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案件总结
一、闫某等人告周某交通肇事案夏律师担任原告代理人
201*年6月4日19时44分,闫某驾驶鲁REJ525三轮车沿105线由东向西行至641K+980m处时,被周某驾驶的鲁H88308/H8B22挂重型半挂牵引车(大车)闯红灯撞至车毁二乘车人死亡,并致闫某受伤。事故经交警部门处理,判定原告闫某和被告周某负同等责任。出庭时,原告由代理人夏律师出庭,原告方旁听出席,被告方仅由代理人出庭,保险公司代理律师作为第三人出席。本案争论点:1、
交通事故科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准确
原告代理人认为,交通事故科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不当,不应作为本案的判案依据。理由如下:
(1)在交警对周某的询问笔录中,问到当时其驾车过路口时其行驶的方向是红灯还是绿灯,他回答道是绿灯,而当时的监控录像显示的是红灯,故可以推断当时大车司机头脑不是很清晰,存在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的嫌疑。但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并没有对肇事司机进行酒精测定,也没有判定是否为疲劳驾驶。
(2)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对大车司机驾驶车辆的速度认定为时速三十至四十公里,但根据事故现场,受害人被大车从乘坐的三轮车上撞出的距离,很明显地可以看出,大车当时是高速行驶。具体车速可以根据监控录像计算得出。该车应该是超速行驶。
(3)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很简单的,根据两车同是闯红灯即断定双方负同等责任。
故原告代理人要求法庭重新进行责任认定。
被告代理人认为,闫某驾驶车辆存在明显的违章行为,不仅超额载人,还转弯违章;事故责任认定书准确无误,要求法庭按照责任认定书判定双方责任。2、
大车司机是否为肇事逃逸。
原告代理人认为,大车司机在事发后没有在第一时间救人,导致两受害人死亡,有肇事逃逸的嫌疑。
被告代理人称,被告并未逃逸,而是前往公安局投案自首,且被告人拨打了120和122急救电话。原告代理人申请落实第一个报警电话是由谁打的,据查并非车主周某的电话。3、
赔偿费用的问题
被告代理人对于原告提出的精神抚慰金,认为被告不应支付。而且对于丧葬费、交通费等其他费用,认为其中一些单据不能证明确实是原告花费,故被告不应予以支付。被告代理人还认为,原告代理人对受害人家人的抚养费、扶养费的计算错误,应重新计算后,由被告赔偿。此外,原告认为
1、肇事的大车司机和车主周某不是同一个人。
理由如下:(1)被告称自己事故后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但据查,第一个报警电话并非车主周某的电话。
(2)大车司机在现场消失了一段时间,根据现场人员的记忆,司机的相貌特征和车主周某有明显不一致。2、交警队事故科办案不当,存在渎职行为。
理由如下:(1)大车司机肇事后,据其供述是主动投案,交警队竟然没有控制其的行动,在原告方要求见一下大车司机时,交警回答说不知司机在哪里。
(2)交警在24小时内先行放人,面对这起造成两死一伤的事故竟然认为没必要对肇事司机进行扣押。
(3)在事故科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中,没有测定酒精度,也没有排除疲劳驾驶的可能,此明显地违背了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4)事发后,交警并没有就赔偿事宜做积极调解。而被告就车损一事当场提出反诉。我的观点:
1、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实存在不当,不应该作为定案依据。该责任认定书中没有对肇事司机进行酒精测量,而且对于肇事车辆的车速的认定明显与事实不符。事故发生许久,对于当时肇事司机是否存在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已无从判定,但法庭应该调取事故当时的监控录像,计算肇事车辆的真实车速。此外,从调查笔录中可以看出,事发现场的几位证人与本案件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所以几位证人的笔录是可以作为判案依据的。不可否认,原告车辆超额载人、车辆混载,是明显的违章现象,间接导致了事故两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即使作为事故的受害人,对于事故的发生,也应担负不可推卸的责任。法庭应该根据被告车速,和原被告双方的违章情节进行责任判定。
2、大车司机应该视为肇事逃逸。据证人马某称,是他拨打了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肇事司机在事故发生后不知去向。而周某却称其在事故发生后就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法庭应该调取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的通话记录,证实两人的供述。即使,周某有拨打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但其不去积极救人的行为,应视为其对事故危害后果放任发展态度。而周某所称,事故后他立即到公安局投案,他肇事当时若真有投案的自觉,应该保护现场,救受害人,等待交警处理现场完毕后,跟随交警接受处理。他所供称的行为明显不符合逻辑。周某投案的行为应该是,肇事逃逸后自首的行为。法庭应该判定大车司机是肇事逃逸后自首,有从轻处罚情节。
3、赔偿费用问题。被告代理人所称,不能证明确实是原告花费的单据被告不应予以报销,合情合理,法院应该予以支持。原告提出的精神抚慰金的支付问题,我认为法院应该依据先前判例和本地的司法习惯,来决定是否予以支持。而原告代理人和被告代理人对抚养费、扶养费的计算问题出现的分歧,法庭应该翻阅司法解释,采取正确的计算方法,根据计算出的数额支持原告的赔偿请求。
4、原告代理人所提出的交警队的渎职问题,我认为原告方应该采取上访的方式,向交警队和事故科讨一个公正的说法。甚至借助外界新闻媒体的力量也未尝不可。原告方应该立场坚定地向政府要求公正的对待,不让民官勾结现象压过社会正义。
扩展阅读:律所实习报告总结
XX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一直以来都听说过这么一句话: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它表明的是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差距。为了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锻炼自己,我抱着期盼与激动的心情,走进了XX律师事务所,置身于真实的法律职业环境中,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实习。实习期间,XX信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律师助理等为我提供了一个提高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在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在此,我整理实习记录,对在XX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实践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报告。
一、关于单位
XX律师事务是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律所秉承“海纳百川、群星闪耀”
理念,广纳各地贤才,目前已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律精英团队,并在各个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往绩。XX以满足客户广泛、多样的法律需求为根本目标,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快捷、有效的专业法律服务。
XX服务遍及经济合同、公司法务、国际贸易、建筑和房地产、金融、证
券、保险、知识产权、国际投融资、劳动人事管理、应收账款回收、企业信用管理等诸多法律领域,传统的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等也是XX着力提供的服务内容。具体运作形式包括:为客户设计全套创新独到的法律计划、运用娴熟的专业技巧参与商务谈判、拟定严谨的法律文件、提供客户所需的专业法律意见等,并据此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商业利益和避免权益遭受损害。
XX与各级地方政府机关、司法职能部门以及大学法律系、经济系、其他学术研究机构保持着长期的、良好的工作关系,并得到全国司法界以及法学界知名人士的指导和支持。
XX与众多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客户建立了持久、稳定的法律服务关系,同时与国内各地区的许多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广泛的协作关系,形成一个高效、便利的法律服务网,使XX的法律服务网络拓展至以华南为中心的国内广大地区。
XX拥有优秀的律师团队和辅助工作人员队伍,拥有优良的工作环境、先进的通讯设备和文字处理设备,以及浓厚的法律人文氛围。XX建有自己的法律信息收集和更新系统能及时收集和处理海内外各方面的法律和经济资料和数据,定期对中国经济、社会以及司法状况作实证调查研究,并及时处理形成报告,为企业或各类机构提供包括经济和法律在内的决策依据,同时将研究结果不断充实本所律师的知识体系,为提供尽善尽美的服务做出坚实保证。
我之所以选择XX,是因为XX律师事务所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且XX的上述成就令我向往,能到这里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确实让我受益匪浅。
二、关于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
2、通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4、通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二)实习计划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3、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4、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5、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6、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7、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8、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9、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三、关于实习经过
由于实习之前我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的放矢,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有得于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我的实习内容丰富多彩。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职业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一)通过整理卷宗熟悉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在安顿好之后,我接到的首要任务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以民事卷为例,律师承办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师事务所的批单,然后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取得授权委托书;然后是根据案情所撰写的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状;接下来是组织调查材料以形成的证据,包括谈话笔录、证人证言和书证物证;最后再综合形成律师代理词。如果这个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结案,就还有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等法院材料。因此,只要你认真和细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琐而粗心甚至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受到启迪。
(二)通过协助律师咨询和律师开庭获得实务技巧
法律知识方面的欠缺,由于这三个月来的锻炼,我能在较短时间内掌握,所以我觉得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便是实务技巧,因为律师需要的是信手拈来,应付自如。而这方面获得的捷径就是跟随律师办案。虽然这次实习中跟随律师办案的机会不多,但我还是尽量把握。通过旁听律师咨询过程学习律师接待当事人的方式和分析问题的思维特点;通过旁听庭审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律师在其中的辩论技巧、言行举止。有时我也学学组织证据和记录要点,有问题也随时请教。(三)通过各项实习工作及时记录实习心得,树立法律职业敏锐性和法律人思维
律师的工作是严谨和实事求是的,律师的思维是敏锐与辨证的。面对案件,律师根据自身知识和经验往往很快便能着手解决。而面对问题的分析讨论,律师更是滔滔不绝,有理有据。我喜欢讨论,更喜欢与律师讨论。我观察律师的临场发挥,通过讨论获取知识、更新知识。
“好记忆不如烂笔头”,为了提高动笔能力和保存有益信息,我习惯将所见所闻所思记下来,有时也展开分析,这是为了树立法律职业敏锐性和法律人思维。比如实习期间我写了比如对证据规定、审判委员会、法院开庭等问题的思考,我都写下了分析。我发觉法律的掌握和运用确实很有趣。
(四)非诉讼业务在法律行业中的重大前景
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有诉讼和非诉讼两种类型,而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和多元化的发展,非诉讼业务已成为越来越多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组成部分和市场发展方向。弼信律师事务所与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集团建立了长效的合作机制,为其提供合同起草与审查、土地转让、国有资产管理、股票证券、银行业务、企业破产、法律顾问等非诉讼服务。这些项目的标的往往很大,它表明非诉讼业务市场之大。
(五)专业化在行业竞争中的重要性
弼信律师事务所虽然是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但其每一位律师都是某一特定领域的能手,可根据需要随时组成不同专业领域的律师工作团队,为客户提供特定领域的专业化法律服务。这提醒学法学专业的我,对未来职业发展方向的选择要尽早明确,因为只有明确目标,通过努力学习过硬的专业水平,才能在未来的竞争和业务工作中取得优势。
(六)实习对加强和指导学习的作用
1、严谨、辨证与恒心。严谨、辨证的法律人思维在法律专业知识学习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只有以坚持的心态才能树立信心,取得成功;
2、发现不足,弥补欠缺。实习过程中无论碰到的是专业还是非专业领域,我都积极查找资料,虚心请教律师。同样这个方法也应该运用到今后的学习上,这对提高自己是非常必要的;
3、不要急功近利。虽然意识到学识上与经验上的欠缺,但也许是积累不足,我对有些问题始终找不到解决途径。我想学习上也一样,不要急功近利,凡事讲究一个过程。
我决定在今后的学习中根据这次实习所得到的经验,处理好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及理论知识与实践内容的关系。四、结语
这三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这一点在实习之前和实习之后都得到了肯定。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我要感谢弼信律师事务所,感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我会继续努力,做到最好!无论现在的我活得怎么样,相信我可以活得更精彩。
以上便是我的实习报告。
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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