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上半年畜产品质量总结
关于上半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总结
新野县畜牧局201*年6月
半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武器,以开展饲料及兽药整顿、查处违禁药品、推进市场准入、加强供沪企业监管为重点,以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狠抓生产、流通、市场监管三个关键环节,不断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至目前,全县共查获各类违法生产经营事件17起,立案查处4起,结案3起,开展执法人员及生猪经纪人培训2次,排查大型养猪场72家,进行尿样检测82例,抽检生鲜乳及奶站10次,饲料兽药联合执法检查2次。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全县违法经营行为得到遏止,有效地保护并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发展,有力地保障了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这次活动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了以局长王风勤为组长,副局长汪占华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管股,明确监督所、各乡镇兽医站长为第一责任人。县局制定了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项工作责任,强化部门协作,签订了目标管理
责任书,严格对责任人进行追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的工作机制,保障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二、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我县坚持把宣传工作作为基础来抓,利用会议、广播、巡回宣传、举办专栏、图片展览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为使基层执法人员能够多准确掌握法律法规,保证执法工作质量,局编印了《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兽药饲料种畜禽管理法律法规汇编》、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要点汇集2500册发放到乡镇,并举办了2次执法人员培训班,组织防检股与质管股对全县15个乡镇的养殖户、经营户、经纪人、交易市场负责人等2300人进行知识讲座,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制作了5份光盘,通过宣传车予以广泛播放。营造了良好的整治氛围,经营户依法经营意识明显增强,为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社会基础。
三、突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
一是开展饲料及添加剂等生产资料专项整治工作:以查处“瘦肉精”为重点,严密排查,分类建档。同时认真落实检疫员“一岗双责”责任制,特别是对供沪企业“一对一”驻场监管,每批出栏生猪均进行尿样检测,不达标者一律不得出场,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畜产品安全。另外实行举报奖励机制,各乡都建立举报网络,与县动检110联网,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重奖,对违法户从严从重处理,坚决把“瘦肉精”拒于“县门”之外,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安全肉”。二是完善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县局制定了《畜产品市场准入实施方案》,并结合实际,对畜产品经销场所提出“五有”、“三实行”、“六具备”的建设要求,特别是对量贩、超市、奶站等重点畜产品经销场所必须有规范的质量安全自检室、责任人、管理制度、记录和标准化的畜产品销售公示牌,推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月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市场准入。三是强化检疫监管工作:在全县科学设置52个报检点,严格检验检疫,发现患病畜禽就地隔离,严禁出场;经检疫合格的,发给产地检疫合格证,准予销售。规范完善屠宰检疫、严格市场检疫管理,对逃避检疫、制售病害肉的要依法进行查处,经营户必须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登记备案制度和购销台帐,全面推行进货检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加强对活禽经营市场的监测和市场管理,做好定期消毒。上半年全县共检疫各类活畜禽80.2万头只,检疫肉品750吨,其中检出并销毁病死畜禽及肉类1.24吨。四是开展生鲜乳检查:坚决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做到每个奶站都有专人
服务和监管,明确奶站经营者是生鲜乳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畜牧局与其签订了监管责任书,明确职责,并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奶牛生产技术规程组织生鲜乳生产。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单201*份,张贴发放到园区和奶站,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达到了“领导关心,经营者用心,消费者放心”的目的,推动我县奶站规范化管理的进程。
四、完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完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运行机制。二是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县局与动物卫生监督所、15个乡镇站分别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16份,县监督所和各乡镇站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与相关连锁超市、经营户、养殖场等签订责任书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815份。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该项工作实行经济、政治双重责任追究,凡因工作不落实、执行不力造成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由纪检部门进行查处,对责任人、当事人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对先进单位予以表扬,保障整体工作顺利开展。五、存在问题
1、养殖户法制观念淡薄。在市场经济理念的冲击下,使养殖户片面追求利润而忽视质量安全,饲料、兽药使用、登记尚不规范,法制观念淡薄。
2、规模场对标准化生产重视不够。对相关配套设施投入不足,主动性不强,使无公害产品认证进展缓慢,标准化生产推广力度仍需加强。
3、消费者缺乏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对市场经营的肉品质量辨别不清,大多数群众只能知道看检疫滚动印章,却很少有人看检疫证明,
4、资金设备缺乏,检测手段落后。主要是资金缺口较大,检测手段有待进一步提高。
5、执法力度有待加强,部分案件执行难,甚至遭到当地农户阻挠,需要加强协调6、无公害产品认证不规范。部分企业认证时认真,认证后不能坚持按无公害标准进行生产,制度建立不完善,产品销售时没带包装标识。
六、建议
1、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现场解答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增强人民群众对畜产品质量的安全意识。
2、加强技术推广,广泛开展技术培训,积极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快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实现生产过程标准化、包装标识规范化、监督管理制度化,生产出更多的高品质畜产品。
3、加强技术检测,提高监管水平。积极争取各项经费投入,培训人员,逐步构建高标准的监测实验室,提高检验监测水平,满足执法工作需求,使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下一阶段,我们将对照排查出的问题,制定严格的整改措施,通过技术引导,强化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好畜产品质量管理及执法年活动的工作,提高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新野县畜牧局201*年6月22日
下半年工作打算:7月份:组织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大检查,完成一家生鲜乳
收购站审核验收工作,规范三处奶牛养殖小区档案管理工作。
8月份:继续整顿兽药等投入品市场管理,以打击瘦肉精、
三聚氰胺为重点,完善3家GSP兽药经营门店,组织好我县人员参加求购执业兽医考试。
9月份:组织8家养殖场积极申报无公害畜产品质量认证,
完成市局下达的任务。
10月份:联合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六部委开展肉品专项整治活
动,打击病死畜禽交易、注水肉、私屠乱宰等违法经营行为,严格市场准入制度,规范肉品市场管理,保障群众吃上“放心肉”。
11-12月份: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2次,规范检疫执
法,严格市场管理,确保“双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全年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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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中心
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年是新单位成立后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进一步规范制度、夯实基础的重要一年。上半年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农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20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体要求为目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积极组织实施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按照市农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努力为我市农产品质量和消费安全做出积极的贡献。下面将上半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目标任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事关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审时度势,适时组织传达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及时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责任。
1、周密安排部署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为了切实提高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证供沪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及人民群众健康消费,年初组织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在会上中心罗主任下达全市20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体要求、工作思路和实施意见,杨主任、司主任根据各自分管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和任务分解。
2、全面安排部署全单位重点工作。
为保证全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中心主任集思广义、统筹协调,合理安排部署各科室重点工作任务、工作进程,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要求各科室严格执行,狠抓落实。
二、把好检验检测关口,检验检测水平明显提升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检测能力,扩大检测范围和品种、增加监测参数,强化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通过请专家讲解仪器操作和应用及检测员培训、出外考察学习等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大大提高了检测检验能力,检测参数增加到能检测农业部标准要求的50个参数项,为更加科学公正的出具数据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上半年我中心累计完成500多个样品检测,检测项次达6000多次。
1、承担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工作。
根据省农牧厅安排,我中心继续承担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工作,201*年抽检市州调整为庆阳市、平凉市和定西市,全年共抽检四次。目前已按期完成第一次和第二次抽检任务,两次分别抽检三市西峰区、镇原县、宁县、崆峒区、静宁县、崇信县、安定区、陇西县、临洮县共264个样品,按照方案项目要求,所有样品进行定量检验分析,取得检测数据1848个,如期完成
检测分析、数据汇总、编制监测分析报告并及时上报省农牧厅。
2、及时开展农产品应急专项监测工作。
针对国家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群众关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根据中心安排,分别开展了两节期间蔬菜质量安全抽检及豇豆、韭菜、莲藕、豆芽、油豆等专项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共计抽检样品183个,对不合格农产品要求退市、下柜、整改等处理。为了应对突发事件,中心制定了应急预案,要求在第一时间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认真制定采样方案,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保障我市蔬菜质量安全及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完成其他例行抽检任务。
在中心统一安排下,完成对各县(区)蔬菜质量安全例行抽检一次,抽取样品52个,取得检测数据572个,合格率为86.54%。
4、按时完成其他检验检测,并出具客观公正的检测数据。受西固区农产品检测站委托,检测产自西固的韭黄样品4个,出具检测数据40多个;完成永靖县百合无公害产地认定8个土样的检测分析,出具检测数据300多个;受城关区农产品检测站委托分析检测该辖区农田灌溉水样1个,检测参数12个。
三、积极配合完成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日常监测工作1、配合完成农业部、省农牧厅对我市蔬菜质量安全例行抽检。
协作配合农业部、省农业厅对兰州市蔬菜质量安全的例行抽
检工作,完成农业部第一次和第二次抽检任务,抽取样品89个;完成省农业厅第一次和第二次抽检任务,抽取样品105个。通过农业部、省农业厅公布反馈的检测结果信息,我市在全国第一次例行抽检合格率为93.30%,第二次为100%;在全省第一次例行抽检合格率为97.73%,(第二次结果未出)排名位于所有例行抽检城市、市州的前列。
2、承担全市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日常监测工作。201*年全市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由我中心牵头,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例行抽检实施细则,全面进行技术指导、检测结果的汇总、整理、统计与上报,各县区农监站具体实施。截止6月,累计检测样品总数达到5458个,代表数量1005283公斤,超标样品数16个,代表数量3610公斤,超标率为0.29%,检测样品总数占全年任务10000个样品的54.58%。
我市蔬菜质量安全日常监测任务由全市纳入监控体系的批发市场、产销企业、农贸市场和超市承担,每日对上市蔬菜进行农药残毒快速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销售,保证了蔬菜食用的质量安全。截止6月,累计检测样品总数达到46734个,代表数量21284065公斤,超标样品数255个,代表数量45173公斤,超标率为0.55%,检测样品总数占全年任务133200个样品的35.09%。
3、完成供沪、供穗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
为确保我市外销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省农牧厅和市农
委的要求精神,中心与所涉及的县区监测站、农产品销售企业积极协调,认真开展了供沪、供穗百合等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共抽检百合样品56个,蔬菜样品30个,其中百合合格率为100%。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1、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
自201*年以来,我市已经逐步建立了覆盖全面、设施齐备的三级监测网络体系,且大部分运转正常,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水平态势良好。为积极配合全市建立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与产地准出制度,进一步提升全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监管能力水平。今年以来,在已有59个检测站点的基础上,经县(区)农监站申报,中心实地考核同意,新增建设检测站点17个,目前均已正常开展检测工作。同时,为保障检测站点正常运转,积极做好了各项技术指导和配套耗材服务工作,共发放检测试剂80套,各类表格、证书570本。
2、加大蔬菜质量安全检测站点监管力度。
随着我市逐步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制度,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深入,个别检测站点形同虚设、工作流于形式现象日益突出,为此,会同县(区)监测部门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开展了定期和不定期的集中整治活动,加大检查频次,扩大检查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有效的遏制了不良趋向的发展。截止6月,共开展不同形式检查5次,出具检查记录84份,要求限期整改10家,收到整改报告10份。
3、配合开展产地现场流动监测。
蔬菜质量安全的关键在于生产环节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和合理使用,针对个别生产区域高毒农药超量超范围使用现象屡禁不绝的情况,配合中心在全市重点生产基地开展了作物生育期田间农药残毒现场检测工作,掌握了农产品生产源头的基本现状,同时也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知识。
4、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培训工作。
由于检测站点依托批发市场、产销企业、农贸市场和超市建立,管理方差异较大,人员相对不固定,每年都有部分检测人员流失,新增检测站点检测人员也须岗前培训。根据中心安排,分别于4月和6月举办两期检测员培训员,详细讲解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相关法律法规和农药残毒快速检测技术,共培训检测人员130人次,所有参训人员经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通过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监管队伍建设,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培养了一批通晓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实用型人才,为有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
(三)积极做好农业环保体系建设
农业环保体系建设是搞好农业环保工作的基础,截止201*年底,全省已有80%的县级以上农业部门设有农业环保机构,承担了大量部列、省列农业环保项目,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环保事业的发展。而我市(包括县区)农业环保机构实属空白,致使许多部列、省列农业环保项目无法申报和开展。基于此情,我们紧紧抓住兰州市编委以兰机编字(201*)141号文件“关于在各县区设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站的通知”的有利时机,大力宣传《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积极主动地与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协调建立农环机构,经多方努力,目前,已相继成立了榆中县、永登县、城关区、七里河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站,未成立农业环保机构的县(区)正在借鉴参照已成立县(区)的做法,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加强与同级编委的工作衔接,力争尽快成立农业环保机构。
五、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成效显著根据农业部、省农牧厅和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市场专项整治方案部署要求,中心制定下发了“兰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兰州市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农药监管及执法监督工作。
1、清理整顿农药经营主体,核发农业经营许可证。按照《兰州市无公害蔬菜管理条例》农药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的要求,一是主动与市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农药经营许可事宜,以市农委的名义下发《关于兰州市农药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的通知》,全面开始了清理整顿农药经营主体工作。二是加大对农药经营单位门店负责人培训的力度,在市县区农药管理部门精心组织配合下,于3月22日--26日在三县五区举办了农药经营单位负责人培训班,传达全国、全省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与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就全市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建立监督长效机制、全面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农药经营中的违规问题、今后农药经营监管与农药经营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填写,以及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种类、无公害蔬菜生产推荐使用农药品种和农药质量标签的辨别知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办证程序与注意事项等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并对农药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持证上岗的农药相关知识考试。参加培训的经营单位门店达到500多家,占全市经营门店的95%以上,共培训农药经营单位负责人与经营人员550余名,发放《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兰州市无公害蔬菜管理条例》宣传张贴画和手册1500余张(册),下发实施农药经营许可通知与培训讲义1000余份(册),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登记表1500余份。三是积极设计制作农药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各800份、农药进销货台帐、检查记录本各500本、整改通知书60本和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登记表2500份,并在农药进销货台帐扉页、封三上刊印国家明令禁止经营与使用的农药品种名称、农药基本知识等,为顺利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
强化农药市场监管提供了保证。四是截止6月25日全市清理整顿与审定农药经营主体460家,完成总体任务的90%,共分四批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正副本)920份(本)与农药经营上岗资格证460个。
2、强化农药市场监管。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我中心明确将农资市场特别是违禁农药销售使用作为突击整治工作的重点,同时将全市所有农药经营批发市场、标准化示范园区、高原夏菜生产等重点区域列为查处重点,以清理整顿农药经营主体资格,审核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为契机,在兰州市无公害蔬菜产地范围内全面取消高毒禁用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全面禁止经营使用高毒禁用农药,积极推行农药经营销售台帐记录、诚信经营、“红黑名单”和档案管理等制度,并进行拉网式全面检查、节日期间专项监督检查、集中监督检查、无公害生产产地流动检查与明察暗访、投诉举报追踪检查等,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截止6月25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720人次,检查农药生产企业1家,检查农资网点746家(次),共监督检查农产品、农药样品14943个,检查出农产品质量、农药含量、标签不达标等农药品种455个;其中农产品监督抽查样品14222个,检查出农产品质量不合格样品427个,合格率达到97%;监督检查农药样品721个,检查出农药含量、标签不达标等农药品种28个,合格率为96%;查处伪劣农药、违规经销高毒禁用农药案件3起,
查扣各类伪劣农药0.34173吨,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兰州市无公害蔬菜管理条例》,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禁用农药品种,以及科学合理使用农药知识等各类宣传资料2.1963万份。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查获高毒农药水胺硫磷29箱,氧乐果101箱,甲基异硫磷5箱,含有高毒农药甲胺磷成分农药20余件,对查获的高毒农药全部进行查扣处理。查获无证生产经营农用生物激素案1起,先后查扣违规产品9件计400多瓶;查处案件总计涉案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极大地震慑了违法分子,保障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在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中注重建立完善各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农药进销货台帐记录制度,通过市县区的努力工作,该项制度得以良好地落实,目前总计下发农药进销货台帐、检查记录各300份,使建立完善进销货台帐制度有了保证。二是建立完善农药监管的档案管理制度,目前结合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已经建立起460户农药经营单位门店基本信息档案,为今后的农药监管奠定了基础。三是积极落实农药经营“红黑名单”制度,对进入红名单的经营者,给予通报表彰奖励,推荐评选诚信企业等;对涉嫌经营高毒高残留农药进入“黑名单”的10户经营者,采取限期整改、延缓发证与签订保证承诺书再发证措施,重点实施监管,督促其合法经营农药。四是明察暗访与投诉举报制度初现成效。上半年经过媒体、信息网络公布农药监管投诉举报电话与建立联系人等工作,发现与处理违法违规经营高毒仅限用农药案件3起,
基本摸清掌握了全市农药经营的现状、高毒禁限用农药的来源渠道与经营商,以及农药监管的难点问题等,为今后的监管提高了基本思路和基础。
3、强化生产基地监管。
结合农药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截止6月25日,开展了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现场流动监测等监督检查活动,先后出动执法人员90人次,出动车辆20台次,共检查农产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324个,发放宣传张贴材料1000份(册);同时现场抽样抽检样品88个,合格率达到97%;通过元旦春节期间的集中整治、国内(豇豆、大白菜、韭菜、油豆等)蔬菜质量事件突击检查、供应上海世博会蔬菜检查和集中培训、现场咨询解答,以及利用市农委短信服务平台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知识,为广大蔬菜生产者讲解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选用国家推荐使用农药和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极大地提高了群众的认识水平与自觉能力,确保我市认定基地高原夏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在专项监督检查中,对农产品经营企业农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给予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共计发出整改通知书24份,大部分给予积极的整改,效果明显。
4、积极开展无公害重点区域蔬菜生产技术培训。今年按照市农委、中心的要求,根据我市无公害重点区域蔬
菜生产的实际,结合全面禁止经营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工作,开展了无公害蔬菜重点区域、乡镇和村社的培训咨询,到6月25日,培训咨询已超过19期,培训人员达到1000人次以上,收到了很好的成效。
5、拓展农药市场监管,积极开展农药产品质量抽检。通过农药产品质量抽检对打击假冒伪劣农药、保障农药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成效明显。目前农药产品质量抽检已经全面展开,已抽样农药产品样品32个,将重点对农药产品的有效成分、违规添加增效高毒成分进行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加大查处的力度。
六、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监管,确保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一)“三品一标”的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市农委201*年兰州市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的要求,按照“全面整治、突出重点,巩固基础、完善机制、强化能力、检打联动”的总体思路,制定切实的实施方案,对全市“三品一标”农产品获证企业、产地、产品进行了专项调研和监督检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加大证后监管力度,指导完善产地动态监管。为积极推行全程监管理念,全面监控“三品一标”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上半年重点对日光温室、产地重点生产区域、加工车间(仓库)、农产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社区农贸市场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重点蔬菜品种现场快速抽检,产地环境现场
检查,共采集180余个样品,出动检查人员180多人次,出动检查车辆70余人次,对违规使用禁用农药的生产者进行了现场指导和处理,对极个别不合格产品进行追溯处理。通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蔬菜质量安全流动监督抽检工作,加强了蔬菜质量安全流动监督抽检的范围、品种,进一步强化了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力度。
2、履行标志管理职能,引导获证单位规范用标。
农产品标志,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公共标识,是农产品认证成果的集中体现。深入开展农产品标志宣传,对获证单位标志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检查获证企业和超市20多家,未发现有违规使用标志的情况,同时发放《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等50余份。增强了获证单位使用标志的积极性和规范性,充分发挥农产品标志在品牌打造、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质量追溯中的作用,扎实推进“三品一标”农产品持续健康发展。3、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生产经营水平。
对获证单位的内部质量管理、内检员配备、生产管理记录档案、标准的宣贯与执行和自检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和专业合作社12家,对有问题的单位开具了检查记录和限期整改通知书进行了限期整改,强化了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了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水平,逐步实现了获证单位生产过程有技术规范、生产规程、质量管理制度及与其对应的生产管理记录档案。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
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兰州市无公害蔬菜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300多份,促使法律法规规定转变成“三品一标”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自觉行动。
4、扩大认证总量规模,确保数量上新台阶。
根据部中心和甘肃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的精神和安排,积极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上半年榆中甘蓝和榆中菜花已通过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依法实施保护。
对榆中南山区的新营、马坡和银山三个乡镇的3万亩绿色蔬菜基地进行了现场指导,宣讲了绿色食品的认证程序、管理制度和生产规范等事宜,为下一步申报绿色食品做了前期准备。
5、加强内检员培训,提升工作效率。
组织上报了农业部举办的获证单位内检员及工作机构业务骨干培训学习人员,今年全市计划选派47人,分五期进行培训,目前已培训约20名内检员,为今后“三品一标”工作奠定了基础。
七、积极探索农超对接模式,做好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农超对接是今年兰州市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的一项新型工作。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超市签订意向性协议书,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向超市直供农产品的新型流通方式,主要是为优质农产品进入超市搭建平台,实现企业、农民、消费者共赢。
1、开展基础调研,筛选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大中型超市。为做好农超对接工作,我们从企业领导是否具备质量安全意
识、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宣贯与执行标准是否到位、生产与销售档案是否完善、是否配备内检员、标志使用和自检情况是否规范等七个方面入手,在各县(区)通过认定的生产基地,从组织运作有效,产品质量优质安全、品种相对齐全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筛选出13个专业合作社。经过调研,筛选出12个信誉度好、经营状况正常、检测和产品质量管理规范的农产品配送公司和大中型连锁超市对接,目前,对接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2、注重指导和信息咨询,促进农超对接工作取得实效。在农超对接工作中,我们始终注重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配送公司、大中型超市的管理人员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和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以及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等方面的指导和信息咨询,同时为对接双方提供兰州高原夏菜的生产、经营等市场信息服务,推进了农超对接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过农业科技特派员的介绍、引线,召开座谈会、见面会等形式,搭建合作平台,促成了青石湾农产品产销合作社与兰州百合蔬菜配送公司的直接紧密协作,直供华联、华润万家等六个大中型连锁超市。完善了青石湾农产品产销合作社与国芳综超七个连锁店的合作。
八、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使各项工作步入制度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一)逐步建立起中心规范有序的管理制度、工作机制201*年8月份机构整合,新单位组建后,为了把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建设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求真务实、快速高效的监管检测工作队伍,逐步完善制订了单位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并把各项制度、机制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
(二)逐步落实各项管理机制
根据中心的职能,明确工作任务与责任,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中所推行的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记录、农药经营诚信和“红黑”名单、投诉举报等制度的实施。
(三)健全实验室建设,逐步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1、修订完善《质量手册》。
中心实验室今年将面临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复评审,这是中心重组、职能变更后进行的实验室重新认证,结合目前实际,对《质量手册》进行了重大修订和完善,同时对计量认证项目进行了充实和补充,共修订完成质量手册、作业指导书、质量标准、方法标准15套、203册。
2、完成玻璃器具检定工作。
按照实验室管理要求,对实验室内使用的容量瓶、单标线吸管、刻度吸管等计量玻璃器具进行检定,共检定各类玻璃器具400多个,保障了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3、档案整理。
对历年来形成的与检测工作有关的采样记录、检测报告、人员资料、行政文件进行合理归档整理,科学地进行分类、整理和编目,确保档案的完整、真实、规范和安全。
(四)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为了从容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突发事件,高效、快速、有序、规范地进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我中心研究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九、抓好党务工作,加强理论学习,搞好后勤保障,确保全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上半年我中心全体职工齐心协力,精诚团结,确保了全单位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扎实推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为:
1、认识不到位。主要是农药经营与使用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还不强,诚信经营的意识还不够,缺乏必要的责任感,违法违规经营使用高毒高残留与不合理使用推荐的农药产品,从而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最大隐患。
2、监管难度大。我市农资经营点多面广,存在着的流动销售、地下隐蔽销售、农户转售和交通货运物流部门不限制发货等现象,另外周边区域未能很好地实施农药市场监管,造成高毒高残留农药回流兰州,对我市执法监管工作的难度加大。
3、体系待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
管、农药监管体系存在着薄弱环节,监测、监管体系尚不健全完善,致使监测、监管工作存在不平衡、上热下凉,以及表面化、应敷化的问题。
4、监管力量较弱,工作经费不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及农药监管责任大、任务重,需投入的经费也大,目前监测监管经费投入力度还不够,对我中心更好更快完成各项工作产生很大的影响。
5、“三品一标”获证单位生产及销售档案记录不规范、普遍没有配备内部质量检查员、标志使用率偏低,积极性不高。
6、绝大多数超市入市销售农产品门槛太高,要求入市农产品品种齐全,常年供货,结账期限一般在23个月,而农民专业合作社起步较晚,周转资金有限,从而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直供超市带来了一定难度。
7、检测人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半年我中心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健全管理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水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争取圆满完成下半年各项工作任务,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使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上升。
1、继续做好兰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确保完成全年例行监测任务。
2、继续做好市无公害蔬菜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日常
检测监管力度,保障蔬菜质量安全检测站点运转正常。
3、配合协调完成好农业部、省农业厅对兰州市蔬菜质量安全例行抽检工作。
4、继续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活动。5、完成实验室复评审工作。
6、进一步加强我市现有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的定期抽样监测工作。
7、进一步提高农产品产地监管力度,严格农药市场监督管理。
8、继续定期、不定期对农药市场进行执法检查。9、进一步深入开展“三品一标”监督检查工作。10、配合市农委搞好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11、废旧农膜污染、回收、利用的调查工作。
12、督促尚未成立农业环保机构的县(区),尽快成立农业环保工作机构。
13、继续做好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
14、继续加大各种培训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兰州市无公害蔬菜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15、争取圆满完成高原夏菜推介任务。
20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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