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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义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4:47:53 | 移动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义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义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义

1、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工作,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的重要体现,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清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农村“三资”清理和监管工作,从中央到省市高度重视,其目的是为了搞清村级“三资”现状,规范村级“三资”管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们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政策和省市的部署上来。

抓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工作,还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据了解,一些乡村干部对“三资”清理和监管工作存在“四种心态”:一是轻视的心态。认为农村集体“三资”在农村经济中所占比重小,清不清理、监不监管,无碍大局。二是畏难的心态。认为“三资”清理和监管“全覆盖”涉及千村万户,工作量大,完成任务难,保证质量更难。三是敷衍的心态。一些同志认为,从农村税费改革到化解村级债务,“三资”清理搞了多个回合,监管问题一直没有很好地解决,再搞清理监管也是无济于事,因而态度消极,敷衍了事。四是反感心态。有人认为三资清理是县区、部门要找村里和村干部的问题,与村过不去,想借“三资”清理监管弄钱,还有人认为,搞了三资管理等于削了自己的权力,这些认识都是错误的,通过三资清理,是给群众一个明白,还村干部一个清白,有利于今后工作的开展。2、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工作,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要求。

农村集体“三资”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要素,是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物质基础。

当前我国总体上进入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新阶段,中央更加重视统筹城乡发展、更加重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更加重视支持新农村建设。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我国财政实力总体还不强,公共财政全面覆盖农村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严重短缺,单纯依靠财政扶持难以在短期内解决农村的矛盾和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迫切需要发挥村级集体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迫切需要发挥集体经济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和保障功能。从实际情况看,凡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地方,新农村建设推进的速度就快,农村面貌变化就大,农民得到的实惠就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就高。

抓好农村“三资”清理和监管工作,通过摸清底数、盘活存量,进而优化配置、科学管理,实现保值增值,是促进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现实途径,对于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既可以堵塞农村“三资”管理漏洞,起到“节流”作用,又可以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充分挖掘存量资产资源的增值潜力,发挥“开源”作用,增加村集体积累,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弥补新农村建设的不足,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

3、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工作,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客观要求。

农村“三资”问题始终是农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多发领域。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规范和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村级财务管理沿着规范化方向发展。但从目前状况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着制度不够健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因农村“三资”问题引发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各种不廉洁行为和违纪违法现象仍时有发生,特别是随着农村建设与发展步伐的加快,很多村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明显增多。开展清理村级财务工作就是要从根本减少和避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树立基层干部的良好形象。只有认认真真地开展清理村级财务专项工作,切实解决好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才能有效地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体现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方针。澄清底数,建立台账是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查出问题,解决矛盾,纠正错误,惩治腐败是清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强本固基,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清理工作的根本目的。通过清理,有问题的要纠正,有漏洞的要堵塞,没问题的要还干部一个清白,最终要给群众一个明白。

4、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工作,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当前,农村不稳定的因素很多,但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农村财务管理公开不到位、集体资产分配不公、集体资源流失严重等。这些问题直接侵害了农民群众利益,影响农村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破坏了农村改革发展的成果,削弱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少数乡镇、村由于对“三资”监管乏力,导致群众意见大,上访案件多,干群关系紧张,甚至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从近几年农村信访件来看,涉及“三资”问题的占一大半。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和人们民主意识的提高,农民群众对“三资”问题越来越关注,对村级事务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愿望越来越强烈。我们开展“三资”清理和监管工作,正是顺应农民群众这种迫切的要求和期盼。一方面,通过清理“三资”可以向农民群众交一本“明白帐”;通过监管可以让农民群众吃颗“定心丸”,有利于化解农村矛盾,密切干群关系,维护和谐稳定。另一方面,在“三资”清理和监管工作中,通过发动村民参与、尊重村民意见、支持村民监督、维护村民决策,能够有效落实和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提高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水平。

开展清理村级财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就是通过建立制度、健全机制、规范农村“三资”管理,杜绝“三资”运行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基层党组织公信力,实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扩展阅读: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1*〕4号)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

农经发〔20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委、局、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义、目标和原则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属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有利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有利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组织为农户服务的功能;有利于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要求,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加强服务,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促进农民收入增加,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要充分体现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必须坚持民主的原则,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资金、资产、资源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必须坚持公开的原则,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应当向全体成员公开,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应当实行招标投标或公开竞价。必须坚持成员受益的原则,遵循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规律和特点,采取不同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节本增效,确保资金、资产、资源的安全和保值增值,让农民群众随着集体经济壮大,得到更多的实惠。

二、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其成员行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职责,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有章理事,按制度办事。

(一)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1.财务收入管理制度。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应当及时入账核算,做到应收尽收。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要加强票据管理,杜绝“白条”抵库。要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账实相符。

2.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日常开支按规定程序审批,重大事项开支应当履行民主程序。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经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全体成员监督。

3.财务预决算制度。年初应当编制全年资金预算方案,按民主程序形成决议并张榜公布;预算调整时,要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4.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财务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账、款分管,支票、财务印鉴分别保管。实行会计委托代理的地方,要按照会计核算主体分设账户(簿)。应当尊重各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所有权和财产管理自主权,不得改变集体资金的性质。

5.财务公开制度。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定期逐笔逐项向全体成员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年初公布财务收支计划,每月或每季度公布各项收入、支出情况,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

(二)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1.资产清查制度。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2.资产台账制度。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要按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资产台账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已出让或报废的,应当及时核销。

3.资产评估制度。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应当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全体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

4.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标投标等事项;同时履行民主程序。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并向全体成员公开。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备案。

5.资产经营制度。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收取的承包费和租赁金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股份制或者股份合作制经营的,其股份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三)建立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

1.资源登记簿制度。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应当建立集体资源登记簿,逐项记录。资源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的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2.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以及果园、养殖水面等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招标应当确定方案,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明确项目的名称、数量、用途、期限、标底等内容;招标方案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在招标中,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备案。

3.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统一编号,实行合同管理。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上交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备案。

4.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集体资产和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要纳入账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计监督。

三、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方式创新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要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增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活力和为农户服务的能力。

(一)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加强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的基础,是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和机制的重要方面。集体经济组织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年度收益分配方案,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经营方式的确定及变更,购置或者处分重要固定资产,重大投资项目或举债,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以及其他有关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重大事项,都要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全体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履行民主程序。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资金、资产、资源运营情况,听取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体成员的监督。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或者民主理财小组应当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事项进行监督,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维护和收益分配不当的提出整改意见。

(二)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要稳妥推进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有条件但还未开展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地方,要加强调查研究,有计划地开展试点工作;已实行产权制度改革的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健全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完善经营管理制度,确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三)发展农民新的联合与合作。鼓励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资金、资产和资源,以入股、合作、租赁、专业承包等形式,与承包大户、技术能人、企业、技术服务机构等进行联合和合作,实现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

(四)完善会计委托代理制。要在坚持民主自愿和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会计委托代理机构的建设,科学设置代理机构岗位,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规范代理服务工作流程,防止截留挪用集体资金。会计委托代理机构应当定期向集体经济组织报告账务代理工作情况,切实发挥服务、监督的职责。积极探索创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方式。

四、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服务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服务,是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指导工作。

(一)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指导。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保值增值的政策措施。要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法规建设,已经出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法规的省(区、市),要加大贯彻落实的力度,并根据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相关规定;尚未出台的省(区、市),要抓紧制定有关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法规和制度。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帮助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二)强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监督。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强化审计监督。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预算和决算、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分配进行定期审计,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进行重点审计,对集体资产和资源的运营进行专项审计。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审计查出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问题的,应当责成责任人将侵占的集体资金和资产如数退还集体经济组织;构成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提高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服务水平。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经济合同管理和服务,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规范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调解处理合同纠纷。要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制的乡(镇)会计委托代理机构,做好涉及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会议决定、承包租赁方案、经济合同、招标文书、财务会计等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实行电算化管理的地方应当进行电子归档。要定期对委托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队伍建设,县以上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培训经费,加大对农村集体财务会计管理人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人员、审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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