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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政策法规处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4:19:28 | 移动端:201*年政策法规处工作总结

201*年政策法规处工作总结

201*年政策法规处工作总结

政策法规处

今年以来,在局党组和局长的领导下,全处同志紧紧围绕全省局长会提出的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协作,奋发进取,较好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依法行政,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职能

(一)积极应对房地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减轻金融危机的影响,推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今年初,省委省政府强力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和收费改革。为了更好的适

应改革要求,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积极沟通,力争能够独立履行“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行政许可。先后8次向省审改办提交报告和反馈意见,并多次参加

专题会议依法据理力争。最终保留“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两项许可,并纳入必经的审批程序,实行联合审批。二是认真落实,加强管理。及时下发了《关于认真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切实做好防雷技术服务的通知》,随局领导深入到保定等30多个市、县调研督导检查,商讨行政审批改革后做好防雷技术服务、加强管理的措施。三是向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争取有利政策。姚学祥局长、臧建升副局长分别带队向省政府尹亚力秘书长、省财政厅作了汇报,协助计财处积极向省财政厅汇报防雷技术服务相关情况。省财政厅于9月14日,下发了《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各级气象部

-1-门防雷中心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各市县财政部门将该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规范行政许可,强化服务意识。一是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工作。今年3月份,按省政府要求,认真组织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所有收费项目的清理规范工作,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了清理意见,及时向省清理规范领导小组反馈了意见。据了解,我省气象收费项目保留不变。二是认真做好行政许可项目网上审批工作。今年2月,积极配合省审改办将“气象计量器具的检定”调整出行政许可范围,精简了行政许可项目。同时按照省政府要求,推进网上审批工作,及时与发改委信息中心沟通,完善程序,组织相关行政许可办理人员进行培训。目前,我局8项行政许可项目全部正式上线运行。三是加强社会管理,认真做好服务。今年共受理13家公司提交的防雷资质申请,经过资质评审委员会评审,报局长常务会批准,对12家资质单位作出了行政许可;对37家公司的防雷资质进行了年检,为11家公司办理了资质证延续手续;核发了110多个市、县气象局的防雷检测资质证。对60余家公司生产的310多种防雷产品进行了备案登记。对全省30多家防雷资质企业40余名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这是我省首次组织类似培训和管理。

(三)继续加强法制建设。一是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加强与省人大、省政府的联系,分别向省人大和省政府报送了201*年度立法项目建议。对《河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重新向有关单位征求了意见。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分6批次组织

-2-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省法制办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为新增执法人员办理了执法证件。组织秦皇岛等5个单位的执法骨干参加了中国气象局第五期地市执法骨干培训班。为全省18个县气象局配备了执法器材。三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以纪念《气象法》颁布10周年为契机,组织了全省气象部门干部职工参与了“华云杯”气象法规知识竞赛和河北省庆祝建国60周年公民法律知识竞赛;组织保定、沧州市局撰写发表纪念《气象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文章;组织代表队先后参加了华北区域、全国气象法律知识竞赛,分别获得第一名。6月14日,省局参加了省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孙瑞彬副省长参观展位,并对气象工作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给与了高度评价。配合省人大组织了于12月28日在河北会堂召开的“河北省纪念气象法实施十周年的座谈会”,省发改委等32个厅(局)、石家庄10个市直部门的领导和15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座谈会,收到了良好效果。

(四)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努力为开展气象服务创造良好环境。一是强化与省安监局的联系。与省安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省气象系统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就部门联合、防雷社会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先后组织3名同志参加了“奋战六十天,安全迎国庆”执法检查特别行动,对全省各市的机场、车站、码头、电厂、移动、联通等企业基础设施进行了防雷安全的检查。二是加强了与省物价局、法制办、通

-3-信管理局的联系。在申请96121、保留气象科技服务收费项目、立法等工作中,得到了相关部门的理解。三是与裕华区法院建立了联系。在11月份裕华区法院组织的和谐执法座谈会上,我局作了重点发言。

二、加强管理,促进气象科技服务良性发展

今年以来,为了减少金融危机和房地产有关政策对气象科技服务产生的影响,推进我省气象科技服务持续发展,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认真分析形势,理清发展思路。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6月初召开了时隔4年后的又一次全省气象科技服务工作会议,姚学祥局长作了书面讲话,臧建升副局长作了题为《坚持公共服务方向、大力强化规范管理、全面推进我省气象科技服务健康发展》的工作报告,认真总结了经验,深入分析了气象科技服务发展面临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发展思路,增强了科技服务发展信心。

二是加强管理,提高效益。为了加强对气象短信工作管理,省局正式成立了“河北省气象局气象短信管理委员会”,先后于4月和10月两次召开气象短信管委会会议,认真分析了气象短信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研究决策了县局参与气象短信业务、96121发展等重要事项,制定了《河北省气象短信工作管理办法》和《河北省气象短信考核办法》。

三是挖掘潜力,拓宽领域。为规范发展气象信息电话答询服

-4-务,积极协助科技服务中心与省通信管理局联系,申请办理了96121的经营许可证。积极推进气候可行性论证业务的开展,多次召集有关业务单位进行协调,在制定业务运行计划、有关政策方面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对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业务开展给予政策支持。同时与省安监局沟通,力求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纳入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范围。

四是抓好培训,增强能力。12月8-10日,组织了防雷技术标准的宣贯培训班,全省各市县防雷技术服务骨干共计80余人参加了培训。

三、积极推进气象标准化、行业管理,政策调研和软科学工作取得明显成绩

积极推进我省气象标准化工作。今年,中国气象局召开的首次全国气象标准化工作会议,认真组织传达和学习了会议精神。一年来,完成了201*年气象地方标准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向省质监局推荐《高温中暑气象等级》等5项,已被全部纳入计划。完成了201*年国家标准和201*年气象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共向中国气象局推荐国家标准1项、气象行业标准3项,目前已有2项行业气象标准被列入201*年制定计划。完成了《能见度等级和预报》项目审查和《太行山东麓焚风等级》等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工作。完成了《电视气象预报服务规范》等6个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初审工作。举办了气象标准编写知识培训班。

-5-气象软科学研究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积极组织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其中“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面临的困局及其应对措施”和“防雷技术服务适应政策变化有关问题研究”两个项目被列入中国气象局201*年度研究计划。组织评选出12篇优秀调研报告,并向中国气象局推荐了2篇。积极推进行业管理,参加了长芦盐区第十一届气象工作会议,进一步了解我省盐业气象工作进展情况。

201*年,将按照全省气象局长会议要求,进一步强化气象社会管理职能,积极推进全省气象科技服务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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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201*年上半年政策法规处工作总结

201*年上半年政策法规处工作总结

上半年,政策法规处围绕市局总体工作目标和要求,按照工作计划安排,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做好行政许可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加强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和协调,我局于201*年2月16日成立了由朱关烈局长任组长、王国泉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行政许可法实施及行政许可项目清理等日常工作。201*年2月19日上午,市局专门召开由各县(市)局分管政策法规工作的局长以及税政法规科长参加的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市国税系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各县(市)局汇报了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初步考虑。市局王国泉副局长对全市国税系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提出了要求。

(二)组织开展行政许可法学习辅导,同时积极参加省局培训。一是组织召开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动员大会。201*年2月23日,在绍兴饭店召开了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动员大会,朱关烈局长作了动员,并对市本级的贯彻实施工作作了布置,绍兴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法制处处长杨志敏作了《行政许可法》学习辅导。二是组织参加省

局组织的行政许可法培训。3月23日组织市局七个业务处室、单位的负责人参加省局组织的全省国税系统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国务院法制李岳德司长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及行政许可法内容作了详细的讲解。三是会同人教处组织全部干部收看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汪永清作的《行政许可法》辅导报告。四是协助人教处组织干部开展《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

(三)组织开展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工作。去年12月份我局对行政许可项目组织了一次清理,今年2月份再次组织市局各处室、各单位对行政许可内容、实施税务行政许可以及行政许可收费情况进行了清理。今年3月以来,省局相继下发了二只《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省局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浙国税法[201*]9号、浙国税法[201*]12号)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关于进一步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函》,我处收到文件后及时组织有关处室和单位开展清理工作:一是按省局要求对总局上报取消的审批项目、省局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以及省局转发总局文件中补充内容、增加环节、改变程序的条款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二是针对上述审批项目清理市局转发文件中设置前置、后置条件的文件和条款;三是按省局规定的时限停止上述行政审批事项并通知计统征收处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告;四是按照工作职责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加强后续管理的意见和措施。在做好清理工作的同时,利用国税网站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和宣传工作。全国税务系统实施行政许可法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处及时与办公室进行联系,在国税网站上转载了电视电

话会议精神。我处收到国务院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后,在国税网站上公布了税务总局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二、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一)组织开展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秩序自查工作。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严格控制部分行业过度投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浙国税法[201*]6号)要求,我市着重围绕制止越权减免税和加强欠税管理等方面,组织开展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执法自查工作,通过自查做到了政策清、情况明。截止201*年底,我市共有钢铁行业企业2户,水泥行业25户,没有电解铝企业。水泥行业中,18户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201*年减免增值税额11836万元,6户企业享受民政福利企业优惠政策,201*年减免增值税额4991万元,合计减免增值税16827万元。

(二)做好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的清理工作。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检查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浙国税法[201*]2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检查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9号)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月19日专门召开会议对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工作进行了布置,对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通过清理检查,做到了三清,即:各类开发区数量清,有无违规问题清,违规金额清。目前,全市现有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7个,落户企业1009户,省经贸委批准设立的特色工业园区2个,落户企业

106户,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1个,落户企业30户。其中,市本级有绍兴经济开发区和会稽山旅游度假区二个省级开发区,其中绍兴经济开发区现有落户企业365户,会稽山旅游度假区现有落户企业2户;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绍兴生态产业园区1个,现有落户企业30户,但都尚未投产。我市没有发现超越权制定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问题。

(三)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工作,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会签工作,同时,结合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组织各有关处室和单位做好对97年以来本局制订的涉税规

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通过清理,修改文件13件,废止文件226

件。

(四)组织开展对纳税评估调研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处就加强对纳税评估监督问题作了一次调研,通过调研了解了评估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如何开展对纳税评估的复查明确了目标和要求,同时对市本级评估案件调查中个别存有疑点的案件向选案办提出了移送税务稽查的建议。

(五)修订《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修订后的追

究办法增加了鼓励各处(科)室自查自纠及过错责任追究公示的内容,进一步规范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为。

三、加大案审力度,努力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

201*年一季度,共审理各类案件102件,补税罚款滞纳金合计1896万元,其中补税1097万元,罚款475万元,加收滞纳金324万

元。在案审过程中,补复查3件,退查2件,补证1件。案审环节调整金额193.02万元,其中:调整税款124.05万元,调整罚款滞纳金68.97万元。

今年上半年我处在规范案审行为,促进办案质量提高方面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按季召开了案审情况通报会。分别在1月份和四月份二次召开了案审情况通报会,向稽查局通报了案审中发现的一些主要问题,并就工作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沟通。二是对案审中碰到的政策性问题及征管查之间的政策衔接问题及时提交征管例会讨论。三是要求案审人员严格执行《税务稽查办案质量标准》和《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底稿》制度,对案审中发现的问题按政策规定进行调整,对审理过程和结果在审理工作底稿上作完整记录。上半年通过案件审理调整税款100.71万元,调整罚款滞纳金57.3万元。四是加大退查、补证和补(复)查力度,严把案审质量关,充分发挥案审监督职能。上半年通过补复查调增税款23.34万元,调增罚款11.67万元。

四、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为抓手,强化考核和监督。首先,完善内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在3月底前对个人制订了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确保考核到人。在制定考核办法时,注意发挥考核办法的引导作用,通过奖惩措施,鼓励干部加强业务学习和研讨,强化案件补复查工作。其次,以内审为手段,加强对处内干部的考核。我处按照“抓紧、抓精、抓实”的要求,在六月份聘请外部内审员对我处效能建设情况、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开展了一次内审,促进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和工作目标的实现。

五、做好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和其他各类报表的报送工作。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按省局要求做好税收执法检查工作;二、继续做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三、对市本级一至三季度的纳税评估案件组织一次案件复查工作;

四、举办一期税收法制培训班;

五、做好一般程序税务行政处理(处罚)案件的日常审理工作;六、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报送工作;

七、做好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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