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镇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
**镇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
根据市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新质监发[201*]5号)文件精神,为了认真落实开展起重机械、锅炉、储气罐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全面准确掌握本辖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制度和安全隐患台帐,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大危险源和未整改的重点隐患的排查整治,加强安全教育,进一步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安全监察工作力度,继续深化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落实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杜绝重特大事故,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二、组织机构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成立特种设备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领导赵华担任,成员由何淑礼、鲍尚忠、陆、张树成、刘刚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监办,负责日常检查记录、资料的收集、信息的上报等有关工作。三、工作步骤
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从201*年1月10日开始,至1月17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1011日)。按照上级要求,我镇于1月10日组织镇领导干部、镇安监办和村建所、负责人、各村主任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会议,会上对我镇特种设备现有的基本情况、存在的安全隐患做了全面的分析,对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做了重点部署,并要求各村辖区内使用特种设备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重点特种设备落实人员实行“一对一”监控。(二)组织实施阶段(1月12日至1月15日)。镇特种设备专项行动小组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在各村清理的基础上,对非法、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问题和事故隐患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清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逐一登记,建档立案,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特种设备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从严整治事故隐患,着力规范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行为,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遏制各类事故,实现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三)总结提高阶段(1月16日至1月17日)。对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进一步细化、巩固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工作内容
(一)大排查行动。通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镇专项行动小组普查等形式,对全镇特种设备情况开展大排查,切实做到底数实、数据准、责任明。工作重点是:
1.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状况、特种设备数量及其安全状况、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和事故隐患情况;
2.对发现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情况,要加强动态管理,对新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登记,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时集村、白石村等建筑工地的起重机械、各浴室锅炉、各家板材加工厂锅炉等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清理。
(二)大整治行动。要采取边查边改的方法,把治理整改工作贯穿于普查登记全过程。对排除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问题较多、隐患严重、危险较大的,要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重点对象是:
1.多次安全检查中,仍遗留的事故隐患;
2.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着力整治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不落实的问题;着力纠正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章作业等问题;着力解决应急救援能力不足、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三)监管行动。发现有下列行为,影响我镇安全稳定的,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积极监管,确保我镇的安全稳定:
1.未经注册登记使用特种设备的;
2.使用非法特种设备、超期不检、无证上岗的;3.伪造许可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的;4.瞒报事故及发生特种设备责任事故的;5.重大事故隐患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6.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7.其他非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镇专项行动小组要把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对待,坚持落实工作要求,制定严密的工作措施和保障制度,落实严厉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明确重点,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与特种设备安全“三项行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落实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对查出的隐患,及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依法采取断然措施,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同时,在处置过程中要加强对企业的教育,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三)摸清底数,完善机制。镇专项行动小组要在各村自查的基础上,认真普查,做到“底数实、情况明、数据准、责任清、工作细”的要求,进一步摸清我镇辖区8类特种设备隐患和7大环节隐患情况,及时、准确地掌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数量、特种设备数量、作业人员数量、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及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四)加强沟通,协同推进。镇规划办、工业办、劳服所、安监办等相关部门要建立“统一领导,共同参与”的协同工作机制,各负其职,协同配合,落实责任,积极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跟踪整治,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回访检查,并及时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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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土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
为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渝办发201*110号)、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渝防办201*6号)和万州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州防201*4号)要求,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达到“六个100%”和“四个确保”的工作目标,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控制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事故,减少火灾事故。“六个100%”,即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建筑、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公众聚集场所整改率,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合格率,应急疏散演练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率要达到100%的工作目标。“四个确保”,即确保消防给水安装到位,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居民用火用电基本规范,确保消防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二、工作步骤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时间从201*年5月26日至11月30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6日至31日)。一是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镇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符合本辖区并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工作方案。二是同时结合相关文件精神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初定于5月26日召开党委委员以上领导干部、消防办公室成员、各村主任、消防应急分队成员专题会议,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的工作作出具体要求。三是针对我镇的消防安全形势,面向广大人民群众举行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为我镇消防安全工作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四是各村(居)委、镇属各单位要
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并结合本单位消防安全的重点和特点,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制订具体的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营造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声势。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至10月31日)。各村、各驻村干部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采用企业自查、责任人普查的工作方式,组织对我镇辖区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危旧房、农房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做到不漏一处、不留死角。同时对每个公众聚集场所、每户危房和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登记造册。要逐个场所、逐户危房实行定责任、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间、定预案,件件落实到人头,全力消除火灾隐患。对排查不细、不深入的,将对有关工作人员予以通报。
镇消防办公室要对照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情况,细化督促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逐一消除火灾隐患。严格依法采取相关措施,始终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形成震慑力,促使各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整改隐患。凡未按要求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擅自投入使用和消防设计经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镇消防办公室要提请相关部门依法处。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移交相关部门查封。凡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的,妨碍安全疏散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道的,公众聚集场所在门窗上设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不按照相关部门要求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罚。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01日至11月30日)。总结前阶段的工作,进一步细化、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三、工作内容
我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重点为公众聚集场所和危旧房片区。
(一)建筑或场所没有依法经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居住建筑非法改变功能的;公众聚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的。(二)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烟、封闭楼梯不能正常发挥功能的;室内外消火栓损坏的;灭火器材配备不符合规定的。
(三)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未配、责任不落实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建筑消防设施未定期维护、检测制度不落实的。
(四)居民用火、用电不规范,电气线路设未穿管保护的;生产经营单位电路不规范,违规操作作业的。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机构。各村(居)民委员会、各办公室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安全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此次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为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镇成立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督导组,由镇长梁继福担任组长,分管领导陈洪担任副组长,由向东、王延炳、丁运春、刘良琼等人为小组成员。督导组成员每月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实效。
(二)健全监管网络。为了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强化基层监管队伍建设,我镇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由分管领导陈洪任主任,向东、王延炳、丁运春、刘良琼等人为成员,其中向东、丁运春为消防监管员,办公室下设各村工作小组,由村主任担任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其中各村的调委会主任兼职消防监管员。同时落实具体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细化。(三)强化宣传教育。我镇每月4日镇消防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在政府广场集中向广大群众宣传有关法律和消防安全知识;充分利用农信通平台宣传火灾预防和自救逃生知识;各村(居)民委员会在各交通要道要广泛张贴消防警示标语、悬挂防火灭火基本常识图片,各村在村务公开栏要设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栏,增强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每月组织各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四)严格责任追究。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督导组与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对各村(居)民委员会、各办公室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认真督察。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签订责任书,将每一件重大火灾隐患、每一处违法建筑或存在火灾隐患民房,明确到具体责任人,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五)建立长效机制。要通过整治工作开展,建立整治火灾隐患、防控火灾事故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对重大火灾隐患、违法违章建筑情况,安监办、国土所、村(居)委会、综治办等有关部门要互通信息,督促其整改。二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安监办、国土所、综治办等部门对辖区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组织联合检查,对不符合消防条件的,提请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三是建立诚信监管机制。要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企业安全的资质评定,对逃避责任、不主动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的企业,按照诚信管理规定,实施资质、项目管理控制措施。四是建立舆论监督机制。在镇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设立消防安全隐患举报电话:58650038,鼓励广大群众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举报,提升群众对火灾隐患整治、火灾事故预防的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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