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国资监管稳步推进融资工作
切实加强国资监管稳步推进融资工作
青神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1*年12月19日)
今年是我局成立以来国资监管工作全面开展的一年,面对新
任务、新形势,一年来,我局在市国资委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力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一、201*年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局代政府草拟了《青神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青神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青府办发【201*】83号),印发全县执行。文件明确了全县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构以及占有使用单位管理职责;规定了资产配置、处置程序;对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清查和信息化动态管理、法律责任也做了相关规定,为推进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国有资产监管
1.认真做好闲置资产公开处置和无偿调拔监管工作。先后对原黑龙镇政府、青竹乡政府等闲置国有资产进行公开拍卖,拍卖资金全部上缴县财政;将职教中心闲置资产(白果小学)无偿划拔给县广播电视台,将教师进修校和校办企业闲置土地及房产
划拔给县初中。
2.做好国有资产报废报损工作监管。采取现场查看、照像确认等措施加强对单位报废报损资产的核实,并监督各单位资产残值收入及时上缴财政。
3.认真开展资产清查。按照县政府要求,牵头组建了由县纪委、审计、国土、房管等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组,对县教育系统资产、粮食系统资产、原国营863厂资产进行了清理,清理中催缴部份单位应缴未缴收入,对部分未入账的资产进行锁定并健全资产台账,指导单位建立健全了资产管理办法,提高了单位负责人和资产管理人员的资产管理意识。
4.强化国有企业监管。一是按照省市县的要求,在去年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对全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开展了“小金库”治理复查工作,复查中未发现国有企业私设“小金库”的情况。二是召集国有企业负责人和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宣传国有企业的相关知识,要求各企业按时上报各类报表;三是牵头同县审计局等单位一起对县供排水公司的资产和债务进行了锁定,为我县水务体制改革和水厂资产规范管理奠定了基础。(三)积极开展融资工作
今年2月协助县国土局成立了县拓展土地储备开发有限公司,向公司委派了监事和财务总监;协调解决好融资工作中遇到的土地质押、工作经费等相关问题,目前已成功融资五千万,为我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明年工作打算
(一)组建青神发展有限公司。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明年组建青神发展有限公司,积极对外开展融资工作,为我县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进一步清理我县国有资产。分系统、分行业逐步清理全县行政事业和企业国有资产,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准确掌握国资现状并进行认真分析,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查处,对闲置的资产进行处置,规范经营性资产出租,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Ο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扩展阅读:六措并举国资监管工作全面推进
六措并举国资监管工作全面推进
夷陵区国资局在坚持县域经济以民营经济为主的发展方针的同时,充分发挥良好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精心打造资本运作平台,不断探索创新国有资本营运方式,努力推进国有资本的战略性结构调整,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较好实现了国有资本收益最大化。一是理顺企业产权关系,明确产权责任主体。通过开展区属企业国有股权核对和对参股企业的国有股权清理,理顺了产权关系,明晰了企业产权归属,为实施有效监管和改革改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委派国有产权代表,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要求,向宜昌东湖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宜昌夷陵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夷陵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国有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了董事或监事,参与企业重大经营行为的决策,完善了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了企业经营的过程监督和动态监督。三是以财务监管为重点,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为有效履行出资人的监管职责,区国资局以财务监管为重要手段,建立和完善了授权企业的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制度。对粮食企业的财务收支实行统一的计划控制、过程监督,规范企业的财务收支行为。全面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向金亚房地产开发公司等9家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及控股企业委派了财务总监,企业财务支出实行总经理与财务总监联签制度,有效控制企业的非生产性开支。对平湖汽修城等三家企业直接委派财务人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组织开展财务稽核。3年累计对15家企业的财务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查出违纪资金近千万元。
四是建立经营业绩考核激励机制,强化经营者责任。区国资局制定了企业经营者年度薪酬考核办法,健全了考评激励机制。将国有资产的增量考核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最大限度调动经营者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五是改革产权转让方式,实现产权收益最大化。在确保职工权益落实的前提下,为获取国有资产最大收益,区国资局在产权转让方式上不断创新,改变过去企业国有产权定向出售给原企业经营者或者由原经营者与职工合伙购买的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出售。结合企业债务化解等实际情况,采取先对企业内部公开竞价后面向社会公开竞价的方式,促使国有产权在退出中获得最大收益。通过竞价方式,既得到了企业广大职工的拥护,降低了改制难度,加快了改制进度,同时又增加了资产收益。201*年5月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处置湖北恒达石墨公司整体资产,在评估价值3011万元基础上,拍卖成交4600万元,增值52%。六是精心打造资本运作平台,助推区域经济发展。按照“建设大市场、发展大商贸、搞活大流通”的发展思路,精心打造市场建设平台,以开发城区土地、盘活闲置资产为主导,全力筹集城市建设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精心打造城市建设平台。与此同时,为更好地服务开发区的建设以及招商引资工作,精心打造招商引资平台。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坚冰”,精心打造融资担保平台。通过以上四大平台建设,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全区201*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06.9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15.3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达到6.6亿元。(陈军)
秭归县国资局:国资监管工作彰显三大特色
秭归县拥有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363个,总资产15.48亿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350家,资产10.07亿元,县属国有企业13家,资产5.41亿元。在实施国资监管中,将经营和非经营性资产“合二为一”,细化“大政策”,实化“小规章”,大胆探索县级国资监管新路子,带来四大显著效应:强化国资监管,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近3年累计实现国有资本收益201*多万元;科学营运国有资本,实施国有资本金投入近1.5亿元,新增国有资产总值1000多万元;组织资源性资产开发和利用,创综合效益近1亿元;国有资产得到保值增值,国有所有者权益从13576万元增加到16618万元,保值增值率达到122%;规范实施产权交易,先后实施产权交易300多宗,交易额达到6000多万元,实现增值500多万元。
一是强化出资人职责,实施“五项监督”。针对过去国资监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秭归县国资局把县政府赋予的9大职责作为“尚方宝剑”,把依法履行对县乡(镇)行政、事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出资人职责作为重点,把制定完善相关制度作为规范实施监管的保障,把考核奖励企业负责人作为有效手段,除配合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监管外,对秭归县投资公司、自来水公司等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13家企业,实施“五项监督”,即严格清产核资,监督资产损益;严格产权管理,监督产权交易;严格国资收益征收,监督所有者权益到位;严格经营管理者选聘,监督择优选拔;严格经营业绩考核,监督奖惩兑现,从而使出资人职能得到充分体现。
二是严格规章制度,依法履职尽责。面对县级国资监管无统一规范模式,秭归县国资局取他山之石,博采众长,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起草并由县政府颁布了《秭归县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细则。针对经营性国有资产大幅减少,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逐年增加的实际,对行政事业性资产的监管,重点抓好产权登记和管理,并与财政部门做好协调和配合,防止多头管理相互撞车,力求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对授权监管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严格履行出资人职责,夯实管理基础,突出管理重点,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实施必要奖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落到实处。与此同时,坚持实行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资产。立足依法监管,透明操作,制定和完善了产权管理、资产处置核销、重大事项报告等20多项规章制度。明确规定50万元以上的招投标、10万元以上的资产抵押、对外承租或出租价值达5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10万元以上的经济纠纷和经理层人事变动等,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或审批制度,从而让企业经济活动行为置于制度监督管理之下。三是依法合规实施产权交易,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秭归县国资局把规范产权交易行为作为强化国资监管的重要内容,在产(股)权转让、企业改制、资产重组、资产拍卖等重要环节中突出“四抓”。一抓相关法规的贯彻和落实,确保工作依法合规;二抓周到细致服务,方便产权交易工作实施;三抓督导检查和查处,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四抓交易程序,力求增值最大化。据统计,自秭归县国资局成立以来,先后督导实施产权交易300多宗,交易额达到6000多万元,实现增值500多万元。(崔晓红周山)
兴山县国资局:寓国资监管于服务之中
近年来,兴山县国资局大胆探索国资监管新方略,采取建立国资监管网络体系,强化国资监管法规贯彻落实,认真抓好清产核资,建立完善产权登记、变更等系列措施,使国有股权管理扎扎实实。仅201*年,就办理担保、资产转让、股权转让等事项共44项,实施国有产权交易13项,成交金额达4.95亿元,在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的同时,最大限度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
一是强化制度管人管事管资产。兴山县拥有131个行政事业单位、22家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1家上市公司。兴山县国资局把制度建设摆在首位,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形成人人关心国资监管,人人支持国资监管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有的放矢制定相关国有产权管理制度。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出台了产权管理、资产处置核销、重大事项报告等多项规章制度,并以责任书形式明确了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监管和保值增值所负的责任。二是认真全面开展了清产核资。县国资局组成专班,深入各出资监管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在全面了解国有资产现状的同时,对国有资产进行了造册登记,并使原来游离于各部门管理之外的近6400万元国有资产纳入了国资监管范围。
三是有效维护了国有所有者权益。由兴山县国资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兴发集团,是在业内迅猛崛起,快速发展的上市公司,近三年来,通过多种方式融资近10亿多元,其中,国有资本投入达2.84亿元,兴建了2万吨六偏磷酸钠、1万吨三偏磷酸钠、1万吨酸式焦磷酸钠等一批重点项目,去年新增销售收入13.77亿元,累计上缴国有资本收益2236万元,国有资本增值率达到14.60%。
四是依法合规实施产权交易。在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中,严格执行《湖北省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范资产收购、资产评估、资产处置行为,近年来先后实施国有产权交易44项,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产权交易增值率达到30%以上。随着国资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兴山县国资局地位明显提升,并受到地方政府和来自基层企业赞扬与好评。(郭能全)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资局:趟出国资监管新路子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资局针对县域经济新特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突出重点,攻克难点,通过强化国有资产监管,科学营运国有资本,不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而且化解历史债务包袱3亿多元,引进外来资本近1亿元,盘活存量资产5000多万元。10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始终保持增长态势。今年5月初市人民政府发信息专报介绍其经验。
一是制度管人管事形成良好氛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拥有行政、企事业单位240多家,资产总额近10亿元,其中规模以上的国有企业10家。县国资局一组建,便立足摸清“家底”,深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乡镇,对县级国有资产状况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掌握了行使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手材料。继之,积极主动争取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在加大《企业国有资产法》宣传贯彻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先后制定并由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严格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的规定》、《加强县属重点国有企业监管的规定》、《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管理的规定》和《施行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通知》等20多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资产处置审批权限,严格了资产处置程序,强化了处置资金和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及使用,促进了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二是国资监管基础不断夯实。县国资局把搭建国有资本营运平台摆在首位,针对担负的全方位监管县级国有资产的职能职责,科学构筑国资监管体系和监管网络,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在赋予国资监管部门职责、权限的同时,形成了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三个层次的国资监管营运体系。建立了融乡镇国有资产管理为一体的信息化网络,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协调相关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采购、统一调拨,从而防止了国有资产闲置,提高了国有资本营运效率。为加强对县级国资监管领导,该县县长、副县长定期深入县国资局办公,大事督办,小事过问。并明确规定,工商、税务、财政等相关部门必须紧密配合国资监管工作,重大国有资产处置需经县常务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凡是未按规定程序处置国有资产的,相关部门一律不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得变更注册登记。并将国有资产监管作为县直部门和乡镇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者施以相应处罚,使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是产权交易依法合规。近年来县国资局把产权交易作为国资监管的关键环节,努力做到“两按”、“五把关”,事前介入,事中监督,事后随访。“两按”即按规定、按程序实施产权交易。围绕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市场依法交易,执法严格监督”的阳光管理体系,细化实化产权交易操作规范,在产(股)权转让、企业改制、资产重组、资产拍卖等重要环节中依法合规实施产权交易。对企业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严格按照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竞争。具体实施中严格操作程序,抓好信息披露、资产评估、资质审核、进场交易等各个环节。对企业改革改制中的国有资产处置,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从企业制定方案开始,全过程参与监管,既做到产权清晰,又确保国有资产最大限度的保值增值。
“五把关”就是一把申报环节关。实施产权交易的单位,在做好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形成书面报告。企业改革改制,涉及职工安置方案的,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二把审批环节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查产权转让、产权交易等资产处置行为是否依法合规,对涉及企业改革改制的重大项目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并视资产处置额度大小确定审批权限。三把资产评估关。按照有关要求,由县国资局监督企业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对数额较大的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论证。对涉及改革改制的企业资产处置,须同时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四把信息披露环节关。对每一项国有产权交易,必须有相应的信息披露公告,并在报刊、电视台、综合招投标中心、拍卖公司等相关单位和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广泛征寻竞买人。五把进场交易环节关。明确交易机构、场所,并邀请职工代表、县纪委、监察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参加,公开处置,现场监督。有效的防范措施既保证了产权交易依法合规,又促进了交易项目的大幅增值。仅201*年就公开拍卖资产5项,实现增值65.83万元,增值率达到93%。四是国有资本助推县域经济发展。由于历史的原因,该县相当一部分企业债务包袱沉重,仅欠长城、信达两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债务就达4.2亿元,企业发展举步维艰。面对困境,县国资局抢抓国家处置金融不良债权的优惠政策机遇,按照有关规定对全县所属的20多家企业,近4亿多元金融不良债权进行打包、打折,实行统一收购,分期偿还。通过协商洽谈等艰苦的工作,为企业化解了历史债务包袱3亿多元,达到了优化国有资本结构,改善金融环境,助推企业改革改制的目的,促使长阳清江化工公司、巴山煤矿、县福利锰业、县医药公司、招徕河电站等一大批企业成功实现改制,在盘活数千万存量资产的同时,引进外来资本近1亿元。
为强化资本营运,县国资局在有关方面支持下先后筹集资金4980万元,成立了政府投融资平台长阳汇丰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筹资4100万元,成立了全县第一家担保公司,筹资2800多万元增加长阳汇丰和投资开发公司资本,设立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维护国有所有者权益,从201*年起,该县国资局又大胆试行了县级国有资本预算制度,通过产权转让、利润分红等方式,年均实现国有资本收益300多万元。(邓青松)
宜都市国资局:依法合规抓监管尽职尽责保增值
近年来,宜都市国资局以深入贯彻《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切入点,从细化实化基础管理工作入手,积极服务国企改革与发展,努力推进国资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出了积极探索和努力。一是深化国企改革,妥善安置职工。近年来,该市国资局紧密配合中心工作,努力推进国企改革改制,先后完成75家工商企业的改革改制,共计支付职工安置资金7.6亿元,安置职工达2.5万人,使一大批国有企业实现改革脱困。二是创新管理方式,加强国有产权监管。严格产权登记。将各单位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集中统一管理。向150家单位统一颁发《宜都市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权证》。对国有门店实行统一招租,公开租赁,“统一收益,专户管理”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加强调控,合理配置国有资产。强化公务车辆定编,将各单位公务用车纳入国有资源配置管理,按照《宜都市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核定车辆编制,超编上交,缺编调剂。严格房屋资产调剂,对单位办公用房建设及装修、公务用车、办公家具、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进行统一规定,预算、采购有机结合,防止国有资产闲置,最大限度发挥效率。四是依法合规,实施国有资产监管。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有效规避风险,市国资局在严格遵守国资监管法规的同时,结全自身实际制定了《宜都市国资局工作运行规则》,对国有资产处置、重大项目投资等重大事项实施重点监管,并规范了决策程序。(曹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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