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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三查”工作方案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3:23:34 | 移动端:人口和计划生育“三查”工作方案

人口和计划生育“三查”工作方案

***镇20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

“三查”工作方案

为了更好地控制人口增长,提高广大育龄妇女的身体健康水平,促进优生优育,保证我镇农村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的同步发展,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一、目标与任务

今年我镇计划生育“三查”的目标和任务是:已婚生育而未落实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含流入我镇的流动人口),对象就是任务,已生育第二孩而未结扎的农业人口,都是“三查”的对象。如发现计划外怀孕的要落实人引措施,如有病的将及给予治疗。二、成立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计划生育“三查”工作组织和领导,镇委镇政成立“三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主管计划生育工作的王启副镇长担任,具体负责抓好此项工作。各村委会也要相应成立“三查”领导小组,做到有人负责抓,有人具体管、抓落实。三、检查步骤

全镇“三查”工作从1月8日开始至9月底结束。

1、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从1月8日至2月8日)。查环查孕查病工作是一项保证“工作必备指标”达标至关重要工作,与育龄妇

女讲明“三查”的目的,查孕的目的是做好有计划的生育,查病的目的是为了育龄妇女群众的身体健康,是为优生优育提高供健的身体保证。

2、调查摸底阶段(从1月8日至2月8日)。以育龄卡为依据,进村入户逐人核对摸底情况,分类登记造册,做好前期准备工作。3、落实阶段(从2月9日至3月31日)。在调查摸底核实的基础上,采取集中服务行动和个别服务行动相结合的方法,对未落实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进行“三查”,对未上环的及时上环,计划外怀孕的及时进落实人引,有妇科病的当场给予治疗。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功德事业,关系到广大育龄妇女身体健康的一件大事。开展优生优育,是提高我国人口素质的重要途径。各村委会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要深入经济社做好组织、宣传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使党的计生政策深入民心。

要采取形式多样,方法灵活的宣传渠道进行宣传,做到大标语进村,小标语(宣传品)入户,使未落实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及时采取各种避孕措施。

3、干部职工、党团员要带头当好群众表率。

我镇的计划生育工作多年来得到了广大干部职、党团员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促进了我镇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要求干、党团

员要继续做好“传帮带”工作,做育龄群众的表率。经自已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育龄群众破除旧的生育观,树立少生优育的新凤尚。4、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做好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群众落实措施的工作,此项工作的重要在庆丰居委会。

***镇计生办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五日

扩展阅读: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进一步推进全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一、目前我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势

在积极响应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和贯彻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上,我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形势依然很严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计划外生育现象仍然存在;二是“三查”率不达标,主要是“重点三查”对象不能按时“三查”和流动人口的《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不能按时寄回;三是节育措施不到位,不及时;四是出生漏报现象存在,主要存在于部分厂矿和村的流动人口及人户分离人口的出生漏报,部分村计生专干及计生中心户长、厂矿计生管理人员对育龄人群的生育信息掌握不及时,责任心不强;五是流动人口管理不严、不到位、不规范。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继续实行计划生育中心户长包户、乡村干部包组、计生办人员包村(厂矿)业务、乡领导包村(厂矿)的工作责任制。

各村、厂矿中心户长、公益性岗位职责:(1)全力协助、配合好专干工作。(2)督促各人所负责范围内的“三查”人员及时、按时进行“三查”。(3)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内人口变动及育龄妇女的生育状况,和上报各相关信息,做到各管区情况底子清、情况熟。(4)准确、及时填写上报的各类表册,并配合好各级检查考核工作。

各村、厂矿专干职责:(1)督促“三查”,对本村和厂矿范围内的“三查”及手术对象及时督促,按时完成“三查”及手术任务。(2)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内育龄妇女的生育状况,及时上报相关信息,所负责范围内无漏统漏报。(3)摸清底子,熟悉情况,做好上级检查考核的配合工作。(4)及时、按时填写上报各类表册,必须做到一口清。(5)指导督促各中心户长、公益性岗位,对各人所负责范围内的“三查”人员及时、按时进行“三查”,并及时掌握辖区内人口变动及育龄妇女的生育状况,及时上报各相关信息,做到各管区情况底子清、情况熟,配合好各级检查考核工作。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厂矿社区职责:(1)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各村计划生育的第一责任人,对计划生育工作负有直接责任。村两委会必须发挥主体作用,全面做好计划生育各项工作。(2)做好每季度“三查”工作,三查率达到100%。掌握外出“三查”人员及重点“三查”人员的情况,重点是详细地址、务工单位、联系方式等,必须要求其按时寄回“三查”证明,及时掌握了解外出人员的生育情况。(3)掌握计划外怀孕人员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清理清查力度,果断处,坚决消除隐患。(4)对计划外生育的,必须手术到位,督促其缴纳社会抚养费。(5)建立相应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保障各类各级检查、考核质量指标达标。(6)配齐配强计生工作人员队伍,充分发挥其作用,对不称职、不负责的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员及中心户长进行及时调整。

包组人员职责:(1)每季度“三查”必须通知到“三查”对象本人或家属,督促其按时“三查”。连续两个季度不做“三查”的,必须见面或取得联系,对重点“三查”对象督促其本人必须“三查”或提供《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三查”证明),对拒不配合者严格按照省《条例》规定进行处罚。一旦出现计划外怀孕现象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对不督促、不联系、不及时掌握情况、不采取果断措施造成计划外生育的,在机关大会上说明情况(厂矿严格按目标责任书进行处理)。(2)督促落实到点及下欠的手术任务。(3)对出现计划外生育的,必须要求其手术到位并督促其缴纳社会抚养费。(4)做好各级考核、检查的配合工作。

计生办人员职责:(1)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抓好各自的分管业务工作,做到业务精、情况明。(2)对所包的村、厂矿情况要了如指掌,督促指导其完成各项业务工作。(3)积极参与清理清查,彻底清理计划外怀孕生育,确保手术到位,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4)指导检查所包村、厂矿计划生育有关资料的填写及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5)对所包村、厂矿的计划生育工作负有连带责任。(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包抓领导职责:(1)负责督促各村及厂矿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促落实等。(2)安排督促包村完成“三查”、到点手术、计划外生育长效措施的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等任务。(3)负责督促所包村的计划生育服务室建设。(4)配合清理清查组做好清查工作。(5)负责各级的计划生育检查、考核各项质量指标达标。

三、明确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1、全力做好每季度“三查”工作,“三查”率达到100%。着力在“重点三查”人员扫尾和随访工作上下功夫,做好清理清查工作。

2、抓好手术任务的落实,及时率及完成率均达到100%。3、抓好出生上报、补报工作,漏统率为0。

4、加大计划外出生的处罚力度、落实节育措施,征收社会抚养费。

5、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达到管理规范、到位。四、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的落实(一)夯实责任、奖罚明确。

1、“三查”工作:每季度的“三查”按时间要求进行,“三查”期间,各包抓村组同志须在每周机关例会上对各自包抓村组“三查”进展情况进行汇报并对剩余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信息进行情况说明。对各包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包“三查”对象的90%为合格,每提高两个百分点奖励10元,低于90%的每例处罚10元,对连续两季度未进行“三查”的重点“三查”对象每例处罚20元,同时由包村领导在党委会上说明情况。

2、“手术”在规定的时间内每完成一例扎管奖励包组干部100元,上环奖励30元,由清理组督促完成及暂缓的除外(暂缓的必须有两家以上县级人民医院出具的暂缓证明)。对于当年的二胎扎管计生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手术的每户补助200元,双女户补助300元,超出规定时间要求的不予补助。

3、举报奖励:举报一例计划外怀孕人员,提供信息准确、能够找到其本人的,经核实,奖励举报人员300元。

4、计划外出生及漏统。在所包的村组上,每出现一例漏统,分别处罚包组干部各100元,计生专干、计生办包村人员各50元。每出现一例计划外二胎处罚包组干部200元,包村领导在党委会上,主任在机关会上给予说明情况,因工作疏忽的要作出书面检查。并处罚村书记、主任各200元,计生办包村人员及计生专干各100元,计划外多胎加倍处罚。干部所包组一年内无计划外出生,且“三查”到位手术及时率达到100%,无漏统,年终奖励包组干部200元。办、站、所所包村一年内无计划外出生且“三查”到位手术及时率达到100%,无漏统,年终奖励包村领导、包村站所主任、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计生专干、计生办包村人员各200元。

5、辖区厂矿(单位)按目标责任书规定奖惩。6、把计划生育工作做为机关个人及村级综合考核的主要指标,充分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增加所占的分值,同时在各级、各类计生工作检查中导致全乡计生工作挂黄牌的村或单位年终考核为不合格。对所包组人员实行责任倒查制,因其工作不认真、不督促、不管理,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造成严重影响的,年终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7、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取消其享受政府各项优惠政策的资格;不配合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三查”“手术”)、不履行计划生育工作义务的不优先考虑其享受政府各项优惠政策,影响较严重的取消享受资格。

8、计生办人员执行业务包村制。认真做好与其它办、所及村,厂矿单位的相互配合、业务指导。对其所包村、厂矿因业务原因造成严重影响的,进行责任倒查,给予通报,并负连带责任。所负责的业务包村、厂矿全年计生业务工作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

(二)加大考核力度,实行绩效工资制度。

1、村专干一千人以上的村每月基础工资为150元、绩效工资为50元,一千人以下的村每月基础工资为115元、绩效工资为35元,中心户长基础工资为30元、绩效工资为20元。

2、考核:村专干“三查”任务能按时间要求完成,手术任务完成率、及时率100%,报表报送及时、无缺项,卡、册、牌、更换及时,记录内容完整。中心户长“三查”、手术任务能按时间要求完成,兑付相应的绩效工资。对不配合专干工作的,对负责范围内基础工作不到位的,根据情况兑付相应工资。

村专干未能按时完成“三查”任务,报表报送不及时、信息缺项,卡、册、牌、表、记录基层基础管理混乱,根据考核情况兑付其相应部分绩效工资。

3、乡计生办每月对各村及厂矿计生工作进行一次考核指导,每季度对各村及厂矿计生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排名。

(三)做好清理清查及自查工作。

每年进行两次清理清查,集中在5至8月份的集中治理。形成高压态势,重点是对不履行“三查”义务的重点“三查”

对象,手术不到位、不及时的计生户,流动人口未办证的人员和计划外生育的落实节育措施及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进行清理清查,制止违法生育,营造良好的计生工作氛围,并实行月考核制度,于每月底组织人员对各村、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自查、排名、查漏补缺,不断改进、完善、夯实基础工作。

(四)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提升个人管理服务水平。1、加强计生人员培训,举办1-2期业务培训班。使计生人员都能了解掌握计生政策,并广泛宣传计生政策。重点是做好村(社区)基层基础工作。

2、充实计生工作人员,建立一支强有力的计划生育队伍,在稳定农村计生工作网络的基础上,坚持“区聘、乡管、村使用”的选人用人办法,逐步提高村级计生专干、中心户长、计生协管员待遇,完善绩效考核和工资发放办法,增强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服务水平。

(五)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创新计生基础服务工作,打造人口计生工作亮点,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服务水平。

各村、社区加强对其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阵地的建设,每个村、社区须有标准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服务室、室内制度、挂牌完善并有专人负责,能开展生殖保健、避孕节育和“三查”等活动,配合做好“母亲健康”工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各项活动的组织和准备工作,使育龄群众享受到基本的人口计生服务,提高服务水平。

五、本《实施意见》自201*年4月1日起执行,截止日期为201*年3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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