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金系开展201*-201*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 诚信和感恩系列教育
财金系开展201*-201*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
诚信和感恩系列教育活动计划
为了做好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使贷款学生树立“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道德观念。增强贷款学生的诚信还贷意识,加强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防范,根据我院学生处的要求,在财金信息管理系贷款学生中开展“诚信为本、心怀感恩”系列教育活动。
一、活动主题:诚信为本、心怀感恩
二、活动时间:201*年10月10日-10月22日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座谈会(201*年10月10日)。组织财金信息管理系贷款学生座谈会,目的是让贷款学生的老师进一步了解学生家庭情况,让贷款学生之间建立起互助、互学的关系,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
(二)举办“贷款、金融知识学习,法制与诚信教育”讲座(201*年10月10日)。内容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方针、政策,申请助学贷款的时间、程序及要求,以及贷款各环节所涉及的法律知识、信用知识等。
(三)“感恩教育”大会(201*年10月17日)。勉励全体同学在大学期间自强不息、努力学习,顺利完成学业;要学会感恩,“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作为国家助学贷款的受益者,要牢固树立“有贷必还”的意识,恪守诚信;对于即将踏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的同学,努力开创自己事业的同时牢记自己的义务,回报国家、社会和学校。
1、宣读“学会感恩,励志成才”倡议书
2、播放《201*年全国道德模范颁奖仪式之诚实守信模范》、邹越《感恩》视频。
3、号召同学为父母、学校做一件事。
(四)开展“诚信感恩,你我行动”征文活动(10月10日-20日)。(五)建立助学贷款学生沟通群(201*年10月9日)
财金系学工办
201*年11月9日
扩展阅读:关于开展201*-201*学年度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通知
关于开展201*-201*学年学生生源地信用助
学贷款申请的通知
为做好我院201*-201*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审核及申请工作,根据省有关通知要求,请各系结合本系实际,认真组织学生申请,规范资格审核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生范围:我院已经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在籍学生(毕业生除外)。当年可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多贷者一律不予退款。
二、申请贷款条件:1.资助对象及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三)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省同一个县(市、区);
(四)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对孤儿、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重病户子女优先资助。
三、贷款额度:以本系在校学生(201*届毕业生除外)人均600元的额度作为本系的贷款总额度。
四、学生申请贷款金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本人该年度所交学费和住宿费总额,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
五、贷款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最高期限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最低期限为6年。
六、报送方式:请各系登陆进行数据采集和上报工作,发送电子汇总表(附件1)至xsc6725@163.com。
七、报送日期:201*年4月26日前
八、相关要求:请各系高度重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积极向学生宣传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获得贷款。
附件:1.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
请各系按照在校生人均600元左右作为本系的贷款额度。原则上是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申请,除非突发原因造成家庭临时困难可以申请外,其他一概不具备申请资格,请各系做好学生贷款资格审查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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