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单位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检查情况总结
基层单位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检查情况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干部任用条例》和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在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精神,今年以来,区委组织部采取一系列工作举措,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力度。3月下旬举办了《干部任用条例》培训班,汇编下发了《嘉定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件选编》和《嘉定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件办文示例汇编》;10月底下发了《关于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11月上旬,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组成7个检查组,对34家单位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从提拔任用的237名科级干部中,抽查了186名干部的提拔任用办件材料。现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如下:一、各单位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情况
一年来,各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较好地把握《干部任用条例》的精神,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比较有力,总体情况比较好,体现了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和《监督检查办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二是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程序提拔任用干部更趋规范;三是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建设更加有力;四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
二、各单位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1、在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方面。各单位通过党委(党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召开中层干部会议、支部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组织认真学习,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南翔镇党委通过《南翔报》、南翔有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干部任用条例》的主要内容和有关规定;教育局党委把《干部任用条例》和《监督检查办法》放在嘉定区教育网站干部监督管理栏中进行宣传;区农委举办基层党务干部培训班,专题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一些单位还按照《监督检查办法》的要求,自觉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通报一年来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
2、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方面。各单位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注重规范,重点把好民主推荐、考察、酝酿和讨论决定等主要环节,较好地做到了以程序的到位确保选人用人的公正。马陆镇党委细化了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和人数,确保了民主推荐的质量;黄渡镇党委在干部考察前,通过张贴“干部考察预告书”,把干部考察的时间、程序、参加对象、考察内容公布于众,有效提高干部考察工作的透明度;教育局党委在干部考察过程中,从考察范围、考察内容、考察方法、考察纪律四方面严格规范,提高了考察工作的质量;江桥镇党委、真新社区(街道)党工委、卫生局党委还探索实施了对拟提拔任用干部的党委(党工委)会议票决制度,重视发挥每位党委(党工委)委员的作用;市政局党委在对拟提拔任用干部实施任职前公示时,不仅在本单位张贴,还在拟提拔干部的居住地进行张贴,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进社区,进一步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3、在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方面。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制定相应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规定或实施意见,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嘉定镇社区(街道)党工委制定了《关于基层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并制定了有关具体操作的流程图,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趋规范;南翔镇党委在制定《南翔镇干部任用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南翔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要求》,重点规范了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两个环节,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针对性;真新社区(街道)党工委制定了《党工委议事规则》、《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问责制实施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教育局党委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嘉定区校长准入办法》,明确规定了申请校长准入的必要条件和资格,为选拔任用校长和顺利推行校长准入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教育局党委还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完善和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制度。今年各单位还根据区委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本单位关于加强“三重一大”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了重要干部任免等的集体决策程序。
4、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方面。各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保证了用好的制度选人。菊园新区党工委实施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度,明确组织推荐、个人推荐的责任,明确考察人员的责任,实行了考察责任追究制;江桥镇党委注意做好定期对提拔任用干部的办件自查工作,加强组织部门内部监督;华亭镇党委等单位在干部提拔任用前,注意听取纪检、审计、信访部门意见,加强信息沟通、情况交流,形成干部监督工作的合力。一些单位还建立了中层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述职述廉制度,加强对干部任期内的监督;各单位通过建立党员干部社区联系制度,进一步了解党员干部在社区的表现情况。三、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从34家单位提拔任用的237名科级干部中,我们抽查了186名干部的提拔任用办件材料,发现存在有以下共性问题:一是在民主推荐产生拟提拔干部的考察对象时,注重会议推荐,进行个别访谈推荐比较少;二是在发布干部考察预告时,以电话通知为主,张贴考察预告的比较少;三是在提拔任用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时,缺乏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等程序;四是对提拔任用的干部,缺乏任职前培训。
此外,检查中还发现:在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中,有22名的学历在大专以下,占抽查总数的11.8%;有5名未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占抽查总数的2.7%;有7名没有进行任职前公示,占抽查总数的3.8%;有19名在党委(党工委)、党组会议记录中反映不出充分讨论和表决的过程,占抽查总数的10.2%。四、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扩展阅读:关于《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
关于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的
自查报告
市委组织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对部分市直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对201*年10月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宣传执行《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情况
我单位领导班子对《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在通读原文的基础上,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了重点讲解,并要求各处室结合自身工作特点,自行组织学习、交流。在学习过程中,大家一致认为,《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既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又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形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班子要求,要把学习贯彻好《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真正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在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专题学习、专题讨论活动,确保领导干部熟知;在全体干
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中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集中学习、集中培训、集中教育活动,确保全党校教职工知晓;在人事组工干部中开展重点研学、重点落实活动,确保人事组工干部精通。把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情况与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制定具体有效的工作措施,在我单位深入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整治活动,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既要认真查找整改本校存在的问题,又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制度要求,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的审核把关,努力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我单位的转任和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执行。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多年来,班子在科级领导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执行了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的工作程序,相关资料手续齐全,没有违背程序的问题发生。民主推荐前只公布空缺岗位的任职条件不提名;组织考察充分征求全体干部职工的意见;酝酿决定过程既充分肯定拟任干部的工作成绩,又指出存在的不足;在宣传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对拟任职干部的意见和反映。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各项规定。多年来,班子在选任科级干部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条例所规定的任用条件,对新提任的干部全部实行试用期制度。近年来全校没有干部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民主测评、组织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和其它辞职人员。在干部交流、任职回避等方面,针对人员特点有计划的进行了交流,无任职干部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
三是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制度。近年来,班子认真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十不准”要求,无违规用人方面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围绕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处级干部、后备干部民主推荐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杜绝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我单位没有超职数配备、突击提拔、破格提拔、领导干部兼职等问题。
三、四项监督制度执行情况
围绕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强化选人用人“防火墙”,我们将在强化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完善健全与四项监督制度相配套的工作措施,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在责任追究方面做到“三个严格”。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严把关口,敢于负责,坚决排除干部选任工作中来自各方面的干扰,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严格记实,从干部选
拔任用的推荐提名到考察酝酿、讨论决定,都要如实详细地记录。对不认真落实记实制度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格查核,健全群众举报受理体系,加大查核力度,做到有举必受、有案必查、下级不查上级查。
二是在有关事项报告方面做到“三个明确”。就是明确报告内容,对规定该报告的情况必须报告,决不允许出现瞒报、漏报、迟报的情况;明确审核程序,对报告事项逐一审核、详细论证、集体决定,杜绝个人审批、口头审批;明确禁止情形,对禁止批准的情形,一律不予批准。
三是在“一报告两评议”方面做到“三个狠抓”。狠抓范围覆盖,把开展“一报告两评议”的范围扩大到科级干部;狠抓整改提高,要进行对照检查、深入分析、严肃整改;狠抓结果运用,将评议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是在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做到“三明确、六坚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明确一个工作目标,即以尽可能调动各个层面干部积极性为工作目标;明确一个指导思想,即公道正派、用人所长的指导思想;明确一个标准,即坚持德才兼备、干事创业的选任标准;坚持六项原则,即严格职数、充分酝酿、扩大民主、严格程序、正确导向和保持稳定的原则。
五是在从严管理干部方面做到“贯穿一条主线”。把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教育引导、廉洁奉公、实绩考核、奖励惩戒等贯
穿于干部管理的全过程。落实干部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抓好任前公示、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的落实。完善干部考评制度,使考核工作真正考出导向、考出压力、考出动力。加强对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管理,突出党性锻炼和实践锻炼。加强对重点干部、重点时期、重点岗位干部的监督,防之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四、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措施1、存在的突出问题
虽然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有些措施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一是随着年轻新同志的增多和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干部业务培训和教育的力度还跟不上干部岗位变化的要求。二是干部调整交流的力度还不够大,监督管理的措施还不够到位,特别是在畅通干部“出口”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2、整改措施
一是积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和培养。我们将对年轻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促使他们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二是拓展干部成长平台。我们将进一步为干部的成长提供制度保障,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和活力,给想干事的人以机
会,给能干事的人以舞台,干成事的人有荣誉、有前途,为我单位跨越发展提供干部和人才保证。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条例》和有关规定的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规范干部任用制度,确保《条例》和有关规定在我单位得到更好地贯彻执行。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基层单位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检查情况总结》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基层单位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检查情况总结: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