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机试制过程记录
本南京科力赛克安全设备有限公司样机试制过程记录编号:NJK-QR-7.3-05序号:产品名称试制日期产品型号结束日期试验结果与设计技术任务书要求对照序号检测项目检测数据主要试验仪器及设备序号仪器及设备编号仪器及设备名称备注(是否有增改要求)设计输入要求结论试制结论(是否合格,样机目前存在什么问题)评审会签部门
日期部门日期部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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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样机试制与质量评审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对新产品样机试制过程进行控制和对样机产品质量的评价,保证产品的设计和样机制造质量满足顾客的要求。2使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液压支架等复杂矿用产品的样机试制过程。3职责
3.1主管技术的副总工程师负责样机试制的组织、协调工作;总质量师负责组织样机的质量评审。
3.2煤机产品研究所负责样机的技术状态控制,协调解决与产品性能有关的技术问题;负责样机制造过程不合格品的审理;负责编写样机研制质量总结报告。3.3质量部
3.3.1负责样机试制过程的质量控制,实施质量评审;3.3.2组织协调评审质量的准备工作;
3.3.3对评审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跟踪管理;3.3.4对评审中形成的文件和资料整理保存并归档。3.4工艺研究所
3.4.1负责组织试制工艺的设计,必要时,组织试制工艺评审;3.4.2负责试制工艺技术状态控制。
3.5生产安技部负责样机生产的组织实施。
3.6各承制单位负责试制工艺的编制、实施和控制,并按要求准备评审资料。4试制过程策划
4.1生产安技部按照计划发展部的生产计划大纲,编制并下达样机试制生产作业计划(包括必要的工装制造计划)。
4.2煤机产品研究所设计图纸或对外来图纸进行工程化设计。设计图纸应明确规定:
a)产品性能及功能方面的要求;
b)过程产品及最终产品的接受标准;c)需重点控制的关键(重要)特性。
4.3工艺研究所对工艺设计进行策划并组织实施,必要时应编制“工艺设计总方案”、“标准化大纲”等,作为工艺设计过程的指导和依据。4.4各承制单位编制试制工艺,工艺应明确规定:
a)产品特性及接收标准;
b)实现产品特性(特别是关、重特性)的工艺方法和措施;c)检测(试验)的时机、内容、标准、方法及手段。
4.5必要时,工艺研究所组织试制工艺方案评审,对试制过程中的工艺难点、重点研究解决。
4.6煤机产品研究所负责编制工艺路线、材料和辅料消耗定额。4.7必要时,质量部应编制专用的质量控制方法。4.8物资公司依据“材料消耗定额”负责材料准备。
4.9生产分厂依据公司生产安排和管理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策划准备。5试制过程控制5.1物资控制
5.1.1样机使用的材料、器件必须是按《采购产品控制程序》采购并进厂复验合格的产品。5.1.2为考核设计的正确性,样机使用的材料、器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原则上不允许规格以外的材料代用。5.2技术状态的控制
5.2.1煤机产品研究所对设计技术文件的更改必须执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并下发“产品图纸更改通知单”,更改内容应及时落实到所有图纸中。通知单上还应明确在制品的处理意见。不涉及图纸更改的技术问题可以通过“技术通知单”的形式进行沟通。
5.2.2承制单位在接到“产品图纸更改通知单”后,应及时下发“工艺文件更改通知单”并落实到相关工艺文件中。由于工艺文件自身完善引起的更改,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下发“工艺文件更改通知单”,通知单上也应注明对在制品的处置意见。5.2.3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要求以煤机产品研究所主管技术员的审理意见为主。5.3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执行试制工艺,以规范试制行为,并考核试制工艺。5.4样机试制过程必须严格执行《产品监视和测量程序》,其中:
5.4.1采购原材料和各类器件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或进厂复验不合格的绝不能投入生产线。5.4.2外包部分必须严格执行《产品外包过程控制程序》,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投入装配。
5.4.3各道工序必须按工艺规定严格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绝不能下转,下道工序也有权拒收。
5.4.4试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允许操作人员随意处理,特别是装配过程出现的问题,必须经主管技术人员查明原因后方能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掩盖工艺或设计上所存在的问题。5.4.5样机的管路排列由煤机产品研究所主管技术人员和主管工艺人员与操作人员一起现场试排,通过试排确定各管路的长度、排列方法和固定位置,并由技术主管人员落实在设计图纸和工艺文件中,作为批产的依据。
5.4.6装配完成的样机必须按照标准要求逐项交验,只有当交验所发现的问题全部排除并达到标准后才能转入质量评审和压架试验以及交顾客评价。5.5记录
5.5.1试制过程的检验、过程控制及不合格品审理的记录由检验员负责记录并保存;
5.5.2试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原因及措施由工艺主管人员予以记录作为产品质量评审和技术状态变更的依据。6样机质量评审6.1评审条件
装配完成的样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能进行评审:
a)零部件装配齐全,连接可靠,完全符合设计图纸要求;b)管路系统排列整齐,固定合理、可靠;c)动作灵活到位,各项功能满足设计要求;
d)各种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或已有明确的解决方案;e)外购整洁,涂漆均匀;
f)所有项目均经检验并合格。6.2评审内容
a)样机功能是否达到了设计和顾客的要求;b)试制过程所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情况;
c)设计图纸在合理性、工艺性以及标准化、通用化方面还存在什么问题;d)是否可以转入批量生产。6.3评审资料
6.3.1煤机产品研究所负责编写样机“研制质量总结报告”,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a)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b)图纸工程化更改情况(包括原因及其效果);
c)通用化、标准化应用情况,以及标准化制定方面的建议;
d)装配调试过程中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包括缺陷、故障等的处理、分析);e)自我总体评价;
f)其它文件要求的内容。
6.3.2质量部编写“样机质量检验报告”,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a)外购、外包产品的质量情况;b)过程检验及样机交验情况;c)不合格品审理情况;d)还存在的质量问题。
6.3.3承担样机结构件、立柱、千斤顶的生产分厂负责编写“样机试制工艺总结报告”,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a)试制过程所出现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情况;b)工艺难点及打算采取的措施;c)对设计图纸及其它方面的建议。6.4评审
6.4.1评审方式:会议评审。
6.4.2评审组织:由质量部负责组织。6.4.3评审组组成
6.4.3.1评审组长由总质量师担任。6.4.3.2评审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a)主管质量、技术、生产、物资、经营方面的领导或专业人员;b)设计、工艺、质量、生产等部门代表。6.4.4评审程序
6.4.4.1质量部向评审会议提供文件和资料,并列出资料清单。
6.4.4.2评审组长主持评审会议;煤机产品研究所主管技术员作“样机研制质量总结报告”;质量部主管技术员作“样机质量检验报告”;各主要分厂主管技术员作“样机工艺总结报告”。6.4.4.3评审组审查各种报告和评审资料,主管技术员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或说明。6.4.4.4会议奥利,行程评审结论,由质量部负责组织填写“样机评审报告”(见附录A)。6.4.4.5质量部对会议提出的样机试制过程所出现问题及解决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明细表。6.4.4.6质量部对评审资料进行整理、保存并归档。6.5跟踪管理
6.5.1质量部将评审中提出的建议及尚未彻底解决的问题,以质量信息单的形式反馈至相关部门,需外部设计单位解决的问题,由煤机产品研究所负责反馈并协调解决。6.5.2各相关部门对待解决的问题制定纠正措施并在批量生产中予以实施。
6.5.3质量部对评审汇总的所有问题在批产过程中进行跟踪管理,检查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及效果,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或上报。7质量记录
7.1样机评审报告
7.2样机研制质量总结报告7.3样机质量检验报告7.4样机工艺总结报告8相关程序文件
8.1采购产品控制程序8.2记录控制程序8.3不合格品控制程序8.4生产过程控制程序8.5产品监视和测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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