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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整治工作总结12.20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4:16:08 | 移动端:食品添加剂整治工作总结12.20

食品添加剂整治工作总结12.20

绥棱县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依法严厉打击食物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自4月20日绥棱县政府召开“绥棱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和4月21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至今,县政府领导和各监管部门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执法,利用八个月的时间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对绥棱县的食品市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使食品市场得到了有效净化,群众的饮食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我县高度重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专项整治工作,国务院电视电话工作会议一部署,就立即行动,把这项工作摆在县政府十分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副县长夏剑影同志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专门负责领导全县的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宣传动员方案等,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在专项整治中的职责,还召开了9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会议听取了各监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强调了工作职责与整治目标,要求各监管部门要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有序开展工作

1、加大舆论宣传机制。各监管部门加大了对《食品安全法》和各自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共设板报30多处,悬挂条幅4幅,发放宣传单、公开信5000多份,开展电视讲座12期。食安办印发九部委《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2200张,编发食品安全信息10期,向市里报送信息40条,向省里报送信息1条,5月10日《绥化日报》第二版刊发了题为“绥棱县专项整治食品安全问题”的报道。广播电视宣传部门本着发现、曝光不法经营行为的思想,深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明察暗访,派专人跟踪报道,还出动记者38人次,采制与食品安全工作相关新闻15条,制作《严查、严打、严管包安全绥棱县多举措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纪实》专题片一部。

2、畅通投诉举报机制。要求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销售单位以及餐饮经营单位,对在生产经营中使用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纠正,认真整改,主动销毁,并召回已售出问题产品。各监管职能部门均按照有关要求,公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各界的举报和投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追踪调查。通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极大地调动了全员参与的积极性。

3、加强信息报送机制。要求有关部门切实重视和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要求每星期报送一次专项整治工作动态信息,包括采取的工作措施、监督检查、检测情况、重大案件查处以及取得的主要成果;同时要加强典型案件信息报送工作,对于影响范围较广、危害较大的典型案件和大案要案线索及调查处理情况,要求及时向县食安办报告。

4、强化跟踪督查督办机制。为了推进专项整顿工作有效开展,县纠风办、食安办、新闻媒体等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放弃节假日和公休日,到各监管部门督办落实,给指标,给任务,强力通报,与监管人员一同深入生产经营业户,进行现场督办,在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共下发督办整改通知书5份,提出整改意见17条。

三、加强规范监管,开展清查工作

在这场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县各监督执法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齐抓共管,协同作战,严把各个关口,形成监管合力,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的基础上,以街道、乡镇为基本单元,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等重点环节,餐厅、学校食堂等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查找问题并责令立即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效果。药监局按照日常监管“十二项内容”,严格清理重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590人次,对387户餐饮企业进行检查,下达责令整改55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33家,立案51起,罚没金额7.1万元,查封扣押货值1.8万元,取缔无证经营3家,电视曝光2家,停业整顿3家。农委对城乡100多家农药经销户和120个蔬菜种植户逐个品种检查,对农贸市场和大小超市进行适时跟踪检查,排查问题农药事件4起,移送公安机关2起,收缴高毒农药甲拌磷11箱,问题农药5箱,查处高毒鼠药230袋,封样疑似初级农产品4个,封存疑似问题豆芽2批,并送到省里检验。质监局共检查各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37家,对滥用添加剂的2家馒头店、3家小豆腐坊、2家蛋糕店、1家冷面坊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向其他小作坊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78份,收缴不合格产品160公斤,收缴各类非法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50余袋,收缴罚没款1.5万元。商务局、畜牧局联合对县食品公司屠宰点进行24小时轮流驻场检疫,严把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关,坚决杜绝病害肉、注水肉流入市场。工商局对652户食品经营业户进行了检查,取缔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14户,下架收缴不合格食品670多公斤、过期啤酒128箱,查扣假冒知名商标的哈尔滨啤酒680箱,取缔无照生产加工油炸花生米的黑加工点1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8起,收缴罚没款近2.7万元,并在县垃圾处理厂把收缴的不合格食品全部销毁。

四、完善各项制度,巩固整治成果

一是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机制。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平台,制定风险监测计划,加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项目的风险监测。二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主动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标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食品安全保证体系、打牢管理基础。充分运用名牌培育、重点保护等扶优扶强手段,建立诚信奖励、失信惩处机制。为提升全县食品经营业户整体水平、增强消费者信心,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进一步完善食品添加剂监管制度。建立举报线索追查落实制度、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重点跟踪检查制度、完善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四是加大联合执法机制。在元旦、春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重大宣传日和全县重大活动期间,各部门要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食品安全问题,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五是加强从业人员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从业培训、事故报告等方面的监管,确保企业在规范框架下运行。

五、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通力合作,我县的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有的部门对食品安全认识不够,重视不高,由于自身素质的原因,经营者普遍存在法律意识不足问题;二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政策水平不高,影响执法效果;三是监测设备不足,手段跟不上,监管中无从下手;四是源头治理上仍有难度。

今后,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力度,强化宣传,严格准入,密切配合,严厉执法,高压监管,常年不懈,特别是要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管和整治,千方百计营造全县人民放心满意的食品安全环境。

绥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2月20日

扩展阅读:201*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质量技术监督局

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全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以及省局《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县食安办《发**县201*年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县的实际情况,我局自4月以来,展了一系列打击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整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制定方案,落实责任

我局根据省局和县食安办关于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整治的一系列部署,制订了《**质量技术监督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为保证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方案》成立局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其它相关工作人员任组员。《方案》将对食品添加剂的整治列为一项重要内容,并确定了添加剂备案和现场巡查制度。

二、全面清查,进一步摸清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情

为做好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对全县包括小作坊在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建档情况进行填平补齐,在确保完成食品和生产加工企业100%建档的任务的基础上,一是共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次,在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场所张贴国务院食安办等九部门《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并公布我局的举报电话。二是再一次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全面清查,掌握了食品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基本情况。清查过程中,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的添加剂品种、添加剂生产许可证证号、是否备案等情况进行了登记造册;对添加剂使用量的控制情况作了详细调查;三是对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要求向企业作了现场讲解。经检查,全区共有22家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

我县食品企业虽然不多、但分布广,监管难度大。为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局一把手多次深入食品企业检查指导工作,并提出要求,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局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多次带领负责食品工作的人员到食品企业进行检查。特别是今年4月以来,出动70余人次,车辆20台(次),对全县饮料、糕点、纯净水、花生油、腰果等40家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在检查中,督促企业严格食品添加剂采购验收制度。看企业是否建立落实了原料验收制度,

是否向供货方索取了许可证明和合格证明文件。督促企业规范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要求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包装上必须具有标签,标签上必须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标签、说明书必须清楚、明显,容易辨识,标签、说明书所载的内容必须真实,并符合《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同时,重点检查了食品企业是否存放有回收食品和非食品原料及不得添加的添加剂;是否存在使用回收食品和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原辅材料进厂、使用、产品检验、出厂等记录,查看是否帐物相符,索证索票及台账是否落实。

经检查,发现食品生产企业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企业未建立落实原料验收制度,也没有向供货方索取了许可证明和合格证明文件;二是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在检查中,未发现有食品生产存在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食品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查。共抽查糕点、饮料、纯净水、花生油、蜂蜜、散装白酒等6类产品27个样品。经有关检验机构检验全部符合食品有关标准的要求,不存在违法使及添加剂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的行为。

四、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参与。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追踪

调查,并将查处的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布,达到惩处违法行为、教育广大群众的目的。二是利用多种方式,向企业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让企业了解和掌握安全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不断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三是继续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力度,坚持监督与服务相并举,进一步规范我县食品企业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确保辖区内的食品安全。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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