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鞋类产品出厂前的最终检验标准
鞋业行业标准之鞋类产品出厂前的最终检验标准(1)实施原则
以全数及抽验的方式检查产品自成型结束后至装盒、配号、装箱、打包、进库、待运出厂的全部作业过程,保证产品品质正确。
检验分两个方面:一为品管检验,此为生产完成前对产品做100%全数检验;一为产品包装结束、进库待运出厂时
,QC依公司所定的抽样比例抽样开箱检验,目的是防止厂方将不合格产品混装入箱出货。
(2)检验准备
A.QC应根据出货计划和工厂实际生产进度,安排最终检验时间。检验一般应安排在出运日的前两天。除特殊情
况,QC应在生产和包装全部完成后进行检验;如情况特殊,也必须在生产和包装完成百份之八十后进行检验。
B.QC应要求工厂将待检产品按款式、颜色、配码、包装分类别整齐堆放。
C.检验前,QC应仔细查阅待检产品的有关物性测试记录,只有在确认所有测试项目都已完成并已达到规定要求
后才能进行最终检验(参照物性测试标准)
D.检验前,QC应带齐最终确认样、合同、包装资料及与产品检验相关的所有资料。(3)检验方式
A.QC必须亲自到现场抽点箱号,严禁工厂人员替代抽点箱号。
B.检验以随机抽样方式进行,具体方法按AQL标准。抽检箱号必须至少间隔5箱,避免箱号连续,以保证被检产品的代表性。(4)产品外观检验
外观检验原则以手感、目视方式进行,目测有疑义时以量具检验。
A.整体外观:手感与目测检查成鞋是否端正、对称、平附、色泽一致、清洁,标志齐全清晰及鞋帮、鞋里、
鞋底、鞋眼等各部位有无缺陷,需要确认尺寸的点状缺陷时钢尺测量,确认线状的缺陷应以鞋用带尺测量。
B.前帮长度:以鞋用带尺贴紧前帮面,测量前帮子口端点至前帮面沿口边沿中点或特定部位(如前帮与鞋舌接缝处等),同方法可测外包头长度。
C.后帮高度:以鞋用带尺紧贴鞋后帮面,测量后帮子中点至后帮面沿口边沿中点的高度。D.特征部位:以鞋用带尺贴紧鞋,从某参照点量至某一考察点,检验同双两只鞋的差异。E.后缝歪斜:将鞋放置在水平物上,用宽座角尺垂直边对准后帮子口点,以钢尺测量帮后缝至角尺垂直边的最大距离。
F:缝线:目测缝线针码是否均匀,缝线是否整齐,是否有跳线、断线、翻线、开线、并线重针及缝线越轨等。
针码密度用游标卡尺测量。
G.外包(后)跟、主跟(内后跟):目测外包(后)跟是否端正、平服,同双两只鞋的外包(后)跟两侧压,察看其变形及复原情况。
H.包头:目测外包头是否端正、平服,同双两只鞋的外包头是否对称,以拇指按压包头,察看其变形情况。
I.外底长度:以鞋用带尺(拉紧)测量外底面前端点至外底面(跟面)后端点之间的长度。J.外底宽度:将外底内侧底墙接触水平物体并垂直侧立,以钢尺垂直测量其外侧底墙距平板的最大距离即为外底宽度。
K.外底厚度:一般以钢尺测量底墙相关部位厚度,必要时沿外底轴线将鞋底切开,以钢直尺在切开处测量外底
相关部位厚度,底墙异型或圆弧状等,用鞋用钢尺无法测量时可用游标卡尺测量。
L.内底长度:剪掉鞋带,以鞋用带尺贴紧内底,测量内底前后两点之间的距离,或抽取被检产品同品种同型号内底进行测量。
M.前跷:将鞋正放在水平物体上,用鞋用钢尺测量底面前端点至水平物体的垂直距离。N.鞋跟高度:将鞋正放在水平物体上,用鞋用钢尺测量鞋跟后部中线上端点至跟面(水平物体)的垂直距离。
O.鞋跟平正:将鞋放于水平物体上,目测鞋跟装配是否端正、对称、平稳(跟面与水平物体平行)。
P.鞋跟装配牢度:一只手持鞋,另一只手持鞋跟,向个方面摇动鞋跟,手感和目测鞋跟是否松动。
Q.装饰件装饰牢度:一只手持鞋,另一只手拉装饰件,检查是否牢固。
外观质量不合格统计:若发现一双鞋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外观质量不合格,即定为一双不合格,并以其中最严
重的一项不合格进行统计。
2.最终检验标准
一般检验依据以客户确认样为准,并依定单单价、买方要求重点、特殊规格及验货习惯,依照当批合理外观及
物理性检验标准实施检验。当无特殊约定时,依据中国国家标准、国际通用标准或制鞋行业其它标准。检验判
定与分级原则为:严重、主要、次要、轻微、无缺点等五项,定义如下:
严重瑕疵凡对成品鞋构成致命的缺陷,其特点为破坏鞋子本身的功能,影响穿着安全及外观有碍观瞻,应视为严重瑕疵。
主要瑕疵对成品亦能构成致命的缺陷,其特点为足以降低鞋子本身的功能,虽可修补、整理,但不得
出厂,只有降低级数充任B品,应视为主要瑕疵。次要瑕疵未对成品鞋构成致命的缺陷,其特点则为并不降低鞋子本身的用途,且不必再加工,稍加整
理即可出厂,应视为轻微瑕疵。
轻微瑕疵未对成品鞋构成致命的缺陷,其特点则为并不降低鞋子本身的用途,且不必再加工,稍加整
理即可出厂,应视为轻微瑕疵。无缺点所谓无缺点,即产品品质几乎完美,特点为无论外观和物理性测试,均符合国家标准,应视为无缺点。
具体抽样检验作业按AQL标准进行,根据订单数量决定应抽检数量。AQL标准将产品外观问题分为A.主要瑕疵B.
次要瑕疵C.轻微瑕疵。以下为AQL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比例和允收标准:A类不合格的AQL=0.065%,B类不合格的
AQL=1.0%,C类不合格的AQL=4.0%
根据上表AQL标准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各类不合格项目顺序如下:
每批双数检验数量A类B类C类
ACREACREACRE
91-150201*0123
151-2803201*134
281-50050011256
501-1201*0012378
1201-3201*25013410
3201-10000201*15614
10001-35000315017821
A类不合格项目:
1.鞋内有断针及尖锐物。2.鞋面和内里破损。
3.金属配件明显生锈、松动。4.滴塑件变黄、变色、龟裂。
5.鞋头内里或前衬严重其皱、打脚。6.后跟港宝太软,易掉跟。
7.后跟内里严重起皱,产生磨脚。8.热切脱落,高频印刷掉色或脱落。9.带状鞋扣无回针或带状鞋扣脱落。10.鞋头跷度异常,导致严重变形。11.鞋面材料、浅色大底出现黄变。12.鞋子发霉。
13.中底板与大底脱离。
14.橡胶件或橡胶底出现喷霜或者被污染。
111515.内盒及彩色包装纸掉色。
BC类不合格项目
1.鞋面有五个以上线头未修剪干净。2.左右脚后跟高低达到或超过3mm.。3.超过五处边距不均。
4.左右脚同部件之间位置差异3-5mm。5.左右脚同位置商标位置相差2mm以上。6.左右脚网布分化起始位置偏差超过10mm。7.后跟内里太短没被面衬压住。8.鞋带头脱落或鞋带拉丝。
9.开胶达到或超过2mm长,2mm宽。10.溢胶达到或超过2mm宽。11.胶水线变黄。
12.超过五处定位线或定位点没有清洗干净。13.大底沿墙有一处污染或水迹超过2mm*2mm。14.高频不非常清晰和不够明显。
15.帮面有一处沾胶,面积小于2mm*3mm。
16.帮面车线1-3处重针顿针跳针,重针顿针2-5针,跳针1-2针。17.电锈针数不够致使电锈不够密实。
18.左右脚部件轻微色差,或有1-3处轻微色差。19.帮面有1-3处轻微起皱。
20.左右脚皮毛长短轻微不一样。21.少数部件出现毛边。22.左右脚皮料厚度不均匀。23.外领口不够饱满。24.后跟内里翻卷。
25.内里不平顺,轻微起皱。26.用笔涂改鞋舌号标。27.面衬印刷不够清晰。28.面衬号码与鞋号码不符。
29.左右脚有一个贴标脱落,或者位置贴错。30.鞋内号码标脱落。
31.贴标内容印刷模糊不清。32.贴标文字错误。
33.鞋盒号码与鞋子的号码不符。3、检验结果判断
A.凡有A类不合格品发生,无论B、C类不合格数多少,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品。B.当未发现A类不合格时:
a)B、C类不合格品数B、C类合格判定数时(即B、C类合格数多于不合格数),该批产品判定为合格。
b)B类不合格品数B类合格判定数,C类不合格品数>C类不合格判定数,若B、C两类不合格品数之和B、C类
合格判定数之和时,则该批产品判定为合格;若B、C两类不合格品数之和B、C两类不合格判定数之和时,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4、异常问题处理
A.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品,应由工厂返修或予以降级、报废、调换合格品处理。
B.判为不合格的批次产品,应要求工厂进行翻箱处理;对返修后再次提交检验的产品,应按照原先的标准在检
验(必要时,可实施加严检验)。
C.当产品虽经重新检验QC仍无法判定时,QC都应报告QC主管、公司和办事处业务员,有其研究做最后决定。5、验货报告记录
A.根据《验货报告》项目,QC应如实填写检验结果。
B.若报告内栏目写不下时,请用“等”字表示(但内容应可查到)。C.报告须用不易褪色的笔填写,字迹应清晰。D.同意出货需QC与工厂代表签字
E.异常情况(翻箱检验、保函出货、拒绝出货)的验货报告、客户QC提供的验货报告应送交办事处主管审阅。6、文件归档管理
A.QC在订单完成出货一周内,应将确认样、订单、合同附件、《材料确认表》、《试做报告》、《检验记录备忘》、《验货报告》、船头样一起整理齐全,交办事处相关业务员归档保存,以便必要时追溯、查找。
扩展阅读:鞋业行业标准之鞋类产品出厂前的最终检验标准(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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