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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城区物价局关于医药卫生服务检查工作情况的汇报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3:35:55 | 移动端:滨城区物价局关于医药卫生服务检查工作情况的汇报

滨城区物价局关于医药卫生服务检查工作情况的汇报

滨城区物价局关于医药卫生服务检查

工作情况的汇报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全国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1*]501号)文件要求及上级物价部门统一部署,滨城区物价局高度重视,联合区监察局、区纠风办、区卫生局向辖区内46家医院、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经营单位转发国家六部委关于此次检查的精神及要求。各部门精心组织,搞好配合。将本次检查划分为四个主要阶段来进行,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时间自201*年6月27日至30日。各被查单位要将本单位价格和收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滨城区物价检查所。

第二阶段:调帐检查阶段。时间自201*年7月1日至201*年4月30日。各被查单位要按照检查组要求将本单位201*年1月至201*年7月的账本、凭证、报表等会计资料在规定时限内送至物价检查所,检查组将对各被查单位201*年以来的收费、药品价格、加价率、零差率、一次性卫生材料等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现场检查阶段。时间自201*年5月1日至201*年6月30日。检查组现场检查各被查单位的明码标价及收费公示情况,抽查部分药品,看价格是否存在违规情况。

第四阶段:总结上报阶段。时间自201*年7月1日至201*年9月30日。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上级物价部门,总结治理工作的成效及不足,对突出热点问题做好回访检查。按照国家和省物价局做出的处理政策界限,做好医药卫生服务价格违法案件的处理工作。

目前,第二阶段工作还在进行当中,从已经检查完的单位情况发现在201*年12月25日医疗体制改革试行之前,各医疗卫生机构没有严格执行西药15%的加价率政策,平均加价率为48%,以药养医的情况存在。在12月25日后,施行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及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执行零差率政策,由于接入药品统一采购网络时间不同,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采购时间也不相同,但是自201*年1月1日起,所有库存药品均按药品进价销售。其他私营药品经营单位基本能够按照15%的差价率进行销售。部分医疗机构收费有超标准的情况,部分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超过10%的加价率。对于以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我局将及时向上级物价部分汇报反映,确保本次医药卫生服务大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扩展阅读:物价局二0一一年工作汇报(目标考核)

丰宁满族自治县物价局

201*年工作情况汇报及201*年工作思路

二0一一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物价部门的业务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干部作风建设年”和“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围绕“强基础、稳价格、安民生、抓改革、促发展、建和谐”的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以服务民生为重点,狠抓价费管理,强化价费监管,整顿价费秩序,规范价费行为,有效地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和市物价局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注热点,履职尽责,工作水平在基础中不断提高一是稳定市场价格,制止串通谋求新突破。为切实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重点加强了“米袋子”、“菜篮子”等群众关心的热点商品的价格监测,我局4月份制定了《价格监测实施方案》,选择宽广超市、北雁商城作为重点监测单位,定点定人,对肉、蛋、粮、油等30种城镇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实行半月监测制度,18种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实行月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及价格变化分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对市场价格出现的异常波动,及时启动价格应急预案,发挥物价部门稳控市场物价的主导作用,当好参谋助手,服务政府决策和企业经营。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推进明码标价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明码标价工作,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倡导价格诚信经营,我局年初制定了《201*年整顿和规范明码标价实施方案》,从6月份起,集中全局力量,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分组在县城、凤山、大滩等重点乡镇的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门市店面,逐门逐店,宣传明码标价政策,并在全县市场、超市进行检查规范,同时加强对县内各旅游景点的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共出动宣传车1辆,发放宣传单3000多份,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当场处罚违规超市1家。并且我局将把明码标价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抓下去,以促进公平、合法的市场竞争,倡导诚信经营,营造和谐、健康的市场环境。

三是推进依法行政,法制建设迈出新步伐。以价格监管年启动仪式暨“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十周年宣传活动为契机,在北雁商城繁华地段悬挂以宣传《价格法》为主要内容的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材料201*多份,接受群众价格咨询26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3件,并颁发价格诚信经营单位牌匾,以此来营造诚信经营的和谐市场环境。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价格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学习和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推进了依法治价进程,全年我局无一起价格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是优化发展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取得新成果。从4月25日开始,我局对各收费单位的《收费许可证》进行了审验。凡未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项目,一律不予核准上证,并将国家、省、市明令取消、降低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在相关单位的《收费许可证》上注明。共审验收费许可证490个,审验率100%。同时对一次性、临时性收费行为进行清理规范,从源头上把好收费关,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规范收费行为。

五是畅通诉求渠道,举报工作跨上新台阶。我局为打造举报电话“12358”一流服务品牌,把解决群众价格举报案件提高到维护

社会稳定的高度,价格举报电话专人值守,24小时畅通。对群众举报坚持做到“热心、耐心、用心、公心”,无特殊情况两周内给举报者答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目前,共受理群众价格举报15件次,经调查处理后退还多收价款4800.00元,有效地化解了价格矛盾。

二、解决难点,强化监管,对外影响在民生中不断扩大一是开展专项检查。1、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涉农价格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配合市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涉及广通公司、农牧等系统收费。2、为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药品医疗服务价费管理,按省市物价局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药品价格和服务收费专项检查,对不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违法违规单位依法严肃查处,共检查20个基层卫生院。另外配合市局对县医院、中医院的药品价格及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没收违法所得24.6万元,交由县政府处理的药品违法所得552.1万元。3、按照省、市局工作安排,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共检查县城、乡镇各类学校22所,检查中发现部分学校违反规定收取水费、教辅资料、校服费等违法行为,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二是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今年3月17日发生的食盐抢购风,我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应对。一方面通过电视台、门户网站做正面宣传,防止不法经营者借机哄抬物价;一方面迅速安排两个检查组对食盐市场进行巡查检查。查处了借食盐抢购之机乱涨价和搭售物品两起举报案件。由于措施得力,行动迅速,这次食盐抢购涨价风波很快得以平息。

三是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大检查。为使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及《河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

标价规定实施细则》得到切实贯彻落实,五月初召开全县二十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提醒告诫会,集中学习解读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法律、法规,六月份组织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同时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在检查中深入细致地引领、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各项工作,让消费者看得明白买得放心。

四是开展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在春节、“五一”、国庆、中秋等节假日,我局派出检查人员30余人次,对旅游、服务、商场的价格情况进行巡查检查,采取提醒告诫等多种形式,防止商家在节日期间出现不正当涨价行为,净化市场购物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外还对民爆器材销售价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住房交易手续费、国土系统的征地管理费及保安服务公司的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没收违法所得28万元。

三、开拓创新,规范价费,依法治价的能力不断提高一是强化价格政策的运用与创新。针对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价外收费的实际情况,在国家、省没有明确文件的情况下,我局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方面研究相关价格政策,一方面借鉴外省经验,在201*年下发了《关于规范新建商品住房交易价格行为的通知》,从商品住房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住房销售价格实行“一价清”制度以及商品住房交易过程中收费等方面对新建商品住房交易价格行为进行规范。这一通知的下发,先后有十多个新建小区的不合法费用得到了退还或不再收取,为百姓减少支出近千万元,得到了百姓的认可。根据两年多的实施情况,于今年初,我局对该通知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收费政策的通知》。目前这一政策,与今年国家

发改委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和《河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不谋而合,同时也证实了我局的工作很有创新。

二是对民生价费的调定价项目审慎把关。1、规范景区收费。为加强京北第一草原旅游景区开发与管理,规范旅游经营秩序,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依据《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开印发的通知》(丰政[201*]4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财政部门收费立项,我局对草地摩托车及马匹挂号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费标准进行了批复,对喇嘛山风景区三个旅游景点进行了整合,制定了大汗行宫临时门票价格。优化了我县的旅游资源,推动了旅游兴县战略的落实。2、助推基层医疗收费改革。根据河北省四厅局《关于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冀发改价格[201*]2031号)文件精神,我局共分两个组,分别深入我县6个乡镇卫生院和18个村级卫生所。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简称四统一)收费标准进行了测算,并对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服务能力利用率、医务人员劳务成本、医保和新农合基金的承受能力等情况进行了详实的调查,科学合理地制定了我县一般诊疗费的收费标准,为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平稳运行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3、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我局牵头联合五部门制定了我县《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后,按照《河北省关于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冀发改价格[201*]1791号)精神,我局向县政府呈报了《关于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

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的报告》,经县政府第六届三十三次常务会议通过,我县从今年10月1日起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月人均260元提高到月人均29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年人均1200元提高到年人均1600元。6-8月份城乡低保家庭临时性价格补贴在春节慰问前发放。

三是深入基层调研,拓展服务领域。开展了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理收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集贸市场摊位费、进场费、民爆器材销售价格及民爆服务收费等项调研,为价费调定做好基础工作。此外完成了出租车运价调整、天然气及庭院管网价格制定前期成本监审。四是做好县税费专项整治工作。对涉及建筑开发领域、矿山行业的各项收费重点核验有无降低收费标准问题,在检查中负责各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的界定工作。现正在处理之中。

四、强化价格认证职能搞好服务,切实提高价格鉴证水平涉案资产价格鉴证是行政执法、司法程序在价格领域的延伸,同时也是我们拓展工作领域、发展自我的重要渠道。我局重点从以下三方面搞好服务:一是服务司法。依法履行对涉案财物的价格鉴证职责,做好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和涉险、涉纪、涉税价格鉴证工作,按程序及时高效地出具《价格鉴证结论书》,为司法机关定罪量刑和民事调解提供重要价格依据,促进了公检法和保险理赔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服务政府。县城街道改造、111线公路建设、虎兰铁路等项目的拆迁业务进行价格鉴证、评估。在拆迁工作中因放炮震坏许多民房,我局工作人员多次深入实地勘验,耐心调解、公正评估,最终为百姓做出公正、合理的补偿结论,保证了项目顺利进行。三是服务社会。为扶持企业发展,开拓贷款抵押资产价格鉴证工作新领域。为企业办理抵押贷款业务

提供资产认证报告,详实客观公正的资产价值鉴证得到金融部门的肯定和认可,促进了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截止到目前,共完成鉴证案件85件,鉴证金额达890多万元;评估案件10件,评估金额201*多万元。

五、加强教育管理,进一步打造高素质的物价干部队伍1、以制度促规范,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制定完善了调定价、价格听证、收费许可证办理、价格违法案件处理等工作流程图,将办案、办证等具体工作的运行程序进行严格规范,为提高行政效能、提速工作过程、提高工作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其次推行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制,使工作节奏更加快捷,确保工作优质高效。

2、强化勤政廉政建设,坚决杜绝消极腐败。在批价定费、行政处罚、监督检查、价格鉴证等工作中不吃请、不受贿,在全局推行《价格审议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价格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使价格制定调整、案件审理公开、公正、科学、透明,有效地预防在行政执法和定调价过程中的腐败现象,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同时也制约和杜绝了权力集中、随意性大和个人说了算的问题,规范了物价部门的依法行政行为,提高了价格执法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长与分管局长、分管局长与各股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努力创建文明执法、秉公办案的廉洁型机关。

3、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干部素质。除坚持《每月一课》、《每周学习日》制度外,突出抓好三项学习:一是政治学习,组织职工学习胡锦涛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的讲话、县第六届党代会精神等,每人记笔记两万多字;二是各种执业资格学习,鼓励年轻干部积极参加价格鉴证师、房地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等执业资格考试,不断提升执业能力,努力拓宽价格服务工作领域。

三是电脑操作学习。不断提高物价干部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建成勤学好学、比学赶帮的学习型机关。全局17名干部职工有14人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有7人取得了全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7人中1人取得土地估价师、2人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5、加强物价工作的宣传。按照我局各股室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鼓励职工积极撰写调研文章和信息,宣传价格政策和我局工作。目前,国家级刊物登信息1篇,省级《河北物价》登信息18篇,丰宁门户网及县级刊物登信息35篇。

六、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开展扶贫等工作

1、在百日下基层活动中,积极为帮扶村办实事。我局联系王营乡范营村,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帮扶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强班子、找路子、办实事、促发展”的帮扶工作思路,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目前单位支持贫困户及路灯资金0.7万元,帮助谋划项目建日光温室大棚20处,落实资金20万元,落实四眼机井配套维修费2万元,帮助养殖示范户边景昌解决舍饲资金4万元,解决村防洪坝500米,资金8万元。同时在调研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王营乡范营村扶贫整村推进项目建议书,为下一步更好争取资金和开展帮扶工作奠定了坚定基础。

2、认真开展创先争优“双三十”党支部帮建活动。为黑山嘴镇季栅子村争取垫地款2万元,配备新计算机一台、打印机一部,以改善村支部办公条件。

七、取得的成绩

经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我局在依法行政、效能建设等方面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表扬:201*年3月被市物价局评为“二0

一0年度物价工作先进单位”、“物价检查工作先进单位”,1名同志被国家发改委授予“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办案能手”的光荣称号。

八、201*年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完善价格监测制度,建立健全应急价格监测系统,加大对粮油肉蛋奶等居民生活基本消费品价格监控力度,及时预警预报价格异常波动问题。定期组织市场价格巡查,通过提醒、告诫等方法,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督引导,严格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秩序。

二是深入开展涉农价费政策落实情况、教育收费、医药价格、物业管理收费等专项检查,纠正价格和违法行为,特别是将明码标价和房地产价格检查做为明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抓实,优化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畅通价格维权渠道,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平台的作用,做好价格投诉、举报、咨询等工作;扎实开展价格纠纷调处工作,为群众维权提供有力支持。

三是加大民生价格监管力度。加强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推进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修订完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搞好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做好出租车运价管理等工作。

四是继续深化价格公共服务,强化调定价前及定期成本监审工作;大力加强价格认证服务司法、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系统的职能建设;继续做好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认真落实好涉纪案件鉴定及价格争议案件调解工作,稳定推进涉税财物价格鉴定业务。

五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完善学习制度,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加强学法、

守法、用法。价格决策要做到科学、合理、透明,不越权、不越位;价格执法检查要严格执法程序,细化工作流程,落实执法责任,不失职、不渎职。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干部教育和监督,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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