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
新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
(试行)
为确保新河县城区市政设施的完好率和正常使用功能,搞好市政设施管理和正常维修养护工作,须及时掌握市政设施运行的现况,要求市政设施巡查组对市政设施进行每日巡查工作。为搞好市政设施巡查队的日常巡查管理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充分发挥巡查队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
1.实现“道路平整、排水畅通、设施完善”的总目标和市政设施完好率管理;
2.树立为社会服务的精神,为市民大众提供安全、功能完善的市政设施;
3.为实现“市政设施维护失责投诉为零”的目标而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二、工作任务
1.对县城区管养范围内的市政设施进行每日往返巡查工作,并确保正常开展巡检工作;
2.对日常巡查工程中得到的资料进行记录、处理、整理、分类和归档,及时报送至市政维护管理所,由管理所负责实施处理;
三、巡查范围
1.负责全城区管养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巡查工作。包括:市政管理红线范围以内已接管的城市道路设施、城市排水设施、城市道路占用挖掘、非法施工、施工围挡以及各类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法》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理工作;2.附带巡查管养范围内的其他各产权单位设施井盖,如电力、电信、通讯井盖等。
四、巡查内容
路面破损、沉降、坑洞、侧平石缺损、人行道破损、下沉、伸缩缝损坏、路灯杆缺损、井盖丢失、排水设施损坏、污水溢流等。
五、巡查方式
道路设施巡查:主要为自行车巡查和步行巡查。巡查实行分区块巡查制度,巡查以新兴街为界线分为东、西两区。
六、巡查资料的填写与处理
对巡查中发现的违章现象及时处理,并将违章责任人带于城管局办理相关手续。市政设施的正常破损,应及时照相取证,根据损坏程度,将设施的损坏分为若干种类型,并对应填入当日的巡查日志。巡查人员完成当日任务后,根据巡查日志填写维修登记表。资料员把当日的巡查资料进行归纳整理,经市政所主管领导审核后转送至局主管领导批示。次日维修队伍将破损市政设施维修完毕后,应照相取证说明维修完毕。七、岗位职责
1.负责队内全面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和安排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每月组织业务工作学习、例会一~二次,审核每天的巡查资料,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各条巡查线路,根据巡查日志的资料和现场巡查,编制初步的月度“道路正常养护资金计划”;负责监督巡查工作的纪律情况,及时汇报发现巡查员工作过程中的存在问题,确保巡查队工作正常运转。
2.各职能组
包括巡查覆盖、截污纳管、违章处理、养护核量,按制定的小组搞好本组内的各项工作,记录每天的巡查资料和负责传送至资料员整理;
3.资料员负责整理每日的巡查日志、《违反条例处置单》等资料分类归档;并负责与外单位(如:96110、110台、电信、供电等)的联络和巡查队的内勤工作。
八、巡查员注意事项
1.在巡查工作中,巡查人员必须穿着统一工作服和佩戴执法证胸牌,按照规定的巡查路线进行巡查,端正工作态度,尽职尽责,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2.巡查人员对本人负责巡查路段的市政设施进行每日往返巡检,并做好详细的巡查日志,作为填写维修登记表的依据;
3.发现危急情况(如排水、供水等井盖丢失、路面严重下陷等)应立即打电话报告局主管领导进行批示;
4.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服从工作安排。九、奖惩办法
每组成员每两日将所辖街道巡视一周,并及时发现和上报情况,巡查人员未能进行有效监控的行为,每月不得连续出现三次,如超出三次,每次扣除年终积分1分,如到年终积分低于85分,不予发放年终福利。
201*.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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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
为确保市政设施的完好率和正常使用功能,搞好市政设施管理和正常维修养护工作,须及时掌握市政设施的现况,要求市政设施巡查队对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处职能范围内城市主次干道及其附属市政设施进行每日巡查工作。为搞好市政设施巡查队的管理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充分发挥巡查队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
1.实现“道路平整、排水畅通、桥梁牢固、设施完善”的总目标和市政设施完好率管理;
2.树立为社会服务的精神,为市民大众提供安全、功能完善的市政设施;
二、工作任务:
1.对管辖内主要道路的各类市政设施进行每日往返巡查工作,并确保全年节假日的正常巡检工作;
2.对查检得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和归档,及时发送至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负责实施处理;
3.编制道路部分的月度正常养护计划和年度专项养护维修计划;三、巡查内容:
路面烂凼、烂板、侧平石缺损、人行道破损、伸缩缝损坏、栏杆缺损、井盖丢失、排水设施损坏、污水溢流等。
四、巡查范围与方式:
市政设施巡查队伍以黄跃海为组长,杜建军、陈少青为副组长,固定人数为10人,组长负责队内全面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和安排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各条巡查线路,编制初步的月度道路正常养护计划;副组长协助组长搞好队内的各项工作,审核每天的巡查资料和负责传送至有关养护施工部门,并负责巡查队的后勤管理工作;巡查员负责对区域内车行道、人行道、人行道侧平石、排水管道、窨井井盖、桥涵等市政设施进行巡查。
巡查方式:①采取分区巡查、责任到人的方式开展市政设施日常巡查管理工作;②市区中心和人流密集路段的人行道和车行道的市政设施巡查工作保证巡视量达到每天往返两次以上;③市郊边远路段的人行道和车行道的市政设施巡查工作保证巡视量达到每天往返一次以上。
巡查员责任分区:①黄跃海(组长)负责职高校前路以南、括苍路以西和西站站前路路段的市政设施巡查;②陈少青(副组长)负责括苍路以东、大洋路以西、丽阳路以北和小水门大桥路段的市政设施巡查;③杜建军(副组长)、王忠法负责括苍路以东、丽阳路以南、大洋路以西、江滨路以北路段的市政设施巡查;④陈永敏、林仁旺负责大洋路以东、紫金路以西丽阳路以北路段的市政设施巡查;⑤徐翠花、彭建美负责大洋路以东、丽阳路以南、紫金路以西、江滨路以北和紫金大桥路段的市政设施巡查;⑥王森溪负责紫金路以东、和平路以西、丽青路以北路段的市政设施巡查⑦杨根连负责紫金路以东、丽青路以南、江滨路以北和水东大桥与水东路路段的市政设施巡查。
五、丽水市区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
1.巡查人员在巡查时必须统一穿着印有反光标志的服装;
2.在巡查工作中,巡查员必须端正工作态度,尽职尽责,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3.巡查人员对本人负责巡查路段的市政设施进行每日往返巡检,并做好详细的巡查日志;
4.发现危急情况(如排水、供水等井盖丢失、路面严重下陷等)应立即打电话通知养护人员或有关单位,并尽能力做好警示标志;
5、巡查人员须每天下午按时将巡查结果分类作详细填写,表达内容要准确、清楚,每周进行审核;
6、巡查人员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服从项目部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浙江处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丽水市区市政设施养管工程项目部二0一0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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