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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技项目验收材料要求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3:40:39 | 移动端:江苏省科技项目验收材料要求

江苏省科技项目验收材料要求

江苏省科技项目验收材料要求

1、项目研发工作总结

项目任务来源、市场调研、组织计划实施、参加人员,建设规模、项目完成总投入、设备投入及安装、购置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合同项目全面完成、计划产值、销售、利税,实现产值、销售、利税,产品达到技术水平,产品发展前景,产品进出口情况等。2、项目研发技术总结或报告

项目研制中技术投入、总结应用技术来源、工艺、工装、配方、技术指标,实施工作中解决技术难题、完成申报及授权专利,达到技术水平和质量指标,标准制订、执行情况。

3、项目经费决算表(加盖财务部门印章)。

4、经济效益分析(运行)报告(产品成本、计划经济效益和实现经济效益分析总结,附工业项目部分销售发票或财务的负债表、损益表、资金流量表)。

5、科技计划立项批文及项目合同(提供有三方盖章合同)。

6、产品标准(先检索、查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市标准,如没有要制订企业标准、并报市技术监督局备案通过)。

7、产品检测报告(指法定检测单位,如省、市的各种产品质量监督所、检验所等,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检测后出具的检测评价报告)。

8、用户意见(要求2家以上)。9、产品使用说明、图片等。(以下根据项目类型,选择提供材料)

10、卫生证明(指食品、农副产品加工、生产等卫生许可证、防疫证)11、环保评价报告(有排污、排“三废”等对环境有影响项目或产品)12、工艺、工装审查报告(机械、机电等成套、成型设备)13、劳动保护、安全报告(指有劳动防护、安全措施的易燃、易爆产品项目)。

扩展阅读: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验收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经批准列入省级科技计划组织实施的项目,在计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后,均须进行验收。

第三条项目验收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积极引入科学的评价机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验收组织管理

第四条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由省科技厅组织或委托省辖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有关部门(以下简称“项目主管部门”)实施。

第五条项目验收分为重大项目验收、面上项目验收、火炬与星火计划项目验收三种类型,采取不同的组织管理方式。重大项目是指高技术研究、科技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中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以及其他省专项科技计划中的重点项目。

第六条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验收,由省科技厅专项计划主管处室会厅发展计划与财务处,组织或委托项目主管部门实施。火炬、星火计划项目验收,由省辖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验收意见报省科技厅专项计划主管处室备案。

第七条重大项目验收前,须对项目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具体按《江苏省重大科技项目专项经费审计暂行规定》(苏科审201*498号)执行。

第八条项目验收应组建验收专家组,由验收组织部门聘请技术、经济、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项目承担单位、参加单位及其他与项目承担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不能作为验收专家参加验收工作。

第九条项目验收方式以会议验收为主,也可采取通信方式。

第三章验收申请

第十条项目验收以批准的项目可行性报告、合同文本或计划任务书约定的内容和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经费使用的合理性、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和对经济与社会的影响、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关键技术

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建设等作出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

第十一条项目验收工作应在合同任务完成后的半年内完成,因客观原因半年内不能进行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应提出延期验收申请报告,通过项目主管部门报省科技厅批准。

第十二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市场及技术等原因的影响进行调整的,按省科技厅批准调整后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项目完成后,由承担单位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填写《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见附件1)。项目承担单位申请验收时应提供以下验收材料,供验收组织部门审查。

一、计划项目必须提供的验收材料:1.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2.计划项目立项批文及项目合同书;3.项目研发工作总结;4.项目研发技术报告;

5.项目经费决算表(加盖财务部门印章);6.项目专项经费审计报告(重大项目提供);7.相关佐证材料。

二、除上述材料外,高技术研究、科技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中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请验收时,还应提供有关材料:

1.项目所获成果、专利的佐证材料;2.研制样机、样品的图片及数据;

3.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报告;4.建设的中试线、试验基地、示范点一览表、图片及数据;

5.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

第十四条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全部验收材料,签署审查意见后,将项目验收申请表及验收材料报送省科技厅专项计划主管处室审核。

第四章验收审批与管理

第十五条省科技厅专项计划主管处室对项目验收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并明确验收组织部门后,由厅发展计划与财务处对验收申请和材料进行复核,符合验收要求的项目批复其验收申请。

第十六条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其验收申请不予批复:

1.完成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的任务不到85%,或关键创新指标未完成;

2.提供的验收材料、数据不真实;

3.擅自修改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的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4.研究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

5.项目存在经费挪用、违规使用等重大问题,重大项目未通过专项经费审计;

6.超过合同规定的执行年限半年以上且事先未经批准的。

第十七条项目通过验收后,由省科技厅审核发放《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见附件2)。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验收后的20天内,通过省科技计划管理网站将验收项目信息录入验收项目数据库,并生成验收证书纸质文本后,按项目验收申请渠道及程序办理验收证书的有关手续,验收证书正本所需份数由项目承担单位视情况自定。

第十八条《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由省科技厅发展计划与财务处统一编号,加盖江苏省科学技术厅项目验收专用章,并留存一份归档。凡未按要求录入验收项目数据库的项目,不予办理验收证书。

第十九条验收申请未获批准,但已基本完成研发任务的项目,按总结方式办理结题手续。由省科技厅专项计划主管处室会发展计划与财务处,批复项目按总结方式结题。

第二十条验收专家组应认真审阅项目验收全部材料,通过评议和现场考察等方式,收集和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核实或复测相关数据,独立、负责任地提出验收意见。

第二十一条项目产生科技成果后,涉及保密、成果登记、技术转让、申报奖励等事项,应当按照科学技术保密、科技成果登记、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合同登记、科学技术奖励等有关规定和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省科技厅按年度对项目主管部门和承担单位的验收组织管理工作、项目按期验收及办理验收证书等情况进行统计评价,作为科技计划管理工作考核、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在项目通过验收后的两年内,项目主管部门和承担单位应配合省科技厅对验收项目进行跟踪调查和统计,及时上报有关数据和统计报表。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验收专家组应对验收材料、报告和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在验

收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渎职等行为,一经查实,省科技将连续两年不受理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相关验收专家的行为将记入省科技咨询专家信用管理库。

第二十五条参加项目验收的有关人员,应维护被验收项目的知识产权并保守其技术秘密,未经允许擅自披露、使用,或者向他人提供和转让被评价技术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涉及国家技术秘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各市、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苏科计201*431号)同时废止。

附件:1.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2.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请验收单位:申请验收日期:

二○○五年十一月制

8

(盖章)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单位名称申请验收单位通信地址联系人邮政编码单位性质项目起始时间验收形式联系电话电子信箱1.大专院校2.科研院所3.企业4.其他年月计划验收时间项目计划完成时间验收地点年月主要研究内容与任务完成情况

主要技术指标完成情况技术指标名称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指标名称1.新增产值2.新增销售额3.新增利税4.新增出口创汇5.新增服务收入主要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建设任务名称单位合同建设任务建设任务实际完成情况单位万元万元万元万美元万元合同经济指标经济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单位合同技术指标技术指标实际完成情况注:主要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由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填写,其他项目不填写。

项目主要参加单位验收文件和资料目录

项目主管部门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省科技厅专项计划主管处室意见处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年月日省科技厅发展计划与财务处意见处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年月日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参加单位:验收组织部门:验收日期:

第号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二○○五年十一月制

13

苏科验字

(盖章)一、基本信息

1.项目概况单位名称完成单位单位性质()1.大专院校2.科研院所3.企业4.其他所在地区联系人邮政编码通信地址项目主管部门项目起始时间成果形式(可选多项)部门代码项目完成时间1.论文论著地区代码电话电子信箱2.研究(咨询)报告3.新产品(或农业新品种)4.新装置5.新材料6.新工艺(或新方法、新模式)7.计算机软件8.技术标准9.专利10.其它发明发明1.国际领先2.国际先进3.国内领先4.国内先进5.省内领先6.其它实用新型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外观设计成果水平专利申请(件)专利授权(件)论文总数科学引文索引(SCI)发表论文(篇)出版科技著作新产品建成新装置

工程索引(EI)(部)(个)(套)

制定技术标准农业新品种新工艺(个)(个)(项)2.项目负责人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学历职称联系电话3.项目研发人员情况单位:人项目研发人员总数其中:博士硕士其中: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其中:在校研究生国家拨款省科技厅拨款市县拨款部门拨款自筹(含贷款)其它4.项目实际到位经费情况单位:万元项目总经费合计1.人员费5.差旅费6.会议费7.管理费5.项目经费支出情况单位:万元2.仪器设备费3.能源材料费4.试验外协费6.项目获奖情况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8.配套基建费9.其它费用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国家部门科技进步奖省科技进步奖注: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填写建设期间的累计获奖数。

7.主要技术指标完成情况技术指标名称8.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指标名称1.新增产值2.新增销售额3.新增利税4.新增出口创汇5.新增服务收入单位万元万元万元万美元万元合同经济指标经济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单位合同技术指标技术指标实际完成情况9.主要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建设任务名称单位合同建设任务建设任务实际完成情况注:主要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由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填写,其他项目不填写。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主要解决的关键技术与创新点2.主要技术与经济指标完成情况3.项目实施的绩效

三、验收意见

验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年月日

四、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技术职称

学历工作单位承担的主要研究任务本人签名五、验收委员会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所学专业现从事专业职务/职称本人签名

六、项目管理部门意见

项目主管部门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省科技厅专项计划管理处室意见处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年月日省科技厅意见负责人签字:(验收专用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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