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
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汇报会上的发言
市人大社事委主任周俊
各位主任、各位领导:
刚才,我们听取了市政府全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情况汇报,之前我们社事委在吴主任的带领下到天王、下蜀等镇进行了专题走访调研。通过调研,我们认为,近几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校车接送安全工作,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农村小学学生接送工作。建立了由政府主导、职能部门监管、客运企业专营、财政专项补贴的农村学生接送工作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小学学生安全接送难题。目前,全市共开通接送线路271条,接送小学生6030人,投入车辆127辆,其中华通公司109辆,江天公司16辆,南京中北2辆。
在安全管理上,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定期召开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对校车接送工作进行沟通交流,各镇、管委会以及有关部门通力协作,紧密配合,把校车接送专项整治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齐抓共管,接送学生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我市这种“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财政补贴、部门合作、各司其职”的农村小学学生接送运营模式走在了全省前列,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和学生家长的好评。目前我市校车接送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调研中我们发现,此项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运力不足的矛盾还相当突出。而运力不足直接导致“超载、黑车”现象的屡禁不止。有些镇校车每天早晚要跑三趟以上,导致早晨上学赶第一班车的学生五点多钟就要从家出发,而下午放学乘最后一班车的学生到家很晚,有的到家靠七点钟,特别是冬季,学生受罪,家长担心。二是安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漏洞。如接送点学生的安全交接不到位,有些学生的家离接送点还很远,特别是一些山区的学生,校车到接送点将学生丢下,不管家长接不接;跟车制度有的没有落实到位,主要是有些地方老师跟车无法回头。三是校车车况不容乐观。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建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而我市目前使用的是普通客车,有的甚至是客运淘汰客车,虽经过安全检测,但车况令人担忧。校车安全接送事关千家万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为此我们建议市政府:
一、加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明确责任主体。校车服务是公益性事业,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共同承担的责任。市政府应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的职责,明确企业、学校乃至家长的义务,加强对校车运营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实行统一的校车准运证制度,对符合国家安全要求的专用校车由运管部门核发校车准运证。校车准运证上应注明驾驶员姓名,做到一车一驾驶人。校车无论新旧,一律实行年检制,并坚持“三必检”制度,驾驶员资格必检,车辆安全性能必检,校方管理措施必检。
二、加大投入,保证运力。市政府应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逐步更换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专用校车,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旧校车;政府可以制定管理办法,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鼓励规模企业和依法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个体经营者提供校车服务。对有些镇学生路途较远的,要解决校车运力不足的问题,减少接送趟数,解决学生上学起早贪黑的困难。解决因教育布局调整给家长带来的后顾之忧。由于目前学前儿童的接送还没有纳入校车接送范围,路途较近的由家长接送,路途远的,很多家长合伙雇佣无营运资格的个体车辆接送。为了利润最大化,这些车辆超载特别严重,而且车况较差,有的甚至没有保险,警方一打击,家长就到政府上访,甚至堵路,基层乡镇领导对此也较为纠结,政府应积极考虑将校车服务延伸至学前教育和初中学生。
三、校车服务提供者与学校要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指派专门人员随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也可约定学校派员跟车,但市政府应明确责任主体,确保该项措施落到实处。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职责,引导好学生上下车,核实上下车学生人数,并做好随车详细记录,做到一车一簿。协助驾驶员检查车辆安全性能,制止驾驶员的违规行为。
四、学校要向学生家长宣传,明确学生监护人的责任,对接送点的学生要有家长负责召集,下车时要交给接送者,确保校车接送过程中无盲点。
五、要根据各镇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小学和学前教育办学点。可考虑在有条件的乡镇中心小学建造学生公寓,让路途较远的孩子住校,从而解决山区、湖区、边远地区小学生接送问题。
扩展阅读:在全市校车安全整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政府副市长肖军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是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就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召开这样大型的会议,在我市尚属首次,希望同志们要高度重视,要各负其责,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下面,我结合分管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校车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发展,是一项民心工程。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教育事业得到了健康快速发展,同时也出现了学生上学半径增大,农村中小学生、幼儿搭乘各种交通工具上学的现象,对学生搭乘的这些交通工具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学生的生命安全。目前,我市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学校、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学校、幼儿园的举办者校车安全认识不够,对相关的法规政策了解不足,管理混乱。甚至有极少数民办学校、幼儿园举办者受经济利益驱使,使用改装、报废或车况不良
的车辆充做校车使用或存在超载行为。二是没有把好校车司机招聘关,或对校车司机培训不够,致使部分校车司机对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一无所知。对此,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学校安全相比于其他安全工作来说,显的尤为重要。现代社会比以往更加关注民生问题,全社会对安全工作比较敏感,而对学校安全工作则是非常过敏。校车安全事故不出则也,一出必是群死群伤。一旦某个学校发生校车安全事故,必将在社会上产生恶劣的影响,将会产生一系列的负面连锁效应。甘肃正宁县“1116”重大校车交通事故给我们的工作敲响了警钟,有一批干部因监管不力而受到了处理,其中包括正宁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教育局局长、交警队队长受到了问责,停职进行调查。因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进一步增强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做好这次整顿工作,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力抓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大力整顿校车安全工作是我市近期安全工作的重点,各单位、各部门务必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大校车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在我市范围内不出现校车安全事故。具体工作中,要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突出“三大重点”,强化“三项措施”。
(一)突出“三大重点”。切实提高这次整顿工作的针
对性,本次整顿工作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要严厉查处校车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报废、拼装车、农用车充做校车的行为,把好校车准入关。二是要严厉查处校车超速、超载的行为,把好校车行驶关。三是要严厉查处校车驾驶员从业资格、驾驶技能和驾龄等,严把驾驶员从业资格关。
(二)强化“三项措施”
一是全面排查。各乡(镇、街办)要立即组织校车车主在1个月内补办有关手续,完善管理档案。要对所有校车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要坚决停用,对因接近报废年限及已到报废年限,现在仍在运营的,要立即予以报废停运,要做到车辆行驶证、机动车检验合格证、营运证、交强险证明“四证”齐全。公安、交警部门要立即对校车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从业资格、驾驶技能和驾龄,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辞退;
二是严格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八条措施》、《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的相关规定,根据运送师生数量和经济承受能力选购或租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严禁购买或租用“三无车”、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等作为校车使用;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要建
立校车定期保养、维护制度,落实校车管理责任制,并要求车主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坐险;要聘请具有多年实际驾驶经验、驾驶记录良好、身心健康的人员作为校车驾驶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和完善驾驶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制度。
三是综合治理。要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学生上、放学期间,学校要安排专人进行有序疏导。公安交警、交通部门要制定相关规定,明确接送车辆优先的原则;要在学校门口道路上安装交通警示牌、设减速带,充实警力,维护好交通秩序,有效防止交通事故发生;要加强校车路上行车监管,在上放学期间对校车开展不定点抽查,发现违规现象,立即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校车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要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是要强化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一把手”工程。今天参会的主要是各单位、各部门分管领导,会议后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要求“一把手”要负总责,要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人。要贯
彻落实“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设立校车安全管理举报电话,公布市交警大队和相关交警中队的电话。公安交警、教育部门要督促校车车主和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规,做到依法出车、依法驾驶,保证安全。
二是要强化教育部门和交警部门的合作机制。市教育部门与交警大队要建立了良好的合作机制,互相之间互通信息,双方检查出的校车违规行为互相交换,然后按照各自的职权范围加以处罚,以此加强对校车的监管工作。各乡(镇、街办)也要仿效这种做法,加大与交警中队的联系,互通信息,双管其下,加大对辖属学校、幼儿园的校车管理工作。
三是要强化安全责任追究制。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对发生校车安全管理不力导致责任事故的,要坚决依法追究责任。各乡(镇街办)分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有关部门的执法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营私舞弊。对在工作中有严重违规行为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同志们,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
户,责任重大。我们要以对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切实担负起责任,认真抓好校车安全管理,为我市广大青少年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为建设和谐平安贵溪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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