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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04:54:04 | 移动端: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修文县参加贵阳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

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坚持以育人为本,以学校为基础,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使学生参加展演活动的过程成为受教育的过程,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让每个学生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展演活动要体现中小学艺术教育的特点,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促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展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

二、主题和内容

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本届展演活动要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3周年为契机,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天天向上的精神风貌,努力学习、勤于探索、敢于创新的风采才华。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

三、参加对象和分组

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四、活动项目和要求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和艺术教育育文类。(一)艺术表演类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4、校园剧(课本剧)节目

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二)艺术作品类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两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五、时间安排

本届展演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各根据下列安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一)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201*年1月至201*年2月上旬)

各单位接到《修文县参加贵阳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后,应成立本单位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制定艺术展演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落实活动经费,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层层落实,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第二阶段为基层开展活动阶段(201*年2月上旬至201*年5月上旬)1、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校艺术活动,广泛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要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

2、201*年4月30日前各学校按要求将上报的艺术表演节目录像带和艺术作品,送至县教育局教育科。

3、201*年6月31日前,各学校将开展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总结,报送县教育局教育科,并及时报送艺术展演活动简报(每月一期)。

(三)第三阶段为全县展演活动阶段(201*年5月中旬至下旬)

1、县教育局对各校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录像和艺术作品组织评选和展演活动。2、组织评选出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和艺术教育论文报送贵阳市教育局参加全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六、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

(二)每个县学校可报送艺术表演节目2个;艺术类作品30件(其中绘画作品10幅、书法(或篆刻)作品10幅、摄影作品10幅)。

(三)各学校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中,必须有一个合唱节目。

(四)艺术表演节目用光盘报送,一式三份。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每个节目一个光盘。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学校名称,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光盘内不要出现所在学校名称。

(五)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分类叠放报送,无须装裱,艺术作品报名表和标签见(附件4、5)。填写报名表时须按作品分类填写。作品标签统一贴在正品的背面左下角。(六)报送的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凡获奖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组委会有权使用和发表(包括制作光盘、编印画册以及用于展览、宣传等相关活动),不支付演出者和作者报酬,演出单位和作者享有署名权。

七、奖项设立

(一)本届展演活动设以下奖项1、优秀组织奖:设学校优秀组织奖。

2、艺术表演奖: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节目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3、艺术作品奖: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4、指导老师奖: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节目和作品的指导教师给予指导教师奖。其中每个节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三名,每幅作品的指导教师限一名。

5、优秀创作奖:为本届展演活动创作的、具有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优秀原创节目给予优秀创作奖。

6、艺术教育论文奖:设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二)优秀组织奖和精神风貌奖的评选要求

优秀组织奖:成立组委会和工作班子,制订、下发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活动给予支持、指导和检查,学生参与面广,体现活动的宗旨,活动经费落实,组织集中展演活动,有工作简报和活动总结。

精神风貌奖:树立正确观念,不弄虚作假,加强对参演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遵守纪律,服从安排,体现当代学生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八、组织工作

县教育局成立全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联系人:王学平,电话:23719各学校教育局要成立组委会,加强领导,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订本校活动实施方案,并做好集中展演活动的安全工作预案。各中小学校要由校长负责,落实本校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请各学校于201*年3月15日前将本校活动方案报县教育局教育科。

九、经费

全县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举办的现场集中展演活动,所需经费由县教育局解决。各校活动经费自行解决。

扩展阅读:观音小学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观音小学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坚持以人为本,体现社会主义价值体系要求,对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活动主题:

展演活动的主题为“阳光下成长”。

展演活动要围绕主题,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

三、主办单位:观音小学四、参加对象和分组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

本届艺术展演分为小学组和中学组。小学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

中学组为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五、活动项目和要求本届艺术展演活动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和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校园剧(课本剧);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

1、艺术表演类:(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和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乐队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4)校园剧(课本剧)节目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2、艺术作品类:

(1)绘画作品: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2)书法、篆刻作品: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的组照,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各学校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学校艺术教育活动,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中心校要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艺术展演活动,将评出的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推荐上报。

六、推荐申报展演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1、艺术表演类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2、推荐的书法、绘画作品,原则上须经全县少年儿童书法绘画现场比赛初选。3、各完职中、中心校可推荐:

(1)艺术表演类节目4个,其中:声乐2个(包括一个大合唱节目和一个小合唱节目)、舞蹈1个、器乐1个。

(2)艺术作品类作品3件,其中:绘画1件、书法(篆刻)1件、摄影1件。

七、活动时间安排及要求

本次艺术展演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年12月至201*年元月)

1、各完职中、中心校接本通知后,应广泛宣传动员,加强对此项活动的领导。各学校应成立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认真组织实施。

2、各完职中、中心校的第四届艺术展演活动方案的纸质稿于201*年元月20日前报送县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地点:县教育局基教股),电子稿发送至邮箱:511734034@qq.com。

第二阶段(201*年2月-5月底)

1、2月-3月底,各学校开展节目的编创活动。组织展演活动。

2、4月上旬,各完职中、中心校将推荐的艺术表演类参演节目表和艺术作品类的参赛作品交至县教育局基教股。

3、4月中、下旬。组织专家对艺术表演类评选和艺术作品类评选。4、5月上旬,请专家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提出修改意见。各参赛单位对节目进行修改加工。优秀节目开始录音、录像,制成光盘。并将优秀节目向芜湖市教育局报送。

九、奖项的设立

1、优秀组织奖:设完职中和中心校组织奖。

2、优秀节目(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奖,分设一、二、三等奖项。

3、优秀作品(美术、书法、篆刻、摄影)奖,分设一、二、三等奖项。4、指导教师奖。

5、优秀创作奖(专门为本届艺术展演活动创作的优秀作品)。

十、组织工作

成立无为县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无为教育局基教股,联系电话:0553-6330757)。

十一、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待市里文件下达后另文通知。

十二、未尽事宜,由县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请各完职中、中心校将艺术展演活动动态信息及时报县组委会办公室。各完职中、中心校艺术展演活动总结的电子稿请于201*年5月31日前发至县组委会办公室,邮箱:51173403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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