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南宫市工商局
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职能
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十条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以加快工业发展为突破口,积极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推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工业。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作价出资,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利用股权出资等方式进入战略性新兴工业产业。对投资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新医药、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工业产业的,允许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出资设立公司,其出资比例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
二、支持企业向园区集中,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支持企业进驻工业园区,对进驻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工商部门在注册登记、年检、动产抵押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为企业创造宽松的准入环境。
三、支持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允许冠“邢台”字号以上的企业集团及集团有限公司、全国性企业在南宫市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含分公司),可自主选择在南宫市工商局或邢台市工商局登记(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对于注册资本201*万元以上(含201*万元)冠省以上名称的有限公司可以在本市工商局登记;对重大投资项目,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对全市企业全面实现网上年检,降低企业费用。
四、支持企业利用商标提高市场竞争力。筛选20家发展潜力大、带动力强的企业进行重点帮扶,根据企业特点,实施“一企一策”,帮助制定方案、完善资料,申报著名商标。对已经认定为著名商标的,指导企业有效整合品牌资源,实施品牌集约经营和连锁扩张,以此带动产业群的集聚和发展。
五、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深入开展股权出资、股权出质登记,解决企业资金短缺问题:实施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办法,盘活企业无形资产;推行动产抵押当场登记制度,为企业融资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公司等企业规范发展,促进生产要素流动,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六、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除国家明令禁止的,凡允许国有和外商企业进入的投资领域,一律对个体、私营企业开放。申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金限制,且无需审验注册资本(金)。申办个体工商户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申请人可以持市场主办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办理注册登记。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促其向规范的企业和公司方向发展。
七、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旅游业。鼓励发展文化、旅游、广告等现代服务业和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及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对有总店、配送中心和三个以上门店的,允许企业名称中标明“连锁经营”,对连锁企业设立连锁经营门店的,可由总部报相关文件和资料,统一办理登记手续。
八、支持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支持引导矿产资源及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允许再生资源、水资源循环利用、农业综合开发、农产品加工项目等企业以其净资产进行再投资;鼓励以股权出资扩大规模;在著名商标推荐、广告引导等方面,予以重点引导。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产能过剩、技术落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等企业的变更、注销登记或吊销企业执照工作。
九、支持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支持农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扩张、规模扩大。大力培育农村经纪人,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促进农业生产与市场流通的有效对接。引导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制定和推广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对农业合同履约事前、事中、事后的行政指导,推动合同农业发展。深入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损农等违法行为,维护农民权益。
十、强化信息服务,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引导,做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基本情况分析,重点开展对支柱产业、新兴产业、限制淘汰产业的主体信息分析,引导投资人合理投资,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参考。充分发挥工商电子政务平台作用,为社会公众提供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查询服务。
扩展阅读:清远市工商局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方式,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清远市工商局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方式,服务
地方经济发展
清远市工商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为引领,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为出发点,立足工商职能,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方式,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一,发挥地方资源后发优势,高质打造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优势。一是壮大旅游特色产业。充分利用该市作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地方特色,引进外商投资力量,理顺产权关系,解决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历史遗漏问题,扩大经营规模,对该市具有发展潜力的多个旅游景点进行再开发的升级改造,成功促成了广东森波拉度假山庄等20多家旅游企业的迅速发展,促进了当地农民就业,并成功建立起口碑良好的旅游品牌。二是引导传统型龙头企业重新走强。重点培育广东豪美铝业等37家上规模的传统型龙头企业,引导其不断开拓创新管理及经营模式,逐步摆脱过往的粗放式经营状况,成长为一个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新型产业。三是积极引进外资农业龙头企业。利用本土农业资源丰富的特点,积极引进、培育外资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建立起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产业化组织;并鼓励其与国内外大型农业集团、跨国公司开展合作,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发展。
二、以“拓宽渠道、共同发展、自主创新”3+组合,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一是拓宽渠道,解决融资难问题。一方面,积极与中行、工行、农行开通验资“E线通”,努力搭建银企、银政合作平台,为新兴企业发展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商标专用权抵押贷款和股权处置等融资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二是共同发展,实现共赢。通过电子政务外网网上服务大厅及QQ信息群,积极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加强信息沟通对接工作,鼓励企业之间加强技术交流,以置换本地企业的成功经验和具体做法,实现优势互补或共同合作。同时,立足职能,积极联系、鼓励有实力的省内、市内企业与外资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领域的合作投资,并落户清远。三是引导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每年及时修订商标发展计划,对其中具有潜力的品牌进行重点扶持和培育,并优先扶持高新技术、优势传统产业等新兴支柱产业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充分发挥商标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支持本市优质外资企业率先发展。同时,引导企业将商标战略与产业结构升级相结合,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创新服务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一是完善网上登记服务。完善“网上受理、网上注册、网上年检、网上查询、网上申(投)诉”等网络服务功能,为办事企业构建便捷、高效的电子服务平台。同时,网上登记服务与一网式审批制度直接挂钩,进一步实时监督网上登记服务的发展情况。二是延伸工商登记服务职能。通过电话查询、开通Q群服务、网络共享空间等延伸服务措施,将传统的注册登记窗口延伸到电信、网络上,提供24小时的在线服务,打破了传统办事大厅在时间、空间上的限制,大大减少办事企业来返的次数,节约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三是联动审批。对于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试行联动审批,审批事项由涉及部门同步受理,同时假定本部门涉及事项的前置条件全部成立,在承诺时限内先行办理本部门事项,待所有前置条件补充完备后,集中批准,统一送达,办理时限最长的单个审批环节时限作为整个事项最终办理时限。
四,鼓励扶持自主创业,大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1,简化办照程序,提供优质服务。积极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简化办照程序,设立“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办照专办窗口”,为帮扶对象提供指导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的咨询服务,为其办照提供优质服务。2,试行登记管理“零收费”政策。受理符合优惠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时,免收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费用,如返乡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的,自登记注册之日起二年内免交登记费并按规定减免其他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3,大力支持发展社区服务业,不断拓展再就业空间。鼓励、引导帮扶对象在社区兴办快餐、茶馆等餐饮业;兴办服装、花卉、图书报刊等零售业;兴办理发、日用品修理、家政服务、婚姻介绍等居民服务业。对其他便民利民的新兴行业,要本着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有利于扩大再就业的原则,大力予以支持。201*年至今,全市帮扶对象为505人,其中免受登记费161人次,免收金额为86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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