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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与社会诚信体系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3:54:25 | 移动端:食品安全与社会诚信体系

食品安全与社会诚信体系

我想对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已经不需要再多说了。而对于中央政府和各地整治食

品安全的决心和措施,相信我们也能看到越来越多。如何跳出发生问题、治理、淡忘、再发生、在治理的怪圈,这个恶性循环,关键的突破在于建立日常化、无缝衔接的治理机制,同时需要改善现有的管理体制。除了监管部门之外,我们更需要发动全社会的参与,鼓励普通的公民、民间的组织都参与进来,赋予他们举报和监督的权力。更重要的是解决食品安全绝不能只着眼于食品行业,如何为中小业主创造良好的生存发展环境,在税费、服务商给予扶持,避免劣币驱逐良币。如何对成长起来的企业扶优惩劣,甚至从更大层面说,重塑全社会的诚信和道德体系,都需要从机制和体制上进行探索和突破。我们衷心希望,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负面新闻能够越来越少。

当前,食品安全最大的挑战在于道德缺失。那些干坏事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懂得食品应该是安全的、保证质量的吗?并不是,很多时候他们生产的假冒伪劣食品自己是不吃的;他们不知道这样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吗?也不是。那么,他们为什么知法犯法?因为他们不讲良心,他们缺“德”。治病要治根,而道德缺失,正是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的根源所在。

因此,如何把市场的力量和道德的力量结合起来,是目前食品安全领域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而要想把市场的力量和道德的力量结合起来,就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快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治本之策。

第一,在全社会大力开展诚实守信宣传教育,弘扬诚实守信的道德风尚,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大力表扬诚实守信的人和事,树立社会主流价值观。

第二,大力推进市场主体信用建设。首先,要建立守信的制度,在各类经济活动中坚持诚实守信,并实现自身信用增值。其次,要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保障在经济活动全

程中规避防范信用风险实现安全交易。此外,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要设立信用管理部门或信用管理岗位,配备懂信用、懂管理、懂技术的专业人才。

第三,建立完善食品行业的信用体系。由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团体组织,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立健全行业信用信息征集体系;制定行业信用标准,开展诚信评价,实行信用分类管理;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让社会各界都能便捷地查到每个企业的信用状况,形成社会信用联防机制,真正实现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第四,大力推动面向全社会的信用服务。要充分发挥资信调查、信用评级、信用担保、信用保险等信用服务业的作用,加快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第五,健全法规和加强监管。要把解决部分公务员在监管中的道德缺失问题放到重要的位置。对执法人员道德缺失的处罚力度,绝不应亚于对制假售假者的处罚力度。这也是老百姓观察、评判政府是不是真正有决心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个试金石。如果各级监管部门都能履职尽责,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就大有希望。

扩展阅读:从食品安全看社会诚信体系

当前,食品安全最大的挑战在于道德缺失。那些干坏事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懂得食品应该是安全的、保证质量的吗?并不是,很多时候他们生产的假冒伪劣食品自己是不吃的;他们不知道这样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吗?也不是。那么,他们为什么知法犯法?因为他们不讲良心,他们缺“德”。治病要治根,而道德缺失,正是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的根源所在。

当前,食品安全最大的挑战在于道德缺失。那些干坏事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懂得食品应该是安全的、保证质量的吗?并不是,很多时候他们生产的假冒伪劣食品自己是不吃的;他们不知道这样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吗?也不是。那么,他们为什么知法犯法?因为他们不讲良心,他们缺“德”。治病要治根,而道德缺失,正是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的根源所在。

因此,如何把市场的力量和道德的力量结合起来,是目前食品安全领域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而要想把市场的力量和道德的力量结合起来,就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快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治本之策。

第一,在全社会大力开展诚实守信宣传教育,弘扬诚实守信的道德风尚,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大力表扬诚实守信的人和事,树立社会主流价值观。

第二,大力推进市场主体信用建设。首先,要建立守信的制度,在各类经济活动中坚持诚实守信,并实现自身信用增值。其次,要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保障在经济活动全程中规避防范信用风险实现安全交易。此外,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要设立信用管理部门或信用管理岗位,配备懂信用、懂管理、懂技术的专业人才。

第三,建立完善食品行业的信用体系。由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团体组织,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立健全行业信用信息征集体系;制定行业信用标准,开展诚信评价,实行信用分类管理;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让社会各界都能便捷地查到每个企业的信用状况,形成社会信用联防机制,真正实现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第四,大力推动面向全社会的信用服务。要充分发挥资信调查、信用评级、信用担保、信用保险等信用服务业的作用,加快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第五,健全法规和加强监管。要把解决部分公务员在监管中的道德缺失问题放到重要的位置。对执法人员道德缺失的处罚力度,绝不应亚于对制假售假者的处罚力度。这也是老百姓观察、评判政府是不是真正有决心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个试金石。如果各级监管部门都能履职尽责,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就大有希望。

最近,有关于食品安全的新闻频频曝光,从乳制品,食品添加剂到毒黄瓜、塑化剂,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整个社会的关注。由于目前食品本身安全问题过多,公众的注意力集中在食物的本身,却忽略了食品包装安全方面的问题。但实际上,它们已然成为一个无法分割的整体问题。例如在塑料包装中,有些厂家使用不纯净的醋酸乙酯,甚至掺入一些国家明令禁止的对人体有害的化合物以降低成本。还有些食品厂商采用低价的食品包装,这些包装由于印刷过程中的技术不规范,往往有苯残留问题,而苯这种致癌物质的危害甚至会超过了食品本身的安全危害。食品包装不安全难言食品安全,要树立“食品包装安全等同食品安全”的观念,加强食品包装质量安全监管,为食品安全多加一把锁。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能否保证公众的食品安全,事关执政水平和社会信心。但是,自从三聚氰胺事件开始,再到瘦肉精猪肉、染色馒头,以及目前吵得沸沸扬扬的毒生姜、毒黄瓜、毒花椒等等,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一次次冲击着公众的神经。当前,可谓到了谈“食”色变的地步,公众对该吃什么、不该吃什么已失去应有的判断力。

中国食品业在经历了201*年的牛奶之觞后,度过了较为平静的一年,但年终岁尾的“问题奶粉”又死灰复燃,可口可乐“雪碧含汞”,“主食转基因”安全问题引起全民激辩,春节期间,海南毒豇豆席卷全国种种食品安全问题,使得人人自危。食品安全问题再次敲响了警钟!201*年2月9日,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三位副总理携15部长共保食品安全。

在中国,遭遇有害、有毒、非健康食品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常态,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

犯法成本”太低了

在中国,之所以出现接连不断的食品安全事件,与法律对违法者的惩罚力度是有关系的。当企业违法时,中国法律对其的处罚是: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这种标准的处罚丝毫不能威慑到企业。

当别人都在“作恶”的时候,“不作恶”是扯淡?

保障食品安全本来是身为食品生产企业最低的、最起码的要求,企业应加强自律,坚守食品安全的底线。但是,一些食品加工企业为了一时的利益,在整个行业“潜规则”的怂恿下,不惜损害百姓的健康,冒着法律的风险,干起缺德的行为。

有谁能坚持“不作恶”

谁是食品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2月24日代表执法检查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指出,一些食品生产经营及相关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还不强。检查发现,一些食品生产经营及相关企业还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生产规范,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产品召回、索证索票方面的制度。

日本食品企业:“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企业以社会责任为基础,消费者的信任是企业生存的前提,一旦丧失消费者信任,即使是百年老店,也只有破产一条路。可以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日本企业在经营时不忘社会责任,以诚信为本,获得消费者的信任,才得以最终做大做强。[详细]

温总忧心现代社会诚信和道德问题政府:堵不住的“监管漏洞”监管总是"马后炮"

食品安全工作年年提,但各种事故仍然频频发生,“苏丹红、毒药火腿、三鹿奶粉”事件让人们不寒而栗,我们遍查食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要发现一个盲点还真难。纵观以往发生的各种食品安全问题,不难发现,有关部门总是在放“马后炮”,当“事后诸葛亮”。虽然事故发生后,各级有关部门都行动迅速,查禁措施也十分得力,但如果缺乏有效的事前监管,总是在付出沉重的代价后才突击行动,这种“闻灾方重视,亡羊才补牢”的监管价值何在?

为何总是拿“设备”说事?

食品安全中如魔咒般的老问题,为什么“日常检测”总一无所获,“紧急抽查”的结果总“石破天惊”?管理部门的回答,早已让关注食品安全的市民耳熟能详:快速检测敏感度不高、毒素原本不在检测范围内。

监管为何总是“马后炮”?

有些东西,因为陌生让人生畏;类似的答复,却因为熟悉而让人恐惧。速测的低敏感度,不时让问题食品轻松过关,却因为成本低廉而被当作日常检测的主要、甚至是唯一手段。如出现有毒豆角的江南市场,据说平日的检测基本上都是速测,而配置的先进检测仪器,可能是过于贵重了吧,常常隐居在二线。至于“水胺硫磷”之类的“禁用”农药,却和三聚氰胺一样,因为“危害巨大”,反倒长期享受着“免检”待遇。这倒让我想起了某些高档小区的保安,他们的主要成就,是成功拦截没带门卡的业主,至于翻墙而入的盗贼,倒不在业务范围之内了。[详细]

《食品安全法》沦为一纸空文?《食品安全法》,这部于三鹿事件之后推出的,于201*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法规,不论在信息公开及安全监管方面,都曾被寄予厚望,舆论亦乐观地表示,它“将为系统有序地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提供法律制度保障”。然而一次次的食品安全问题爆发让人质疑:它是否沦为一纸空文?

《食品安全法》沦为一纸空文?消费者:我们最“不明真相”

中国的食品监管体系,一直都是问题出了再去治理的“马后炮”模式,更为糟糕的是,食品安全信息长期不透明和不公开,出问题后,当局首先想到的是去捂去瞒,消费者一直处于“不明真相”的状态。其实,对问题食品企业高频次曝光,让消费者发挥自觉抵制作用远比通过监管部门对企业罚款处罚更有效。

上报制度只对上负责,不对消费者负责

上报制度的实质是,食品质量出现问题,当地政府发现后须向上级政府层层报告,而非对消费者通报。社会中的行业协会与消费者团体,被排除在上报体系之外。上报制度最大的问题是,制度中没有公民的位置,一切服从于政府与上级的需要,而不是公众与消费者的需要。

很受伤,我们“不明真相”

公民在国家的食品安全中没有位置,食品的安全就没有保障。再度曝出的三聚氰胺超标事件中,各地政府执行了上报制度,只对上负责,却并不对消费者负责,上海熊猫查出三聚氰胺超标8个月才对消费者公布,正是上报制度只对上级政府负责,不对消费者负责的体现。

食品安全问题,应该第一时间告知消费者

造成食品不安全的因素很多,食品开发商利欲熏心及监管部门失察失管是两大主要原因。保证食品安全要扩大监督范围,政府相关部门要将食品安全覆盖“从农田到餐桌”食品链的所有方面,明确规定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所有从事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原料供应、包装运输、销售消费等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食品安全义务。更重要的是,食品安全信息应当明确、及时地告知消费者。特别是在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出现后,信息的透明发布更加重要,应当建立起相关的信息发布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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