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统计工作自查报告
曲江镇201*年度统计工作自查报告
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镇党委、政府的引导下,我镇统计站以目标管理责任书为重点,按实施管理办法做好全镇的统计工作。结合统计工作目标管理量化评分标准,现对一年来我镇统计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自评分25分)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我镇的统计工作,把统计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一是明确一名副镇长分管统计工作;二是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三是镇领导经常听取统计人员的工作汇报,并且有相关汇报记录。
二、基础设施完善(自评分24分)
统计站配备有专职统计员一名、计算机一台、打印机一台、电话机一部,经常监督指导村委会搞好统计工作,适时组织村委会副主任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对相关工作建立了统计台帐、制度健全,统计资料齐全。
三、完成统计任务(自评分25分)
统计站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统计部门部署的工作任务,不虚报、瞒报、漏报统计数据,严格做到依法统计。
四、完成普查、调查任务(自评分25分)
今年我镇认真组织人员、安排经费,配合上级统计部门搞好人口普查工作、农村住户调查、农产品调查工作,确保普查、调查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以上四项标准分为100分,自检分为99分,按照统计工作目标管理量化考评办法的要求,我们仍存在不足之处,我们真诚希望县领导对我镇的统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我们一定认真整改,以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水平,为党委政府的决策提供可行的统计数据和发展形势分析报告。
曲江镇统计站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扩展阅读:201*年统计工作室自查报告
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自查报告
根据市统计局对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在镇党委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狠抓了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贯彻落实《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情况
自《统计法》颁布实施以来,严格按照“准确、及时”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的要求,认真开展各项统计调查业务,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充分利用召开统计培训会议的机会,与基层统计人员一道,认真学习《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统计的基本任务、统计人员的基本权利和主要职责等相关内容。通过学习,提高了基层统计人员自觉遵守和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
二、扎实推进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党委政府专门为统计工作配备了四台电脑,加强了基层统计工作的硬件建设,为统计信息化建设打下了很好的基础。为扎实推进乡镇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着重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认真学习电脑基础知识,从不会到会,掌握了基本的操作方法,能熟练制作和处理各种统计报表。
2、为使统计工作的数据做到数出有据,对农村定期报表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报表,都实行了以村起报和以企业起报的原则,并建立了原始资料统计台帐。3、建立了1998-2005年的历史资料纸介台帐,加强了统计资料数据库的建设。
4、对限额以下批发零售、餐饮住宿,个体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的4家实行抽样调查的企业,按月进行了抽样调查,并及时上报抽样调查报表。
5、对36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报表,按要求进行了主要数据指标录入并上报数据库的工作。三、统计违法行为
通过自查,近年来没有统计违法现象发生。既没有发生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以及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行为;也没有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现象;更没有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权、干扰统计数据正常上报或单位领导人利用职权擅自修改真实统计数据的行为;也没有进行涉外社会调查。
目前,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以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配备四名专门的统计工作人员,有健全的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建立了历史资料数据库和电子档案,有比较规范的统计原始资料统计台帐,对历年统计资料都实行了档案化管理,所上报统计数据基本上做到了数出有据和准确、全面、及时、无误。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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