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支局责任制承包试点公告
公告
根据中电信湘号文件精神,我市支局承包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各县分公司、县级分局已上报承包支局名单及相关数据,拟对17个农村支局进行责任制承包试点(详见附件),本月29日由各县市分公司组织竞标。欢迎全市ABCD类员工积极参与,有意向者可在9月28日下班前与各县市分公司农村营销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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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农村支局长经营承包责任书
(模板)
甲方:
乙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农村支局长经营承包责任书
(模板)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农村市场发展,不断提升中国电信农村营销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竞标、认购等方式,甲方选择乙方作为甲方农村支局的承包经营者(聘为支局长)。遵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协商签订本责任书,作为规范甲方发包和乙方承包经营行为的依据。
第二章承包经营的期限、模式、业务范围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的承包经营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的承包经营模式为:XX(注:选择营维合一或经营承包模式,维护承包另行签
地址:
订协议,以下内容以营维合一模式为主)。
负责承包农村支局所辖区域内所有电信业务的发展、服务、维系工作,包括支局管理、营业、营销、渠道拓展和管理、装维服务、品牌宣传管理、客户服务和关怀维系、欠费催缴等工作。具体承担业务收入(固话、天翼、宽带、小灵通等)、品牌融合套餐发展、业务营销发展、客户服务、渠道拓展和欠费催缴,以及装查移修等维护工作。
第四条承包经营的具体业务范围:1、业务收入指标
承包的收入为片区内的固话、移动、宽带收入,以及增值业务收入、天翼融合套餐收入等确认收入。201*年分公司下达该支局的收入预算,为该支局承包收入的基准值,即:T0值。根据收入增长预期,设定基准值之上的奋斗值,即:T1值、T2值。201*年收入预算目标,即T0值为万元,T1为万元,T2为万元。当收入超过TO时,进行分段提成。
2、综合评价指标(按100分制评价,此为底薪发放依据)
项目收入预算完成指标重点业务发展指标权重(分)40内容收入预算完成进度按月考核,超过部分分段提成30天翼、宽带用户发展,各占15分
维护指标渠道拓展指标201*主要指面对客户的装维和服务指标合作厅、专营店、代理店、天翼便利店建设覆盖情况根据欠费、服务满意度、政企项目接应、基础管理、纪律、安全等情况,设相应的扣分值综合管理扣分指标以上内容,具体详见《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农村支局长经营承包责任制考核办法》
第三章风险控制
第五条为控制经营风险,乙方在承包经营时应根据所承包农村支局的经营收入规模交纳相对应的风险保证金,甲乙双方约定风险保证金数额为(大写):元。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且合同终止后一年内未发生违反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甲方将在本合同终止满一年后将风险保证金返还乙方。
第六条为防范用工风险,乙方无权不得向社会自行招聘人员。因工作确需增加人员时,必须与甲方协商,由甲方委派合同制员工或提供业务外包人员,也可使用与甲方签订电信业务委托代理协议的个体工商户。
第四章承包酬金的计算方法和结算方式第七条依据《中国电信XX分公司农村支局经营承包管理办法(试行)》,采用“底薪+提成”甲乙双方约定的承包酬金的计算方法和结算方式如下:
1、支局收入规模(取201*年预算值):XX万元
2、乙方全年底薪XX万元,按绩效办法逐月兑现3、提成
收入承包提成序号实际收入完成值T0值以内部分不提成,按照月度综合打1T<T0分情况核定底薪发放数额,保底数不低于月度底薪的50%。2T0≤T<T1追加提成值=(实际完成值-T0)×10%分公司可根据预算和支局规模,确定分段提成比例。追加提成值=(实际完成值-T0)×20%同时确定提成封顶值。追加提成值=(实际完成值-T0)×30%超出T0值部分34T1≤T<T2T>T2第五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从事的电信业务受理、营销、安装、维护等各项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九条甲方根据资费政策、服务标准和作业规范以及双方约定对乙方业务发展和维护工作的数量、质量以及时限等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评估,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甲方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提供各类业务的资费政策,并及时通知电信业务调整、变更的有关规定。
(二)提供各类业务票据;
(三)提供各项业务安装、维护所需的材料;(四)提供相应的IT支撑;
(五)提供新业务的宣传及培训资料。
第十一条甲方对乙方提出的有关营销发展策略、业务宣传方案和市场管线资源建设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及时进行可行性评估、给予答复,并负责或协助实施。
第十二条因不可抗力或因甲方重大变革等原因,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应提交15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六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要充分调动支局员工和社会渠道业务发展的积极性,千方百计完成收入预算和业务发展任务。
第十四条乙方对支局人员具有以下管理权责:(一)乙方对支局营销人员及维护人员具有一定的人员选用权,在保证支局整体经营服务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承包主体可根据实际需要,与县分公司协商优化支局人员。
(二)乙方对支局营销、维护人员具有薪酬收入考核权,并负责管理考核,将考核结果报县、市分公司审核发放。考核分配办法、数据和考核结果需建立台账,公开透明,按月报送县分公司。
第七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五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就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本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乙方在承包支局经营协议期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甲
方有权解除承包协议:
(一)乙方所承包的区域存量收入连续3个月负增长。(二)乙方所承包的区域月收入虽然达到存量收入目标,但连续6个月完不成承诺的增量收入目标。
(三)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发生利用职务之便向竞争对手或第三方泄露企业秘密或用户资料的行为,甲方有权除解除承包协议,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乙方的责任。
(四)乙方同时代理、代办竞争对手业务。
(五)遇有法律、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本合同的基本目的无法实现。
第八章保密责任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以及与其相关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除非法律规定或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在业务合作过程中知悉的有关甲方的各类资料和信息。
第十八条保密的范围:用户资料、话费清单、营销策略、竞争策略、资费政策、业务发展计划、业务发展情况(发展数、达到数等)、各项业务管理办法和制度、内容作业流程、合同条款等企业资料、信息。
第九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之间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达成一致时,乙方可向甲方上级公司提出申诉。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条如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效力被宣告无效或被终止的,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补充约定。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且甲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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