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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的思考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4:28:03 | 移动端:乡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的思考

乡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的思考

乡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的思考

中共顿岗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近年来,随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深入,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对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高度重视,乡镇自办案件质量和数量大幅度提升,一些违法违纪的农村党员干部受到了严肃处理,办案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我们必须看到乡镇纪委办案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以及广大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少数农村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仍然较为突出,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依然存在,腐败及消极腐败现象在少数地方甚至呈上升的趋势。乡镇纪委案件查办难,自办案件不多、质量不高,上级转办交办件结案不及时,影响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乡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的现状及成因分析(一)信访渠道窄,信访件质量低。一是信访网络不健全。虽建立了乡、村、组三级信访举报网络,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乡纪检员、村级信息员、组级联络员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信访渠道不畅通,案件线索相对较少,案源匮乏。二是举报人的主观因素。农村信访举报人的素质参差不齐,个别文化水平低,甚至做笔录时名字都不会写,很难保证信访件的质量。同时,部分信访案件反映的违纪问题较为

模糊,举报问题内容不具体、线索不清楚,甚至存在“四无”现象,即反映内容无发生时间、无地点、无情节、无人证物证。有些只凭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的消息进行举报。有些举报反映本身动机不纯,或个人不正当要求没有得到满足,或工作中的小磨擦,便小题大做,捏造一些“事实”向上反映,导致信访案件质量不高,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成案率。

(二)办案环境不顺。一是个别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认识上有偏差,对办案工作不够重视、支持,担心查办案件会影响到上级对本单位及本人的评价,影响到评选表彰,影响到集体利益,更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对本单位暴露出来的问题总是积极“护短”“避丑”,想办法去捂着、掖着,甚至是压着,有的即使案发也不积极配合,极大地制约了查办案件工作的开展。二是通过关系网说情、打招呼的多,导致乡镇纪委不想办案、不愿办案、不敢办案的现象。因同是一个单位的人,乡镇纪委办案人员怕查出问题影响自己和同事、领导的关系,耽误仕途发展而不愿查;有的上级领导打招呼,办案人员对反映的问题不敢大胆调查,存在着担心情绪、畏难情绪,担心查出问题得罪人,怕报复而不敢查;有的办案人员则是反映什么就查什么,上级纪委要求查什么就查什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也之不理,不能有所作为。

(三)办案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办案手段不多,突破大

案要案的能力较弱。现在,腐败分子的作案手段更加隐蔽化、智能化、多样化,而乡镇纪委还是停留在过去的老方式、旧思维,基本上依靠一页纸、一支笔、一张嘴进行办案,对于如何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如何去伪存真找到有价值的线索,如何在纷繁复杂的环节中抓住案件重点,缺乏针对性的方法技巧,策略不够,能力欠缺。乡镇纪委工作人员中,能克难攻坚的主谈突破高手少,精通审计查账、找人追赃、协调关系的能人缺乏,善于分析、能写材料的人才欠缺。办案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外出学习培训少,接受新观念、学习新知识的机会少,导致整体素质不高。

(四)乡镇基层纪委办案质量较低。一是由于个别基层纪委书记较多考虑个人得失,担心核查案件会得罪很多人,得罪选票,因此对核查工作不够重视,尤其是涉及到对同级领导干部的调查,如果同级党政主要领导表态不明,只作一般性了解,上报材料了事。导致该查清的问题未查清,该处理的问题未处理到位。二是乡镇纪委人员较少且不稳定,乡镇纪委书记变动较频繁,因而对查办较复杂信访案件缺乏必要的工作经验和能力。三是乡镇纪委书记大多分管其他的中心工作多,工作压力大,工作任务重,分散了纪检监察工作精力,同时各乡镇纪检干部兼职较多,从而影响了信访案件的查办质量,导致上级交办转办件、自查案件质量较低。四是案件管理工作普遍比较薄弱。案件材料不能及时整理归

档,个别的甚至丢失,案件统计上报不及时、准确,影响了整体情况的汇总上报。

二、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教育,提高认识。要不断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对查办案件工作的认识,加强引导,教育办案人员充分认识查办案件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自觉抵制各种说情风和干扰风,增强办案意识,明确“纪检监察机关不办案就是失职,纪检监察干部不会办案就是不合格干部”的思想,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大胆开展工作,不断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惩治腐败分子。

(二)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要切实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纪委办案能力和水平。通过以案代训、参加培训班、自学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以适应当前查办案件工作的需要。

(三)拓宽信访渠道。进一步健全乡、村、组三级信访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村级信访信息员和组级联络员的作用,加强信访信息收集,加大矛盾调处力度。

(四)实行代审制。实行县纪委代审制,解决乡镇案审不分的问题。乡镇纪委案件调查终结后,要将所有材料移送县纪委审理室,经审理室把关后,再交乡镇处理,保证案件质量。

(五)加强案件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各乡镇纪委普遍存在案件材料不健全,归档不规范的问题。县纪委要及时指导乡镇案件档案管理,案件调查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将所有材料收集,装订归档,妥善保管,并及时报县纪委,确保统计报表准确无误。

(六)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查办案件工作。要优先安排办案经费,确保办案工作正常进行。在领导分工时,应确保纪检干部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职工作,对分工不合理的,应及时做出调整,下功夫解决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工作过多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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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思考

前不久吴官正书记在全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要认真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因此,我们必须加强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以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维护农村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当前乡镇纪委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1、认识上有偏差,力量上不适应。近年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基层案件查办的要求越来越高,目标越来越明确,而基层一些党政机关领导对反腐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查案工作仍认识不到位,在配备和使用纪检干部上不能适应新时期纪检工作的要求。乡镇纪委干部存在新手多、兼职多、调动多的现象。有的出于照顾,为解决职级待遇而安排在纪检监察岗位上;有的纪检干部素质不理想,工作上打不开局面;有的兼职过多,未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本职工作上,缺乏职责意识,目前我县19个乡镇的纪委书记中有17位均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党委副书记分管工作繁重,难以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工作上来,另外,乡镇专职纪检干部少,乡镇纪委委员一般由站所干部兼任,影响办案工作的开展。有的新手政治上不成熟,担当不起纪检工作这个位等。同时有些乡镇纪检干部本身认识也较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的如何无所谓,做好其他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有的同志甚至还存在着查案会影响经济发展的顾虑,认为“经济要上,纪律要让”,对案件工作不重视、不支持,影响了乡镇纪委查案积极性。2、思想作风不过硬。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存在老好人思想,怕字当头,不愿叫真,缺乏严格执纪的态度,不敢坚持原则。虽然自己能严以律己,以身作则,时刻注意自身形象,但乡镇范围小,有各种关系和工作对象,甚至每天都要见面,存在着开展查案工作必定要得罪人甚至是一批人的思想顾虑,造成对违法违纪现象不敢抓,不愿管,直等到上级督办,可以把责任推到上级,出现“专抓死老鼠”的现象,工作上很被动。一些基层单位的负责人怕有了案件会影响本单位争先创优和年度考核工作,担心自己管辖的部门违法违纪案件曝光后受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追究,影响政绩,耽误仕途升迁,因而对违法违纪行为不查不报,用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搞“内部消化”。3、主动性不足,深究不够。信访工作和开展专项清理工作都是发现违纪线索的重要渠道,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有些纪检干部立案意识不强,深究不够,跑掉了一些案子。一是守株待兔,坐等群众举报,很少深入到掌管人、财、物的部门和其他容易发生问题的村级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查找违纪线索,不注意透过管理混乱的现象,看到违法违纪的实质。二是有的基层组织存在为完成上级目标考评而“凑案子”的思想,如果上级纪委没有下达指导性办案任务,干脆不办案。4、办案业务不熟悉。当前纪检监察工作可以说面临着三多:一是新任务多,二是新问题多,三是新知识多。随着新的犯罪形式和手段的不断出现,一些腐败分子为了实现其罪恶目的,在犯罪过程中挖空心思,绞尽脑汁,不断变换作案形式和手法,呈现智能型犯罪,在作案之初就考虑到日后问题暴露了怎么办,这些犯罪形式和手段极具隐蔽性,欺骗性和破坏性,为案件的查办带来了深度和难度。然而,就目前乡镇纪检干部素质状况而言,在新时期反腐败斗争中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一方面,基层纪检干部平时查办的案件比较少,缺乏实践锻炼,业务不精,对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信心不足,办法不多,对违法违纪出现的新形式和手段把握不住,影响了基层案件的查处。另一方面,现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变动频繁,新同志多,尽管他们工作很努力,但由于业务不够熟悉,查案的基本功不扎实,造成办案程序不清,对案件线索不敏感,抓不住要害,以至于大案查成小案,小案查成“信访结案”。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是以下几种情况所致:一是机构改革后,编制体制和工作机制发生了变化,有些关系还不够顺,运行机制不够完善。二是乡镇党政领导包括纪委书记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跟不上飞速发展的形势,适应不了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有的乡镇纪委书记、纪检干部平时学习不够,业务素质不强。二、强化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几点意见1、加强队伍建设,解决办案力量问题。针对目前有的乡镇纪委力量比较薄弱的问题,应重点抓好对乡镇纪委书记的培养、管理和使用,由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共同把关,对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交流应征求纪委的意见,把不适应纪检工作的同志或多年从事纪检工作的老同志逐步交流出去,安排好,把德才兼备,年富力强适合从事纪检工作的同志充实进来,对办案出色的同志及时予以提拔任用,同时要求乡镇纪委书记把主要精力用于纪检监察工作。在配强乡镇纪委书记的同时,还要配备好专职纪检干部,及时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并且有法律、财经、计算机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充实到基层办案一线,使其在实际工作中增长才干。对有兼职纪检书记的乡镇,要配备专职纪检副书记。在全县形成系统的纪检工作网络,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责任,为进一步做好乡镇查办案件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解决办案规范问题。一是实行责任目标,完善考核制度。每年县纪委要制定和完善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目标责任制,年终进行考核,明确乡镇纪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办案较差者向县纪委说明原因,有案不办而出现空白者,县纪委建议组织部门和县委对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当年查办案件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所在单位年终不能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纪委不能评为先进纪检监察组织,所在单位应提出改进措施,对工作不称职或不适合做纪检工作的同志要及时的向组织部门提出调整意见。二是建立案件通报制度。县纪委对各乡镇查办案件情况逐月通报,定期召开乡镇办案工作会议,分析办案形势,交流办案经验,对不办案或办案不得力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批评。三是创优环境,做好服务。针对乡镇纪委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县纪委领导要及时与乡镇党委沟通、协调,争取党委的支持和配合。同时,县纪委要派专人指导乡镇纪委办案工作。3、加强业务建设,解决办案能力的问题。一是抓好业务培训。由上级纪检部门举办培训班或采取“以会代训”,“跟班培训”“乡案县审”的办法,抽调乡镇纪检干部参与县纪委的办案工作或到县纪委的案件检查和审理等岗位进行跟踪培训。二是搞好分类指导。对无案件的着重指导他们排查案件线索,对案件线索较多的帮助他们总结经验,研究规律,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三是建立乡镇办案会商制度。凡是重要线索的初核和重要案件的调查,都要由上级相关业务室与乡镇纪委共同商讨对策。4、创新思维办案,解决查案思路拓宽问题。首先,要增强勇于探索、开拓创新的意识,克服惰性。探索需要吃苦,创新必须勤奋。要发扬井冈山精神,艰苦奋斗、真抓实干,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其次,要破除思维定势,克服人的惯性。我们在办案中,要敢为人先,勇闯新路,不唯书、不唯上,不习惯于走老路,不囿于老经验、老观念,克服思维定势效应,破除旧观念的束缚,要有新方案、新方法、新创新、新点子。再次,要提高敏锐的观察力,丰富的想象力,克服人的任性。在办案中,学会多角度看问题,多方位想问题,科学地分析判断,大胆地逻辑推理,周密地部署安排,有条不紊地实施,不蛮干、盲干、呆干。5、正确处理相关关系,解决办案组织协调问题。一是正确处理好执纪办案和宣传教育的关系,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优化舆论环境。二是正确处理办案执纪部门与党委政府的关系,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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