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国土局“六项措施”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庆安县国土局“六项措施”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几年来,庆安县国土资源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要求,采取六项措施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保障。一、加强统筹规划,整体协调推进。
严格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计划、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指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指标、矿区环境恢复治理计划等相关规划、计划和指标,投放矿业权,加强已设置矿业权管理,以规划为总纲推动“找出、管住、用好”矿产资源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资源整合,推进综合利用。
通过以帝圣矿业为主体企业对已有矿山的进一步整合,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要求,建设一批资源节约集约化、成矿规模化、矿山安全化、开采现代化、采掘机械化、管理科学化的一批矿山企业,切实提高了矿业开采水平和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
三、加强资源转化,促进循环发展。
按照“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理念和“整合资源、关小上大、提升产能、淘汰落后、优化结构、产业升级”的发展思路,立足优势,打造富有特色的矿产资源产业,最大限度的实现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四、加强联合监管,强化执法监察。
建立健全多级监管网络,完善动态巡查、跟踪调查、群众有奖举报、部门联动、共同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按照“堵源头、打重点、断后路”的思路,推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狠抓重点案件。五、加强环境治理,恢复矿山生态。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和“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建立健全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责任机制。严格按照有资质单位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通过工程、生物等措施,对矿山采空塌陷区进行综合治理。督促矿山企业足额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要做到开采与治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六是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全面建立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的激励约束机制、共同责任机制,健全完善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计划及管理办法,形成一套有效的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操作规范。
扩展阅读: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汇报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首先,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各位领导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以汇报。
一、我市矿产资源分布与开发利用的基本情况
我市位于关中平原东北部,总人口45万,总面积1800平方公里。我市矿产资源蕴藏丰富,主要有煤、石灰石、铁矿石、铝土矿、大理石、白云石,还有少量的铜、银和稀有金属矿。其中煤炭资源居于首位,煤田总面积1500平方公里,总储量190亿吨,探明储量85亿吨。煤层气储量达5000亿立方米。矿产资源尤其是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带动了焦化、煤化工、电力、钢铁等能源工业的发展,矿业工业总产值占到全市工业总产值的80%,已成为我市工业的支柱产业,为推动我市成为能源型工业城市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我市有地方煤矿31家,矿务局下属煤矿5家,铁矿开采企业6家,煤层气开发企业和勘探企业各2家,铝土矿开采企业3家,矿泉水开发企业4家,采石企业56家,砖瓦粘土企业45家。
二、近几年我市做的主要工作
近年来,我市在各级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在渭南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产资源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不断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和执法监察力度,有效促进了资源科学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以宣传教育为基础,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矿产资源法》的认识程度。
为了使矿产资源国有、有偿使用、合理开采、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等观念深入人心,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矿产资源法律意识、管矿人员依法管矿和办矿人员依法办矿意识,近几年,我市一是充分利用“3.19”《矿产资源法》颁布日、“6.25”土地日和每年6月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通过在公共场所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刷写宣传标语、设立大型宣传标牌、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借助新闻媒介扩大宣传覆盖面。我市在陕西日报上设立了《矿产资源法知识宣传栏》,并在电视台设立“国土热线”栏目,制作了联合执法专题节目,目前已制作节目25期。三是结合专项行动,及时公开结果,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二)、以整顿规范为抓手,全力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为了有效地保护资源和环境,维护社会的安定。近几年,我市不断加大联合执法、整顿整合和执法监察工作力度,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逐步步入合理、科学、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一是煤炭开采秩序得以整治。201*年初,随着煤价的攀升,我市煤炭工作引起了上级和媒体的高度关注。为了根除这一顽疾,我市及时强化组织领导,由8名市级领导负责,改一个常设机构为六个联合常设机构,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在全市所有涉煤区域设立大幅宣传政策广告牌,进村入户发放打非通告和材料,在全市范围形成了人人参与打击非法开采行为的格局。同时,我市以司法办案和干部查处为突破口,改原来的日常巡查打击为立案查处,改以往的行政执法为刑事追究,对有当事人逐一立案,开展侦察,并全市范围内下发了8条禁令,设立了电话,严格责任追究。目前我市工作实现了零目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是持续加强执法监察和处置力度。我市始终坚持按照《矿产资源法》和上级的工作要求,在巩固和扩大矿产资源整顿成果的基础上,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矿产资源执法共同责任机制,采取日常巡查处置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动态巡查,完善日常监管,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了正常的矿业秩序。近年来我市先后组织开展了矿产资源执法巡查专项行动、非煤矿山联合行动、煤炭资源整合专项行动共17次,有力维护了正常的矿业管理秩序,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是资源整合稳步推进。在近几年的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中,我市按照上级的要求,坚持“能大则大,能扩则扩”的原则,科学合理的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产业优化升级,走规模化、高效化、科学化发展的道路。目前,第一轮参与资源整合的8个煤矿,今年8月份将接受上级的验收;第二轮已关闭了12家6万吨矿井,剩余的21家煤矿中9处将由大集团公司兼并重组,13处6月底前将形成5个法人主体。同时,我市通过大量的外业测绘和内业整理,已向市政府上报了《中深部煤炭资源设置报告》,抓住当前有利时机,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
(三)、以基础业务为支撑,大力规范和加强矿政管理工作。近年来,我市从规划编制、加大勘查、合理开发、强化监管四方面入手,科学勘查开发矿产资源,有力的促进了矿业秩序的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加快矿产资源规划修编。按照省、市要求,我市结合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充分征求各方意见,正在对《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进行重新修编,为科学合理开发矿产资源提供依据,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更加趋于合理,确保资源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是加大地质勘查勘探力度。近几年,我市积极争取勘查基金,支持配合地勘单位和民营企业,发挥大型企业的技术优势和支柱作用,加大境内矿产资源的勘查勘探力度,进一步摸清了全市矿种分布、资源储量、地质构造情况,有效解决了大型企业接续资源勘查基地问题,延长了产业链。
三是严格矿权准入审批制度。近几年,我市不断加强矿产资源宏观调控力度,提高新办、延续矿山企业审批门槛,严格控制资源储量少、生产规模小、生产工艺落后、破坏生态环境、影响人居环境、有碍城市景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及管理混乱的企业采矿权的准入和延续,逐步解决了我市矿业“散、乱、小”的问题。四是完善采矿权年检制度。我市定期对采矿权人年度报告进行审查,掌握矿山开发利用实际情况,引导督促企业加大技术革新,使采矿企业资源开采分别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四)、以环境保护为目标,持续加大治理和保护力度。
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为了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近几年,我市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是坚持“一手抓整顿、一手抓治理”的原则。从201*年开始,我市对开采区域的煤场、道路和废矿区等进行全面彻底的平整恢复。先后投入了150多万元,出动铲车650多台次,清理矿渣60多万方,拉运土石10万方,使矿区环境基本得到了改善,已平整场地六处,恢复耕地200多亩,植树2万多株,矿山环境大为改观。
二是坚持“谁利用、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我市对已设立的矿山企业,目前正在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与矿山企业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合同,足额收取治理保证金。同时加强对采矿过程的监管,督促矿山企业切实做到边开采边治理。对已关闭的矿山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落实责任主体,制订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工作推进计划,尽快恢复地貌。
三是积极争取恢复治理项目,实施灾害治理工程。我市地质灾害涉及四个镇,共13个行政村,40个村民小组,区域人口达一万多人,形势十分严峻。近年来,我市已投资695万元对7个乡镇的18处灾害点实施了工程治理,对治理难度大、投资量较多的灾害点设计项目予以上报,争取国家资金治理。今年国家专项治理资金5000万元已经到位,将矿区环境进行彻底治理,目前已进入标段设计阶段,6月份开始施工,年底即可完成。我市还积极争取救灾安置项目,对压煤村庄受灾群众实施异地搬迁。近几年,通过争取国家救灾安置项目和多渠道筹措资金,我市共投资了1.2亿元对灾民实施异地搬迁。一期工程年底竣工,3500名群众可迁入新居。目前二期工程正在规划之中。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市在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受多方面因素影响,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矿产资源秩序要加大力度。部分干部群众对《矿产资源法》认识不深,依法探矿采矿和依法管矿意识不强。二是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比较低。我市采矿企业大都是小型个体私营企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不高,存在浪费和破坏资源现象。并且大部分采矿企业只销售原矿产品,没有进行深加工,产品附加值不高。三是矿区生态环境治理任务艰巨。多年以来,西部沿山一带采石厂造成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问题,治理难度很大。四是部门配合协调不够。相关部门之间、部门与基层政府之间的职责分工有待进一步明晰,相互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我市将继续加大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的力度,按照各级人大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矿产资源法律意识。通过广泛、持久地宣传《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营造“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从严治矿”的浓郁氛围,为深入贯彻《矿产资源法》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科学开发利用,抓紧编制《韩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我市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科学编制《韩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合理划分出“禁采区”、“限采区”,提高采矿准入门槛,明确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措施。
三是保持高压态势,继续抓好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治工作。我市将继续完善打击非法开采长效机制,加强巡回检查,落实监管责任,及时依法查处,把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防范和杜绝违规违法生产行为,保持非法开采零目标的成果。
四是加大治理力度,有效保护矿山生态环境。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我市将夯实责任主体,对新设立的矿山,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同时与矿业企业签订生态环境治理协议,足额收取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对已经关闭的矿山,及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制订工作计划和方案,尽快进行生态治理。
五是完善管理机制,加强矿产资源管理队伍建设。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专业性、政策性强,牵涉的部门多,管理难度大。我市将不断加大对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统筹协调工作,使部门之间、部门与镇办政府之间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互动、形成管理合力。同时加强对矿产资源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努力打造一支高效廉洁、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的矿产资源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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