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进展汇报
关于“201*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跨区域核桃推广项目”的工作进展汇报
一、项目概况
项目承担单位辽宁省良种核桃繁育中心(原为建昌县良种核桃敏育中心),承担着“核桃良种苗木繁育技术推广”项目,项目实施地在建昌县大屯镇大屯村,地理坐标为东径119°57′41″,北纬40°37′09″。
201*年我县把发展良种核桃做为全县主导产业,举全县之力,在“十二五”期末,全县栽植良种核桃20万亩,竭力将建昌县打造成“东北核桃第一县”。同年7月成立建昌县良种核桃繁育中心(201*年更名为辽宁省良种核桃繁育中心),租地260亩建成良种核桃繁育基地。根据我县位于核桃发展北部边缘,生长期156天,芽接不能木质化,核桃冬季室内嫁接是最好的选择。当年整合资金1800多万元,建成嫁接室1栋660,催醒室3栋2160,恒温库1栋660,内保温日光室36栋面积23760,假植沟20条,共1400m。
201*年承担了“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核桃良种苗木繁育技术推广”项目。重点改造育苗大棚25个,达到年繁育苗能力20万株,开展技术培训,培训人员达到100人次。
推广的主要技术有:1、核桃砧木苗培育技术;2、接穗的采集与贮藏技术;3、电热温床营建技术;4、室内嫁接技术;5、苗木移栽技术;6、起苗及假植技术。项目进度安排:
201*年进行项目建设的规划设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开展技术培训工作。
201*年完成日光温室等育苗设施建设,开展苗木繁育。201*年苗木繁育,推广培训,项目验收。二、项目实施情况(一)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承担项目后,建昌县良种核桃繁育中心立即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田德森(中心主任),成员:梁正喜(生产技术部长、工程师),王海青(财会部长、会计师),毕立新(后勤部负责人)。
根据“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跨区域核桃推广项目”制定了建昌县良种核桃繁育中心的“核桃良种苗木繁育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建设的任务,建设时期、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目标细化了主要推广技术的具
体环节和各项管理内容,使之成为该项目建设的一部实施设计书。
辽宁省经济林研究所是我县科技支撑单位,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由经济林研究所的核桃专家负责培训,该所专家结合各个时期苗木生产需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和指导,使受到培训的人员生产技术、管理能力和生产技能得到充分提高,为该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建昌县良种核桃繁育中心的“核桃良种苗木繁育推广”项目在实施中示范作用突出,省、市各级相关部门进行考查参观,受到一致好评。201*年6月11日省委书记王珉到该中心视察,核桃良种苗木繁育,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201*年月国家林业局吴坚总工程师一行到建昌县良种核桃繁育中心对核桃良种苗木繁育推广给予很高的评价。
(二)项目进展情况
201*年购进建成辽宁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的专利产品内保温日光温室31栋,自承担“核桃良种苗木繁育技术推广项目”后,本中心良种核桃苗木繁育基本达到工厂化,而31栋日光温室满足不了生产需要,201*年又购进60栋,现在已建成91栋内保温日光温室。面积60060,达到年繁育100万株良种核桃成品苗的生产能力。
核桃良种苗木繁育上我中心根据主要技术内容,采取技术改进,降低生产成本,增大苗木繁育能力,提高愈合率和
苗木质量。
1、核桃砧木苗培育种子处理,常规采取沟内散沙藏和冷水浸泡日晒处理方法,贮藏中种子易烂,现在我中心采取将冷水浸泡5天核桃种子,接种沙1:4装袋,堆贮在假植沟内,上盖20cm细沙,于翌年4月5日播种,出苗率提高20-30%,一级苗提高到90%以上。
2、接穗的采集与贮藏。核桃接穗通常在秋季落叶前采集,这样接穗营养贮存不充足。冬季核桃休眠期采集接穗,营养贮藏充足,芽比较饱满,有利于愈伤组织产生和培育成壮苗。接穗贮藏以往都贮藏在土冷窑中,温度不易控制,现在采用恒温库贮藏,温度控制在1-5℃最佳休眠状态,并套塑料袋保湿,接穗不失水,不萌动。
3、温床建设和室内温度调控。常规室内嫁接室温采用暧气增温,温床用地热线增温和控温仪调控,室温不稳定,床温不好调控。现在室温采用中央空调床,温采用地热调控,使室温、床温都控制在最佳温度,保证了核桃嫁接体的愈合。
4、室内嫁接。采用技术,三人一组连续作业,每组每天嫁接2700-3000株,提高了嫁接温度和嫁接质量。
5、苗木移栽。愈合嫁接体萌发后就要移栽到日光温室内生长,由于日光温室1月份气温和地温偏低,不利于核桃苗生根和生长,我中心采取低温沙藏嫁接体,使之在1-5℃的温沙内贮藏,萌动的嫁接体处于休眠状态,当日光温室内
温度和地温适宜核桃苗生长时移栽,提高苗木的生长量。
6、起苗和假植。起苗时间推迟,一般日光温室起苗在10月下旬,内保温日光温室在11月上旬延长苗木生长期,日光温室内起苗采取侧沟起苗,保证了苗木主侧根的完好性。砧木采取机起苗,主侧根和苗木完好率达到98%以上。
砧木假植在-55℃日光温室内(前期放风,后期关闭棚膜),砧木处于最佳休眠状态中,嫁接时砧木苗不易受冻害,核桃嫁接苗假植在假植沟内,待翌年出苗栽植。
技术培训。省经济林研究所专家举办3次培训班,受培训人员150多人次,通过培训技术人员掌握了冬季核桃室内嫁接的全套技术,岗前练兵3天,达到熟练嫁接的生产技能,使之在苗木繁育中发挥了主要作用。发放技术资料1000多册。
(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期中国家资金8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0万元。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1、技术咨询费10万元;
2、日光温室改造费和小型仪器设备购置费35万元;3、砧木苗嫁接苗培育费45万元;4、技术培训费、资料费10万元;
本项目基本按照合同规定使用资金,没有挪占等现象。
(四)项目成效
1、经济效益。该项目实施期间开展核桃室内嫁接新品种苗木125.4万株,出成品苗100万株以上,按每株10元,实现产值1000多万元,盈利500万元以上,可建3万多亩核桃丰产园,5年后产核桃收入达到6000万元以上。
2、社会效益。每年提供50万株以上核桃嫁接苗木,为本地区良种核桃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提供基础。本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为本地群众提供大量劳动就业机会,从而增加农民收入。项目投入运行后通过提供苗木和果实,是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直接增加本地区人民经济收入,同时带动运输、销售、餐饮加工等行业的发展,将极大地促进地区经济繁荣与社会进步,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加强和谐社会发展。
3、生态效益。本项目建成后,即促进了核桃产业发展,增加植被覆盖率,又能改善建昌县生态脆弱环境。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
三、下步工作
国家林业局已经进行了现场查定,年底将进行验收。我中心将建好档案,图片、影相资料,继续管理好苗木,帐目完备,迎接国家林业局验收。
辽宁省良种核桃繁育中心
扩展阅读: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
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与项目管理,促进项目科学实施,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76号)、《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289号)等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应用一定的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对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省级管理工作和示范资金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负责对省级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价;省级财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省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第二章评价指标
第四条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分为“省级管理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和“项目绩效评价参考指标”两类。
第五条省级管理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
理、监督管理、项目绩效、信息宣传五个方面的10项指标。
(一)组织管理。
1.制度建设。省级财政、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本地区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制度、档案管理规定情况。
2.成果储备。省级推广项目科技成果储备库的建设和管理情况。
3.项目管理。省级林业主管部门遴选项目、签订合同书、督导项目实施、组织项目验收、上报相关材料情况。
(二)资金管理。
4.资金拨付进度。省级财政部门将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按期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的进度情况。
5.资金执行进度。同一考评年度中,本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所有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的资金支出进度情况。
6.资金使用规范性。省级财政部门资金专账管理和支出符合财务规定情况。
(三)监督管理。
7.项目监督。省级财政、林业主管部门开展项目检查、督导、调研情况。
(四)项目绩效。
8.评价制度和工作。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绩效评价办法、及时组织评价并上报有关文件材料情况。
9.绩效评价结果。本省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的结果。(五)信息宣传。
10.信息报送与宣传报道。省级财政、林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进展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情况。
第六条项目绩效评价参考指标包括项目组织、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档案管理、实施效果等五个方面的15项指标。
(一)项目组织。
1.组织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和参加单位人员分工及责任落实情况。
2.实施方案。项目内容、任务细化落实、技术方法科学可行等情况。
(二)项目实施。
3.实施进度。任务完成量占计划量情况。4.技术指标。合同书中各项技术指标完成情况。5.验收结果。项目按期验收和评估验收情况。(三)资金使用。
6.资金执行进度。本项目的资金支出进度情况
7.资金使用规范性。资金专账管理和支出符合财务规定情况。
(四)档案管理。
8.技术档案。项目合同、实施方案、调查或测试数据资料的整理归档情况。
9.档案管理规范性。建立档案制度、专人负责、专人专柜保存档案等情况。
(五)实施效果。
10.经济效益。示范林或产品对地方财政收入增加和林农增收等作用。
11.生态效益。对植被覆盖度、水土流失及环境改善等影响。12.社会效益。项目辐射带动周边及行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和增加就业等作用。
13.培训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和发放技术资料情况。14.技术文本。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手册、技术规程、技术标准情况。
15.表彰奖励。项目有关单位和人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
第三章评价依据
第七条绩效评价的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各级有关部门制定的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二)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立项批复等有关文件和资料。
(三)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申请文件和项目文本中所确定的项目任务、技术经济指标、预期效果、资金使用进度等绩效目标。
(四)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立项批复后,制定的项目合同、实施方案、资金拨付等有关文件和资料。
(五)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总结报告、现场检查评定意见、项目验收等相关资料。
(六)其他相关资料和数据。
第四章评价方法
第八条省级财政、林业主管部门应参考本办法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计分标准(见附表2)等,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省项目绩效评价办法。
省级财政、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本省项目绩效评价办法,对本省的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第九条财政部、国家林业局通过审核省级自评报告、实地抽查等方式,依据评价计分标准(见附表1),对省级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价。
第十条省级财政、林业主管部门应于4月底之前完成上一年度的项目绩效评价、省级管理工作绩效自评并上报工作总结材料;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根据工作进度原则上应于9月底之前完成上一年度抽查项目的绩效评价和省级管理工作绩效评价。
第五章评价结果
第十一条省级管理工作和项目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满分
为100分。省级管理工作评价结果和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均划分为三个等级:A级≥85分、60分≤B级附表1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省级管理工作绩效评价计分标准
分类总分指标(分值)1001.制度建设(15分)评分标准省级有关部门建立本地区项目实施、资金管理、档案管理三项制度完备得15分;三项制度中缺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建立本地区推广项目成果储备库,成果储备100项以上得5分;成果储备每减少20项扣1分,扣完为止;未建立成果储备库得0分。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开展严格遴选项目、签订项目合同书、督导项目实施、组织项目验收、上报相关材料五项项目管理工作得10分;五项工作中,每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省级有关部门15个工作日之内将资金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达100%得10分;拨付进度每减少10%扣1分,扣完为止。组织管理2.成果储备(5分)(30分)3.项目管理(10分)4.资金拨付进度(10分)本省(区、市)同一考评年度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资金管理5.资金执行进度(10分)广示范资金总执行进度到年底达95%以上(含95%)(30分)得10分;进度每减少10%扣1分,扣完为止。省级有关部门建立专账管理、支出符合规定得106.资金使用规范性(10分)分;建立专账管理、每发生一笔支出不符合规定扣1分,扣完为止;无专账管理得0分。监督管理7.项目监督(10分)(10分)省级有关部门开展项目检查、督导、调研三项工作,完成检查、督查、调研书面报告或结论得10分;三项工作中,缺少一项扣4分,扣完为止。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制定绩效评价办法、及时组织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上报有8.评价制度和工作(10分)关文件材料三项工作得10分;三项工作中,缺少一项扣4分,扣完为止。项目绩效(20分)9.绩效评价结果(10分)本省(区、市)完成项目绩效评价之后,所有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均在85分以上得10分;每出现一个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在60-85分之间扣2分,每出现一个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在60分以下扣4分,扣完为止。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得0分。省级有关部门将项目实施进展、资金管理、问题、建议等情况整理并报送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每一篇计1分,最高得3分;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中央财政科技推广示范资金和项目有关情况,每一篇计1分,最高得4分,副省级以上领导对中央财政科技推广示范资金有明确批示,每一次计1分,最高得3分。信息宣传10.信息报送与宣传报道(10分)(10分)备注:评分标准中的省级有关部门是指省级财政、林业主管部门,各自按照职能分工组织完成相关工作。
附表2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参考计分标准
分类总分指标(分值)100评分标准1.组织管理(5分)项目承担单位和参加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得5分;项目承担单位和参加单位分工和责任中有一项不明确扣3分,扣完为止。编制实施方案,内容全面、任务细化落实、技术方法科学可行得5分;内容、任务、技术方法中,有一项不明确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编制实施方案得0分。任务完成量占计划量100%得10分;完成量占计划量每减少10%扣1分,扣完为止。完成合同技术指标100%得5分;完成合同技术指标每减少10%扣1分,扣完为止。按期验收并验收合格得10分;未按期验收但验收合格得5分;验收不合格得0分。项目组织(10分)2.实施方案(5分)3.实施进度(10分)项目实施(25分)4.技术指标(5分)5.验收结果(10分)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执行进6.资金执行进度(10分)度到年底达95%以上(含95%)得10分;进度每减少10%扣1分,扣完为止。资金使用(20分)建立专账管理、支出符合规定得10分;建立专账管理、每发生一笔支出不符合7.资金使用规范性(10分)规定扣1分,扣完为止;未建专账管理得0分。8.技术档案(3分)项目合同、实施方案、调查或测试数据三项资料整理归档齐全得3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档案管理(5分)建立档案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有专室9.档案管理规范性(2分)或专柜保存三项管理完善得2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10.经济效益(10分)示范林或产品对地方财政收入增加和林农增收等作用。11.生态效益(10分)对植被覆盖度、水土流失及环境改善等影响。12.社会效益(10分)项目辐射带动周边及行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和增加就业等作用。开展技术培训并发放技术资料得4分;仅技术培训或仅发放技术资料得2分;未技术培训和发放技术资料得0分。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手册或技术规程、标准得4分;虽形成技术手册或技术规程、标准,但操作性不强得2分;未形成技术手册或技术规程、标准得0分。项目有关单位和人员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每次计1分,最多得2分。实施效果(40分)13.培训人员(4分)14.技术文本(4分)15.表彰奖励(2分)备注:1.项目承担单位是指项目合同书中明确的负责单位;项目参加单位是指除了项目承担单位之外,参与项目实施的其他单位。
2.实施效果中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中具体指标及评分标准由各省自定。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关于201*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进展汇报》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关于201*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进展汇报: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