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三公”经费的公开
浅析“三公”经费的公开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政府及其部门预决算公开普遍关注,特别是以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出国(境)为代表的“三公”经费开支,年年都是热点,但却年年破题乏力。今年,国务院明确要求中央各部门及地方政府须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接受公众监督。把“三公”经费预决算拿出来“晒一晒”,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打造“阳光政府”形象的有效手段。本文就公开“三公”经费的意义和公开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浅析,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的建议。
一、“三公”经费的公开具标杆意义
在很长的时间里“三公”经费不受制约,从而激起公众的质疑和诟病,因为这些滥支无度的行政消费,源自公共财政而不受公众监督和制度约束,公众迫切要求“三公”经费的公开,以增加财政透明度。坚冰总有融化的一天,中央政府也已看到居高不下的“三公”经费所带来的严重危害。从中央为“三公”经费的公开确定时间表,到近来国务院下属绝大部分已公开的“三公”经费,中国的财政预算公开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中央部门的率先垂范,必然对地方政府产生积极的示范效应,它不仅是现代公共财政的应有之义,更是树立政府公信力的必需之举,公共财政、阳光财政的时代理念已成为政府的广泛共识。
二、“三公”经费的公开存在的问题
(1)“三公”经费的公开固然好,却不“解渴”。此轮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公开,从最初的遮遮掩掩,到陆续公开,从粗枝大叶,到附带详细说明,应该说是进步良多。然而,截至8月5日,92个部门公开的累计高达94亿元的经费开支是一笔让人看不清的“糊涂账”,尽管也有很多中央部门附了一千多字的说明,但没有一个部门将“三公”经费的每一笔开支详细列出,每一笔“三公”支出以及预算是否合理,公众无从知道。那些干巴巴的数字究竟意味着什么,“三公”经费的规模是大还是小,支出是高还是低,难以用一个标准去评判。公开本身不是目的,凭借这些孤零零的数字使得监督变得底气不足。
(2)“三公”经费公开未向国有企业纵深铺开。一方面,国有垄断企业不断叫穷,抱怨成本上升,要求产品涨价,另一面,国有企业违规发放津贴、天价事件一件件的曝光。造成目前一些国有企业一边哭穷,甚至要国家补贴,一边滋润风光的根本原因,在于其账本仍然被视为“国家机密”。当人们目睹这些国有企业的奢侈消费后,是相信其成本压力太大,内部无法消化,还是相信涨价是为了获得更好的工资福利和“三公”消费。国有企业资产及其收益的全民所有性,决定了国有企业的预算与支出,应该纳入到监管透明的渠道中来。
(3)地方政府“三公”经费公开没能跟上步伐。长期以来,不少地方的预算管理粗放而混乱,特别是涉及“三公”经费的项目,要么是说不清道不明的“糊涂账”,无法清晰完整地体现在预算表中,要么含有不正当甚至违法犯罪的运作,不敢正式体现在预算表中。当90多家中央部门公布了“三公”经费数据后,北京拉开了省级政府公开“三公”经费的序幕,但目前也仅有北京、上海、陕西等极少数省级政府公开了“三公”经费的数据。一些地方政府对“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百般畏难,进一步证明了“三公”经费存在不合理的地方,这项工作戳到了它们的“最痛处”。
(4)今年“三公”经费的公开,仅是国务院对自己部门的一纸公文。在中央政府的强力推动及舆论的高度关注下,向社会公开的“三公”经费迈出了“从无到有”的一步,不过也应看到,目前的预算公开还只是行政首长命令下的压力所促成的,不是国家法定程序下政府机构必须履行的职责。由于缺乏相关的约束规则和数据比照,其宣教意义显然远远大于实际价值,公众对那些无从比较而持续攀升的数字持某种程度的疑虑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三公”经费公开的建议
(1)进一步推动政府预算公开改革。“三公”经费的公开本质上属于政府预算的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的关键,是所公布的科目要细化。我国预算科目设“类、款、项、目”四个级别,
预算公开改革才刚刚公开到“项”,在公开的支出项目信息不是按照支出的经济分类,只按功能分类。在整个预算支出的科目里,“三公”经费并没有单列出来,这成了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抗拒推卸预算公开的挡箭牌。因此,将“三公”经费公开作为预算法中的明确条款,同时将预算公开从“项”推进到“目”,才能让公众一目了然。
(2)“三公”经费公开应该向国有企业延伸。从理论上讲,国有企业的财务与政府的财政具有的共公性,决定着国有企业的资产和收益属于全民所有,从现实来看,国有企业财务乱象不少,层出不穷、令人诧舌的国有企业奢侈消费,触痛了社会的敏感神经,公众对政府颇有微词。因此,无论从理论与现实来看,不仅必要,而且必须。不能再让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垄断企业成为信息公开的盲点了,国有企业理应比照行政机关进行财务公开,至少在“三公”消费上要完全公开。这是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基本要求,也是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之所在。
(3)“三公”经费公开,地方政府需要更大的勇气和魄力。在一些地方政府看来,“三公”公开牵涉到相关政府部门的切身利益,要将这些账目向公众公开,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但是“三公”经费绝不因行政部门不公开就凭空消失,越对“三公”经费遮遮掩掩,越显示出行政部门在“三公”经费上的“此地无银”。地方政府及时公开“三公”经费,以透明和民主监督应对挥霍,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既是压力也是动力,公开“三公”经费是信息公开迈出的一大步,也是中国民主政治意义非凡的一大步,是强力推进是构建责任政府、阳光政府的必由之路。
(4)“三公”经费的公开应成为一项法律。截至8月5日,距国务院要求的6月公开“三公经费”时限已过一个多月,仍有一些部门特别是强势部门的“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迄今仍然不见公开。中央应尽快出台一个操作性强的硬性规定,让“三公”经费的公开制度化、常规化,从制度层面对相关预算进行规范和压缩,让“三公”经费的公开不流于形式,同时建立相应的问责机制,对那些公然以身试法的部门,依法展开质询促其改正,并促成审计部门对已公开“三公”的真实性有必要进行审计,以提高“三公”经费数据的可信度,使所有的部门都必须将每年的预算和往年的决算原原本本地向社会公布。
扩展阅读:申论热点:三公经费的公开
201*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三公经费的是与非
【背景链接】
201*年3月以来,媒体从业者廖红波为申请“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起诉多个镇政府,但至今仅有3个镇政府较为完整地提供了相关信息。廖红波称,有官员拒绝公开三公经费,称他在给政府找麻烦,“如果老百姓都来问东问西,政府啥事儿都干不成了”。【标准表述】[原因分析]
诚然,不公开“三公经费”的原因错综复杂,但归结起来应有四个大类原因:
一是基层群众不懂得行使监督权。这在很大程度上“宠坏”了相关政府不愿意接受“三公经费公开”的监督,并理直气壮的声称是“给政府找麻烦”;
二是法律法规不健全。关于三公经费的预、决算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客观上为“三公经费”的不公开制造了大环境;
三是乡镇等基层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由于财务制度的不健全,致使包括“三公经费”的资金使用管理和记录不科学、不规范,超支太多,不敢公开;
四是问责力度不到位。正是因为三公经费不公开少有问责,公开了是自找麻烦,当事官员自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才致使三公经费的公开一拖再拖。
[措施]中公教育专家认为,基层政府“三公经费”公开需要来自公众监督的压力,需要完善后续跟进制度。同时当然要重视行政机构内部由上而下的压力和上级部门的示范作用。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反应。一是加强法制教育。促成像廖红波这样的权力斗士越来越多,通过他们的努力实践,带动起更多的基层群众产生监督政府公开三公经费的意识,提高他们监督能力,以社会监督倒逼政府部门及早全面公开“三公经费”。中公版权二是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执行力度的不断加大。通过强有力的制度执行,让那些不公开“三公经费”的政府的违法成本大幅度提升,使他们产生“我要公开”的主动意识和主动作为。中公版权三是地方政府的持久贯彻落实。地方政府必须扫清财务管理不规范障碍,脚踏实地、真心实意、一以贯之的抓好“三公经费”公开的落实工作。唯有政府的有力贯彻,才能使其他各方的努力变成推动“三公经费”公开的有力推手,真正促进“三公经费”的合理化、最小化。中公版权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督促基层政府如实申报的制度,保证公开结果的真实性。对未作申报、故意作不准确申报、其他罪状三方面加大处罚力度。建立积极的监督监察制度。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出击,对廉政风险高的岗位进行重点排查,积极、主动的发现问题、追查问题。同时要创造良好的环境让广大群众敢于举报、乐于举报。中公版权同时,要加快三公公开立法步伐,确立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格式的三公信息公开样本。中公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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