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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全省卫生统计及信息化工作计划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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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全省卫生统计及信息化工作计划要点

201*年全省卫生统计及信息化工作计划要点

发布时间:201*-02-13

201*年全省卫生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要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全省卫生工作重点,开拓创新,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严格执行《中国卫生统计调查制度》,狠抓统计数据质量,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做好优质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一、加快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

(一)召开全省卫生信息化工作会议。拟定于201*年上半年召开全省第二次卫生信息化工作会议,传达全国卫生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201*年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启动陕西卫生行政及医教研信息系统。按照“陕西卫生信息网总体实施方案”,5年分个三阶段建成全省卫生信息网。201*年启动第二期工程,即:“卫生行政及医教研系统”。一是建成市卫生局、重点医疗卫生单位内部局域网,并实现与广域网的互联;二是完成省卫生厅网络中心到各设区市卫生局网络中心以及各县(市、区)卫生局的联接;三是在重点医疗单位进行医院信息系统的建设及整合,为医院HIS系统、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系统构建整体网络框架;四是初步实现省、市、县三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高效、快速、畅通的网上数据传输。

(三)加快电子政务网建设。继续完善拓宽“陕西卫生网”,201*年省卫生厅拟召开一次电子政务研讨会,重点交流、介绍各市卫生局、省直属、部署医疗卫生单位的卫生网站建设。进一步拓宽“陕西卫生网”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内容,三月初将在“陕西卫生网”上发布《陕西医院名录》和《陕西名医录》,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以信息化带动全省卫生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四)促进应用软件的运用,实现资源共享。按照《陕西卫生信息网总体实施方案》要求,实现“网络互联、一网多用、资源共享”的目标。201*年,在全省范围内积极推广“卫生统计信息软件”、“防疫系统软件”、“病案与统计管理软件”、“妇幼保健软件”等软件在网上的使用,实现网上资料录入、

传输和数据共享。

(五)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201*年,要切实增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保密意识,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陕西省卫生厅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计算机安全和网络使用人员的网络安全知识、保密技术的教育培训,切实做到涉密计算机不上网,上网计算机不涉密。省卫生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全省医疗卫生单位内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网络安全检查。

(六)抓好医院信息化试点工作。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要求,抓好重点医院信息化试点工作。贯彻落实《陕西省远程医疗系统建设方案》和《陕西省人民医院医疗信息化建设方案》(已上报省政府)。201*年拟召开一次医院信息化建设现场会,以推动全省信息化建设。

(七)举办信息化基础知识培训班。针对“陕西卫生网”网站建设举办一期网页制作、数据库维护等方面知识的学习班。对厅机关处级干部及公务员举办一期网络安全知识、电子政务知识、办公自动化知识学习班。为提高县及县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信息管理人员的实践技能,省卫生厅还将举办2期相关卫生信息管理软件的培训班。

二、全面加强卫生综合统计工作

(一)继续加大卫生统计的执法力度,做好优质服务。在全省卫生系统继续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认真执行新的《中国卫生统计调查制度》,根据新制度、新指标做好统计数据的分析工作,使统计数据变成领导决策所需的有效信息,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等功能。

(二)健全、完善全省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库。建立6个原始数据库,即:“卫生机构基本情况数据库”、“卫生人力资源数据库”、“卫生设

备资源数据库”、“医疗机构运营情况数据库”、“医院出院病人数据库”、“居民病伤死亡原因原始资料数据库”等。

(三)加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按照新《中国卫生统计调查制度》和卫生部年报要求,对县及县以上医院的各类报表、数据库和ICD-10编码等进行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

三、开展专题调查,加强统计调查研究工作

(一)为了解和评价居民健康状况、掌握居民卫生服务需要和需求变化,按照卫生部的安排部属,201*年4月8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总调查”。省卫生厅将在原三个样本县(国家93年、98年抽样,即:宝鸡市金台区、眉县和安康市汉阴县)的基础上,扩增4-6个县,基本达到每市一个县。各市卫生局可结合实际在省上选点的基础上再扩增1-2县,使之具有代表性。调查结束后,各市卫生局根据调查情况,写出调查分析报告,省卫生厅将统一组织编印。

(二)开展卫生统计与卫生信息化的调研工作,组织两批统计信息人员到外省调研学习。

四、加强对外合作,争取WHO的项目

(一)继续搞好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三个项目的试点工作。一是抓好洛川县“健康管理信息系统”项目试点工作,加强对108个统计指标准确性监督检查,提高其分析利用水平;二是搞好汉阴县“居民死亡原因”的项目试点工作;三是搞好岚皋县的“健康监测系统项目试点工作,促进可持续性发展。

(二)为争取“世界卫生组织卫生统计信息合作中心”在我省建立,努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五、加强卫生统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工作

(一)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基层卫生统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

(二)利用学术活动开展统计分析方法、分析软件等方面的学术研讨和交流。

(三)搞一次统计分析论文的交流评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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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全区卫生工作计划要点

201*年,全区卫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十三次会议和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对卫生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思路,加快卫生发展方式的转变,以完成国家五项医改任务为重点,突出抓好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改革,实施“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各项卫生工作的开展。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继续巩固和扩大新农合覆盖面。全面推行异地参合政策,为流动人口参加新农合提供政策保障。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扩大资助困难人群参加新农合范围,确保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认真做好与城镇居民医保的政策衔接,实现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参保。

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抓住各级政府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以上的机遇,在所有统筹地区普遍开展门诊统筹,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目录药品和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按规定纳入支付范围。在全区范围开展进一步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工作,有效缓解患者的经济负担。调整新农合报销政策。所有统筹地区的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5万元,确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左右。扩大盟市级统筹试点范围。推广包头市的做法,在呼和浩特、乌兰察布、通辽、锡林郭勒、兴安、阿拉善等盟市推行盟市级统筹,为201*年实现全覆盖奠定基础。加快提高新农合管理水平。继续推广就医“一卡通”等办法,基本实现参合人员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即时结报。加强异地就医结算能力建设,实现全区范围内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加强新农合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建立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控制基金结余。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基金当期收不抵支的地区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基金平稳运行。发挥新农合引导和制约医疗服务费用的作用。支付比例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向蒙中医药服务倾斜。

积极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和总额预付制,每个盟市选择2-3个旗县开展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服务行为,建立等级评价制度,推行分级管理和动态管理,强化新农合对医疗服务的监管作用,并逐步延伸到对医务人员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欺诈骗保行为。积极探索建立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探索新农合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管理与服务资源的有效利用。

二、加快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按照全覆盖、建机制的要求,建立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现新旧机制平稳转换。

继续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实现基层全覆盖。全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含自治区增补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实行“一体化”管理的嘎查村卫生室,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同时,积极探索新一轮基本药物增补工作,兼顾成人和儿童用药,兼顾蒙药和中药,更好地适应基层基本用药需求。建立和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重塑基层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在自治区政府统一组织下,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一是实行量价挂钩。全区统一组织编制集中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数量。暂时无法确定采购数量的药品,通过单一货源承诺的方式进行采购。二是执行“双信封”招标制。只有经济技术标书评审合格的企业才能进入商务标书评审,商务标书评审由价格最低者中标。三是实行招采结合。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授权或委托,由自治区药械采购中心与药品供货企业签订购销合同,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合同的执行,协调旗县市区国库收付中心统一支付药款。同时,采取由供货企业委托经营企业进行配送或自行配送的办法,确保基本药物生产供应。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蒙药制剂调剂使用暂行办法》,保证蒙药医院制剂的供应和使用。

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适应基本药物制度的新机制。从“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入手,加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划与管理,核实机构数量,核定人员编制,核准功能定位。继续推进乡村卫生服务和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体服务能力。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调整新农合支付比例。探索建立稳定长效、多渠道的补偿机制,落实政府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工作数量、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建立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完成基层医务人员竞聘上岗。全面落实绩效工资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加快探索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形成综合改革经验。在鄂尔多斯市、通辽市继续以“四个分开”为核心,开展重大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通过试点,形成我区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路子。同时,总结推广乌兰察布市卫生和计生资源整合经验,推动区域卫生资源优化配置工作的开展。

积极推进县级医院改革与发展,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一是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每个盟市选择1个旗县市区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和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的运行机制。二是加快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实施县医院能力建设项目和远程会诊系统建设项目,推广三级医院帮扶托管等办法,尽快使县级医院成为县域医疗卫生中心,带动乡村服务水平的提高。三是加强县级医院人才培养。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牧区卫生工程和京蒙卫生对口支援项目,安排240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引导有资历的医师到基层开展执业活动,探索建立长期稳定、制度化的协作机制。四是继续组建医疗小分队,为边远地区提供巡回医疗服务。

完善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落实各项惠民便民措施。在所有三级医院实行预约诊疗服务,合并挂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候时间。巩固和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蒙医中医医院)开展“优质医院”创建活动。制定并落实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政策措施,规范公立医院诊疗行为。严格管理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使用,实行全过程追踪管制,鼓励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完善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管理、采购和价格等政策,严厉查处大处方,降低检查费用。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开展按病种等收费方式改革试点。继续开展临床诊疗路径管理(含蒙中医)。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至少开展10个病种,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至少开展5个病种。积极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医疗行为管理。在12所三级综合医院(含2所蒙中医机构)推行电子病历试点,覆盖绝大多数常见病和多发病。改革和完善医师执业政策,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制定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政策,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临床高层次医师,提高执业水平。抓好国家支持的2个临床重点专科和11个国家级蒙医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工作,提高专科医师技术水平。在通辽市、鄂尔多斯市开展执业医师多点执业试点,鼓励卫生技术人员在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间合理流动。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保障医务人员合理待遇,建立和推行改善执业环境的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医疗执业环境。

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抓紧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比例。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新增或调整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开展公立医院布局与结构调整的研究工作,总结试点地区经验,稳妥推进公立医院转制。积极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落实多元化办医政策。

四、加快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全面完成82个县级医院(含8个蒙医中医医院)、186个苏木乡镇卫生院、23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新改扩建任务,完成360所嘎查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绩效考核等基本功能的信息系统,并实现与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有效衔接,提高基层规范化服务水平。

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适宜人才。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完善和落实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政策,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基层人才不足的问题。完成为苏木乡镇卫生院免费招收275名定向医学生任务,安排在岗人员全科医生转岗培训550名,分别培训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人员5296人次、11556人次、1629人次。

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开展上门服务和巡回医疗。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建立全科医生团队,推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提供蒙中医药等适宜技术和服务。加快转变基层卫生管理模式,实行院长负责制,提高管理效率。结合信息化建设,推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运用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规范基层用药和医疗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医疗机构门诊总量结构,明显提高苏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的比例。

五、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居民健康素质。今年的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将提高到25元以上。精心谋划,进一步扩展和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扩大服务人群,增加服务项目,完善并严格执行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要求,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今年,重点建设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确保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50%左右,显著提高妇幼保健、免疫规划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为农民工提供便捷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继续为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体格检查,提高糖尿病、高血压管理率,将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进一步完善基层健康宣传网络,开展网络健康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全面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预防为主方针。继续对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201*年再补种20.6万人,全面完成补种任务。在前两年的基础上,再完成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13万人,乳腺癌检查1.2万人;农村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继续开展农村牧区生育妇女免费增补叶酸。为50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确保完成11万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继续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组织开展鼠疫、布病防治等自治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加强专业公共卫生能力建设,提高服务可及性。按计划完成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任务。依托县级医院(含蒙医中医医院),建立县域内农村牧区院前急救体系,重点支持旗县配置救护车和指挥系统,同步建立体现公益性的运行机制。在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全面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落实传染病医院、鼠防机构和其他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调动公共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六、加强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和饮用水卫生安全为重点,以基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加大部门协调与合作,依法履职,努力推进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各项工作。充实和强化卫生监督队伍,实行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继续开展公共场所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落实职业病防治、放射防护、饮用水安全和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任务。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加强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监督管理。继续强化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和医院运行监管,监督和评价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医疗费用,落实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大型医院巡查和医院评审评价工作,不断改进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大医师定期考核力度,建立健全医师行为记录制度,加强对医师执业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实施抗菌药物应用专项治理行动和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检查,打击非法医疗广告,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医闹”行为,推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继续做好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加快卫生应急示范县建设,组织实施盟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建设项目,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开展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和爱婴医院复核工作,提高妇幼保健水平。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地方病防治条例,有效控制各类传染病疫情,落实慢病防治任务,推动国家卫生城镇和健康城镇建设工作,巩固碘缺乏病等地方病防治成果。贯彻落实《献血法》,加大无偿献血力度,强化街头献血措施,保障血液供应。在各项任务的推进中,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注重投诉举报的处理,建立12320卫生公益热线服务办理机制,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效率,加强卫生政务窗口建设。继续加大卫生帮扶工作力度,尽快提升贫困地区卫生服务能力。

七、扎实推进蒙中医药和人才培养工作

坚持蒙中西医并重,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制定出台贯彻《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加快完善蒙中医药管理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同时,加快蒙中医药科技创新,推进4项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项目和全国民族医重点建设项目,加强蒙医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完成第二轮6部蒙医药标准制定工作。继续开展蒙中医药师承工作,创建名医、名科、名院,在医疗救治、重大疾病防治和农村牧区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继续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蒙中医药服务。继续实施“科教兴医”战略,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继续实施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大专学历教育项目,开展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建立适宜技术遴选、开发、推广、评估机制,广泛推广卫生适宜技术,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的基本医疗、基本药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特别是紧紧围绕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强各级卫生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卫生政策研究和管理水平,增强政策的执行力,为落实医改任务提供坚强的保障。

八、统筹推进各项卫生工作

结合医改目标,进一步完善“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全面开展新一轮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和规范,规范建设卫生信息系统。在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基础上,以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远程医疗为切入点,大力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五大业务领域的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实施嘎查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依靠信息化技术尽快提高农村牧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和卫生行政管理水平。着眼于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整合卫生信息化的需求和现有资源,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推进卫生信息化的规范化建设。

紧紧围绕卫生工作重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发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积极性,履职尽责,全面完成各项医改任务。开展卫生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宣传和弘扬卫生系统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促改革的良好氛围。强化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健全多方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精心组织“三好一满意”活动,以“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实现“群众满意”的目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推进卫生部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大治理医药乱收费、高收费、拿回扣和索要“红包”的力度,继续治理商业贿赂,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推进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工作,纠正不正之风。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与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卫生政策的科学性,督促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大力开展卫生新闻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创造有利的改革发展氛围。重视干部保健工作,提高保健水平,关心老干部生活和医疗卫生服务,发挥好老干部的作用。继续加大卫生帮扶工作力度,尽快提升贫困地区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卫生对外交流与合作,提高援外医疗工作的管理水平。继续加强干部保健队伍建设,落实各项保健任务。发挥离退休卫生工作者的传帮带作用,维护离退休卫生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继续做好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医改监测与分析评价工作,落实自治区政府确定的十件实事和民生工程工作,全面完成年度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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