餐饮娱乐等多个产业,参加招聘人员从大中专学生到农民工不等,会上成功签约1200余人。

(二)统筹城乡,不断提升城乡社会保障水平。继续发挥社

会保障“安全网”、“减震器”的作用,持续改善民生。一是以提升

幸福指数为目标,继续做好被征地农民和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转接社会养老保险的前期准备工作。年初对被征地农民人员结构、个人账户资金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福利状况进行了详细调研,拿出了转保实施具体方案,近期成立了专门工作领导小组,

确保转保工作在8月1日正式实施,顺利实现“农民变市民”,切实提升区域率先发展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层次和水平。二是强化《社会保险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力度。成立了专门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并认真制订了具体的宣传和贯彻实施活动方案,切实把履行党和政府“让人享有社会保障”的庄严承诺落到实处。上半年,共开展社会保险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庄台宣传活动3次,发放宣传资料、手册3500余份。三是扩面工作克难求进。强势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促各类群体参保,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明显增加。着力提高乡镇区域内企业参保比例,鼓励商贸餐饮、家政服务、中介等服务性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参加养老保险,通过社保中心、监察大队联动扩保机制,深入

各类用工单位进行社保扩面专项执法检查,上半年共实现养老保险扩面净增3926人,参保总人数达26925人。

(三)产学结合,大力培育高技能人才队伍。坚持人才资源

是第一资源的理念,紧贴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着力打造人才高地。一是于4月份扬州烟花三月经贸旅游节期间,联合陆琴脚艺

中心成功举办了“广陵杯”修脚师、足底按摩师职业技能竞赛,晋升60名选手为中级工、92名选手为高级工,进一步弘扬了扬州“三把刀”传统技艺。二是深入推进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对企业在岗职工、外来就业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和本地新成长劳动力分别实施富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送企业”、“院校

进企业”等活动受到广大企业和职工的广泛欢迎。三是加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着力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稳步发展,新增3个具有先进技术设备水平的企业实训基地。同时,继续扩展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训评价工作范围,把生产效绩、质量、业绩等作为评价内容,形成新的培养机制、模式和评价方式,促进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真正实现无缝对接。

(四)动态监控,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采取多种举措努力化解各类劳资纠纷,确保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大局。一是完善和谐劳资关系服务机制。积极开展“为企业服务,帮企

业解难”活动,加强与用人单位的信息互通,及时宣传政策法规,对全区720余家用人单位进行了劳动用工情况书面审查,帮助企业进行内部规范。同时加强劳动监察日常巡查,上半年共检查单位145余家,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47份,帮助职工追讨欠薪9万元,责令企业为150余名职工参加补签养老保险,培育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110家。二是积极营造依法用工的良好氛围。建立工资集体协

商等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分类管理、强化指导和实时监控,预防和控制劳动纠纷隐患。加强集体合同审查,规范特殊工时审批,大力推进三方机制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三是推进劳动争议平台建设。努力构建和完善多元化劳动关系调解机制,上半年,分别在曲江街办、四望亭社区、琼花观社区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观察站、成立了广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人民调解室、广陵区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巡回法庭,初步实现了裁

调对接、裁诉对接。上半年共立案受理案件34件,结案28件,其他方式案外调解14件。四是主动服务基层企业。多次深入沪扬玩具、保来得、万家福、金鹰国际、舜天管道、文峰街办、环卫办等7家企事业单位协助改制,现场解答咨询,化解劳资纠纷。

二、下半年工作主要思路

下半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改善民生的总体要求,拓展工作领域,谋求创新突破,力求全面超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切实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1、很抓落实,完善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因地制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狠抓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扬广府办[201*]48号)的贯彻和落实,不断完善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人力资源服务网络体系,夯实资源充分共享的信息交流平台,动态掌握人力资源供需信息。明确以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制度和工作为重点,立足实际,合理规划布局,分步推进实施,全面建成科学、规范、高效,覆盖全区所有行政村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

2、把握重点,进一步实施就业促进计划。持之以恒地实施服务企业稳定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以扶持重点人群就业为抓手,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一是加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对接服务,通过“就业导航”、“就业讲堂”、

“就业门诊”等就业指导活动,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了解就业政策、就业形势,掌握就业技巧,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帮助其顺利就业。二是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载体,以零就业家庭、“4045”人员,失地农民等困难群体为重点,进一步增强就业援助的针对性,建立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就业培训计划,不断巩固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工作成果。三是加强创业人员创业指导。进一步帮助落实有利于创业的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政策。依托各乡镇、街道、产业园等产业优势,建立独具特色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实训基地。加强创业培训和指导,助推创业带动就业。

3、注重实效,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政策研究,密切关注社会保险扩面动态,密切关注征地农民安置情况,全面提升全区社会保障整体水平。一是全力实施被征地农民、失地农民转参城保工作。按照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全面落实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和《关于市区被征地农民和失地农民转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办法》,确保整个实施工作于8月1日正式启动,同时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与矛盾。二是加大社保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定期分析社保扩面情况,以断保人员、失地农民为突破口,积极寻找社保扩面的增长点。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重点加大对拒不参保、不缴费企业的征缴、清欠力度,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如期足额征缴。三是严格社保基金监管。强化新农保、被征地农民基

本生活保障等社保工作的基础管理,确保社保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体系减震器作用,为维护稳定,保障民生做出应有的贡献。

4、落实措施,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签订劳动合同、持证上岗、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指导和帮助用工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二是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强管理,大力推行用工登记备案制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三是完善维权协调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健全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大力推进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监督工作。四是解决好当前的劳动关系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探索和完善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及其他企业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坚决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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