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护士(英语)执业水平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全国护士(英语)执业水平
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提高护士队伍整体素质”的要求,支持我国优秀护理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国护理教育理念发展及服务水平提高,搭建护理院校与医疗机构的互动平台,保障“全国护士(英语)执业水平技能竞赛暨国际护士执业水平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竞赛)顺利有序举行,本着“统一标准、公平竞赛”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竞赛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和专家委员会。组委会及专家委员会下设秘书处。
(一)组委会
组委会是竞赛的组织管理机构,负责竞赛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指导秘书处开展工作;对竞赛期间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对竞赛各项组织和赛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是竞赛的最高技术评判机构,全面负责竞赛项目及竞赛规则制定、相关技术文件制定、技术咨询、评判、申述和仲裁等工作;指导秘书处开展工作;专家委员会设立命题组、评委组和仲裁组。
11、命题组:命题组根据专家委员会要求专门负责竞赛命题工作并确保竞赛试题的公正性和保密性;
2、评委组:评委组是竞赛具体竞赛评审机构,以专家委员会制定的技术文件为依据,具体负责竞赛项目的评判,并负责竞赛评委的培训及指派工作;
3、仲裁组:仲裁组主要受理参赛选手对评委有关违反竞赛规程、规则等判决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申诉。
(三)秘书处
秘书处在组委会和专家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竞赛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竞赛方案、宣传报道策划、接受竞赛报名、指导及组织竞赛的实施;负责竞赛经费的筹措、使用和管理;负责竞赛奖品、物品(包括纪念品和宣传品等)的设计、制作和管理;负责竞赛的总结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三、竞赛对象及报名办法(一)竞赛对象
全国各级各类医学院校、职业学院护理专业在籍学生(以201*年8月参赛时间为准),分中职中专、高职高专、本科三个组别进行竞赛。
(二)报名办法
由各参赛单位按照中职中专、高职高专、本科三个组别,统一组织学生报名,将报名材料统一报送至组委会秘书处。
具体报名办法如下:
21、参赛单位统一组织本校在籍学生(以201*年8月参赛时间为准)作为参赛选手,组成参赛代表队;
2、每参赛单位、每个组别限报一支代表队;3、各参赛单位设领队1名,每个组别的参赛代表队设指导教师1名、参赛选手4名;
4、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或协作组织官方网站,下载相关报名表格,组织相关人员如实填写后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竞赛组委会秘书处指定电子邮箱,同时将所有报名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统一邮寄至组委会秘书处;
5、报名所需材料:参赛选手学生证及录取名册复印件、身份证复件4份、2寸彩色免冠正面近照5张(另附照片电子版发送至组委会电子邮箱,标注选手姓名);
6、参赛选手报名时,同时报送指导教师名单;7、报名截止时间:201*年6月20日。四、竞赛项目及组织形式
(一)本次竞赛其项目以我国护理标准为主,结合国际化的护理理念,突出护理人文关怀和英语沟通能力,以护理案例形式体现。
(二)本次竞赛其项目分为英语护理专业知识竞赛和护理专业技能竞赛两个竞赛单元。
1、英语护理专业知识竞赛:采用全英文结构化试卷进行考核,竞赛形式为纸笔闭卷作答。
32、护理专业技能竞赛项目包括:铺麻醉床法、成人徒手心肺复苏术(单人法)和密闭式静脉输液法,竞赛形式为现场操作及英语陈述。(具体见《全国护士(英语)执业水平技能竞赛护理专业技能竞赛项目及操作要求》)
(三)竞赛分中职中专、高职高专、本科三个组别进行。其中:
1、英语护理专业知识竞赛单元要求每支代表队的4名选手全部参加。
2、护理专业技能竞赛单元要求每支参赛代表队选择3人参加,另外1人作为替补队员。
五、竞赛评分
各参赛代表队团体总成绩由每支代表队4名选手的英语护理专业知识竞赛的平均成绩和其中3名选手的护理专业技能竞赛的平均成绩组成。其中英语护理专业知识竞赛成绩和护理专业技能竞赛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
个人成绩以每名参赛选手的各单元竞赛成绩为准。六、竞赛奖励(一)奖励范围
本次竞赛的奖励范围包括参赛院校、参赛选手、指导教师、领队、竞赛承办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竞赛赞助单位以及其他在本次竞赛组织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团体和个人。
(二)奖项设置原则
竞赛根据各组别参赛队伍团体成绩和个人成绩排名,结
4合参赛队伍数量,按照一定比例设置团体和个人奖项。
(三)团体奖项设置
1、根据各组别参赛代表队团体总成绩排名,对各组别前三名的代表队分别颁发竞赛冠军、亚军和季军奖牌及荣誉证书,冠军另颁发奖杯;
2、根据各组别参赛代表队团体总成绩,设立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团队奖,颁发奖牌及荣誉证书;
3、根据各组别参赛代表队英语护理专业知识竞赛单元团体总成绩,设立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团队奖,颁发奖牌及荣誉证书;
4、根据各组别参赛代表队护理专业技能竞赛单元团体总成绩,设立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团队奖,颁发奖牌及荣誉证书;
5、对本次竞赛的组织具有突出贡献的相关团体,由竞赛组委会授予相关荣誉并颁发奖牌。
(四)个人奖项设置
1、对各组别冠、亚、季军代表队的领队、指导教师及选手,颁发奖章及荣誉证书;
2、对各组别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团队奖代表队的领队、指导教师、选手颁发荣誉证书;
3、依据各组别参赛选手个人总成绩,对各组别前三名选手分别颁发竞赛冠军、亚军和季军奖章及荣誉证书;
54、依据各组别参赛选手个人总成绩,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颁发竞赛荣誉证书;
5、依据英语护理专业知识竞赛单元选手个人成绩,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颁发竞赛荣誉证书;
6、对在竞赛组织过程中,认真负责、成效突出的工作人员,授予“全国护士(英语)执业水平技能竞赛优秀组织者”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7、对参赛队伍的优秀指导教师,授予“全国护士(英语)执业水平技能竞赛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8、对本次竞赛的组织具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由竞赛组委会授予“全国护士(英语)执业水平技能竞赛突出贡献奖”,颁发竞赛荣誉证书。
6扩展阅读:莆田学院专业教师指导学生实践活动认定实施办法
莆田学院教师指导学生实践活动工作量认定实施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根据《莆田学院教师岗位职责》(莆院人〔201*〕8号),结合《莆田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有关规定》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教师指导学生的职责,并鼓励我校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学生实践活动,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指的教师指我校在岗和在编的各专业专任教师。学生实践活动的内容包括:课外科技(学科专业)竞赛和创新实践活动两大类。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作为教师参与社会实践工作认定的有效补充,教师指导学生参与实践活动达到规定工作量,经有关部门认定后,计入教学工作量。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教师指导学生实践活动工作由校团委牵头,各院系团委负责组织和管理,校团委对该项工作进行协调、指导、检查,对教师指导工作量进行审核,并报教务处、人事处认定。
第五条各学院要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课时补贴。
第六条工作流程。
(一)项目的对接。教师指导学生实践活动实行双向对接。各院系团委可于每学年初,根据学生实践活动需要,开列一定项目和参考指导学时,供专业教师选择;学生开展实践活动邀请专业教师担任指导教师的亦可。
(二)申请。由教师向各院系团委提出指导学生实践活动的申请,填写《莆田学院专业教师指导学生实践活动登记表》备案。(三)工作量计算:
(注:下列的“学时”等同于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1学时以1小时计)参照《莆田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各类实践活动设置指导学时(等同于“计划学时”)。
A类(国家级)指导学时为1015;B类(省部级)指导学时为610;C类(校级)指导学时为25。
根据赛事的级别、难易、指导人数在指导学时的区间内由所属团委认定具体的指导学时。
同类赛事指导以最高级为准核算。
学生实践活动的指导原则上“一个活动项目,一个指导教师”,如需多名指导教师指导的,指导工作量均分。
(四)指导学生实践活动获奖折合工作量计算。
根据教师指导学生参与的各级各类活动的获奖项目,折合相应的指导学时,并计入教学工作量。详见《教师指导学生实践活动学生获奖折合指导工作量计算标准》。
第三章考核与奖惩
第七条教师指导学生实践活动工作量参照教学工作量计算,全年不少于10小时。
第八条认定。每学年结束前向主管院系团委提交《莆田学院教师指导学生实践活动工作量认定表》,院系团委对工作量进行统计,提交校团委审核后报教务处、人事处认定。
第九条教师评聘职称必须达到指导学生实践活动工作量的要求。教师评聘职称时所需的参与社会实践工作认定,由各院系团委根据教师指导学生实践活动的实际情况予以认定及证明。第十条奖惩。
(一)专业教师指导学生实践活动获得优异成绩、取得重要成果、发明或对教学科研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表彰奖励。
(二)对无正当理由未认真履行职责且尚未完成指导任务的,应中止指导,必要时更换指导教师,指导工作量不予认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实施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
1.莆田学院教师指导学生实践活动登记表2.莆田学院教师指导学生实践活动工作量认定表3.莆田学院学生实践活动活动名录(201*版)
4.莆田学院教师指导学生实践活动学生获奖折合指导工作量计算标准
莆田学院教师指导学生实践活动登记表
性别职称职务专姓名业所在学院学科专长教师实践活动类别A类()B类()C类()指导学时姓名学号学科专业学生情实践项目况名称及描述教师对实践项目的初步意见院系团委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备注:校团委认定意见:盖章年月日
姓名所在学院性别职称职务学科专长第次时间实践项目名称学生姓名指导学时指导项目奖励情况折合获奖时间总学时院系审核意见:奖励名称共计学时获奖等级指导学时校团委认定意见:盖章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教务处认定意见:人事处认定意见:盖章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备注:莆田学院学生实践活动活动名录(201*版)
以下名录为我校重点组织、举办或参与的各类实践项目,参与以下实践活动的学生适用《莆田学院大学生课外学生科技活动管理办法》,教师指导学生课外科技活动适用于《莆田学院教师指导学生实践活动工作量认定实施办法》。
类别二级类别A类(国家级)“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科技创新类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创业”挑战赛中国青年创新大赛B类(省部级)“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创业”挑战赛福建赛区C类(校级)全国普通高校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竞赛项目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课外科技(学科技能)竞赛机械工程类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全国大学生力学竞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全国高等院校斯维尔杯BIM软件建模大赛全国大学生艺术节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艺术设计类金犊奖福建省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福建赛区中南六省区高校土木工程专业“结构力学竞赛”福建省大学生艺术节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福建赛区)福建省大学生优秀美术作品展福建省“金钟花奖”声乐比赛福建省音乐舞蹈节福建省青年美术作品展校各主管部门主办的课外科技、专业学科竞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辩论赛“CCTV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英语类“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中译杯”全国口译大赛海峡两岸口译大赛全国高师学生英语教师职业技能竞赛文字传媒类数学类医疗技术类体育类全国高等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中国大学生公共关系策划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护士(英语)执业水平技能竞赛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外研社杯”全国英语辩论赛华南赛区“CCTV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福建赛区福建省海峡英语翻译竞赛“中译杯”全国口译大赛福建赛区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福建赛区福建省大学生运动会校级立项的课外科技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学生社团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就业创业活动。创新实践活动国家级创新实践活动项目立项(含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公益创新、就业创业等)省级创新实践活动项目立项(含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公益创新、就业创业等)
莆田学院教师指导学生实践活动学生获奖折合指导工作量计算标准
类别学生获奖级别学生获奖等级组织奖、集体奖特等奖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组织奖、集体奖特等奖课外科技(学科技能)竞赛省部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组织奖、集体奖特等奖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国家级创新实践活动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1.SCI、SSCI、EI、ISTP收录的学术论文论文指导学生在各类刊物上发表论文2.中文核心期刊3.一般CN刊物、会议论文或著作折合指导学时数886433664321443210.51088642864864省部级校级指导学生申请一专利项专利并取得专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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