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联村专管员学习培训制度
财政联村专管员学习培训制度
一、学习组织:镇财政所干部培训学习由市财政局各相关职能科(室)、市农村财政管理局与镇财政所共同组织实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学习目的: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镇财政资金监管为重点,以提高全体联村专管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目的,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群众满意的财政联村专管员队伍。
三、学习原则:培训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统一指导、乡镇为主,创新方式、全员受训”的基本原则。
四、学习方式:培训学习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镇财政所组织定期学习、干部自学、短期离职学习培训、远程教育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积极开展情景模拟、案例分析等。
五、学习时间:镇财政所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全年学习培训计划,年初将培训计划上报市财政局备案。镇财政所要根据培训计划,定期组织联村专管员进行集中学习,每月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两次,每次学习不低于半天。并对所学内容,要分阶段进行测试,对专题性内容的学习,学后即进行测验。此外,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要积极选派联村专管员按时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培训。
六、学习内容:学习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先进模范典型教育,财政支农政策、农村综合改革、村级财务、“三资”管理、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管理等专业知识和计算机操作技能等。
七、学习要求:财政联村专管员要提高学习培训的重要性认识,积极参加集中培训,认真遵守学习纪律,做到学习有笔记、考试有成绩。各所在学习前要制定学习计划,每次集中学习应由专人做好记录,包括参加人员、学习内容、讨论发言等。并且,要结合包村实际每年撰写两到三篇心得体会;要充分利用网络远程教学资源,主动参与自学。每一次学习的同时要做好学习笔记,以便抽查和检查。
扩展阅读:咸安区乡镇财政专管员百分考核实施细则
浮山财政所
财政专管员工作职责及专管员量化考核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实行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更好地发挥本所财政职能作用,充分调动基层财政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促进本所财政干部队伍建设。
本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年终量化考核评分实行绩效挂钩的依据。
一、财政资金监管专管员工作职责
1、负责各项强农惠农和民生政策的宣传、解释。2、负责参与各项惠农补贴基础数据的统计、核实和公示,确保登录到“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中国农民补贴网”信息录入完整、真实。
3、负责《湖北省农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按要求填写,及时奖监督卡和《咸安区人民政府告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发放到农户,确保入户发放率达到100%,不得委托村组干部或他人代发。
4、负责通过“一卡通”及时发放各类补贴资金,不准委托磨坊组干部或他人代领转付。
5、负责审查核实所管辖行政村申报各类财政项目资金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实地查勘,协助做好项目公示。
6、负责监督所管辖行政村各类财政项目资金的使用,保
证专款专用。
7、负责组织所管辖行政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
8、负责协调抽管辖行政村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及时督促村报账员按时按规报账,保证村财务管理民主、公开、透明、规范。
9、负责做好所管辖行政村集体“三资”的清理核实和动态管理。
10、负责监督所管辖行政村村级债务情况,防止发生新债。
11、负责所管辖行政村农民负担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及涉农收费的监管工作,防止乱收费。
12、负责所管辖行政村涉农资金管理方面信访件的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13、负责所管辖行政村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14、完成区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本所全体在职在岗的干部职工,具体对象是:顾肖、徐邦池、张宏保、李燕、周明英、张晓玲、胡俊。
三、考核方法
1、为提高干部职工集体荣誉感,对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实行与所在财政所工作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评分,即实行双百分制,且分两个层次进行:一是对财政所工作全年量化考
核,财政所考核得分占绩效考核的30%;二是专管员个人考核,占绩效考核的70%。
2、对财政所的工作考核由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局会同区财政局有关股室仍按《咸安区财政局财政所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咸安财农管字[201*]2号)考核标准进行评分。
3、专管员个人考核由徐邦池、张宏保和李燕组成考评组,根据本实施细则统一的考核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分别进行考评计分。
4、财政所主任考核得分按全所参与考核的干部职工的平均得分确定。
5、年终根据职工考核结果和得分,分档次实行差别奖励。
四、专管员包保村(社区)
1、顾肖:甫兴社区
2、徐邦池:沿河村、余佐村、长安社区3、张宏保:太乙村、梅园社区
4、李燕:杨下村、浮山村、青龙社区5、周明英:龙潭村
6、张晓玲:大畈村、白鹤村
7、胡俊:旗鼓村、双泉村、银泉社区
五、财政专管员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乡镇财政专管员考核总分为100分,即:考勤15分,履行岗位职责70分,学习15分,另设奖分和扣分项目。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1、考勤(15分)
实行扣分制。要求每位专管员上班按时签到,按规定时
间完成专管员职责范围内的出勤上岗,按时参加财政局组织和财政所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会议、活动,共记15分,扣完为止。
(1)迟到、早退或离岗一次扣1分,违反局治庸问责纪律,上班时间上网看电影、玩游戏、炒股、聊天(工作交流除外)等发现一次扣1分(以签到、考勤抽查、通报为准),缺勤半天扣1分,缺勤一天扣2分。
(2)因病、因事请假或参加各种学习、培训、会议、活动请假,须按财政所学习纪律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在事前报批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记为缺勤。未请假离岗或假满未及时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
本所平时考勤由徐邦池负责考评,年终由考评组结合局学习开会学习情况综合评分。
2、履行岗位职责(70分)
(1)辖区行政村(社区)各项强农惠农和民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到位,农户知晓率100%记满分(4分),每个村抽查5户,政策未宣传解释到位的,一户扣1分。
(2)参与各项惠农补贴基础数据的统计、核实和公示,确保登录到“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中国农民补贴网”信息录入数据完整、真实记满分(5分)。农户种粮面积、品种等相关数据没上墙公示的公示内容不全的一次扣1分;出现一项补贴资金数据有误的扣1分,直至此项为零。
(3)配合家电下乡工作人员搞好审核和电话回访工作,做好逐村逐户调查电话回访,认真确认购买的真实情况并做好记载和签字,对已领补贴的农民,抽查率达到80%,申报2台以上的入户核查率达到100%。记满分(5分)。未达到规
定比例出现一类扣1分,直至此项为零。
(4)辖区行政村《湖北省农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按要求填写,及时将监督卡和《咸安区人民政府告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发放到农户,确保入户发放率达到100%。记满分(5分)。“监督卡”填写不完整、不真实,错填、漏填等现象的一户扣0.5分委托村组干部或他人代发不得分,发放不及时,有积压滞留现象的不得分,每个村抽查10户,缺1户扣1分,扣完为止。
(5)“一卡通”及时发放各类补贴资金,不准委托村组干部或他人代领转付。记满分(4分)。村干部或他人代领转付的一户扣1分;“一卡通”未发放到农户的一户扣1分;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全项不得分,扣完为止。
(6)认真审查核实所管辖行政村申报各类财政项目资金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实地查勘,协助做好项目公示。记满分(6分)。没有核实基础数据的一个项目扣1分;没有实地勘查的一个项目扣1分;项目没有公示的一个项目扣1分,扣完为止。发现申报项目不真实而又未向上级报告的不得分。
(7)项目建设资金监管把握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三个关键环节,确保辖区村项目不遗漏,做到信息通达有信息传递记录及档案资料,公开公示有记录保存,抽查巡查有记录及结果,认真做好监管日志,监管日志由所主任定期签阅。记满分(6分)。抽查或检查发现一个项目资金使用不合规的扣0.5分,未专款专用而又未向上级报告的不得分,监管日志记录未定期签阅扣0.5分。
(8)专管员对于财政所和区财政业务股室共同监管以及业务股室委托财政所参与监管的财政资金,在接到乡镇财政有效方式
告之后专管员要责无旁贷地行使监管职责。记2分。如发现无故不参与监管每次扣1分,直至此项为零。
(9)按时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任务,执行票款同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户一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人一票”制度,建立规范的征收台账,确保所辖行政村信息资料准确无误。记5分。发现票款未同行缴销的每次扣1分,票据使用不规范的一票扣0.1分,扣完为止。
(10)协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督促村级报帐员按时按规范要求报帐,保证村级财务管理民主、公开、透明、规范。记4分。村级报帐员不按时报帐的一例扣0.5分;村级报帐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例扣0.5分;村级财务收支不按时张榜公布的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11)按“三资”监管代理要求参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的规范管理。督促村集体落实非生产性开支限额制度,接受群众监督。配合代理会计监管资产、资源动态运行,固定资产、资源台账的建立,记录增减变动情况;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出让经营、处时,达到有关文件规定标准一定额度的,必须在“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实行招投标。记5分。抽查发现未实行支出限额制度和未及时财务公示的每村扣0.5分,发包(出租)的资产或资源到期未重新发包(出租)的一个项目扣0.5分;处集体资产或资源没有按要求招投标的一个项目扣0.5分,扣完为止。
(12)适时监督所管辖行政村村级债务情况,防止发生新债。记2分。监督不力,没有及时制止和报告,导致违反规定增加新债的一笔扣0.5分,扣完为止。
(13)认真调处辖区行政村涉农收费、土地承包纠纷、
涉农资金信访件。做到群众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件有登记,化解矛盾纠纷过程有记录、矛盾纠纷调处有结果。记4分。发现村内违规增加农民负担,涉农部门违规进村收费没有及时制止并报告的,发现一例扣0.5分;群众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件无登记,化解矛盾纠纷过程未记录、矛盾纠纷调处无结果未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一户扣0.5分,扣完为止。
(14)收集、整理与其职责相关的资料,并做好整理归档工作。记4分。没按要求收集、整理、归档相关资料的,一份资料扣0.5分;因资料丢失影响工作开展的,一份资料扣1分,扣完为止。
(15)按咸安农管字[201*]6号文件要求完成专管员必备信息库并及时更新,按要求及时完整记录专管员“监管日志”实行“定期办公”,记录日常工作业务。记5分。专管员每月下村组不足10天每少一天扣0.5分;未按要求完整记录“监管日志”,记录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的扣1分,扣完为止。
(16)加强廉洁自律。记2分。专管员在工作时间参与抹牌赌博等违规违纪活动的一次扣0.5分;发现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或吃、喝、拿、卡、要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17)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记2分。不能按时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的,一次扣0.5分。因工作不负责任,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的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3、学习(15分)
①专管员必须按时参加财政局和财政所组织的集中学习,同时还要根据自身情况开展自学活动,学习情况要有笔
记记录。要求每周有一次学习笔记,全年学习笔记不得少于5000字。每位专管员全年自学撰写完成读书心得、日记不少于800-1000字(读书心得和日记可作为学习笔记等来进行考核)记10分。笔记每缺一次扣0.2分,学习笔记字数不够按比例扣分。
②考试成绩纳入考核。满分为5分。实行开卷考试,卷面为100分。考试分数按5%折算得考核分数。考试可采取培训期间考试或年终统一考试两种形式。由人教股结合农管局组织统一组织考试,具体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财政局集中培训专管员业务知识、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内容、常用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
财政干部职工必须参加考试,无故不参加考试的,此项无分,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经审定批准后按该所考试平均分记分。
学习由考评组结合学习考试情况负责考评并计分。4、加分项目
干部职工信息和论文被市、区级报刊、电台等媒体采用的,1篇加1分,被省级报刊、电台等媒体采用的,1篇加2分,被国家级报刊、电台等媒体采用的,1篇加3分,同一篇刊物同时被几级采用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信息调研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此项工作凭报纸杂志等刊物原件计分。5、扣分项目
(1)由于个人工作失误受到同级或上级点名批评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受通报批评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
(2)由于服务态度生硬或恶劣受到单位或群众差评及投
诉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
(3)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出现安全事故、财产损失或经济损失的,每人次扣3分。
扣分项目由财政所负责人、农管局、人教股、监察股负责提供。
五、奖惩措施
1、奖励资金来源:(1)区财政局每年新增安排2万元(按行政村(社区)个数,每村1500元安排)财政专管员个人补助经费;(2)本财政所从原区财政安排的财政所补助经费中拿出2万元;共同构成财政专管员绩效考核资金,年终按个人量化考核评分实行绩效挂钩。
2、奖励办法:(1)百分考核95分(含95分)以上,发放奖励绩效考核资金的100%。
(2)百分考核90分(含90分)以上、95分以下,发放奖励全部绩效考核资金的80%。
(3)百分考核85分(含85分)以上、90分以下,发放奖励全部绩效考核资金的70%。
(4)百分考核75分(含75分)以上、85分以下,发放奖励全部绩效考核资金的60%。
(5)百分考核70分(含70分)以上、75分以下,发放奖励全部绩效考核资金的50%。
(6)百分考核70分以下,或省、市、区暗访或抽查发现问题,实行一票否决的,扣除全部绩效考核资金。
(7)累计病假事假超过公务员年病假、事假关于公休假规定天数的不计发奖励资金。
3、落实方式:百分考核结束后,按照相应比例,由本
所与财政专管员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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