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ZSFL浙江省首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总结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ZSFL浙江省首届中小学生校园足
球联赛总结会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相关学校:
ZSFL首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总决赛于8月16日在绍兴中专顺利闭幕,从联赛的组织、培训、训练营、到总决赛的举行,足球分会和各相关单位都付出了大量的心血,为了总结经验确保下届联赛有更好的效果,我会决定召开首届联赛总结大会,望各相关单位予以支持。
会议时间:201*年9月17-18日会议地点:安吉县高级中学报到时间:201*年9月17日中午前
报到地点:安吉美林大酒店(安吉县天目中路757号)分会联系人:高亮电话:13157125558安吉高中联系人:李斌电话:15606826166
附件:参会人员名单
浙江省中学生体育协会足球分会(代章)
201*年9月13日附件:参会人员名单
姓名陈萍刘维宏高亮董青陈斌王兵张修宇应再飞罗卫高欣谢文培教练员代表教练员代表教练员代表教练员代表职务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兼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裁判长裁委会主任副秘书长竞赛委员会副主任资格审查委员会外联部主任教练委员会主任竞赛监督单位杭州学军中学绿城教育集团杭州学军中学浙江工业大学舟山千荷实验学校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绿城桃花源足球学校德清高级中学浙江泛洋广告有限公司绿城桃花源足球学校浙江大学湖州四中安吉高级中学鄞州职教中心义乌北苑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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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FL浙江省第二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体育局二、承办单位各市教育局、体育局三、协办单位
浙江报业集团体育新闻中心、浙江省足球协会、省、市中学生体育协会、省中学生体协足球分会
四、首席赞助商特步(中国)有限公司五、推广单位浙江泛洋广告有限公司六、联赛日程
(一)第一阶段:足下生辉活动。由全省各中、小学在校内组织的以班级为单位参加的足球活动或比赛(形式不限,各地各单位根据情况因地制宜)。
开展时间:201*年12月底前完成。活动地点:全省各中、小学校。
(二)第二阶段:小鬼当家赛。由县(市、区)教育局、体育局组织各小学、初中参加的5人制比赛和高中、中职参加的11人制比赛,赛出县(市、区)各组别冠军队。
比赛时间:201*年3月底前完成。比赛地点:各县(市、区)。
(三)第三阶段:中流砥柱赛(分区赛)。由市教育局、体育局组织各县(市、区)高中、中职组的冠军队参加11人制比赛,赛出市级各组别冠军队。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组织的小学、初中组参加的5人制分区赛。
比赛时间:201*年4月中旬前完成。比赛地点:各参赛市和承办市。
(四)第四阶段:总决赛,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组织各市中学有关组别的冠军队及省级足球特色学校参加初中组5人制和高中、中职的11人制的总决赛,赛出联赛各组别最终名次。
比赛时间:初中组201*年5月中旬前完成,高中、中职组7月上旬完成。
比赛地点:待定(申办制)。六、竞赛办法(一)赛制规定
1.第一阶段:足下生辉活动。活动时学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形式的足球活动,以班级为单位选派选手参加学校内部活动。第一阶段的比赛,以培养兴趣,争取更多学生参与活动为目标。在组织形式、比赛方法、比赛内容、年级段的划分上可以根据各地、各校的实际,改革创新。如障碍带球、定点射门、顶球、颠球等均可作为活动内容,使比赛形式、内容更加丰富多彩。具体竞赛办法由县(市、区)和学校制定。2.第二阶段:小鬼当家赛。在各县(市、区)教(体)育局组织下,依据省里规程,以学校为单位组织5人制(小学、初中)或11人制(高中、中职)的比赛等。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组织主客场制比赛,努力营造浓郁的校园足球氛围。
3.第三阶段:中流砥柱赛(分区赛)。高中、中职组比赛共分为11个赛区,每个赛区各项目各组别至少5支球队(不足5支的市补足5支),进行单循环比赛,按积分排列最终名次。如达到8支球队即抽签分成两组分别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按积分排列小组名次,两个小组前两名的球队进行交叉淘汰赛,胜者进行冠亚军比赛,负者进行争夺第三名的比赛。两个小组其他球队进行同名次比赛,决出相应名次。义乌赛区不进行第三阶段的比赛,其第二阶段的第一名直接获得第四阶段总决赛的参赛资格。
小学、初中组的5人制比赛共分为4个赛区,分别是杭嘉湖、宁绍舟、金衢义、温台丽,原则上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组织,各地市每三年轮流承办,每个地市可派出每组2-3支球队参赛,分区赛进行单循环比赛,按积分排列最终名次。初中组的前两名将获得参加总决赛的资格。
有条件的市在比赛期间可举行ZSFL嘉年华的活动,展示校园足球文化和学生足球技艺,为更多的普通学生提供参与的平台和机会。
4.第四阶段:总决赛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组织各市高中、中职组别冠军队参加的11人制决赛。省级足球特色学校不占名额,可直接参加决赛。每个组别队伍抽签分为2组,组内单循环决出组内名次,每组前两名进行交叉淘汰赛,胜者争夺冠亚军,负者争夺第三、四名,小组其他球队同名次之间决出后续名次。
初中组5人制总决赛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组织,4个分区赛的前两名球队及省级足球特色学校参加,抽签分为2组,组内单循环决出组内名次,每组前两名进行交叉淘汰赛,胜者争夺冠亚军,负者争夺第三、四名,小组其他球队同名次之间决出后续名次。
第四阶段总决赛期间举行ZSFL“足球嘉年华“展示活动,展示若干优秀足球文化项目。
(二)竞赛规则
小学、初中从第二阶段起的所有比赛为5人制足球比赛,实行“室内5人制足球规则”及相关条款,可根据各地各校条件,在室内、室外的场地上进行。高中、中职从第二阶段起所有比赛为11人制足球比赛,实行11人制足球规则,各地可根据实施办法参照执行。
(三)赛制说明
球员数量比赛形式(人/队)5人制8-10不限换人规则(宽x长)(m)15-25x25-4220’x25’-10’4场地大小比赛时间中场休息球(高x长)(m)2x3球门大小11人制14-18不限45-90X90-12040’X21552.44X7.32
七、比赛项目、分组及参赛单位
(一)项目:小学、初中5人制(小学仅参加至第三阶段),高中、中职11人制。
(二)组别:前两个阶段比赛级别由各地各学校自行确定。第三阶段设小学男子组、初中男子组、高中组和中职组是否合并可根据各地情况自行确定。第四阶段设普通高中男子组、初中男子组和中职学校(含职业高中、普通中专)男子组,暂不设女子组别。
(三)参赛单位:以学校为单位组队,以市、县(市、区)为单位选拔球队。高中、中职组的总决赛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丽水、台州、舟山、义乌每个市可各报1支球队,省级足球特色学校可直接报名参加。小学、初中组的分区赛1个市和义乌市可各报2-3支球队。初中组总决赛是由分区赛的前两名参加,省级足球特色学校可直接报名参加。
八、参赛学校(运动员)资格
(一)每个参赛学校必须是一所全日制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或小学。
(二)初中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高中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政治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
(四)参赛学生必须是浙江省常住户籍。外省户籍转入当年不得参加比赛(以领取二代身份证日期为准),同时拥有双重户籍学生(包括外国籍、港澳台籍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拥有所代表参赛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凡是以各种名义挂靠在所代表学校的学生或已在有关省(直辖市)体工队或职业俱乐部(含青年队)注册或试训的学生不得参加本联赛。
(六)当年转学、休学、留级、跳级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七)参加第三阶段分区赛和第四阶段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办理注册手续,未办理注册的运动员不允许参加总决赛(注册办法另行通知)。
九、报名
(一)5人制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医生(工作人员)1人及运动员10人(不得少于8人),11人制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医生(工作人员)1人及运动员18人(不得少于14人)。
(二)参加第三阶段中流砥柱赛的所有球队,必须是参加第二阶段所在县(市、区)选拔赛各组别第一名的球队(省级足球特色学校不受名次限制)。
(三)所有参加总决赛的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不得参赛)、会考证原件(高中)、初中9年义务教育登记卡(没有的可用学籍网上的学生基本信息表代替)、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和运动员注册卡。赛区组委会将统一验证,若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四)要求各市在201*年1月30日前将小学、初中组分区赛参赛队的报名表,201*年4月30日前将高中、中职组别总决赛参赛队的报名表,汇总后寄送浙江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方式如下: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联系人:华云飞,电话:0571-88008735,传真:057188008736;电子邮件:huayf@zjedu.org。
第四阶段的特殊规定:
1.本届联赛的比赛服装是由特步公司提供赞助,凡参加本届联赛分区赛及第四阶段比赛的运动队比赛服装均由赞助单位提供。比赛场上不允许有其他品牌的体育服装出现,否则将取消该队继续比赛的资格。
2.各阶段参赛运动员必须遵守中学生守则;衣着不整、男生蓄长发、染发、留怪异发型者一律不得上场参赛。
十、中运会计分办法
本次联赛初中组和高中组最终名次积分将按田径单项的名次积分的3倍记入第十二届中运会团体总分。
十一、奖励办法
(一)获得本次联赛中学各组别前三名的球队授予奖杯或团体奖牌,全体队员授予奖牌及证书。(二)获得本次联赛中学各组别4-8名的球队,授予团体奖牌,全体队员授予证书。
(三)本次联赛将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办法另定。
(四)本次联赛设立以下单项奖:
1.ZSFL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最佳球员各1名;2.ZSFL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最佳教练员各1名;3.ZSFL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优秀教练员各2名;4.ZSFL优秀裁判员8名;
5.ZSFL中小学生比赛优秀赛区(县12名、校24名);6.ZSFL优秀组织奖(市3名、县12名)。
(五)凡符合省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奖励标准的市、县(市、区),予以奖励。
十二、资格审查
(一)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成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及纪律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比赛规程,对所有参赛运动员的资格问题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将按照《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纪律处罚规定》予以处理。
(二)凡对首届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及所举报内容的证据,同时缴纳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申诉报告须经领队签字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经查与事实不符,申诉费将上交浙江省中学生体育协会。
(三)凡是被查出资格有问题的队,将根据联赛管理手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三、经费
(一)第一阶段:所有费用学校自理。
(二)第二阶段:由县(市、区)教(文体广电)育局、体育局安排或解决。
(三)第三阶段:由市教育局、体育局安排或解决。分区赛由主办单位承担主要费用。
(四)第四阶段:主办单位承担参赛球队的主要费用。十四、其他规定
(一)所有参赛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含往返比赛场地途中及比赛期间),未办理者不得参赛。
(二)为加强对参加第四阶段比赛队伍的管理力度,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需交纳“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l.参加比赛的各个代表队,报到时需一次性向大会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各队所交纳的保证金,用于对该队及所属人员在比赛期间违反赛会纪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
2.在比赛期间,“运动员资格审查及纪律监察委员会”将负责对运动队(员)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罚。对于在比赛期间未发生违纪行为的运动队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比赛结束后如数退还。十四、其它事宜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附件:ZSFL浙江省第二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组织委员会名单
附件ZSFL浙江省第二届中小学生
校园足球联赛组织委员会名单
顾问:刘希平浙江省教育厅厅长
李云林浙江省体育局局长
主任:鲍学军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
应祖明浙江省体育局副局长
顾顺坤浙江省广播电视集团副总编委员:王志泉浙江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
扬平原浙江省体育局群体处处长
唐万里浙江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副处长徐剑津浙江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调研员王之海浙江省足球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马里松浙江省中学生体协足球分会主席李勤勇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总监章新民浙江报业集团体育新闻中心主任
俞传恩特步(中国)有限公司杭州营销中心
总经理
下设办公室:主任:徐剑津
副主任:陈萍、孟鲁敏、王再权
成员:华云飞、姜丽、张钰、高亮、罗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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