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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专业工学交替实践报告活动记录和经验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3:23:48 | 移动端:法律事务专业工学交替实践报告活动记录和经验总结

法律事务专业工学交替实践报告活动记录和经验总结

法律事务专业工学交替实践报告活动记录和经验总结

201*年专业实习指导总结报告

指导教师:法律教研室全体教师

指导实习地点:陕西省、青海省时间:201*年8月7日-8月15日

南阳实习学生8人:高鑫、雷放、申晨、李英、曹腾、贺鹏康、周、马玉涛郑州实习学生7人:段婕、张海菲、陈志伟、杜一诗、栗茜、郭齐、王强强一.实习学生从事的工作主要有:1.协助老师进行案件的审查、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随同审判人员外出调查取证。2.法律文书工作,特别是司法文书写作、起草诉状,参与代理词的写作,以及其他文书草拟.填写一应手续等。

3.解答法律咨询以及其他的相关业务。

4.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及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5.分析案例、案情、参与合议庭讨论。6.送达法律文件。

7.观摩案件的开庭审理、出庭。8.整理法律资料。

9.打印扫描资料、整理办公室、负责部分联系工作。二.实习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是:

1.社会生活经验不足,理论结合实践能力不足,对生活中的很多常识性问题认识不足。

2.实习中遇到具体案件进行分析时,有纵深两方面的困难。一是综合能力不强,对案件在不同法律部门间的综合分析感觉有些吃力;二是在对案件的细微问题的考虑上有时思维不清,一些具体的程序问题不会处理。从而暴露了学习中局限于课程安排、只在该课程内部进行思维和学习中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

3.对于案件中适用的法律和司法解释掌握不是很牢固,缺乏实践经验。4.复杂案件的法律关系分析往往法律与人情纠缠在一起,难以查明。

6.学校学习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只是一些理论的东西,而实务中遇到的问题却特别具体,要回答出确定的答案,有没有法律上明确的规定,是法律所肯定还是否定?有时候让人没有自信去回答这样的问题。在平时的学习中对于现行法律的规定重视不够。

7.在分析案件的时候,游离与法律规则与案件事实之间。

8.考虑问题还不够系统,尤其是不能把案件事实涉及的法律规定综合加以分析,找出最后的确定答案。

9.民事诉讼程序知识运用生疏,没有诉讼中应该掌握的技巧。10.实践中的一些问题单纯用法条是很难解决的或解决不了的。11.基层法院的办案质量不高(主要从较高的上诉率来看)

12.法院尤其是基层的法院的职能(主要是调查方面)与当事人自己举证的界限很难把握.

13.实践中司法程序方面有些不够重视.14.一些法学理论在纸面上论证的很严密,但到实践中问题不少,平时所学的知识过于理论化,与现实案件有所脱节,所以感觉实际动手能力比较差,对社会分析

能力不强。

15.在搜集证据时民事证据很难取得,证人的证词证言前后变动大;就案件事实的调查取证,证据真伪的辨别和证据的取舍方面存在困难.三.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1.学校里教的东西是理论性很强的,而且比较没有争议的余地,比如说上课时老师讲的案例,为了便于大家理解,不会选择有很大争议的,并且也会在事实方面做一些简化,但实际中遇到的好些问题,与我们在学校中学到的一对比,有一种似是而非的感觉,无法简单的一一对应,有时会很困惑。

2.对所学的相关知识有一定程度的掌握,但在具体应用中将其进行转化的能力有待加强,表现在准确迅速的对所学知识进行理解适用还存在一定困难。知识应用不够灵活,缺乏举一反三的能力,不善于和实际相联系。

3.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社会学科,但对一些社会问题和社会现象缺乏相应的认识和理解。

5.自己的专业知识掌握不够扎实,对一些问题的理解只是停留在模糊认识的层面.对个别知识点的理解不到位,导致在应用过程中有似是而非的感觉。

6.平时学习中对知识的积累和拓展都存在问题,尤其是对所学知识没有进行及时的总结,视野不够开阔。

7.在学校主要从事理论知识的学习,很少参加实践,而且对社会状况了解不够8.平时的学习中没有注重现行法律规则的规定,在授课的过程中没有更多地分析具体的案例。

9.我国法律法规体系本身的不完善,有法律漏洞,但在实际应用中法院(填补漏洞)的自由裁量权在目前较难恰当适用.10.法院尤其是审判员的独立性难以保持.

11.基层法院的任务很重,案件很多,又有时间限制,并且易形成定势(按经验办事).基层法院往往成为当事人的法律顾问.

12.案件涉及青海省的周边牧区地带,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存在时间地域跨度大的客观因素,且这些地区普法工作成效甚微,人们的法律意识淡薄不肯积极配合我们的调查取证工作.

四.最需要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哪方面的指导:

1.如何分析具体案件。如何从错综复杂的案件中抽象出相关法律关系,并找到切入点,如何适用法律,将理论与实践很好地结合。

在系统的理论知识如何灵活应用于办案实践方面的指导。

2.如何对事实进行整合以及连接事实与法律的思维过程,如何对当事人叙述的大量信息进行过滤整理.

3对具体案件的分析和处理上多方面的因素的认识和感受的介绍,因为理论上的公平和实际中的公平有时不能完全一致

4.如何更好地解决纠纷(不只是用诉讼的方法)并求最大的公正。5.对于民事案件的事实认定错误之处作出的正确地分析指导.6.在调查取证搜集证据的过程中能对症下药的给予正确的指导。

7.提审犯罪嫌疑人时,在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方面一些具体做法,整个逻辑思维过程。五.在实习中对自己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方面的满意程度:1.在实习中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基本满意。2.比较满意。实习初期不太适应,后来渐渐融入到工作中。

3.不是特别满意,基本可以在老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简单的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

4.实习中暴露了自己知识储备的不足.

5.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方面还比较满意,但在解决实际问题方面则不太满意8.不满意,虽然在理论方面感觉自己掌握得很好,但是具体的案例分析中就感觉自己能力有限

9.不是很满意,还需要刻苦努力。对有些前沿性问题能提出见解,但对一些细化的程序有些模糊。

10.在实习中对于自己运用专业知识不满意,因为掌握得很生疏不够扎实。11.关键就是社会经验不足,尤其是对社会的人际交往规则不是很熟悉,所以总觉得有很多问题没有办法理解。六.通过实习学生的主要收获是:

1.了解了案件从发生到侦查到审查起诉再到公诉最后法庭审判的基本流程,对刑事诉讼法的有关问题有了较以往更直观更深入的了解,对刑法的实际运用也有了更深的体会。

2.比较全面的自我认识,使自己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尤其是发现了知识掌握的盲点,明确了今后需要继续努力的方向。

3.提高了实践能力,通过实习,更加深刻的理解了法律是一门实践性的学科,也确实使我应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明显的提高。

4.能够比较好的适应法院的工作,对案件的处理上也比以前更客观和全面,而且亲自从事了书记员的工作,帮助很大.5.真的是学无止境、“书到用时方恨少”。

6.法律解决纠纷的功能应重视,一些虚的理论问题可以放一放.7.法律是严肃的,重要的,关系他人的利益,不能儿戏.

8.加深了对理论的理解,认为法律的运用和执行需要一定的技巧。

9.对社会有了一定的了解,对律师工作有了初步的认识,对自己将来的择业有了初步的选择吧。

10.一种感觉上的变化,对法学的感觉突然活跃了起来.

11.认真细化的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了解了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12.体会到了工作的辛苦,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同时也明白了法律不是万能的。

七.通过实习,学生最大的感受是:

1.自己学习的专业知识还不足,需要加强参与办案实践的能力,

2.实习单位老师身上从事法律职业所必需的严谨、周密、负责的工作态度让我感触很深。

3.对律师这一职业以及与它相关的一些具体情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了解,切身体会到了这一职业并不像我们以往在电视中看到的仅仅是那样轻松的生活以及在法庭上的那份挥洒自如,这背后必定有着巨大的辛勤的付出。体会到的道理:通往成功的道路上不能依靠侥幸的出现,只有付出才会有所成就。

4.实习能够更好的将我们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具体的生活和工作当中,有助于我们理论知识的巩固和实践经验的增加

5.真实感受到中国实际生活中法治状况以及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

6.基层法院的人工作任务繁重,他们在尽可能的保持法律的尊严与正义,让人感动;一些当事人的境况让人感慨,感到自己的责任加重.7.执行法律的过程中有许多不应有的人为障碍。

8.认识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特别是在普及的深度与广度上还须加强。

9.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要做事首先学会如何与人相处。10.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今后的学习目标性、导向性会更强。八.学生对于实习的总体评价是:

1.实习对法学这种与现实生活联系紧密、实践性极强的学科来讲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对以后要从事法律职业的同学来说,实习是难得的学习机会,即使是对将来打算从事理论研究的同学来说,也是必不可少的.在实习中学到了很多从课堂上无法学到的东西,受益良多。

2.对这次实习总体上比较满意,因为学到了很多以前从学校所不能学到的实际中的知识.充分的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不仅丰富、巩固了自己的专业理论知识,而且培养了自己的实践操作能力.

3.锻炼了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开拓了视野,是一次难忘的经历,对自己以后的工作有很大帮助。

4.实习很必要,在学校里的学习不能让我感受到法律的技术性。实习让我明白法律是怎样的运行的,权利是怎样实现的。正义与非正义往往不是法律所能解决的。因为好多事实是无法确定的,只能根据证据规则来判断是非。往往让人对整个法律是否是在追求正义?虽然法律追求正义,但是这样程序是否正的保障正义的实现?

5.磨练自己,熟悉知识,理论与实际的最好结合,培养法律工作者的素养,收获颇大。

6.很好,实习很有必要。对即将结束的大学生活,走向社会面对众多选择给了大概的方向。

九.学生对学校的实习工作的意见及对以后的实习工作的建议:1.实习生应有实习日志,可以记录大家实习中所参与的工作内容.

2.希望实习可以和普法相结合,这样可以让实习更加有意义。比如学生可以更集中,由实习单位的法官带队,以派出法庭的形式深入农村或基层,将审理案件和开展普法活动结合起来,让我们用掌握到的知识帮助更多的人。

3.学校实习工作取得的成绩较以前应当有了一定的进步,尤其是今年派出老师不辞辛苦对实习情况进行检查等措施的实行可以更好促进实习目的的实现。4.增强实习工作的系统性:对学生而言,可以考虑对从大二暑假开始的实践一起进行统筹安排,从而实现时间和内容上的纵深,对学校而言,尽可能逐步形成比较稳定的实习场所,为就业以及调研等工作提供一定的便利。

5.对实习提供全面的指导:包括实习前有针对性的辅导,实习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及时解答(如此次老师到各个大的实习小组进行检查就是一个可供参考的办法,但形式可以更加丰富一些)实习后及时系统的总结等。

6.增强实习工作的目的性和针对性:不论是学生还是学校(尤其是学生)现在对实习工作可能更多是作为一项任务而不是其他,这无疑降低了实习的积极性甚至影响实习效果。可以带着更加明确的目的进行实习,如可以带着调研课题在实习实践中得到自己希望或学校安排的第一手资料。

7.建议学校能够以学校的名义跟地方公检法部门联系学生的集体实习事宜,这样对于学生实习的工作较为方便管理,而且实习也会更为规范。对于学生而言,也

较方便毕业后到该地参加工作,省去了个人找实习地点的不便和向专业老师请教问题的困难,也更有利于同学之间对于案件和法律适用的讨论.

8.实习时间能否安排在大三下学期,学校联系安排的实习地点能否再多一些且不仅限于北京市,如全国各大知名律所等。

9.总体还可以,自主找单位很好。不好的就是跟老师联系不方便,有什么问题不好交流。建议建立同学与老师之间的公共信箱或网站论坛。以便老师的指导和同学之间的讨论。

10.能否将实习的时间提前一个月(6月8月),这样可使许多同学既能认真实习,又有时间考研复习。

11.我们与老师面对面沟通的机会实在太少,当然是因我们学校的实际情况所限,但能否除了上课和电子邮件,另在每周开辟一个时间请老师来解决同学的疑问。12.希望学校一直重视实习工作,这对我们毕业后尽快适应工作起到了过渡作用。13.对学校的实习工作评价很高,因为这样的实习指导给学生和老师,学校互动的机会,能随时和老师交流请教专业技术性的问题,能随时得到老师的指导让自己的疑惑很快的迎刃而解,有了个深化专业知识的过程。

14.学校可以在南方比较发达的地区多安排些集中实习,因为有很大一部分同学将来毕业工作都趋向于南方地区,是前能有所了解会比较好。个人去外地实习对外地同学来说费用会比较难于承受,团队实习会好些。而且有老师带队出现问题比较容易解决,学生安全相对有保障一些。

15.希望学校能尽可能多的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联系,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定期安排学生实践或组织观摩活动,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16.希望学校尽可能多的组织类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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