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量化管理、百分制考核制度
党员量化管理、百分考核制度
1、坚定理想信念(5分)。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以及封建迷信活动。本人每有1项不符合要求此项不得分,直系亲属每有1人不符合要求扣1分。
2、提高自身素质(5分)。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其它形式的党课教育。缺席1次教育培训扣0.5分,无故不参加1次扣2分。
3、参加党内活动(10分)。按时参加党员会议和组织生活,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做党组织分配的义务劳动等临时性工作此项不得分。参加会议、活动迟到1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1次扣2分;每年请假次数达到当年党员会议总数的30%扣3分;超过50%此项不得分。不能按时缴纳党费每次扣1分,超过3个月未缴纳党费此项不得分。4、履行公民义务(10分)。自觉履行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土地管理、义务教育、征兵等公民义务得5分,每有1项(次)工作达不到要求扣1分;直系亲属每有1人1项(次)工作达不到要求扣0.5分。带头完成经职工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应承担的公益事业用工,并带领直系亲属积极完成。本人每有1项(次)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完成扣2分,情节严重的此项不得分;直系亲属每有1人次未完成任务扣1分。5、履行岗位职责(20分)。参照无职党员“设岗定责、量化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由全体党员和职工代表进行考评打分;经党组织批准不参加“设岗定责、量化管理”的无职党员直接得20分。
6、带头发家致富(10分)。有致富项目或至少掌握12门实用致富技术,每名党员联系12户贫困群众,并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没有致富门路或不掌握实用技术扣13分,家庭收入和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区平均水平扣5分;没有开展结对帮扶扣5分。
7、维护管理区稳定(10分)。自觉与党组织保持一致,维护管理区的安定团结;积极做好亲属和所联户的思想工作,不出现影响稳定的现象。直系亲属和所联户每有1次组织、参与或操纵群众上访分别扣5分和2分。
8、坚持移风易俗(5分)。不讲排场和挥霍浪费,自觉与封建迷信和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在婚丧诸事中坚持移风易俗,带头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本人因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大操大办造成不良影响此项不得分,直系亲属每有1人次扣2分。9、遵守区规民约(5分)。不遵守区规民约每有一起扣1分。不尽赡养义务,在邻里矛盾和民事纠纷中负主要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此项不得分。直系亲属每有1人次违反村规民约现象扣0.5分。
10、开展民主评议(20分)。按要求参加党员民主评议。评议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合格以上票数在9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得不合格票超过30%此项不得分。
以上各项考核内容只扣本项分数,扣完为止,不倒扣分。对在救灾抢险、应对突发事件等危急关头冲在一线,积极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受到上级表扬奖励或经党员大会研究认定,酌情奖励10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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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量化管理、百分制考核制度
第一条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1、坚定理想信念(5分)。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以及封建迷信活动。本人每有1项不符合要求此项不得分,直系亲属每有1人不符合要求扣1分。
2、提高自身素质(5分)。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培训和其它形式的党课教育。缺席1次教育培训扣0.5分,无故不参加1次扣2分。
3、参加党内活动(10分)。按时参加党员会议和组织生活,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做党组织分配的护林防火、防汛抢险、义务劳动等临时性工作此项不得分。参加会议、活动迟到1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1次扣2分;每年请假次数达到当年党员会议总数的30%扣3分;超过50%此项不得分。不能按时缴纳党费每次扣1分,超过3个月未缴纳党费此项不得分。
4、履行公民义务(10分)。自觉履行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土地管理、义务教育、征兵等公民义务得5分,每有1项(次)工作达不到要求扣1分;直系亲属每有1人1项(次)工作达不到要求扣0.5分。带头完成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应承担的公益事业用工或集资款项,并带领直系亲属积极完成。本人每有1项(次)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完成扣2分,情节严重的此项不得分;直系亲属每有1人次未完成任务扣1分。
5、履行岗位职责(20分)。参照无职党员“设岗定责、量化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由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考评打分;经党组织批准不参加“设岗定责、量化管理”的无职党员直接得20分。
6、带头发家致富(10分)。有致富项目或至少掌握12门实用致富技术,每名党员联系12户贫困群众,并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没有致富门路或不掌握实用技术扣13分,家庭收入和人均纯收入低于全村平均水平扣5分;没有开展结对帮扶扣5分。
7、维护农村稳定(10分)。自觉与党组织保持一致,维护村里的安定团结;积极做好亲属和所联户的思想工作,不出现影响村稳定的现象。热衷于搞宗派活动长期闹不团结;在选举中搞非法活动或以威胁、贿赂等手段破坏选举;组织、参与或操纵群众上访或本人越级上访此项不得分。直系亲属和所联户每有1次组织、参与或操纵群众上访分别扣5分和2分。
8、坚持移风易俗(5分)。不讲排场和挥霍浪费,自觉与封建迷信和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在婚丧诸事中坚持移风易俗,带头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本人因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大操大办造成不良影响此项不得分,直系亲属每有1人次扣2分。9、遵守村规民约(5分)。不遵守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每有一起扣1分。不尽赡养义务,在邻里矛盾和民事纠纷中负主要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此项不得分。直系亲属每有1人次违反村规民约现象扣0.5分。
10、开展民主评议(20分)。按要求参加党员民主评议。评议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合格以上票数在9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得不合格票超过30%此项不得分。
以上各项考核内容只扣本项分数,扣完为止,不倒扣分。对在救灾抢险、应对突发事件等危急关头冲在一线,积极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受到上级表扬奖励或经党员大会研究认定,酌情奖励1020分。第二条考核办法和程序
1、考核办法。考核分半年和年终两次进行。各村成立37人的考核小组,组长由包村干部担任,成员原则上由组织委员、会计助理和非党村民代表等人员组成。考核小组任期到本年度考核结束。考核小组结合各村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考核小组成员名单、考核方案由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2、考核程序。(1)量化打分。考核小组要安排人员按照考核内容,记录每名党员的平时工作情况。考核时以平时记录为依据,按照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对除第一条第5和第10项外的其它各项,逐人逐项进行审议和量化打分。(2)民主评议。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围绕党员平时表现、履行义务、发挥模范作用等,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对每名党员进行民主评议。(3)汇总得分。考核小组将量化打分、履行岗位职责得分和民主评议情况进行汇总,得出每名党员最终考核总分,在党员会上公布。考核结果经考核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报镇街党(工)委备案同时张榜公布。
3、结果运用。党员量化管理考核得分情况与党员物质利益和政治待遇挂钩。对得分较高的,在评先树优中予以优先推荐,有条件的村还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对得分较低的,可适当扣减原来享受的有关待遇。对得分在70分以下的,要进行谈话教育;对得分在60分以下的,要举办专题培训班进行重点帮教。对本人认识不到位、不能及时改正错误的,按照处置不合格党员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第三条组织领导
各镇街党(工)委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有关班子成员和包村干部参与的农村党员量化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包村干部全程参与,具体负责所包村的考核工作。党员量化管理考核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包村干部和农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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