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管理半年个人总结
半年个人总结
尊敬的各位领导:
自今年元旦起接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这期间在领导的培养、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我逐步完成着工业园区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的各项工作。静心回想这半年的工作生活,收获颇丰。现将半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
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关键,积极参加党委组织的每周六集体学习活动,使自身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大提高,为自己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同时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各方面知识,为完成做好本职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踏实肯干,努力完成好各项业务工作
在这半年中,在工业园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小组的指挥下,我脚踏实地地完成各项业务工作。积极投身园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做到准确无误,为园区流动人口管理后续的管理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同时园区对外来务工人员大力宣传,利用各种检查机会到工作场所,农贸市场。废品收购进行宣传,以便外来务工者知道自己怎么做是合法的,做什么事是违法的,使广大群众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进一步的了解。
并开展了出租房管理,建立一户一档案制度,强化房东的管理意识和承租人的办证意识,流动人口具有流动性,隐蔽性,实行定期上报报表,定期检查婚育证明,定期开展流动人口清理登记。加强与户籍地、现居住地互通信息,加强网络建设。
三、虚心请教、认识并完善自我工作不足
在这半年时间中,虽然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流动人口管理的各项工作以及党工委与领导交代的工作任务但是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上,还处在不断摸索,积累经验阶段,发现自己仍然有诸多不足的问题。今后,需要认真地向领导、同志们学习提高、完善自我不足,努力将领导交代的各项工作任务出色完成,得到领导、同志们的认可。并积极紧靠区计生局城管办密切配合,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做好园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为园区创造一个良好的,和谐的人口环境。
201*-08-
扩展阅读:流动人口半年工作小结
周溪乡人民政府
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半年小结
半年来在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结合本乡实际,切实加强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现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作一简要小结。
一、加强领导建立
通过努力,基本建立适应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组织网络、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惠及流动人口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流动人口维权机制基本健全,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预防、控制和打击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明显增强,流动人口犯罪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二、切实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工作(一)劳动就业服务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大对农村富
余劳动力就业的组织、协调、引导和管理,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服务,引导和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异地转移或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二)房屋居住服务
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条件允许的地方,鼓励用工单位和社会机构投资建设面向农民工的居住用房。用工单位要向农民工提供符合基本卫生条件和安全条件的居住场所。
(三)户籍户口服务
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积极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办理落户手续。只要实际居住即可迁入登记为城镇居民,不受文化程度和居住年限的限制。
(四)子女教育服务
加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服务工作,将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组织开展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寄宿问题。认真执行国家资助政策,鼓励更多农民工子女接受中职教育。
(五)医疗卫生服务
逐步为流动人口提供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公共卫生
和基本医疗服务,加强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流动人口子女计划免疫和重大传染病控制措施。
(六)人口生育服务
完善流动人口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协调配合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体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便民维权,继续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专项活动,依法保障流动人口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为农村流动人口提供国家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七)政治生活服务
流动人口流入地基层党、团组织要积极吸收和组织流动党员、团员参加组织生活,教育他们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流动人口流出地和流入地党、团组织要加强沟通配合,做好流动党员、团员管理的衔接工作以及优秀团员的推优入党工作。
(八)社会保障服务
继续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完善农民工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补偿、医疗保险等政策,制定与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解决好农民工的社会保障
问题。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制中的补充作用,为农民工提供多层次的保险服务,积极发展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交费灵活的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更好地满足农民工的保险保障需求。
(九)法律援助服务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方便流动人口就近依法申请法律援助。组织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开展流动人口义务法律咨询活动,积极做好涉及农民工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案件的代理及法律援助。以农民工家庭和留守人员为重点,加快建设妇女法律帮助机构、“流动妇女平安之家”等基层工作阵地,不断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模式,落实和完善对流浪儿童、智障人员和精神病人的保护性救助。
(十)权益保护服务
加强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依法查处拖欠、克扣流动人口工资行为。加大对用人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职业安全、卫生环境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强迫流动人口超时、超强度劳动和违章作业、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
规定、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流入地、流出地要定期有针对性地对流动人口开展法制宣传,引导他们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和关爱工作,推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教育监护和关爱网络,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各项权益落到实处。
三、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一)居住证管理
以底数清、情况明为目标,全面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和相关信息。坚持居住证一证式管理制度,加强暂住户口登记、居住证办理和查验等基础性工作。
(二)出租屋管理
健全“以房定人、以户管人”的工作机制,严格出租房屋管理措施,创新出租房屋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能。全面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落实出租人、承租人的相关责任,依法加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工作。
(三)用工管理
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推行融治安防范、矛盾调处、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生育、卫生防疫于一体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业主责任制,落实用工单位、经营业主对雇用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管理制度。用
工单位和经营业主要及时登记流动就业人员的相关情况并向当地派出所或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机构报告,配合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对不履行相关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经营管理
加大对中小旅馆、废品收购站点、劳务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流动人口容易聚集的场所、部位的日常检查力度,坚决取缔非法经营场所,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切实规范经营活动。
(五)治安管理
及时发现和掌握流动人口中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活动和线索,积极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和少数别有用心人员利用流动人口或流动人口维权组织对我进行渗透破坏活动。严密人口流动高峰时期的巡逻防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社会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
(六)信息管理
准确及时整理流入流出人口信息情况,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旅馆业、人力资源市场、计划生育、流浪乞讨人员等流动人口相关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乡人民政府二0一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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