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
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201*年2月25日,我院组织全体司法警察认真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的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的电视电话会议。院党组在听取了会议精神后,十分重视,当即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本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为确保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岗位练兵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精神,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打牢我院司法警察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强化审判保障职能,掌握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增强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加强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全面提高司法警察的综合素质和实战能力,遵循“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贴近业务、贴近实际,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练,坚决避免形式主义。
二、总体要求
以“夯实岗位练兵,打造过硬队伍,保障司法审判,建设和谐凤冈”为目标;提高政治素养和政治理论水平明显。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遵守上级的禁令和有关规定,在政治上不掉队。提高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本职业务和技能水平,提高司法警察体能和心理素质。
三、练兵对象
按照“人人参加练兵,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的目标要求,全体在岗司法警察都要参加全国司法警察大练兵活动。
四、练兵内容
岗位大练兵活动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和“面向实战、讲求实用、讲求实效”的原则,重点抓好司法警察本职岗位应知应会的基本业务知识和警务技能的学习训练。主要分为理论知识、业务技能和体能训练科目三大类。
(一)理论知识
每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由教导员负责,其他时间为自学时间。
(1)政治理论知识:重点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报告,通过学习,牢固树立“为审判服务意识”,打牢“为司法保驾护航”的思想基础。
(2)国家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人民警察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等。
(二)业务技能
基础警务技能:集体队列动作,警械使用、手枪射击、徒手防卫与控制、搜身带离、等单兵技能训练,进行处置旁听群众骚乱事件等模拟演练。该项技能的训练,请公安部门专业人员指导。汽车道路驾驶,计算机操作及无纸化办公也需要强化学习训练。
(三)基本体能训练:围绕加强体育锻炼、提高体能素质,重点进行引体向上、仰卧起坐、100米、10米×4往返跑、400米障碍、3公里武装越野等项目的训练。45岁以下司法警察良好以上成绩要求。每周集中进行一次训练,由大队长负责。
五、方法步骤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要求,根据训练科目的需要,练兵主要采取岗位练兵、自学自练和集中强化训练等形式
进行。专业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的练习以个人为主,集中训练为辅。
今年岗位大练兵活动从3月开始至10月,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考核验收、总结评比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1日-3月31日)为动员部署阶段。根据文件要求,全体司法警察要提高对练兵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大造社会宣传声势,营造大练兵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4月1日-8月1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我院要严格按照大队的统一安排,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并采取个人自学、结对互练;以会代训、集中辅导;模拟演练、岗上实践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练兵活动。
第三阶段(8月11日-8月31日)为考核验收阶段。在练兵的基础上,组织全警练兵考核验收,评选岗位业务技能标兵,表彰、奖励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的先进个人和优秀技术能手、练兵积极分子。
第四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为总结评比阶段。届时省法院将举办全省法院司法警察第八届业务技能考核竞赛,对在岗位大练兵和比武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省法院将给予表彰奖励,并接受最高法院警务部9、10月份对我省法院司法警察业务技能大练兵活动的检查考核。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司法警察岗位练兵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我院成立了司法警察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由主管副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我院全体在职司法警察组成。司法警察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警大队,由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七、主要措施
建立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练兵方案,明确具体的练兵内容,采取单个训练与集中考核的办法进行,逐月讲评,结合岗位责任制实施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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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姑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中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的统一部署,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年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和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201*年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确保我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的有序进行和顺利验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国司法警务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
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先争优”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为目标,以提高政治、业务、体能素质为重点,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为依据,通过立足岗位、全警参训的岗位大练兵活动,向训练要体能,向训练要技能,向训练要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保障有力”的司法警察队伍,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全警参与、立足岗位、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充分认识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岗位大练兵活动作为司法警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全警参与。要立足岗位,严格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认真组织司法警察立足本职岗位,结合工作实际,苦练基本功。要突出重点,围绕提高司法警务工作能力这一主线,突出体能和四项规则等重点科目训练,整体推进岗位大练兵工作。要注重实效,紧紧围绕人民法院中心工作,以提高司法警务能力为目标,服务好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司法警察大队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岗位大练兵活动,实行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做到“三定四包”:即定人员、定内容、定时限;包任务、包落实、包质量、包安全。要加强对岗位大练兵活动各阶段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努力确保岗位大练兵活动顺利进行。
三、组织领导
我院成立以党组成员,副院长常庆育为组长,法警大队队长沙马格夫、法警大队政委陈建均、法警大队副大队长杜光洪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岗位大练兵活动的组织指挥。领导小组由沙马格夫负总责,负责与岗位大练兵活动有关事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的承办。四、训练对象
岗位大练兵对象为法警大队全体司法警察,包括兼职法警以及以工代警人员。五、主要内容
(一)基本体能。1分钟俯卧撑(男警),1分钟仰卧起坐(女警);100米跑;1000米跑(女警800米);5公里越野。
(二)基本技能。手枪射击;手铐使用方法;警棍及警棍盾牌术;擒敌技术;法律法规知识;队列基础。
(三)警务专业技能。押解、值庭、看管、安全检查、参与强制执行、执行死刑、采取强制措施等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各类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
(四)综合保障技能。警务活动组织指挥、计算机基本操作与应用、公文写作、机关参谋协调能力等。
六、方法和步骤
此次岗位大练兵由法警大队组织,按照相关知识技能、集中学,整个活动分为“动员准备、组织实施、考核验收、总结评比’’
四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3月13月25日)
在省法院2月25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会后,我院及时按照最高院,省高院以及州中院的安排和部署,分析训练形势,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岗位大练兵实施方案,搞好深入的思想发动,为活动的有效开展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3月266月20日)
我院法警大队在做好动员准备的基础上,根据州中院的集中培训,按照岗位大练兵的内容和要求,邀请县武警中队的教官进行指导,并对每一名司法警察在集训开始时和结束时的体能、技能、专业技能各项目进行测评,努力强化能力,规范内容,统一动作标准,达到人人参训、人人合格的目的。在整个训练期间开展切合实际的、针对性的、多样性的训练,将岗位大练兵活动走向实际、引向深入。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6月20日10月31日)
考核贯穿岗位大练兵过程始终,每个阶段由院党组分别对全大队和个人的训练情况进行考核,建立考核档案。7月以前完成对全体司法警察的考核,准备迎接7月份州支队考核验收;8月份继续深化岗位大练兵成果,查缺补遗,再次迎接上级部门的考核验收。
第四阶段:总结评比(11月1日-12月31日)
对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进行自查总结评比,于11月5日前将
自查评比结果报中院法警支队,对在岗位大练兵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个人予以奖励,对训练不达标的责令补训,重新考核。
七、活动保障
积极与院党组汇报,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切实做好大练兵保障工作,要把岗位大练兵活动期间所涉及训练场地、器材、经费等列出具体项目,由单位予以保障。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岗位大练兵实施方案美姑县人民法院办公室201*年3月28日印发(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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