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山丹县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计划
201*年山丹县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内容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全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和日常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甘卫妇发8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对辖区内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1.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进行检查。2.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合格证进行检查核对。
3.开展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手术专项整治工作。
4.监督检查家庭接生员从事接生以外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等。
三、工作要求
(一)科室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监管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要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方式方法;要不断提高监督员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严格依照执法程序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规范执法文书书写;要建立健全监督信息动态监测平台,及时填报信息卡。
(三)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汇总数据和总结。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扩展阅读:关于开展201*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
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河南省母婴保健条例》和《河南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凡从事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母婴保健技术范围内的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等技术服务人员,应通过母婴保健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后,方可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工作。为切实做好母婴保健技术人员的资格管理,提高各级母婴保健技术人员的依法执业意识和业务技术水平,卫生职工学校于201*年3月20日4月20日对全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人员:
在我区乡及乡以上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并具有相应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执业护士资格的人员,均应参加培训考核。二、提交材料1、201*年参加过培训的人员,提交原合格证和申请表;2、新增加的妇产科人员,应提交本人执业证书原件、
复印件和申请表;
3、中级以上参加培训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
交职称证书复印件;
4、参加培训人员每人交彩色2寸照片1张;
5、各单位统一收集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填写汇总表和参加培训人员登记表(并报电子版),按时上报参加培训人员的全部材料。
三、时间安排:
201*年3月1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登记表电子版报区卫生局;将参加培训人员登记表、个人报名材料收齐,3月5--6日报区卫生局妇社股。请大家遵守上述约定时间。附:1、申请表2、报名汇总表
3、培训人员登记表登记表
卫生局
2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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