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银行清收不良贷款攻坚总结材料
农村合作银行清收不良贷款攻坚总结材料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和农村合作银行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县农村合作银行存贷款业务得到了长足发展。截止201*年底,西乡农村合作银行各项存款余额l7.7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1.94亿元,分别占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总额和各项贷款总额的53.6%、85.3%,存、贷款规模总量和所占市场份额均居全县金融机构之首,成为我县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坚强后盾。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和其它诸多方面的原因,我县农村合作银行形成了一些不良贷款,存在前清后增现象,不仅制约了农村合作银行的发展,而且直接影响到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为了切实抓好不良贷款清收,进一步提高农村合作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增强支农资金实力,促进农村金融事业良性发展,以更好地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旧贷依法打击逃废债行为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9号)和市政府办《转发省联社汉中办事处关于开展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攻坚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汉政办发〔201*〕8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201*年确定为全县农村合作银行不良贷款清收“攻坚年”(以下简称“攻坚年”)。为确保“攻坚年”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不良贷款现状和清收目标
(一)现状:截止201*年末,西乡农村合作银行不能正常周转使用的不良贷款余额达8226.08万元,占贷款总量的比例达6.89%,其中占比高于6%的有合行营业部、沙河支行、城东支行3家。
(二)清收目标:通过近一年“攻坚年”活动的开展,实现西乡农村合作银行201*年不良贷款净降1000万元的目标,力争净降1500万元,不良贷款占比控制在6%以下。二、组织领导和相关活动
(一)针对西乡农村合作银行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量大、面广,任务艰巨的实际情况,县上成立西乡农村合作银行不良贷款清收“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王若臣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王道斌、人行西乡支行行长宋海珠、西乡农村合作银行董事长王家友任副组长,县法院、检察院、经贸局、乡企局、监察局、公安局、工商局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在西乡农村合作银行资产风险管理部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夯实责任,确保农村合作银行不良贷款清收“攻坚年”活动顺利开展;各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把清收农村合作银行不良贷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精心安排部署,配合辖区内农村合作银行机构和县上相关部门,迅速掀起清收不良贷款工作高潮。(二)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广泛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和宣传。各乡镇和西乡农村合作银行各机构要利用广播、电视、会议、墙(板)报等形式,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影响广泛的诚信教育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诚实守信意识,谴责曝光各种失信行为,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褒扬守信者、谴责失信者,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道德氛围,树立“信用就是资本、信用就是财富”的共识和理念。
(三)继续深入开展信用乡镇、村、组创建活动,争创“三无”(无逾期贷款、无呆滞贷款、无呆账贷款)信用乡镇、村、组。三、相关政策、措施
(一)对不同时期形成的不良贷款,还款确有困难、一次难以还清的,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西乡农村合作银行相关规定,可采取“分期划段、区别对象、利息适当优惠、一次性了断”的办法予以盘活。
(二)区别情况,推行分类清收措施。一是对有偿还能力而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人,要严格执行加罚息制度,增加其失信成本;二是对有偿还能力而拒不还贷,蓄意逃废债务的借款人或拒不履行担保责任的保证人,要依法起诉,采取强制手段收回贷款本息;三是对生产经营不正常,信用较差,经营亏损严重,潜在风险高的借款人,要停止发放新贷款,及时处置抵押物或变卖资产收回贷款。
(三)建立奖惩机制,激励清收工作。一是西乡农村合作银行各支行要根据《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激励办法》(陕农信联社[201*]161号)和《陕西西乡农村合作银行组织盘活资金考核实施细则》(西合银发[201*]57号)规定,对参与清收工作的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村、组干部,凡以现金方式收回不良贷款本息的,予以相应奖励,以充分调动清收不良贷款积极性;二是实行信贷倾斜政策。对积极组织清收不良贷款的乡镇、村、组,西乡农村合作银行各机构要在信贷资金安排上优先考虑,尽量满足当地中小企业和“三农”生产资金需求;三是对不积极组织“攻坚年”活动,甚至阻挠合作银行清收不良贷款的乡镇、村、组,造成辖区内农村合作银行机构不良贷款占比偏高,将以收定贷,不再增加贷款。四、工作步骤和清收方法(一)工作步骤。
西乡农村合作银行不良贷款清收“攻坚年”活动从201*年3月l日开始至201*年元月3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宣传动员阶段(201*年3月1日—201*年4月1日):主要是成立“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攻坚年”活动动员大会,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有效方式大力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协助清收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集中清收阶段(201*年4月1日-201*年12月31日):西乡农村合作银行各机构要逐户逐笔抄列不良贷款催收花名册,主动与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全面开展突击清收不良贷款攻坚战,确保“攻坚年”活动取得实效。
3.总结评比阶段(201*年元月1日-201*年元月30日):对“攻坚年”活动进行总结评比。县政府将根据清收工作进展和清收盘活任务完成情况,对在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乡镇、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清收工作任务的乡镇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二)清收方法。
1.对县、乡、村各级用于改善办公条件,修建道路和学校、投入福利事业等形成的贷款,必须要落实债务,偿还利息,制订可行的贷款偿还计划,争取项目资金还贷,也可采取分解、转移债务的办法,利用政府有权处置的房产、荒山、荒沟、荒滩、荒地、林地的使用权和收费行业的经营权等有效资产评估后作价予以抵贷。
2.西乡农村合作银行要充分发挥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主力军作用,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做好不良贷款的排查摸底、梳理分类、责任认定,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大考核力度,实行清收不良贷款任务与清收人员岗位工资及津贴收入挂钩、与农村合作银行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挂钩,对不能按期收回贷款的责任人,要按照内部管理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政纪处分。3.司法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农村合作银行开展清收不良贷款工作。
(1)对农村合作银行的起诉案件,县法院要抓紧时间审理并执行清结。一是对已申请执行但未执行或未完全执行的案件,县人民法院应当本着提高诉讼效率和节约诉讼成本的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拘留等强制措施,切实提高执结率,力争于201*年11月末全部执行完毕。二是对农村合作银行新起诉贷款案要依法及时审理,尽早执行。
(2)对恶意逃废债务的个人及企业依法严厉打击。由检察院、公安局经侦大队对恶意逃废债务的借款户资产情况进行摸底,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立案审理;对可能转移资产的犯罪嫌疑人要依法及时采用侦查手段,防止债务流失。
(3)监察部门对拖欠或担保造成不良贷款的国家公职人员,要督促其限期归还,逾期不归还的,要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公职人员自贷或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要向拖欠贷款的公职人员进行催要,对恶意逃废债务的,可由纪检监察部门及西乡农村合作银行共同向借款人发《党政干部限期还款通知单》,限期还款。
(4)各新闻部门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恶意拖欠贷款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予以曝光。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形式,宣传表彰诚信守诺的企业、公民,公开曝光失信赖账、逃废债务、恶意骗贷、拒不还贷的企业和个人。通过宣传,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诚信发展、失信难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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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先进材料总结报告
充分肯定清收盘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下一步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资产的处置上来,明确责任主体,要坚持速度快、成本低、协调力度大的原则,抓紧移交过户清收回来的资产,抵偿历史形成的不良资产债务。今年是城信社组建城市商业银行最为关键的一年,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支持诚信社的工作;城信社也要认清形势,不断改革创新,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和发展能力,要扩大业务规模、降低成本、提高效益,进一步强化内控、堵塞漏洞、抵御风险,要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增强发展的活力,要抓班子、带队伍、固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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